January 19,2008
荀子的客觀精神與人文思想
先秦諸子在中國思想史上一直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迄今不衰。最明顯的莫過於奉為圭臬的儒家思想,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宗師,即為「內聖外王」的孔子,一位具有絕對精神的至聖。之後,繼承其道統的傳人,在戰國時期首推孟軻和荀況:孟子思想取法孔子的主觀精神,主要成就於「內聖」方面;而「外王」的概念就由荀子接收,衍生出其客觀精神的中心思想。
「禮者,法之大分而群類之綱紀也。」勸學篇中,荀子用十四個字真切地披露出客觀的政治心靈,他以為學必至於禮乃可謂之大成,義則將聖人當作最高目標,方法就是「真積力久」、用心專一。而禮不僅指經書,更進一步契合周公、孔子的心意,融入「秩序」於生命之中,並使大清明由衷與純粹的「理」連結,才能體悟「法」的精髓所在。
法,即法度,為人際間不可紊亂的規律。劃清眾人的「分」,就是一定而不可游移的當然,使得群體生活可協調地運轉,在統和倫的範圍內,依類而行,不致分歧。
「以類行雜,以一行萬」是荀子以禮義客觀化人的目的和理想的準則。在統類世界上,存在嚴格而不可逾越的差等,此差等由理之系統構成,而屏除一切私利且主觀的態度,達到一種「操之在己」「盡其在我」絕對真實的客觀性,就是荀卿相當先進的中心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