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2008

我沒有接著皮球, 只是看著它滾動@Panda

沒想到你會談起往事來. 我們沒有合作過, 是因為我們曾是競爭對手吧(笑, 我們各自是自己書刊的總編). 不過, 談太多供開了也沒外人看得明白的東西似乎意義不大, 不如說說今次的「合作業(孽?)」吧.

爽快的決定下來, 是因為我覺得大家都是「沒東西可輸」了. 我的網誌浮沉多年, 沒名沒利, 一直只是寫來摶你我他之間的一笑. 雖然你有新的部落(好, 就跟你用這個詞)落成, 但以我對你的認識, 向來喜歡細心打造文章的你也大概不會突然變了個「量產型」吧. 既然我們都沒有什麼口碑要背負(也許你有, 若是那樣, 先說抱歉), 這個帶來更多發文動機的計劃就來得正好.

再者, 一、兩年前我也曾對你提及二人合寫的網誌, 盡管未必是這種形式, 不知你記得否? 加上也許是待在網絡文字和部落的日子久了, 自覺對這種節奏比較拿捏得宜了, 起碼算是可以踏著自在的步伐而行吧. 所以今次這合作, 除了要面對間中「不自然的沉默」的可能外, 我實在想不到拒絕的理由.

關於你的憂慮, 我倒不擔心. 一個話題中總含有別的話題, 何時、怎樣, 把球向另一方滾, 就看我們的意願了.

你說我們天南地北拉扯一番後, 總離不開某個中心思想, 令我想到我做夢的某種經驗. 就是例如首先夢到自己和女友在逛街(果然是夢!), 相當愛情片的氣氛, 然後突然給剪接到被鬼追的恐佈片情節上. 緊張刺激一番後, 如果沒被嚇醒(又或者用力瞪眼弄醒自己. 是可以的, 條件是你開始意識到你在做夢, 近十次夢魘中大概只有一次失手), 模糊間又會回到那個愛情故事, 有時甚至是重複上演一次(連做夢都江郎才盡?).

我們的關係也倒像做夢的(給人斷章取義的話就很曖昧了), 說的是可以很久沒聯絡, 但談起來總不會很陌生.

你的開幕致辭不賴, 希望我這第一個節目也算可以. 皮球在滾動了, 會滾到哪裡呢?


Posted by duolitaire at 樂多Roodo! │17:21 │回應(0)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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