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2,2009

泱泱大國民

幾天前的晚上,G難過地對著我說,她的雨傘被偷了。當下聽到時,也覺得不可置信。因為在事發前不久,大約幾個小時前吧!G的那一把白色的新傘,下火車時也才差點被人順手牽走。簡單來說,這把傘已經被偷了兩次。也許大家都有失去自己雨傘的經驗,但這把傘,意義不同於一般的雨傘,這是我和G要一起參加台中一家百貨業者所舉辦的雨傘彩繪活動中的比賽用道具。失去她,讓G很難過。我也很痛心,痛心台灣人如此不長進的水準。

就在報名的當天,我騎著機車載著G在台中市的街頭閒晃,我聊著我不怎麼舒服的騎車經驗,及對其他機車騎士騎乘習慣的感覺。邊聊天的同時,前方亮起了紅燈,我打趣地和G打賭,以台灣人的水準,前方的幾輛機車一定會有機車會紅燈違規右轉。真的,當我們正在機車等待區等待綠燈的同時,接下來不知道是巧合還是怎樣,前方三輛機車中,有兩輛機車違規右轉,這兩輛當中,甚至還有一輛是家長載著小朋友。這是怎麼樣的身教?我和G當下,不知自己是料事如神,還是這社會本來就普遍如此。也許就是機車如此方便,可以違規右轉、違規停車、逆向行駛、無照駕駛。「機車」的高方便性,加上台灣人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所以就算興建了捷運,某些城市的使用率還是一樣的不如預期。

我們也常常在新聞媒體上,看見民眾對於警察隱蔽起來對民眾拍攝交通違規照片的行為加以撻伐,並稱此舉為搶錢。殊不知,民眾若無違規事宜,又哪來搶錢之虞。倘若,每個十字路口、街角巷尾都有配置警察或是架設測速照相,民眾才會遵守交通規則。試問,這都是幾世紀了,難道自己不能管好自己嗎?就像母親常對自己說:「你已經長大了,自己要管好自己。」一樣。台灣人,別再經濟上是泱泱大國民;水準上是地痞流氓。

台灣人水準低落應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我們雖常自身檢討卻少於實際行動。許多人緬懷過往日治時期的良好社會狀況,也有一說把現今的社會亂象歸咎於國府時期外省人之陋習。更誇張的是,在前總統陳水扁先生涉入貪瀆案件的同時,旅日台灣獨立人士金美齡女士發表言論指出,陳前總統之貪瀆行為是受到「中國人」的污染。反正,在怎麼錯,都沒有「台灣人」的錯就對了。當然,金女士的言論也許只是少數人的看法。但事實上,我們確實在自我都為做好一項事情的同時,明示且暗批對岸低落的水準。我想說得是,我們憑什麼一看到「中國」這兩個字後,就扣人家帽子,我們有那麼了不起嗎?台灣人真的水準很高嗎?我們經過了八年「台灣人」執政,看來情形還是沒有變好。

當然,就客觀地來說,我們或許真的比「中國人」有那麼一點點水準。但也不至於講的對方真的很不適應現代生活一般。台灣沒有黑心商品嗎?台灣人沒有人會偷東西、貪小便宜嗎?台灣人很守秩序嗎?台灣人不會亂丟垃圾嗎?等以上問題的答案都可已是比較正面時,再來許自己一個泱泱大國民的稱號,也許會比較好。

與其整天鬧著台灣的「名」,還不如好好整頓台灣的「格」,還較有意義。


Posted by dumasonline at 樂多Roodo! │14:48 │回應(0)引用(0)大‧都會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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