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30,2009

代課筆記(9/28~9/30)

這週已經過了三天,實在是因為太又太懶,所以沒有每天按時交稿上傳。經過了一個禮拜的導師代理工作,心得真的是只有一個「身心俱疲」來形容,發現原來老師這個工作其實沒有想像中的輕鬆,換句話來說,其實這社會上應該沒有哪一種工作是可以不花任何心力就可以賺取酬勞的。

「從事老師這個工作,一定是要對『人』非常有興趣。」這是我母親學校同事,一位楊老師的說法。沒錯,這也是我的感受,每一個小孩就代表著一個責任,當然,老師的責任並不會大於或小於家長。首先是要對人有了興趣,才能把心思投注下去,教育小朋友。所以,無論是在都市抑或是偏遠地區;四十個人的班級抑或是十人甚至一人、兩人,都有著不同的教學方法,沒有哪一種是比較輕鬆或是可以不費吹灰之力的。

這三天,遇到了一些事情,我就略寫於下方。

九月二十八日(週一)

今天是教師節,同時也是我父親的生日,不過我父親可不是孔老夫子。一到學校,「教師節快樂」的問好聲就開始不絕於耳。我這個半路出家都還不如的代課老師,何其榮幸有這個機會,在這段期間遇到教師節。

在升旗典禮上,我們班獲頒了「榮譽班」的頭銜,不過說也奇怪,我只是個第一次當代課導師的流浪警察,而學生呢?上週還打架打個不停,這樣子得到「榮譽班」,我個人是感到有點名不符實。

而事實上呢,這個「榮譽班」今天還發生了一件不怎麼榮譽的事,而苦主正好是我。

今天下午,學校高年級的學生有游泳課,吃完了中餐,就有兩位同學跑來問我說,他們是否可以向主任報備,外出到學校對面的雜貨店買游泳課需要用到的泳鏡。我當下不疑有他,立刻答應了。之後,進入了午休時間,我發現我放在辦公桌抽屜裡頭,今天早上才收齊的學費,有被動了手腳的痕跡,少了一張千元大鈔。我當下就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是誰去動這個錢了。

這個小孩子(不透漏是誰)平時就不學好,說到偷錢,感覺還是有一招。可是怎麼可能會查不出來呢?

發現學費短缺後,我立刻知道兇手很可能就是去商店買東西的那兩位,因為如此一來,就可以把千元大鈔換成零錢,在校內就很難查的出來了。可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我們跑到商店和老闆求證,老闆不加思索就直指偷錢的小朋友,事情就水落石出了。這小朋友在詢問過程中,一直說錢不是他拿的,他在購物結束後,還把一些錢分給班上的另一位不知道這是贓款的同學,事發後還一直賴給另一位同學,另一位同學還真的是交友不慎阿!

連偷學費這種事也被我給遇到了,還真的是給他有一點累。無論生理上,或是心理上。


九月二十九日(週二)
其實我真的搞不懂,為什麼好好的一個人,就一定要去欺負別人呢?而且如何講都講不聽。

阿政在上禮拜和阿財一起去打阿綸,這件事情也處理結束,他們都受到了應該有的懲罰,該有的警惕和告誡不許再犯的警告我也早已告知他們幾位男生。而在今天,阿政又開始欺負人同學了。而這次的對象是,阿財。

阿財這一位小朋友給我的印象是,平時不喜歡寫作業,但是是個善良的小孩,不過沒有自己的主見,人家叫他去做什麼,他總是不加以思考的去作,連之前打架的事情,雖然和他無關,他也被教唆去打人。他非常地懼怕阿政,連被阿政欺負,都總覺得是自己的錯。但我可不是白痴,我知道這件事情之後,又將阿財和阿政叫了過來訓一次,雖然我心想,這其實八成也沒有甚麼用,只是不處理的話,以後事情就又更嚴重。

希望我一次又一次的告誡,他們能謹記在心阿!

九月三十日(週三)

今天學生有上小提琴課,平常調皮的小朋友,一把小提琴拿上身,哇!整個氣質就不太一樣。

國語課時,給同學寫作文,我按照國語課本上給的題目「我最喜歡的老師」給同學們練習。但是同學似乎覺得如果有一些選擇的話會更好,所以我出了四個題目,分別是「我最喜歡的老師」、「最喜歡的朋友」、「我最喜歡的動物」及「我最喜歡的家人」。不過我覺得題目稍嫌簡單了一點。明天就等著看學生們寫的如何。

上完了半天課,我終於可以有比較長的時間休息一下了。


Posted by dumasonline at 樂多Roodo! │19:09 │回應(0)引用(0)亞熱帶‧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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