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2009

有這種事?

為了避免諸位親愛的敏感人士的困擾,下列真實姓名跟地區皆被鬼隱,並且已經事過境遷。知道的自己知道,不知道的還是不知道。

***

某個我的同學也有辦過個展的小小藝文走廊,這陣子(也許已經結束了)做了個相當觀念性相當重的個展。它的概念是將大家對電影的記憶串聯起來,解構之後,用以油畫為主,綜合媒材的方式描繪線條與抽象的場景,電影影格般分解電影人物冷笑,或者揮舞聚集的動作,在巨大的版面上拼貼重置,跟電影台詞配在一起看,得到新的荒謬趣味。換句話說這是假設大家都看過電影,否則會減少部份觀看趣味的展覽。

但是我不知道為何我會在展覽的Guestbook上看到這玩意兒,玩意兒背後,還揮灑留下他的大名跟日期,宛如皇帝來這裡御覽過似地,全文當然沒給他抄下來,但是大意如下--

「你在做什麼我都看不懂,畫得也不寫實,很醜

還有你偷用人家電影台詞,你以為這樣很勵害嗎(那錯字實在太經典了小阿墟把它留下來)

沒想到這樣也能辦展覽

廢明(名字被打馬賽克)於xxxx年xx月xx日」

如果龐畢度於北美館的來台展覽也放個Guestbook我不知道這傢伙有沒有種對米羅,歐本漢,保羅克利,布紐爾跟畢卡索講同樣的鬼話。



克利的作品。

我可以想像他大概會怎麼沾沾自喜的罵。

我不認識作者,而且我也看得出來這些作品並不是完美的;畢竟假設所有觀眾都看過老的經典港片,就等於排除半部也沒看過以及半點文字幽默感也沒有的觀眾,這並不是足夠縝密的思緒--但是這種假設作者自以為很厲害,然後一定要親自出馬給作者冠個抄襲給個下馬威的心態的藝評其心胸之狹隘,其思想之低能,誠蔚為奇觀也。這年頭辦個展就跟寫部落格一樣,你有能力搞一個就去搞一個,在那邊高來高去很礙眼的。

想當然爾小阿墟大筆一揮把這位廢明的「藝評」念得一文不值,順便讓作者知道--雖然我不認識你,但是我欣賞你的東西到我必須要跳出來捍衛你的地步。這類王八永遠認識不到自己對文化的傷害有多大。


Posted by xellass_huang at 樂多Roodo! │06:52 │回應(0)碎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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