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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1月29日

出差之得著--Burberry Factory Outlet

上兩星期我出差到倫敦。今次是第二次到倫敦去,有了之前的經驗,行動靈活了很多。比較特別是今次有一位熱心的同事幫忙,於是我成功到達較偏僻的Burberry Factory Outlet。(官網後補)

據我同事說,因為那裏是比較貧窮的人的居住地,四處又多閒雜人,所以陪我去那裏。(她自己沒有去過那裏的)

結果我們也花了一些心機才找到。

給大家一點tips,各位可以用以下網頁利用地址找到可乘搭的交通工具(倫敦內適用):
http://www.tfl.gov.uk/

那間factory outlet 地址是:
29-53 Chatham place,
Hackney,
London E9 6LP
UK

TEL: +44(0)20-8328-4287

以我為例,我從酒店出發,乘tube(鐵路火車)到King Cross,出閘後找巴士站E,乘30號車。上巴士時,最好先問巴士司機會否到Chatham place那裏。據我同事說,不是同一號的車都會停那裏。那天我們上的第一台巴士便不在那裏停站,等第二台來時,才會停那裏。

由King Cross 坐巴士,約20~30分鐘才到。下車的站名我忘了^^;,只記得拍下照片:
落車處
遠處見到TESCO 超市,便準備下車吧。然後向12點方向走,會見到一間叫Workman Cafe的店,過了馬路,走到那間店前,再轉3點方向,應該看到Factory Outlet 的入口了。

不出所料,只有遊客才知道這個地方。本土人不知道這個地方的。



30號巴士
回程上車處(TESCO 對面)













店內貨品都是5折起,圍巾29~69GBP,手袋約299GBP以上,女裝衣服約40GBP起,還有男裝、童裝及嬰兒服(也有要90GBP的!),涼鞋、皮鞋、雨傘、香水,當然有最出名的乾濕褸!

關於退稅,買滿50GBP便可享退稅了。不過如果你問店內的人,由他們替你辦手續,他們會收一點手續費的。如果你用信用咭付款而稅項是少於20GBP,款項會直接退到信用咭賬戶,要是多於20GBP,那麼你可以選擇退回現金的。

希望這些資料幫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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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doris626 at 22:47回應(0)引用(0)雜錦分享
標籤:旅遊, 交通, Burberry, Shopping

2009年01月5日

職場小男人

今次想說的是從前也有提過的印尼籍主管。2號那天,我去完洗手間回辦公室時,由側門進去。其時(早上11點) 遇上剛回到公司的印尼籍主管,他走在我前面,本來以為他正要按密碼,他卻裝著看報紙,定定地原地站著。那好,我去按密碼,開了門時他卻衝前先進去!

那天我又要搬房。(一人的部門當然不能坐四人的房間嘛~)

當我一切settle down 的時候,那人卻突然走進來,說: 哇~ 你升職喎~ 請食飯吧。

厚顏無恥。

我心想: 我來公司這麼久,一封利是也沒有逗過你的。你也沒有請過我食飯。為什麼我要請你呢?!

只是憑著年資高才可以坐高位,卻看不到有什麼實力。且看3月之後,你可以走到那裏去! 哼!

Posted by doris626 at 22:37回應(1)引用(0)辦公室小報告
標籤:辦公室, 賤人

2009年01月3日

2008年回顧

時間過得真的好快,2008年... 很像很老套,不過總想寫一些總結。06年已經在說「有志者事竟成」。從前希望的事,想來也在2008年裏實現/實行了。

家庭篇
最重大的事件是搬新居吧。從住了廿多年的公共屋村,移居到居屋去。從「從來沒有私人空間」到擁有自己一間房;從新界搬到九龍區,雖然同是香港,但是轉變真的很大。不過住在這裏不經不覺已經4個月了(2008年8月3日搬家!),想不到現在已經很習慣。這裏真是一個很舒適、交通方便的家。請朋友回家玩也很方便。暫時想不到缺點/要改善的地方... 舌

事業篇
07年公司已經開始架構重組,到08年年中浪潮來到亞洲區這邊。結果香港辦公室處只剩下我一個。對於人事調動,實在百感交集。意外地被升職了,可是實在高興不起來。請不要恭喜我升職了,因為我不能高興地回應一句: 多謝。

事實是心情調整過來了,但是工作上的壓力還在適應中。

適當的時候,我再請大家吃一頓吧。

愛情篇
朋友說我好像跟bf 分手了。事實上每隔一段時間我們都鬧分手(基本上都是我單方面提出)... 嗯...就是在美國那個嘛。不經不覺已四、五年了。8月時他來了香港,我跟他到泰國旅行。四日三夜。有點瘋狂...

說是bf/gf, 我覺得我們更像老夫老妻... 真想死...

希望09年情況好一點,各方面也是。

Posted by doris626 at 2:03回應(0)引用(0)心情記事
標籤: 愛情,家庭, 事業

關於10月30日的置頂文 「請給我一點希望」

其實寫10月30日那篇文章時,心情實在比在谷底還差,基於我不想把壞心情帶到blog 上傳染他人,於是想: 如果廣告的hit 數高一點的話,也許世事不會這麼壞。從而希望有點hit數時,心情會好轉。

那時已經告訴朋友,請他們也幫一幫忙,只需點擊廣告便好(可以的話,還請轉發出去的說)。事與願違,幾天後也不見有什麼。

那時候我才頓悟過來: 快樂並不能假手於人!

自己的心情,還是靠自己處理才是正路。那時我還把文章置頂,其實已不在乎什麼廣告點擊了,而是要提醒自己這件事情吧。


Posted by doris626 at 1:30回應(0)引用(0)心情記事
標籤:勵志 啓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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