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9,2008

工會對於紀錄片網拍事件道歉聲明

工會聲明稿

 

近日由於工會誤將施導演作品放在拍賣網站上,造成意外困擾,日前已與施導演致歉。工會在此一併將經過對大眾尤其是會員做一說明,並希望日後若有任何工會疏忽的問題,請直接向秘書處反映,以便及早處理。

 

此事經過為:去年度96年度的跳蚤市場,台南藝術大學音像所部份學生有參與作品寄賣或展示。在擺攤過程中有三位顧客對施導演的作品有興趣,詢問擺攤同學如何購得施導該部作品,現場擺攤同學留下這三位顧客的連絡方式後與施導演連絡,施導演認為該部作品並沒有也不適合進行販賣,他同意以贈送的方式給予三位顧客,以達交流目的。

 

於是施導演將三該作品,交給當天南藝擺攤同學。南藝大的同學連絡那三位顧客請他們來拿片子,但因彼此時間不好約。於是就把三部片子在紀錄片工會,請三位同學自行來工會索取。事後,三位顧客並未如約來拿片子,而工會秘書並不知道南藝攤位與三位顧客並沒有完成片子的交流。

 

今年第二屆跳蚤市場舉辦時,工會將第一屆跳蚤市場的剩餘物品與工會會員所捐贈的物品一同整理,合併為第二屆跳蚤市場的義賣品,所以就將施合峰導演的作品一同歸檔到工會跳蚤市場義賣物品中。

 

又因工會時常接到對紀錄片有興趣卻不如何購得的詢問電話,認為若只將會員或支持者捐贈跳蚤義賣商品被動的放置在工會,甚為可惜。

 

所以在本次第二屆跳蚤市場結束後,工會希望藉由網路平台繼續義賣商品,一方面讓無法參加跳蚤市場當天活動的人有機會購買,二來也希望有興趣購買紀錄片的人可以透過工會購買到想要的紀錄片。

 

但由於一年前的交接疏失,加上今年秘書處沒有再做確認就將物品上拍賣網路,導致施導演在沒有被告知的情況下,發現自己的作品在拍賣網站上,產生不必要的誤解。此次事件顯示工會處理的不小心與經驗不足,在此向施合峰鄭重致歉。

 

台北市紀錄片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Posted by docunion at 樂多Roodo! │20:00 │回應(8)引用(0)紀錄片工會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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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偉華,偶爾拍紀錄片,沒考慮過加入工會。今天看到這篇「聲明稿」,便更慶幸自己沒加入紀錄片工會。

首先,這件事不管是秘書還是工讀生還是哪位大嬸疏忽或搞錯或無意有意造成了這樣的結果,所呈現出來的就是很簡單一件事︰紀錄片作者權益受到了侵害,加害者是紀錄片工會。

然後在作者於拍賣網頁上反應之後,工會的作法是先刪他的留言。

接下來,受害者在個人部落格上關於此事件的文章突然移除了,取代的是這篇「工會對施合峰事件的聲明稿」。還不是「道歉啟示」喔,是對某個事件的「聲明稿」。

那詭異的20片庫存量到底怎麼來的,又會如何處理則隻字未提。

我感到很遺憾的是,這個組織做錯了事情,第一個反應竟是在保護自己的形象、搞一堆說詞、維持輿論的潔淨度,然後將事件定調為「誤解」,才沒什麼誠意地道歉。

在這麼貧乏的環境下,一個為保障從業人員權益而存在的組織,卻是以這樣的姿態在面對一位獨立創作者,我著實感到異常驚悚。
Posted by 江偉華 at August 20,2008 11:12

這件事或許跟我沒關係,但我知道許多的事情單由個人在網路上所獲取的資訊就來斷定事情的是非,這跟許多民眾單由電視媒體的報導來看事情的對錯相差不大,我想敏銳的觀察力以及判斷是非對錯的能力對於一個獨立創作者而言是重要的。
Posted by 林昱安 at August 20,2008 13:54
所以樓上這位大哥要不要指教一下我有哪裡觀察不足,
或是您有其他方面的資訊補充可以讓大家再判斷一下?
Posted by 江偉華 at August 20,2008 14:24

這位大哥:我並不是指教、也不是維護工會,只是強調「客觀」。
我並不是當事者,所以不便多說什麼,也不好在此鬧到筆戰。和氣至上,願您事事順利。
Posted by 林昱安 at August 20,2008 14:37
請工會先解釋一下多出來的片子是從哪來的?
能寫出這種幾乎沒常識的稿子,真是痛心某種心態的"墮落"!

"你們想保護的是什麼?"
Posted by 火燒到你屁股啦 at August 20,2008 17:29

近日對於工會部落格上發生的兩件事〈關於將施合峰導演的片子po在拍賣網站〉與〈紀工報到底該報名政經類或非政經類〉我自己是有一些感覺。

嗯,先說拍賣網站一事,聲明稿是我最先擬稿的,最後再由常務理事蔡崇隆修改,我將他po上部落格的!嗯,對於這份稿子有很多人有不同意見,我覺得很好,然後我想說幾點。
我…我沒有要保護誰咧?因為稿子我有打啊,而且當初我覺得自己寫的很好,應該就此就沒有風波…

那個【能寫出這種幾乎沒常識的稿子,真是痛心某種心態的"墮落"!】我是共犯結構的一環,畢竟我有擬稿,可是我不知道自己哪裡沒有常識,雖然我私下很墮落…但是我覺得這份稿子有表達到我對施導演的歉意,然後義工妹妹我們沒有要將他當代罪羔羊的意思,先將無辜的人給剔除掉!我們好好來談。

我很想用〝羅生門〞來解釋這一件事情,但是又覺得很不負責任,所以我將我這邊的訊息做一個交代。
我知道工會有錯誤,但是這一切當然是多講的,因為都已經做了。
所以我想跟施導演說抱歉,是因為我們沒有再作確認這點上就po上網站,當然施導演也說不應該將焦點放在他一個人身上,應該是對許多紀錄片工作者的權益上作打算,這點我也覺得應該,因為他的提醒我才知道要多去注意,因為我不是一個創作者,所以也是在這件事情發生後我才知道創作對作者的重要性!

好,所以我代表我自己在工會工作的這個角色〈因為我也有處理跳蚤市場〉道歉。
因為是一個關於兩年的事件,然後是在工會這個空間下形成的所以工會當然有義務要跟對工會有質疑的大家說清楚,但是這一件事情的確是在時間跟空間與訊息互相錯置的情況下產生的,在事情發生的當下,工會沒有要保護自己的形象,反正做錯事情就認,那事情的原由說明了只是一個再重現,讓大家可以了解過程。【我感到很遺憾的是,這個組織做錯了事情,第一個反應竟是在保護自己的形象、搞一堆說詞、維持輿論的潔淨度,然後將事件定調為「誤解」,才沒什麼誠意地道歉】我不知道如何才是有誠意的道歉,事發之後我們有考慮要將拍賣全部下架,不過這樣勢必會再掀起一波高瀾,因為在我的理解當中私下已經跟施導演聯絡好幾回,有了解彼此之間的誤解〈真的很多都是誤解啊〉,對施導演的〝個人〞部分是真的要說對不起,然後再來是要跟大家說工會對於這件事情也很對不起。

我其實不知道大家不加入工會是對於工會有什麼想像,雖然這兩年工會沒有做到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不過應該也沒有做出什麼尖銳性的舉動〈當然這件事除外〉,這兩年工會除了要找工作人員的人事費其實沒有條件真的做到有guts〈我學政治人物的〉可以讓紀錄片工作者權益往前推動的事情,至少我覺得還不夠,往後當然也希望大家可以再多批評。

好,那個紀工報的事情,我對於政經或非政經類是沒有了解,不過不要把他放在個人跟學校去吵架啦,如果對這件事情都有意見的很多都是南藝大的學生,那我覺得是學校教的很好啊,很有政治的敏感高度,如果一直指責木材他應該也很不好受。
不過我對於【「芭樂理監事會」】這句話就覺得不妥了,畢竟一碼歸一碼,你要批評工會幹部就要說的清楚一點,因為聽起來這個會員應該很了解理監事們才會這樣形容,如果沒有把自己覺得他們哪裡芭樂跟做不好的地方講出來,這樣就會變的只是在中傷了。

然後我一直在想這篇文章我應該要用自己的本名、還是匿名、還是要加頭銜?用本名的話也很多人知道我在工會,一定會覺得我很矯情,用匿名就覺得自己沒有guts〈再次學政治人物〉,加頭銜的話…嗯,我其實不是全職秘書,只是兼職工作人員,是秘書的秘書,所以我想說就用工會工作人員…這樣交待應該可以吧…
Posted by 工會工作人員林碗茹〈我是那個大嬸〉 at August 20,2008 21:22
不好意思
我是去年幫南藝顧攤的人
抱歉這麼晚才看到留言
今天事情會弄成這樣
追根究底就是我去年最後沒有把案子結好
才會產生這次的誤會
我想工會的秘書或義工或許有一些疏失
但是她們或許也會覺得自己有點無辜
因為畢竟如果當初我把事情都交代好
就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了

我想如果這件事情讓工會的形象受損
或許我不應該什麼都不說
我相信工會的成員做什麼事應該都是出自於善意
絕對沒有想要加害任何創作者的意思
如果因為這件事情讓學長很慶幸自己沒有加入工會
那我真的是對蔡老師也對工會感到非常的愧疚

雖然有點遲了
但是希望我的道歉能被看到
並不是為了平息風波
也不是想為自己解釋
只希望對這件事情有誤會的人可以更清楚這件事

傅榆
Posted by 傅榆 at August 25,2008 15:48
對於這件事,如同先前講的,
我從來不是在追究或責難是誰疏失或誰捅了簍子,
我所在意的,是工會對於這個錯誤的處理態度.
今天如果有什麼造成了工會形象受損,
我覺得就是工會在第一時間就太在意形象這種事.
疏忽就是疏忽,搞錯就是搞錯,
刪這個改那個的,
聲明稿寫了一堆,只有最後一段有意義不說,
還劈頭就暗示怎麼不直接跟秘書室反應就好了...

一開始就專業點乾乾脆脆地道歉不是很有誠意嗎.

所以,我對這件事的質疑其實跟傅榆學妹妳一點關係也沒有,
建議妳把道歉留給施合峰或是工會內部的人就可以了.
Posted by 江偉華 at August 27,2008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