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9,2007

紀錄片職業工會針對國美館購片問題重要通告

 
紀錄片職業工會針對國立台灣美術館購片問題重要通告 
 
發表日期:2007年8月6日 
 
日前會員曾文珍導演曾向工會反映﹐台中國美館與她洽談紀錄片典藏放映的版權問題﹐承辦人想以公視公播版版權費(通常是3000 元)﹐來購買獨立製片作品在國美館做永久無限次播放。工會經理監事會討論認為﹐公視係以國家資源製作紀錄片﹐產品以平價回饋社會並無問題﹐但獨立製片經常是耗費大量個人資源才能完成作品﹐國美館未分辨其中差別﹐而欲以同等代價購買獨立製片作品﹐觀念上顯有誤謬之處。
 
因此工會常務理事曾前往拜訪國美館承辦人員說明相關立場﹐承辦人也表示未來版權費用合理性問題﹐將適時徵詢包括工會在內的專業團體。不過近日曾導演再反映﹐國美館再度與她洽談﹐並出示內容簡略之授權書﹐對相關之授權費用與期限完全未記載﹐似乎迄今仍無正當做法。工會已諮詢法律顧問邱晃泉﹐請其修改出較合理之授權書條款﹐版權費用與使用期限曾導演亦有具體提議﹐獲理監事會同意,會員可洽詢工會常務理事或秘書。
 
故在此通告各位會員﹐如有接獲國美館洽談上述事宜( 包括最近的巡迴展映演授權)﹐但條件未盡合理者﹐請儘速向工會反映或詢問能保障權益之做法﹐不須輕易放棄堅持﹐唯有會員立場與工會一致,才能為自己爭取到合理的對待與尊重。也歡迎會員轉寄給關心自身權益的非會員導演,讓工會能匯集更多相關的資訊與建議。


Posted by docunion at 樂多Roodo! │13:00 │回應(2)引用(0)紀錄片工會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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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謝謝工會的整合
是否也請工會就映演或收藏機構的不同
對國家文化機構,影展,電視台,學校,地方圖書館,社區工作室或NGO社運團體
訂定公開的不同層級收費參考標準
以免不明就裡者,誤觸行規
或令有心推廣紀錄片卻無資源者,望之卻歨
如此對有心將紀錄片視為社會溝通媒介的導演,可能也是一種遺憾

另,版權金往往容易以導演的知名度為依據,越是媒體寵兒,版權金越高
然如公告中所提
有些影片的製作資金來自國家或企業
知名導演更是相對容易獲得國家或企業補助
建議工會也根據資金來源比例,擬出版權金額度參考建議
以免強者恆強,弱者恆弱
無法真正保障紀錄片工作者群體的權益
Posted by 魯魯 at August 7,2007 10:20
謝謝魯魯的建議﹐分級收費標準是應該的方向﹐不過也不能工會幹部要怎麼訂就怎麼訂﹐可能要舉辦很多座談來凝聚起碼的會員共識才行。

目前最急迫的可能是工會版合約或授權書之類的範本﹐需要有義工幫忙整理及與律師聯繫﹐魯魯能幫忙尋找有意願者嗎(有法律背景最好﹐沒有也沒關係)?
Posted by 卡夫阿隆 at August 24,2007 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