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9,2006
美索,人道觀光客趴趴走--- Education for All
美索鎮上的小學有很多種類,有緬甸移工小學、泰國政府的、還有私人的華文學校。華文因為近來的中文熱,學校身價連帶著水漲船高,有錢的華裔及當地人會送小朋友到華文學校。
除了移工小學外,此次MinMin還帶我們參觀他早上結束診所施打疫苗工作後的另一個工作地點,Mae Sot high school。因為是high school 所以主要收從Grade7到Grade 9的一百多名在美索鎮附近的中學生,住宿伙食及學費全免。這間學校的主要預算補助來自於韓國的Community Chest of Korea,由Bucheon Migrant Workers House此韓國組織來承辦和學校工作人員接洽及經費運用的討論工作,目前只有一年經費二十萬美金在撐校務的運作,韓國的NGO工作者Pil也正傷腦筋要如何跟總部申請更多的經費來讓學校持續順利的運作下去,尤其希望能夠買塊屬於學校的地,重新整建隔音效果更好的學習教室。
中學畢業之後呢?大部分的學生因為有學過英文、緬甸文及也會說少許泰文,而因為美索鎮的快速發展應該不難找到工作機會。同時因為他們居留的時間比較長,絕大部分的移工父母也想辦法去找到可以合法居留的身分,畢業後的中學生在美索鎮上比較不用擔心會因為無身分而被逮捕。
有沒有繼續升學的可能?目前沒有這樣的學校可以提供給緬甸學生就讀,但是仍在繼續和泰國政府討論中學學歷認證或進入泰國教育系統的可行性,例如泰國的高中或大學固定提供多少名額給緬甸人或其他國家居留很久的後代繼續升學的機會。
至於從緬甸逃出來的MinMin呢?他大學二年級時參與反軍政府遊行後成為黑名單並入獄五年,現在在邊界為緬甸的學生組織工作,在泰國根本無法進入他們的大學系統,所以如果想繼續唸書的話,只有考過托福想辦法爭取到國外組織提供給緬甸學生的獎學金出國唸書。
2005年八月時候泰國政府通過了 ”Education for All” 法案,這個法案主要內容是說明居住在泰國的小孩都有相同的受教育的機會,包含過去不被承認身分的移工小孩在內。此項法案為在泰國近一百五十萬人的緬甸移工及東南亞各國湧入泰國的移工開啟了下一代接受教育的大門;此法案同意只要移工家庭可以負擔(afford)的起,就可以進入泰國小學系統就讀。這條法案鼓勵了更多NGO及教育資源投入移工小孩教育的可行性,但是同樣的,泰國小學光制服及學費的開銷一年近三千泰銖,可是移工的收入平均每月才近兩千泰銖,如果要讓家長想讓小孩接受泰國小學的教育方式,絕大多數力不從心;再者,緬甸移工的背景多元,來自不同少數民族,泰國小學目前至少就基本的緬甸語師資都尚未完全,更不用說其他的教材或師資等等。最快的方式應該就此法案內容所宣示的原則增加經費聘僱緬甸語或少數民族的教師,提供相對於在移工小學所能學習到的緬甸文化歷史等。目前在無法{融合}的情形下,泰國教育部正嘗試將移工小學定義為 ” learning center”,嘗試尋求國際社會的教育原則評估要如何訂定center內的學習目標以能夠讓在center內學習的移工小孩也能被泰國學制承認進而銜接教育系統。
沒有人會去否認法案所宣示的每個人都有權受教育的原則,如果沒有政策的配合,那泰國政府顯然的只是對於國際社會的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同時重要的是,教育的本質及目的對於遠離家園到其他國家討生活的移工而言意義是什麼,尤其這樣的移工潮同時來自於軍政府的鎮壓和一種自發性的流動時,移工父母本身對於家園族群的認同,普遍的根據統計大部分的父母都希望小孩能夠學習母國及所屬民族的歷史文化和語言。
我所去到的移工小學資源相當的貧乏,簡單的木板或是茅草所拼湊出來的教室,平均一名老
有一次在學校內遇到位長髮的緬甸男人,在等待學生打疫苗的空檔,他坐在一旁看著報紙,攀談才知道他是附近幾所移工小學的英文及音
那天拿到一本薄薄的影印刊物,內容寫到目前緬甸內部情況及甲良軍隊狀況,還有各種爭議性的討論,例如中國日本要在緬甸西部山區要開發大壩所可能對少數民族耕地的影響等議題。類似這樣的很多地下刊物在美索鎮上以英文、緬甸文、甲良文用各種方式流傳而被討論著。M下班後會投入學生組織的工作,在NGO工作的local staff也有很多同時屬於當地不同組織成員的身分,下了班之後,就是他們投入所關切的緬甸內部議題的開始。所以在看似平和的小鎮氛圍,其實富含政治拉鋸的張力能量。感受到綿密的組織網絡在檯面下活動著。這樣的活動力和民族所遭受的非人的鎮壓記憶顯然是有關聯。
所以即使泰國政府未來有經費願意免費提供移工入校受教育的機會,但在無法確保緬甸或少數民族
參考資料 @
引用URL
By Sai Silp
November 15, 2006
http://www.irrawaddy.org/aviewer.asp?a=6389&z=154
泰國政府將要修改公民法案,給予非法移工中母親是泰國人的小孩子公民身分,過去只有承認父親是泰國人的移工小孩身分,一但被承認將可以進入泰國教育系統及享有公民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