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8,2008
也沒「數個」日子了(下)

我是不是老是喜歡當那個
比較慢驚醒的,或頭上燈泡比較晚亮的人?
但我會努力亮的。
所以沒關係!
回到一個月前,場佈整個構想是和阿章一起在美術教室high個中午想出來的。今天站在山上,看著它在短短一個月內每個成分已然成形、佇立。燈光投射,影子在地上像瀟灑大筆刷過的行跡。每一架構都經過多少次討論、多少嘗試與更改?每個骨幹裡都有多少人的汗水、血滴、和嘴砲口水!沒有團隊,看得見的就只會有數張草稿而已;沒有凝聚力,垃圾山只會是垃圾山,船只有一堆紙箱穿鐵絲!真的很謝謝大家,讓我體會這從無到有、不可思議實現的一切:場佈組也好,畢典大隊也好,還有二十三屆的每個人,因為我們也一起賣力完成這麼豐富、獨屬於彼此的三年。
更感謝實中讓我擁有這樣的十二年。「這樣的」代稱說不盡的敘述與形容。十二年有點久,但為什麼現在情緒這麼難以形容,就是久得太有意義的緣故吧。設計再多徽章或書包或畢冊封面都平衡不了的原因就是扎到根基的情感;情感沒得量的,只有時間深諳它們。人們只得唉啊唉的,教理性為之癱瘓!睡前拿著筆卻腦袋愣傻寫不出東西,過了十幾二十分鐘只好又把筆放下倒頭去睡,醒來後再次把太多的夢都忘記。這幾天回到獨自一人時都這麼度過。
現在又是這樣了。
終得面對的魔王還是自己罷了,但為什麼我們總是要認識那麼多人,再一一(或一堆堆啊)地與他們離別?.......................

因為...................
因為交會時的光亮
會燦爛得教每個人難以忘卻。
就是為了追那些光與隨之帶來的溫暖,歡笑與眼淚才那麼值得我們揮灑!
所以我實在是一點也不怕啊。
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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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真是完滿而沒有缺憾的解答~
Posted by 半月
at June 9,2008 22:11

嗯,十二年,跟我一樣久耶XD
我在想,或許認識他人其實就是認識自我的必要過程。
它是因果的問題,而不是選擇的問題。
你可以任意處在那樣的環境,但不見得要介入其中;一旦啟動了自我認知的機制,就必然會介入。
我想,既然無法逃避,就面對吧!
Posted by Oscar
at June 11,2008 11:45
Posted by Lindayao
at June 11,2008 19:23
半月: 希望是
Oscar: 嗯! 認識自我的旅程所遇見的都是珍貴而必要的,而且遇見就要面對,不面對似乎容易摔跤...
大佑: 可是你上單車了......
Posted by dissolve
at June 15,2008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