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3月7日

讀到、聽到、看到、說過與做到

ClarkStarr1986)提出,學生的記憶因為下列因素而有差異

 

1.能記住所「讀到」的10%。

2.能記住所「聽到」的20%。

3.能記住所「看到」的30%。

4.能記住所「聽到和看到」的50%。

5.能記住所「說過」的70%。

6.能記住所「說過並做到」的90%。

 

試想,透過資訊通訊科技,是不是更可以讓記住的比率增高呢!



Posted by digschool at 樂多Roodo! │14:23 │回應(0)引用(0)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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