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1月9日
1月8日萬人Big爆立法會
下週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又再開會,小弟要回台灣上班去,希望大家堅持下去!
昨晚去了的再叫多些朋友去,沒去的把下周末空下來,一起告訴香港政府,我們是不可讓你們為所欲為的!!!
終結功能組別!!
香港全面直選!!
2009年11月22日
2009年06月25日
良心,落在何處會霎時瓦解?


劉曉波控煽動顛覆國家
丁子霖記協譴責以言論入罪
對於劉曉波被正式逮捕,獨立中文筆會、天安門母親丁子霖、本港記協及泛民等組織或人士均表示強烈抗議和譴責當局「以言入罪」。
新華社指供認不諱 未提零八憲章
據官方新華社引述北京市公安局稱,劉曉波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前日(23日)經檢察機關批准後依法逮捕。「據公安機關偵查掌握,近年來劉曉波以造謠、誹謗等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北京市公安機關依法對劉曉波立案偵查。」報道並稱,「劉曉波對公安機關指控犯罪事實已供認不諱。」報道通篇未有提及《零八憲章》。
53歲的劉曉波在2008年12月《零八憲章》發表前夕被當局拘捕,在拘留期滿後又受「監視居住」,據人權組織說,近7個月來他一直被拘禁在北京郊區的一間酒店內。
《憲章》簽署者、中國社科院哲學研究所前研究員徐友漁對本報表示,劉被正式逮捕是在意料之中,自從他被拘後,外界早已預計他會被關押至「六四」之後,而且官方不會公開表明他是因《憲章》被捕。徐友漁說,「我認為(劉曉波被捕)主要是因為《零八憲章》。官方對於《零八憲章》一直非常敵視,處理劉曉波也是處理《零八憲章》的一個重大步驟」,但現時仍很難判斷官方會否公開把《憲章》列作劉的「罪證」。
劉曉波代表律師莫少平昨對記者表示,當局今次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劉曉波,完全置憲法和法治於不顧。他還要了解當局指控劉犯法具體涉及哪件事、哪篇文章和哪些段落。他透露,北京市公安局警員在向劉妻劉霞遞交書面通知時表示,莫少平因也簽署了《憲章》,可能不合資格為劉曉波辯護,希望她更換代理律師。今日他和劉霞將去北京市公安局核實,要求對方出示書面通告。莫少平指出,除非《憲章》被正式認定為劉曉波的「犯罪事實」,否則無權取消他的辯護資格。
妻﹕囚室沒窗 不許放風曬太陽
劉霞昨表示已做了最壞的打算。劉曉波被拘6個多月,她不知道他到底關在什麼地方,只知道他被關在一個沒有窗戶的房間,每天不許放風,不許曬太陽。據報道,在過去6個多月的拘禁期間,劉霞和莫少平曾經獲准探視過劉曉波。
獨立中文筆會昨日發表聲明提出強烈抗議,指該會理事和前會長劉曉波被正式逮捕是「以言論罪」。內地貴州人權研討會亦指出,逮捕劉曉波是掀起新一輪對異見人士的打壓及迫害。天安門母親發起人丁子霖、蔣培坤夫婦亦發表聲明,呼籲海內外各方民主力量、國際社會各團體以及各民主國家的政府和議會立即行動起來,為營救劉曉波出力。(明報記者)
那姓馬的,請問你說的中國的人權在六四二十周年後的今天已有明顯改善是你見鬼了嗎?
一味傾中,遲早發瘋。
2009年06月5日
15萬燭光 港人驕傲 維園爆滿 5萬人未能入場
以15萬點燭光悼念六四死難者,爭取民主中國;維園場外,支聯會聲稱約5萬人未能入場,在外圍參與晚會。
首次在港出席悼念晚會的學運領袖熊焱,見證港人的堅持,大為感歎,形容香港是全中國、全世界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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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31日
陳雲林陳水扁馬英九

陳雲林:
歡迎友善拜訪,
但,
台灣就是台灣,
中國就是中國。
願所有的神保佑你有平安愉快的旅程。
陳水扁:
你真的以為謊言多說幾百遍就會變為真理?!
獨立歸獨立,
貪污歸貪污。
別再為了掩飾任何人的罪行繼續愚昧良善的台灣人民了!
願所有的神給你和所有共犯公正的審判。
馬英九:
別再做自欺欺人的懦弱政客了。
你就像啟示錄中巴不得被上帝吐出來,
那不冷不熱的老底嘉教會;
不統不獨就是沒有立場,
你沒立場就讓人民作統獨公投吧。
願所有的神加添你回應人民訴求的勇氣。
2008年09月7日
瞧,那個人。
這已不是那個人第一次把自己跟十字架連上關係。我不知道他對十字架的意義認識多少,如果他看到十字架的刑罰是件光榮的事,那請長老會的高牧師,除了陪他祈禱之外,也花點時間陪他翻翻聖經,或直接告訴他,當年羅馬士兵把耶穌釘十字架,是一項最羞辱的刑罰,而且耶穌是從容就義,雖然審判長比拉多找不到祂犯了何罪,祂卻仍舊背負著沉重的十字架,走過耶路撒泠城,受盡官兵與群眾的凌辱,一步一步的踏上被釘在十字木頭上的死途。
那個人有沒有了解釘十字架的意義?你你竟然敢(Oh My God!)說跟耶穌一樣死在十字架上!!台灣不是一個以基督教信仰立國的國家,這國家的政治人物卻愛厚顏無耻的綁架別人的信仰,而更令我錯愕的,就是沒有一個基督教信仰的團體出來指責那個人,難道大家都同意那個人的十字架比喻嗎?
從前有一個政治人物他用坦克車對待手無寸鐵的人民,他的所作所為令人看得到的厭惡。坦克壓碎你的骨頭,如今那個人用他三寸不爛之舌頭,散播似是而非的辯說,燃燒鴉片的迷霧。這種污辱別人信仰表徵的言論自由,我要跟那個人提出最嚴重抗議。
小心我用十字架丟你。
2008年05月14日
無可能的代誌
我隨口說了一句,這回不知是否有人要坐牢了。
怎料此話一出,那位朋友回說:『他們不用,馬英九要先坐牢。』
我疑惑的問:『怎說?』
『因為馬英九有綠卡不承認。』
『......』
看來馬英九想做全民總統,是無可能的代誌啦!
2008年03月27日
媒體啊!媒體
最近觀察到兩件媒體事想要說一下。第一件是林青霞的廢票事件。我沒興趣去討論她近乎離譜的犯錯,我比較有想了解的,是她的那張蓋了『林青霞』印章的選票,為何可以『無傷大雅』的在媒體下曝光?是因為這已變成廢票,所以就可以『亮票』、『公開』?中選會提供這廢票給媒體公諸於世的目的,是藉此教育人民不要用私章蓋選票,抑或想借媒體奚落白忙一場林美人?如果中選會這麼隨便就可提供廢票給媒體拍攝,也許在下一次選舉的時候,本來就想投廢票又希望惡作劇一翻的朋友,大可讓大家意想不到的準備一堆蓋了陳水扁投給馬英九、毛澤東投給民進黨之類的廢票,我們等著瞧吧。
第二件是3月26日的中國時報一篇 『吸菸女性 尿失禁風險高』的報導,電子版跟報章版皆用了德國現代舞大師碧娜‧鮑許一張吸菸的照片,但讀畢全文,並沒有得悉碧娜‧鮑許因吸菸也出現尿失禁的情況之類的報導,實際上整篇報導也只有圖說提到碧娜‧鮑許。我不知道碧娜‧鮑許對自己的照片被如此『移花接木』式的安插在這報導有何感想,但更令我沒法理解的是,中國時報選用碧娜‧鮑許照片的意圖是什麼?因為是公眾人物,所以要承擔這樣的『責任』?
難道媒體真的可以肆無忌憚的不尊重任何人嗎?
2008年01月4日
2007年09月6日
楊儒門
楊儒門在2003、04期間擺放『白米詐彈』之時,我在香港工作,對此事幾乎沒有印象。我是直到2006年2月大大樹策劃的【草根之聲新演繹】節目,才第一次認識到楊儒門這名字,當時大大樹把販售CD的部份收入,捐給「聲援楊儒門聯盟」。坦白說,我當時真的不清楚他是誰和幹了什麼事,我只知道這個年青人做了一些蠢事被關。 ...繼續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