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8月16日
什麼是巴洛克(一)?

書末提供了一些有關巴洛克美學觀點的文獻,我摘錄一些簡白有趣的部分,作為思考並欣賞巴洛克音樂的理性參考。巴洛克,作為一個斷代標誌的意義,可能要大於它的美學標誌的意義。必須注意,巴洛克一辭作為一個斷代的標誌性名詞,其起源、特性、時期、範圍等議題,在19世紀末成為德國史學界的議論課題後,才逐漸定型為目前所為人普遍認知的意義。我希望透過書中文獻的摘錄,提供儘可能多樣的觀點。
注﹕原書為法國Gallimard出版於1999年,作者為Frederic Dassas,書名為L'illusion baroque, l'architecture entre 1600 et 1750,中文版2005年七月出版。作者Frederic Dassas畢業於羅浮宮學院、巴黎大學以及國立史蹟學院。曾擔任巴黎法國史蹟博物館館長(1995至1999年)及「巴洛克的輝煌成就」展覽會組織幹事(托里諾、蒙特婁、華盛頓、馬賽,1999 至 2000 年),目前是巴黎音樂博物館主任。
瑞士藝術史家沃夫林談巴洛克
沃夫林(Heinrich Wölfflin),《文藝復興與巴洛克》,1888年
與文藝復興不同,巴洛克不帶任何理論,發展不參照任何模範。我們當時似乎不感覺自己走上預定的新道路。正因如此,我們並未給予這項風格精確的名稱,只是以「現代風格」(stilo moderno)概括一切非古代也非屬「德式風格」(stilo tedesco)的創作,後者也稱「哥德式」(gotico)。至於現在,一些不為人知的概念在藝評作家筆下出現,被當作審美標準﹕隨性所至(capriccioso)、怪異(bizzaro)、異想天開(stravagante)。奇特的事物、超越規範的事物,帶給我們某種樂趣。形式的掙脫開始散發魅力。
巴洛克一辭最早出現在法國,已成一般用語,也獲義大利人採用。辭源不明,有些人認為是稱作barocco的邏輯謬証法,另有人認為是同名的一種珍珠形狀﹕「不完全圓」。《大英百科全書》已收錄此字,定義接近我們的看法﹕「巴洛克,建築用形容詞,是怪異(bizarre)的一種。可被視為怪異的精緻化,或者更進一步而言,是怪異的濫用……怪異的極致。巴洛克的概念,必然佐以荒謬過度的概念。……」我們並不習慣區分巴洛克與怪異,也許,怪異感覺上比巴洛克更強烈。作為藝術史用語,巴洛克不再影射荒謬﹔但在日常用語上,此辭仍用以指稱荒謬、醜怪事物。
沃夫林(Heinrich Wölfflin),《文藝復興與巴洛克》,1888年
與文藝復興不同,巴洛克不帶任何理論,發展不參照任何模範。我們當時似乎不感覺自己走上預定的新道路。正因如此,我們並未給予這項風格精確的名稱,只是以「現代風格」(stilo moderno)概括一切非古代也非屬「德式風格」(stilo tedesco)的創作,後者也稱「哥德式」(gotico)。至於現在,一些不為人知的概念在藝評作家筆下出現,被當作審美標準﹕隨性所至(capriccioso)、怪異(bizzaro)、異想天開(stravagante)。奇特的事物、超越規範的事物,帶給我們某種樂趣。形式的掙脫開始散發魅力。
巴洛克一辭最早出現在法國,已成一般用語,也獲義大利人採用。辭源不明,有些人認為是稱作barocco的邏輯謬証法,另有人認為是同名的一種珍珠形狀﹕「不完全圓」。《大英百科全書》已收錄此字,定義接近我們的看法﹕「巴洛克,建築用形容詞,是怪異(bizarre)的一種。可被視為怪異的精緻化,或者更進一步而言,是怪異的濫用……怪異的極致。巴洛克的概念,必然佐以荒謬過度的概念。……」我們並不習慣區分巴洛克與怪異,也許,怪異感覺上比巴洛克更強烈。作為藝術史用語,巴洛克不再影射荒謬﹔但在日常用語上,此辭仍用以指稱荒謬、醜怪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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