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30,2008

《英倫夢迴》第2章

McLaren and Westwood

在麥克拉倫的言論裡,一直迴繞著童年的理想狀態。不論在他公開放映的電影作品《牛津街 (Oxford Street)》裡的旁白、在他1984年的專輯《迷 (Fan)》裡,或者在他幻想投射的人物邪惡席德 (Sid Vicious)身上,他都把這放在流行神話的核心位置。這並不是什麼原創的點子:早在麥克拉倫學生時期就已在地下文化界流通,不論是基進精神學或者當時的流行歌曲。


麥克拉倫之所以出類拔萃,在於他格外堅持致力於這些想法,這與他自己的人生故事大有關係。做為一位名人,他相當適應,並將這種身份視為「一種成人模式,讓仍處在青少年模式的人可以想像自己身處其中
因為它並非真的是一種成人狀態,而是青少年對成人身份的一種終極幻想。」在父母宗教與文化迥異的婚姻下出生,不受重視,更經歷一段不尋常的童年時期,他已經制定最好的復仇計畫:成為一個社會的局外人。


麥克拉倫出生於
1946122,是家中的么子。父親彼得‧麥克拉倫 (Peter McLaren)是一位蘇格蘭工程師,母親艾蜜莉‧艾薩克斯 (Emily Issacs)則來自一個高傲的猶太家庭。這對夫婦不論年齡、種族與智力都不相配,結婚18個月後便離異。彼得‧麥克拉倫在1948年最後一次見過兩位兒子後,從此被艾蜜莉與她勢力龐大的家族從歷史上除名


父親這個人彷彿從未存在過,這讓麥克拉倫花了四十年的時間、經歷心理治療與私家偵探的協助,才在
1989年重新找到父親。「事情是由信件促成的,」麥克拉倫說,「他住在隆尼沼澤區 (Romney Marsh),結過六次婚,現在的模樣看起來就像詩人奧登 (W. H. Auden)死前所拍的照片。原來還有另一個我從不知道的家庭存在:上次我人在英國時,與同父異母的妹妹及弟弟見過面,那位弟弟還是劍橋國王學院 (King’s College, Cambridge)的院士。


這場離異,對麥克拉倫與他的哥哥來說都是一次嚴重的傷害。「我非常憤怒、怨恨,」至今仍保留繼父姓氏的史都華‧艾德華茲
(Stuart Edwards)說道,「直到今日我仍然記憶猶新。」雖然只差了兩歲半,但兩兄弟間似乎差了一個世代。比起麥克拉倫有時像個被寵壞的青少年般喜怒無常,史都華的為人相當可靠:一個頭髮漸禿的成家男人,有兩個女兒和一份晚上開計程車的穩定工作。但如果刮除這層表面,還是可以看出兩兄弟頗為相似:聲音、豐富的想像力、求知若渴的慾望。


兄弟倆對他們的母親都保留了相當程度的敵意。「她傷害了我們,」史都華說,「不知道為什麼,查爾斯‧柯羅爾爵士
(Sir Charles Clore)與我媽媽關係超好。他們曾在蒙地卡羅 (Monte Carlo)的巴黎大飯店 (Hotel du Paris)偷來暗去,後來她嫁給我那位把姓氏改成愛德華茲的繼父馬丁‧列維 (Martin Levi),而她把教名 (christan name)改成了夏娃 (Eve)。毫無意外,他也是猶太人,所以他被接納,但我的外婆實在不喜歡他。他的能力有限,但還算聰明,懂得開成衣工廠做生意,這間夏娃艾德華茲有限公司 (Eve Edwards Limited)後來成了大企業…很多人會花時間照顧小孩,但我媽媽從來不這麼做。她離開家庭追求自己的事業,把我們丟給外婆掌控,我現在才瞭解,其實外婆只是在我們身上強加她的價值觀與態度。這真的很奇怪。我們錯過了上個世代給予的教養,反而被一個在維多利亞時代度過童年的女人帶大。」


「當我第一次擔任性手槍
(Sex Pistols)的經紀人,那就像重回與外婆相處的童年時光,」馬爾坎談到他生命中這個決定性的影響,「她是個開創出自己天地的女人,你要嘛就接受她那一套,不然就拉倒。她的世界比起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好得太多,因為其中有更豐富的靈魂與熱情。那是個相當創新卻又光彩四射的世界。我可以感覺到其中的閃耀光芒,因為我在那個世界裡備受呵護。」


1887
年出生的蘿絲‧艾薩克斯 (Rose Issacs),本名蘿絲‧柯瑞 (Rose Corré),父親亞本‧柯瑞 (Abram Corré)19世紀中期由荷蘭移民至英國的鑽石商人。「他的祖先來自西班牙,出身於那群擁有土地的猶太裔西班牙人 (Sephardic)社群,」史都華說,「但在宗教法庭 (Inquisition)事件後,他們被迫離開這個國家。」含金湯匙出生的蘿絲,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前夕與邁可‧艾薩克斯 (Michael Issacs)結為連理:結婚禮物是加利福路 (Carysfort Road)的一幢家庭洋房。誰是家中的狠角色,自然毫無疑問:「我記得外公從來不會在外婆的房子裡過夜,」馬爾坎說,「他不住這裡,只能偶爾來坐坐。」


「我認為我外婆是個徹頭徹尾的傻瓜,」史都華說,「她深愛馬爾坎,卻不怎麼喜歡我。她在我身上看到曾經打擾她生活的我父親的影子,我長得很像爸爸,而馬爾坎是依我外婆的模樣刻出來的,那些矯揉造作的態度,一切的一切。她是一個很不尋常的女人,在她那個時代可算是怪胎。她曾經想成為演員,還去上了發聲課程,所以她說話的方式有種做作的味道。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其間,她同另一位長相十分漂亮的姐妹常與軍官們打成一片,她是一個波希米亞風格的人,有一堆與眾不同的朋友。」


蘿絲寵壞了年輕的馬爾坎,「她教我挑戰每一個體制內的觀點,因為那是曾經想做到的,」馬爾坎說,「我想史都華心裡一定很不是滋味,因為我要什麼有什麼,而他什麼也沒有。但她從不允許我出去玩或交朋友,我得待在家裡,史都華卻可以到處跑來跑去,因為外婆不關心他的死活。我們從不知道什麼叫做闔家歡樂,但我外婆那個非傳統的世界如此強大,讓我能以同樣的方法開創自己的路、生存下去。」


兄弟倆在
1954年在位於司托克紐英頓 (Stoke Newington)的威廉派頓(William Patton)小學入學,馬爾坎只撐了一天:「我是個吵吵鬧鬧的小混蛋,不懂為什麼學校有這麼多規矩。」後來只得為他聘請私人教師。根據馬爾坎所言,這個老師強迫他讀《簡愛 (Jane Eyre)》與《小氣財神 (A Christmas Carol)》。當愛德華茲夫婦的生意開始賺錢後,他們便遷往亨登區 (Hendon)的前尼道 (Cheyne Walk),把史都華與麥爾坎送進了貴族巷 (Lordship Lane)的私立猶太學校阿格維多 (Avigdor),兄弟倆恨死了這裡。史都華十五歲時被開除,而馬爾坎繼續在焦橡區 (Burnt Oak)的橘丘 (Orange Hill)中學就讀。


兩個男孩子都不是好學生,「我本來可以繼續留在學校求學,」史都華說,「但我完全拒絕那樣的生活。我的反叛方式就是徹底地逃離學校。」然而,馬爾坎的行為不檢,反而讓他備受矚目,或許更重要的,是得到了外婆的姑息:「她常常寫些文情並茂的信給校長,信尾總是以「船到橋頭自然直
(Boys will be boys)」這個短句作結,讓我大難不死。我很懂得趨炎附勢,在學校裡惹了一堆麻煩。我拒絕向任何權威低頭,也拒絕學習那堆狗屁。」


從美國湧入的流行文化,成了他的避難所。「我們家的第一張流行唱片是比爾‧海利與慧星樂隊
(Bill Haley and the Comets),」史都華說,「家裡本來聽法蘭克‧辛納屈 (Frank Sinatra)與平克勞斯貝 (Bing Crosby),突然間出現這種狂野的音樂。我對泰迪男孩穿的那種絲絨領口上衣與長外套並不真的感興趣;我喜歡厚膠底鞋 (creepers)、菸管褲 (drainpipes)以及窄領、三顆扣子的義大利短外套 (Italian box jackets)


「司托克紐英頓、克里索德公園
(Clissold Park)與史坦福丘 (Stamford Hill),都是非常猛的地區,」馬爾坎補充道,「因為那裡演變出一部分最早期的泰迪男孩,還有附近的陶騰漢地區,那裡的皇家 (the Royal)大舞廳裡聚集了豐富的搖滾樂能量。我常記得以前上學過馬路時,因為我就讀的是一所猶太學校,要戴著軟帽,這些泰迪男孩就會上前,把手伸進外套裡,彷彿表示他們身上藏著危險物品,我總會被嚇個半死。」


這些地區地處都會內部,還算是市區的範圍,其效忠勢力範圍的鬥爭相當猛烈,但還不到貧民窟
(ghetto)那種程度。英國的流行文化,是不同富裕程度下的相對產物,諸如倫敦這些區域的邊緣地帶,昭示了躍上枝頭變鳳凰的幻覺。「精心打扮永遠是外出的重點,」麥克拉倫回憶,「我的爸媽始終從事於時尚產業,而我也一直受我哥哥的啟發。每個星期六的晚上他就會掌管浴室,你根本進不去,不論你有多急,那是他的地盤。」


這些倫敦郊區也是第一批摩登族誕生的地點。父母舉家遷至更有教養的亨登區,若要說有什麼影響的話,不只讓兄弟倆更亢奮,也拓展了他們可活動的範圍。「我們常常逛遍北倫敦與蘇活區
(Soho),」史都華說,「這些郊區都與猶太社群有關,而且不論馬爾坎如何想切割,他永遠都無法脫離。瑞士農舍區 (Swiss Cottage)有一間夜總會叫小艇 (El Toro),聖約翰林區 (St. John’s Wood)還有一家叫寶冠 (Coronet),我在那裡認識了我老婆。蘇活區的話,我常去的俱樂部叫波貝勒 (Poubelle),還有一家在教堂內的舞廳,聖安妮 (St Anne’s)。」


蘇活區的種族多元,傳統上便是怪人與化外之民的避風港。這裡並不依照標準的菁英階級區分地位。它不在乎你是誰
你可以是罪犯、存在主義者、同性戀、惡徒或小毛頭只要你的觀點有趣或者經歷豐富。沃夫‧曼考維茲 (Wolf Mankowitz)的音樂劇《咖啡邦戈 (Expresso Bongo)》讓騙徒混混名聲不朽,他們是這裡的王。1960年代初,曾經有一段短暫時期,這裡同時擁有法國存在主義風格的咖啡店與徹夜狂歡的派對。


「我會搭貝克魯線
(Bakerloo line)到查令十字路 (Charing Cross)那些咖啡店閒晃,」柏納‧羅茲 (Bernard Rhodes)說道,他與麥克拉倫三十年來斷斷續續的友誼,始於史坦福丘的一家保齡球館。「我會花兩先令六便士 (half-a-crown)去看保羅‧賽門 (Paul Simon),那是一種工人階級、波希米亞的東西,當時沒有媒體宣傳,但你就是會緊緊抓住它。你會認識跟你想法一致的人,事實上你可以在星期五晚上出門,一直玩到星期一早上回家。沒有任何人會阻擋你,哪裡都有地方可以去。」


1961
年,通過三科通用教育會考 (GCEs)的麥克拉倫自中學畢業,開始面對他未來人生何去何從的課題,他的母親叫他去皮卡迪利 (Picadilly)的紅酒零售商山迪曼 (Sandeman’s)上班。「我跟那些從寄宿學校畢業的小伙子一起工作,」他說,「他們覺得我穿的比他們有品味。當山迪曼要派我去西班牙的葡萄園工作時,我便下定決心要留在華鐸街 (Wardour Street)過生活。」隨後他找了各式各樣的臨時工作,但幾乎都毫無例外地被開除。


1963
年秋天,馬爾坎開始在查令十字路的聖馬丁藝術學院 (St Martin’s School of Art)夜間部上課,學習人體素描,但對於公開展示裸體這種事,他的母親相當反對。屈服於家庭壓力,他轉而學習立體設計與繪圖。為了適應藝術教育的新制,他必須再多拿兩科普通程度會考 (O-level)的成績,並進入埃奇韋爾 (Edgware)補習。他順利通過了考試,卻報錯了聖馬丁藝術學院的科系,1964年秋天改進入哈洛藝術學院 (Harrow Art School)攻讀副學士文憑 (Dip. AD)


然而,在那之前,他與父母間產生了決裂。「他內心裡反權威的一面開始浮現,」史都華說,「他把時間都耗在漢普斯特
(Hampstead)一家名叫女巫釜 (Witches Cauldron)的俱樂部裡,那裡聚集了一批敲打族 (beatniks)、波希米亞人與危險份子。然後他決定雲遊四方,睡在海邊。我們不懂這突然的轉變究竟從何而來,我猜這是我外婆在他身上的隔代遺傳 (throwback)。」


「我的爸媽認為這太過頭了。就像所有的猶太人爸媽,他們能想到的職業只有醫生與律師。他們都是在城北邊開店的猶太人,顧客是他們生命裡最重要的人,而且他們聊天時會說:『我兒子當律師,你兒子在做什麼?』我爸媽會說:『我其中一個兒子放棄大好前程,跑去男裝店工作。』那個人就是我。」


「但是馬爾坎有黑‧人‧朋‧友!他與各種底層階級混在一起,還曾經因無業遊民的身份在法國南部被逮捕,我媽怎麼可能受得了,尤其她當時還跟查爾斯‧柯羅爾在蒙地卡羅搞七捻三,所以我媽根本不認這個兒子。馬爾坎與這個家的唯一連繫是外婆,他們常偷偷見面。每次見面都是因為馬爾坎窮到快脫褲子了,而外婆會給他一些錢。這種情況持續到他在薇薇安‧魏斯伍德身上找到安身立命之處才停止。」


「我有一種內建的
(in-built)倔強性格,」薇薇安說,「一個內建的時鐘,永遠與任何正統事物對抗。」薇薇安‧魏斯伍德本人對執迷 (obsession)這件事相當認真。她與麥克拉倫及柏納‧羅茲,有著相當類似的語言模式,常常在話說到一半就改變邏輯,一開始讓人聽得相當吃力,但過了一會兒卻又漸漸言之成理。這些語言模式通常以她當下進行的計劃為中心:在害羞的外表下,魏斯伍德對這個世界有很明確的觀點,而且常常困惑於為什麼別人不能理解。


這衍生於她自身的道德來源
糝雜了基進 (radical)與階級 (class)的深刻信念,可比擬柴契爾夫人 (Mrs. Thatcher)那種既節制 (thrifty)又兩極化 (polarizing)的嚴峻態度。19894月,薇薇安‧魏斯伍德以一種「極為怪異的模仿方式」扮成柴契爾夫人,為雜誌《閒談者 (Tatler)》拍攝封面照片。魏斯伍德與柴契爾屬於同一種公民典型 (national archetype),這種觀念,透過薇薇安對英女皇這個國家象徵的執迷,被進而發揚光大,不論是負面 (1977)或正面 (1987)的方式。做為一名流行設計師,魏斯伍德相當堅持她的衣服與英國精神的連結。


1989年,由姬蓮‧格林伍德 (Gillian Greenwood)為電視節目南岸文藝 (South Bank Show)所製作的薇薇安‧魏斯伍德特輯裡,可以看見一名小孩,就像在試衣間裡試穿般,在她所設計的衣服裡穿梭玩耍。薇薇安與馬爾坎一樣對孩童相當著迷,但她卻有一種更深植的天真態度:「好主意就是出奇不意 (A good idea is a perfect surprise),」她這麼說過,而且她對世界持續保存的童稚疑惑眼光,反映出了她與外界隔絕的早期生活。


1941
416出生的薇薇安,是戈登 (Gordon)與朵拉‧史維爾 (Dora Swire)的第一個小孩,在德比郡 (Derbyshire)裡靠近蛇道 (Snake Pass)的小村莊赫靈沃斯 (Hollingworth)長大。她的祖父很年輕就過世,祖母將家中生意轉型為蔬菜水果商,經營了一輩子。朵拉 (娘家姓為波爾Ball)原為棉花廠女工,在大戰期間嫁給在軍機廠工作的戈登‧史維爾。戰爭結束後,夫妻在廷索 (Tintwistle)共同經營郵務站,後來在1950年代晚期遷至倫敦西北邊的哈洛 (Harrow)


薇薇安有一段受保護的青少年時期,深受喀爾文教徒
(Calvinist)對努力工作的信條所影響。「我的爸媽不是沒教養的人,」她在1990年這麼說,「兩人既開朗又聰明,充滿上進心。史維爾家的三名子女薇薇安、歐嘉 (Olga)(生於1943年)、戈登 (Gordon)(生於1946都進入了藝術學院或大學接受高等教育,即使薇薇安的學習之路並不如她的弟妹們那般一路順遂。


中學畢業後,薇薇安有幾份臨時的工作,例如在當地的皮克靈
(Pickering’s)豌豆工廠短暫打工。她當時穿著打扮已相當具有個人風格,而且培養出對夜生活的興趣,這最後促成了她與戴瑞克‧魏斯伍德 (Derek Westwood)1962年結婚。「我爸爸經營一家夜總會,他們就是在那裡認識的,」他們的兒子班‧魏斯伍德 (Ben Westwood)這麼說。與其他熟識麥克拉倫與魏斯伍德的人不同,他似乎不把這兩人分離的苦澀放在心上。「爸爸與伯父、朋友在許多地方搞夜總會,我媽媽管理寄物處,我伯父負責守門。他們結了婚,然後在1966年離婚。」


在班出生前,薇薇安進入離父母住處不遠的哈洛藝術學院就讀,學習銀器製作。她的最愛其實是繪畫,但如果來這裡只學習基礎課程,對她似乎又太過簡單,一個學期後她便離開:其他的學生「還處在隔靴騷癢的階段」。她獨立的個性再次引領她:透過工廠上班的薪水讓自己修完祕書學校的課程後,她決定當一名老師。在錢伯威爾
(Chamberwell)的聖嘉百烈師範學院 (St. Gabriel’s Teacher Training College)待了一陣子之後,她離開了戴瑞克‧魏斯伍德,帶著班在1965年回到哈洛。


在這個時間點,她認識了馬爾坎‧麥克拉倫(或艾德華茲,當時他用父姓)。根據佛瑞德‧維蒙瑞
(Fred Vermorel)與馬爾坎自己的說法,她開始追求馬爾坎;但魏斯伍德的說法恰恰相反。麥克拉倫感興趣的事,只有他自己,還有浪漫的藝術生活方式。受到外婆的限制的他,直到20歲時還是處男。1966年,他進入戲劇學校就讀。「我外婆總希望自己成為一名女演員,所以如果我認真學習戲劇的話,她當然會支持我,」他說,「所以我去了戲劇學校,在那裡我還上了鋼琴課,研讀巴爾托克 (Bartók)。」


早在戴瑞克的鐵路飯店
(Railway Hotel)夜總會與哈洛、維爾德石 (Wealdstone)等地,馬爾坎就遇過薇薇安好幾回。「我和一位來自哈洛的朋友分租房子,」他說,「同住的還有薇薇安的弟弟戈登、一票逃避兵役的美國人,他們都是唸電影的。薇薇安當時正打算離婚,也跑來這裡住,這讓我又驚又恐,因為我討厭這間房子裡住女孩子。當時我只是個男孩子,有女孩子闖進來,一切變得有夠噁心。我把她氣哭,她還帶著這個討人厭的小孩,所以我把他也一起氣哭。這個小孩就是後來的班傑明‧魏斯伍德 (Benjamin Westwood)


「我幾乎就要把她勸離了,但由於她北方人的倔強性格,終究還是功敗垂成。三、四個星期後,我改用裝病的方式。我對跟女人上床這檔事感到好奇
即使我當時已經21歲了,但天知道之前為何從未想到所以我決定在薇薇安身上試一把。事情進行的很緩慢又含糊,她以前是學校老師,而我覺得自己好像在跟老師上床。一個被寵壞的小搗蛋跟學校老師上床,這整件事的概念有種無傷大雅的墮落感。」


絕不對任何關係輕言許下承諾的魏斯伍德,終究被麥克拉倫那種不成熟的行為驚嚇了幾分,雖然男方只比女方小
5歲,但有時候他似乎像個小孩,特別是嫉妒心被激起的時候,麥克拉倫完全無法控制他的情緒。冒著外婆蘿絲‧艾薩克斯可能不允許這門親事,進而切斷關係的風險,麥克拉倫與魏斯伍德還是沒能完成安排妥當的墮胎手術,他們的兒子喬瑟夫 (Joseph)1967年出生。


分娩過後,薇薇安在情感上便更加認定馬爾坎。「她看起來很熱情,就某種意義來說,更腳踏實地、更具母性、更穩定,而我認為那些特質吸引了馬爾坎,」他們在
1969年的室友羅賓‧史考特 (Robin Scott)這麼說,「我一直認為他唯一能擁有的穩定關係、他唯一信任的人,似乎是他的外婆。但薇薇安成功幫助他切斷與外婆的古怪關係。我一直認為薇薇安是在那種在男人背後默默支持的女人。」在馬爾坎認定薇薇安之前,他扮過許多角色、經歷過各種境遇與藝術風格。在藝術學校的背景下,他的離經叛道是被接受的,但即使這些行為被容忍,裡面沒有一項是他當真的。薇薇安堅持努力工作,還有她對許多信念更別說這一切都因馬爾坎而起的狂熱投入,提供了堅實的骨幹。她進入了他的幻想世界:她的能力幫助他們兩人將幻想付諸實現。


但他們兩人的關係始終受限於馬爾坎對自我偏執的亢奮感。「史都華必須用結婚來為自己創造一個真實的世界,」麥克拉倫說,「因為那就是他朋友們的方式。他娶了他第一個認識的女孩子:他犧牲奉獻,我覺得他現在對此感到憤恨,但他畢竟還是接受了。這道理適用於我:我操了我認識的第一個女孩子、讓她懷孕,最後跟她一起住了
15年,我也安頓了下來。但我不允許這種平庸把我包圍。至少我用了自己爛透的方式,創造出一個可以在其中盡情放肆的環境,我的確試過了。」


Posted by darthvader at 樂多Roodo! │19:20 │回應(2)引用(0)Pu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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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我覺得你翻譯得很好啊 :)
翻得很傳神
辛苦了!
btw 要跟你說聲抱歉
因為之前文章編輯系統出了點問題
所以你來留言的最新那篇不見了 :(
Posted by 阿花 at September 2,2008 01:55
To 阿花:

留言的事沒關係,也謝謝妳的捧場!目前第3章的進度有點卡住,因為內容牽涉到許多法國學運與左翼團體,專有名詞也多,所以要請妳再等一下下囉。^^;
Posted by darthvader at September 6,2008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