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4,2008

《英倫夢迴》第1章

Paradise Garage

這是70年代早期,所有後來參與龐克運動的成員們都還活著,但彼此間互不熟識。1976年至1977年間,他們會集結成一個有如狄更斯 (Dickens)小說中擁擠不堪的倫敦貧民區般複雜網絡。龐克運動的其他源頭音樂文本 (music text)、前衛宣言 (vanguard manifestos)、庸俗小說 (pulp fiction)—已然存在,但首先我們需要一個地點,一個能讓花朵盛開的虛無空間,就像醉魚草 (buddleia)從寧靜肥沃的斷垣殘壁中孕育而出。


這個空間是一座小巧、外形奇特的商店,位於國王路(King’s Road) 430號的世界盡頭 (World’s End)。打從這座維多利亞晚期 (late Victorian)四層樓建築在本世紀初草率地改建後,它就位於擴建後的一樓空間。地板正中央的一根鐵柱支撐整片屋頂,裡頭沒有廁所,唯一的自然光源來自店門正面的窗戶。在一整排風格相似但格局稍大的店舖群中,它位於最末端的有利位置,它的正東邊就是當地的英國保守黨地方黨部 (local Conservative Association)


這棟建築物在功能上的變革,描繪出了這塊邊緣地區內的社會變遷,一種被馬爾坎‧麥克拉倫 (Malcolm McLaren)稱之為倫敦城內人造建築的縮影。它所處的角落正是國王路第一個主要岔口 (deviation)。世界盡頭的地名乃根據附近的一家酒館而來,這個名稱並非源自於啟示錄 (apocolypse),而是源自於十八世紀建造完成後,它就成了倫敦市區最邊緣的一棟房子,而當時倫敦的邊界也不可避免地從昔日康格里夫 (Congreve)劇作裡的世界盡頭,也就是今日的馬克翰廣場 (Markham Square)附近,向西延伸而來。


十九世紀後半,這塊死巷區域與克里蒙花園 (Cremorne Gardens)結合,形成一條長型的地帶,以西南角的堆路 (Lots Road)與東北角的世界盡頭為界。這座花園起初是時髦的去處,但與都市公共空間一樣,後來便走下坡,淪為賣淫與各種下流生活型態的避風港,終在1877年關閉。在維多利亞時代的最後二十年裡,世界盡頭成了貧民窟,創造出一種特殊氣氛,儘管經過都市變更,仍流連於七○年代世界盡頭裡的高樓大廈群。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喬瑟夫‧索恩 (Joseph Thorn)在國王路430號經營典當業,一待就超過三十年。到了1950年代初期,這裡變成了愛達‧朵克夫人 (Mrs. Ida Docker)開設的咖啡店。世界盡頭仍屬於1937年出版的潘蜜拉‧漢佛 (Pamela Hansford)小說《世界盡頭 (World’s End)》中那群窮人、波希米亞客、短期工的破落區域。愛芙琳‧渥弗 (Evelyn Waugh)曾形容這群人是經濟上、政治上、社會上、神學上的一團混亂。


當國王路的北段在1950年代中期開始變得時髦的同時,精品店、咖啡吧與人們聚會的場所也慢慢朝東段延伸。在這段轉變過程中,430號這家商店也不再限於服務鄰近地區而已。這裡一度成了遊艇出租商,後來則是一間名為史丹利‧瑞伯 (Stanley G.. Raper)的速克達摩托車店。1967年冬天,當邁可‧芮尼 (Michael Rainey)將他位於雀爾西綠地公園 (Chelsea Green)的店舖「君裳 (Hung On You)」搬過來時,這裡也開始時髦了。


君裳是社會交流 (social mix)的良好範例,這股交流把時尚、音樂與政治加以合成,成為英國今日對世界的出口大宗。與大衛‧米拿克 (David Mlinaric)、塔拉‧布朗 (Tara Browne)(因披頭四 [Beatles]單曲生命中的一日 (A Day in the Life)”裡的歌詞而留名青史)、克里斯多福‧吉布斯 (Christopher Gibbs)交好的邁可‧芮尼,已是雀爾西地區創意設計新貴的一員:這類菁英並非根據其行為舉止,而是其風格與魅力等流行價值。


1960年代中期,以披頭四榮獲不列顛帝國勳章 (MBE)196510月為起點,英國的音樂文化產業進入了成長的榮景。從郊區中產階級到貧窮人家出身的各種流行團體,諸如披頭四、動物樂隊 (Animals)、滾石樂隊 (Rolling Stones),不只名利雙收,也搖身一變社會新貴,引約翰‧藍儂 (John Lennon)的話來說,他們成了「叢林之王 (king of the jungle)」。而對舶來商品已培養出鑑賞力的雀爾西時髦人士,便成了他們再好不過的學習榜樣。


1966年初披頭四或滾石的身上可以看到這些服飾:剪裁合身、絲絨材質條紋高領雙排扣西裝,搭配鮮艷花俏的40年代風格手繪領帶,或者30年代風格的中國縐紗領巾。這是1960年代中期嬉皮拼貼風前的流行現代主義。當這種風格傳開來時,主要的販售地點在加納比街 (Carnary Street)或波特貝婁路 (Portobbello Road),但世界盡頭因位置偏遠而未能從這股錢潮中得利。雖然其他店舖例如老奶奶迷幻之旅 (Granny Takes a Trip)早在1966年便於此處開門營業,但這個角落並非大眾市場的必經之路,而是一個買藥或獵奇覽勝的地方。


雖然邁可‧芮尼在
1969年結束了君裳的營業,但他協助創造了流行界的多重身份 (multiple identity)概念穿衣服這件事不再與階級地位或品味劃上等號,而是將色彩、年代、國籍做擾亂性的混淆。但430號的下一位店主卻把「歡樂服飾 (Fun Clothes)」的概念帶往一種病態的結局。崔佛‧邁爾斯 (Trevor Miles)曾經供應土耳其長袍商品給君裳,後來也為湯米‧羅勃茲 (Tommy Roberts)的商店竊盜狂 (Kleptomania) 製作背心。他們決定一起開店,以一部地下電影的片名作為店名。
 
自由先生 (Mr. Freedom)就像一座巨大的遊樂場,顧客一走進冰淇淋聖代的裝飾藝術前門,迎面而來的便是一隻染成藍色的仿毛大猩猩填充玩偶,天花板上有顆銀球旋轉著,創造出幾可亂真的豪華舞廳氣氛,櫃檯裡,內嵌的電視螢幕閃爍著,而顧客可在這買到罐裝糖菓。受到1950年代的影響,這裡的衣服俗艷又古怪,將過去三十年的「連環圖式的好萊嵨粗鄙風格」冶於一爐。
 
邁爾斯說:「我會在衣服上貼上閃電圖型,在長袖無領洋裝上畫發射的火箭,還有米老鼠無領衫那一類的玩意兒。」其他的商品包括露西‧愛威 (Lucie Mabel Atwell)風格的印染洋裝,掛在精心設計的醜陋人形模特兒上頭、用拼布縫出流行用語「交給我 (Slip It to Me)」或「呯! (Pow)」的服裝,超人夾克,還有一堆的假豹皮。這家店從一開始便打響名號,邁爾斯說:「我從沒這麼出名過,商品被搶購一空,妙極了。」
 
70年代早期流行文化裡瀰漫的情緒源頭,來自庸俗與幼稚的混合,嬉皮對童年理想狀態的頌揚則誘發了這股力量。嬰兒潮世代的30年代童年環境被重新喚起在碧寶 (Biba)的超大型生活百貨店這座充滿歡樂的購物宮殿開幕時達到高峰1968年針對30年代裝飾藝術風格 (Art Deco)的重新編纂攜手並進。當流行現代主義的真正動力轉弱時,為期十年的風格復興 (style-revivals)年代也正式開啟。風格取代了內容,服裝變成了扮裝。
 
像自由先生這樣蔚為奇觀的流行教派,擺脫了對個別商品的年代指涉,如”30年代的”50年代的,反而像個在古董店裡的野孩子,玩弄著歷史。對尼克‧康恩 (Nik Cohn)這一類的唯美主義者來說,這種掠奪簡直是一種絕對的詛咒:「現在,嬉鬧掌權了。中年人的大麻派對上,禿頭的胖子扮成強尼‧維斯穆勒 (Johnny Weismuller),他們的老婆則扮成麗塔‧海華斯 (Rita Hayworth)。這幅景象實在不怎麼好看。」
 
對邁爾斯來說,大量曝光更帶來了急迫的問題:剝削。這個問題發生在他最受歡迎的設計:星星無領衫。成衣業馬上複製他的設計,市場上充斥著廉價的仿冒品。另一個剛成功起步的創業家必然遭遇的問題也發生了:湯米‧羅勃茲孤注一擲,在肯辛頓教堂路 (Kensington Church Street)底開了一家更大更好的店舖,而較缺乏商人性格的邁爾斯則留在430號:「我們拆了夥,而我拿到這家店與一輛福特野馬跑車 (Mustang)。」
 
該是新點子派上用場的時候了:太平洋風情。邁爾斯帶著五千英鎊去了紐約,買了成堆的二手牛仔褲、歐許柯許 (Oshkosh)粗布工作服與夏威夷衫。為了配合國王路430號的嶄新型態,店門改以綠色波浪鐵板與夏威夷風格的竹子字體裝飾,並安裝了一座汽油泵浦。電彩公司 (Electric Colour Company)在店內放滿了竹子、在地板舖上草席,還把邁爾斯的野馬跑車貼上了老虎皮。
 
天堂車庫 (Paradise Garage)是最早從事復古流行 (pop retro)並憑著專斷品味蒐集古早服飾的店家之一。邁爾斯又再一次地走在時代前頭,但類似的問題仍重演。更具商業性格的同業削落了這家店的力量,邁爾斯自己也漸失興趣。「我心想,好,二手衣生意,我做過了,來試試下一個。所以我把地板用噴成黑色,擺一台自動點唱機,舖上活動式地板,讓人們可以進去那裡跳跳舞。然後我就離開了幾個月。現在看起來似乎很不尋常,但在那些日子裡這就是做生意的方式。」
 
到了1971年,國王路的光環逐漸褪去,這家店也面臨了當地鄰近店家如艾卡蘇拉 (Alkasura)、老奶奶迷幻之旅的競爭,這些競爭者正中下懷,把皺巴巴的絲絨華服賣給那些去美國巡迴賺大錢的英國音樂人。當嬉皮運動褪潮見底時,世界盡頭也被藥物所淹沒。通過國王路的急彎後,由雄鹿 (Roebuck)、波弗特街 (Beaufort Street)轉角的登月人 (Man In The Moon)以及天堂車庫正對面的水鼠 (Water Rat)等數家酒館所圈出的「金三角」區域,形成了一個藥物市集。
 

正是這個衰敗的環境,讓馬爾坎‧麥克拉倫在1971某個夏日閒晃時一頭撞進。麥克拉倫剛離開金匠大學 (Goldsmith College),留下未完成的學位;他同時未完成的畢業計畫是一部與牛津街 (Oxford Street)有關的精神地理學 (phychographical)電影,這計畫讓他對50年代整體的搖滾樂產生迷戀,尤其是歌手狂暴比利 (Billy Fury)。他陳述:「我把1969年到1970年的獎學金,從每個市場,像是波特貝婁路與俱樂部巷 (Club Row),買來各式各樣的5060年代唱片。當我離開學校時,已經累積了大量的收藏。我不太知道該怎麼處理,便起了個點子,把唱片賣掉,然後跟我某位藝術學生朋友派屈克‧凱西 (Patrick Casey)廝混,他有極佳的品味與天賦,能找到某種特定類型的二手衣,尤其是呼應那些唱片中年代的舊皮夾克與陌生的祖特西裝外套 (zoot jackets)。那些日子—1970年、1971裡,沒有人瞭解這種風格。」


當麥克拉倫正要前往愛迪絲樹園路 (Edith Grove)路口的自由市場 (open market)時,一位向他搭訕的男人被他身上那件金屬光澤長褲 (lurex trousers)所吸引:這件褲子是麥克拉倫的好友薇薇安‧魏斯伍德 (Vivienne Westwood)為他所設計。而這個搭訕的男人正好是430號的經理,一位名為布萊德利‧曼朵森 (Bradley Mendelson)的美國江湖浪子。麥克拉倫一走進店內便印象深刻:「他們顯然情緒相當低落,裡面這傢伙在尋找資金來源。但他們有一台黑色的自動點唱機連續播放著,而且它是全黑的。他們沒有招牌,店的正面也不存在。我感到震驚,因為這太50年代了。」


197110月,麥克拉倫夥同薇薇安‧魏斯伍德與派屈克‧凱西搬進了430號的後廂。當崔佛‧邁爾斯從蜜月假期回來時,非常不高興:「布萊德利‧曼朵森未經我的同意就把半間店租給別人,當我們回來時,我被嚇呆了。我宣告破產,實質上讓出這家店。馬爾坎拿走了這家店,他拿走了自動點唱機以及其他的一切,然後開了搖滾吧 (Let It Rock)


對邁爾斯而言,這是一個時代的終結:「馬爾坎與薇薇安為人也許非常實際,但他們把我當外太空生物看待。我一直對馬爾坎的態度與手法他偷天換日的方式感到著迷。我也注意到薇薇安傳達訊息的方式非常強烈,有時幾乎令人難為情。但當時是草創期:他們有很強烈的信念,而且他們所製作的衣服是無路可退 (out on a limb)的那種。」


儘管他們年紀相仿,也同樣浸淫流行文化,麥克拉倫和魏斯伍德兩人與國王路上那些光鮮亮麗的人們卻少有共同之處。在1971年,他們倆同樣帶著恨意鄙視嬉皮,麥克拉倫稱他們為「河馬 (hippos)」。他們與50年代的興趣歡樂或誇張做作 (camp)扯不上一點關係。蘇珊‧桑塔格 (Susan Sontag)寫道:「很明顯地,誇張做作的感受是解放的、去政治化的或者至少是無政治意義的。」走不同路線的魏斯伍德與麥克拉倫則是政治化的:這在他們對待衣服的方法上,給了他們一個道德上的理由。


兩人同樣深深不信任圍繞在他們身邊的自由輕鬆嬉皮文化為社會帶來的明顯進展。麥克拉倫喜歡那種從波霸雜誌 (busty magazine)撕下圖片的罪惡感,像《電影劇 (Photoplay)》或《慶典 (Fiesta)》,他也在店的後半部賣這些雜誌。這些頂著漂白髮型與大胸脯、穿著豹紋服裝的伊娃與奧黛麗 (Evas and Audreys)顯得不合時宜,然而她們全然的誇張表現卻突顯了慾望、交流與性壓抑背後的真正動力。在一個某間店名可能是「解放女士 (Liberated Lady)」的區域內,這股動力卻被規避掉了。


英格蘭既不自由也不輕鬆:它既受壓抑又令人不快。兩人都認為嬉皮文化宣稱已經改變世界的主張是虛構的:那只是櫥窗裝飾,就像位於牛津街這種消費區塊內被快速建造又破壞的建築物外觀。仔細想想此時的音樂為了獲得敬重而簡稱為搖滾 (Rock),中產階級複製版的50年代搖滾樂 (Rock’n’Roll)騷亂,多麼自大啊!音樂產業現在掌握控制權;,欺騙每個人:那種產業的搖滾 (Rock)”怎麼可能保留以往搖滾樂 (Rock’n’Roll)裡青年反叛精神的蛛絲馬跡呢?


他們的解決之道,不只是救助於1950年代的音樂、時尚與穿著裝備,更找上了延續這種風格的人們:在1970年代早期剛經歷復甦的泰迪男孩 (Teddy Boys)風潮。這批人是當初那些來自陶騰漢 (Tottenham)、克拉罕 (Clapham)以及象堡 (Elephant and Castle)並創造出英國首次青少年風潮的年輕人的後裔。雖然他們的組織方式乃依照傳統的階級、犯罪與地盤原則,但他們的服裝卻讓他們鶴立雞群、顯得與眾不同:一個新時代的先鋒。


起初泰迪男孩將型式誇張、佔空間的美國黑幫西裝或祖特裝,融入他們刻意剽竊自
1948年薩維爾巷 (Savile Row)的精緻時尚:愛德華式樣 (Edwardian look)。這類服裝的出現,本來只為喚醒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對愛德華時代的懷舊精神,但這種精準又蓄意的風格卻沒掌握到它原先設定的市場目標,反而傳入了1950年代早期倫敦黑社會服裝語彙又一次的都會文化挪用誤植。

 
當這種效果落在
1953年見刊於《新聞畫刊 (Picture Post)》的柯林‧多諾蘭 (Colin Donellan)這類「俊俏罪犯」手上時,就顯得既野蠻又浮華,愛德華人 (Edwardian)”的裝扮也很快廣為流行:偽裝出來的上流社會風格,隱約添加了鄙視富人的氣味。愛德華人聰明、賣弄,藉服裝宣告自己的黑幫職業。在一個人人都謹守自己身份地位的年代,把有錢人的服裝庸俗化,絕對是挑起階級鬥爭的舉動。 


1950年代早期,愛德華人對服裝熱衷瘋狂的程度,就如同在他們之後興起的摩登族 (Mods):他們會毫不考慮把身上所有錢都花在一件刺繡背心、一套袖長達指尖的深色西裝,以及管口14英吋寬的長褲。當愛德華人的名稱被改成泰迪男孩或泰迪族 (Teds)時,這種風格也變得粗野墮落柯林‧麥金尼斯 (Colin MacInnes)在小說《純粹入門者 (Absolute Beginners)》所描述19589月諾丁丘 (Notting Hill Gate) 暴動裡的種族主義泰迪族 (racist Teds),捕捉到了這種演變。當一種更酷的新風格—1958年的義大利式樣展開進攻時,泰迪族也退下陣來。


但泰迪男孩從不停止對自身的再造。他們的原始成員來自工人階級,許多人堅持這種風格,當成一種文化信念與階級團結力量,對他們的小孩也施以同樣的穿著教養。有時候他們會踏入媒體的探照燈範圍內,正如
1968當時比爾‧海利 (Bill Haley)的單曲日夜搖滾 (Rock Around the Clock)”又打進了排行榜前20名。又或者如李察‧納維爾 (Richard Naville)在著作《玩樂力量 (Play Power)》裡所描述,19697月,出於對族群認同的嚴格要求,泰迪男孩在皇家亞伯廳 (Albert Hall)引起騷動:被恰克‧貝瑞 (Chuck Berry)點燃激情的他們,在誰 (the Who)樂團上台時轉身掉頭離場。


這就是麥克拉倫與魏斯伍德想要探究的文化鴻溝。到了
1970年代早期,第二次泰迪男孩復興運動已經積聚了一些能量,中心點在倫敦主教門 (Bishopgate)地區的酒館黑烏鴉 (Black Raven),店主鮑伯‧奧克蘭 (Bob Ackland)打從1967年便恪守泰迪族的信念。店內的自動點播機裡收藏了瑞奇‧瓦倫斯 (Richie Valens)、比利‧萊利 (Billy Riley)、卡爾‧柏金斯 (Carl Perkins)與貓王 (Elvis)的老唱片;這間酒館很快便造就一大批源源不斷的追隨者,在1970年秋天引起大眾媒體的注目。


麥克拉倫與魏斯伍德對泰迪族的浮華野蠻個性與強硬風格大表欣賞,認為這似乎是一種對現狀的顛覆。但他們兩人卻來自另一種有教養、波希米亞、甚至是深思熟慮的階級。薇薇安才是
(而且常常是)真正把理論付諸實踐,並前往黑烏鴉一探究竟的人。她很快發現這群泰迪族要求衣服必須手工製作一種花錢又耗時的過程。市場的供給存在著缺口。要從這個缺口中獲利,沒有什麼地方比得上地處敵營中心的世界盡頭更適合了。


但這對情緒感受強烈的戰友是如何嗅出這個方向的?要從麥克拉倫與魏斯伍德那裡得到前後連貫的傳記資料並不容易:兩個人都傾向各自依現行計劃而改寫他們過去的歷史。就算提出困擾整個龐克歷史的創作起源 (authorship)問題,也幫助不大。魏斯伍德提出的自傳資料,只會符合她在某一時刻想要達到的論點,她對自己與麥克拉倫相處的那段日子的證言,現在已經被他們1983年難堪的分手結局染上了顏色。


麥克拉倫對他自己生活與感覺的證言,在他調解性格中的抽象世界裡,是一連串的神話建構、選擇性的認知與尖銳的自我剖析。他很擅長說些很棒的自我挖苦語言,但急促的說話速度讓人覺得這不過只是他著名的活動亢進症又一次的發作。神話與夢想在麥克拉倫的生命裡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就像他信奉安德魯‧歐漢 (Andrew Loog Oldham)的流行法則第一條 (First Pop Law):「我相信如果謊話說得夠,它就會變成事實。」


麥克拉倫腦中的幻想,或甚至是他的半謊 (half-lie),就跟事實同樣意義深遠。既然他把許多幻想付諸實現,這些當然應該值得相信。畢竟,這是流行、現代的好萊嵨:英國社會裡,在這個地方你可以重新創造自己、在這個地方穿著一件新外套可以是一場政治行動。他說:「千萬別忘了,在英國,服裝是會讓你心跳的事物。」「試著脫離兩件式西裝階級結構的努力是永不間斷的。」


對所有宣傳無階級差別的人來說不論是60年代的流行教派或者80年代的創業模範英國是一個高度穩定的社會,有著牢固不破的統治階級,以及範圍窄小的容忍區間。如果你因為任何原因落到這個範圍之外,你就成了邊緣人。如果你能把許多的少數 (minority)結合起來,你就產生了一個多數 (majority):本身也是邊緣產業的流行產業,是這些少數得以相遇的地方,當各階層的夢想家與社會適應不良者碰頭,就能改變就算不是這個世界,也會是他們的世界。


Posted by darthvader at 樂多Roodo! │17:37 │回應(5)引用(0)Pu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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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8/30(六) pm 14:00
藍姆巴香見!
Posted by 吐司 at August 27,2008 23:21

阿明兄 (可以這樣叫你嗎XD)
加油
很喜歡你翻譯的文章
文筆很好!
:)
Posted by 阿花 at August 30,2008 14:31

To 吐司:

真抱歉,因為今天到醫院看高中麻吉新出生的小寶寶,行程太趕就沒機會南下與大家同樂了,希望你們玩得開心!

To 阿花:

謝謝妳不嫌棄啊,我覺得初稿還有很多需要改進之處,不過現在最重要的還是把稿子譯出來,至於修訂的事,就看將來有沒有機會了。如果有譯得不夠貼切之處,希望妳能給點意見!:)
Posted by darthvader at August 30,2008 16:37

暫時先看完第一篇
說實在的看的有些辛苦
辛苦之處非起於翻譯好壞
而是自身對文中背後歷史的了解程度不足

無論如何
那真是一個瘋狂的世界與瘋狂的實踐者
too cool!
Posted by ken at September 11,2008 21:10
To 小龍:

這本書的確牽扯到太多的歷史與文化因素,我在翻譯時也是一邊開著維基百科一邊翻譯的。但考量譬如果要加太多譯註的話,進度可能又要被拖慢了,所以才暫時沒有附註。

你下禮拜就要去當兵了,祝你一切平安!
Posted by darthvader at September 13,2008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