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7,2006
第一章:摩登主義的誕生 (The Birth of Modernism)
原文:Paolo Hewitt;翻譯:darthvader 從閃電戰的灰燼當中,一種不屈不撓的新精神在倫敦滋長。伴隨著戰後的繁榮發展,一批擁有前進思想 (forward-thinking)的年輕人,發展出了新形態的音樂風格與新式潮流的穿著方式。
1940年9月7日,邁入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第一年,60年代揭幕了。與之相對稱的,是星期六的狂歡夜晚,德國軍機飛越倫敦上空,展開為期57天對East End的轟炸活動,企圖催毀這座首都的碼頭與通訊中樞。15,000人喪生,94,086所房屋被催毀。然而在死寂頹圮的建築之中,一種反抗的新精神卓然成形。 那些顫慄著意識到自己時日無多的人們,現在都把社會習俗與規範輕率地掃到一邊去,這些人寧可緊抓住今天而咒罵明日,而這種發自小規模的精神,將在未來幾年整軍待發,為60年代巨大的社會劇變提供了燃料。 戰爭終了時,這股精神已經成長到沛然未之能禦的地步。很快地,它轉入了倫敦的蘇活區 (Soho),並感染到一群愛好爵士樂的年輕怪ㄎㄚ (freak),像是Ronnie Scott、Pete King、Eddie Harvey,與其中最傑出的Tony Crombie。 這些年輕的阿飛 (blades)是摩登族 (Mod)的最初起源,他們是第一批以音樂與服裝來定義生活的人。他們不涉足過往,自己塑造未來,唯美國馬首是瞻。 摩登主義者 (Modernists)崇尚一種新潮又複雜的咆勃樂 (Bebop),既嘲弄加了糖味的大樂團式爵士樂,也聚焦於音樂表現形式上的高度創新。查理‧帕克 (Charlie Parker)、邁爾士‧戴維斯 (Miles Davis)與暈眩‧葛萊斯比 (Dizzy Gillespie)是這股風潮的引領者,他們將不眠不休的炫文化 (24-hour hipness)注入,創造了一種新藝術形式。身為一個咆勃樂手,你每每分每秒都是不得閒的。這些人日落而起、日升而息。他們在飯店裡棲息、表演,匯集了女色、華服、美酒與嚴重的藥癮。 然而,那只是次要的議題,更重的的則是他們如何永久地改變了音樂界的地景。 摩登主義的樂手Eddie Harvey憶及他在1947年於印度時,聽到「收音機傳來的這種音樂(咆勃),那首歌是暈眩‧葛萊斯比的”Things To Come”,我簡直不敢相信,這世界是瘋了不成。」 在倫敦,一位半盲的鼓手,也是君子 (Esquire)唱片公司老闆的Carlo Krahmer),則是進入這個世界的另一條路徑。Krahmer的語句很短促、也很少開玩笑。搞笑就是遜、遜就是搞笑。不論何時,他總會收到來自咆勃之國 (Bebop land),包裝在唱片裡的旨意。 每當Krahmer放出消息,蘇活區的樂迷總迫不及待地衝到他那裡去聽最新的音樂,擠在他唱片播放機旁,直到這魔力已經深深受入這些樂手的皮膚裡,使他們記牢並加入自己的表演曲目中,唱片才會停止播放。 其他的日常慣例則是:星期一上午,樂手們聚在Archer街搞定自己的飯碗。他們買爵士刊物 (jag) Melody Maker,快速翻閱廣告頁,胡謅著並交換小道消息,就像爵士樂的反覆樂句 (riff)一般,但他們事實上還是以找工作為主。然而就在Archer街上,Ronnie Scott與另外十名同伙開設了倫敦第一家咆勃酒館十一俱樂部 (Club Eleven)。所有必要的元素到的正是時候:酒、藥、性與美國黑人提供的最新鮮音樂。這批人就著現場演奏徹夜地狂歡,然後眼神渙散、形將凋蔽地出現在灰撲撲的倫敦街頭,這就是他們正在做、也一直會持續下去的行為。正所謂太陽底下無新鮮事啊。 「那裡永遠是暗沉沉的,」一個顧客說道,「他們什麼燈都不開,黑暗,給了俱樂部一種違法的感覺。什麼鬼東西都看不到,對我們這批身為摩登主義者來說,更糟糕的是,我們都戴著太陽眼鏡。早上六點一到,我們全都渾身大汗地跌撞著爬出那裡,彷彿游了一整個晚上的泳。」 談到服裝,就要談到他們少數能與他們心中那些美國神祗相抗衡之處,意即西裝、領帶、襯衫、太陽眼鏡與削短的髮型,正如同爵士樂手Gerry Mulligan那樣。 西裝對他們來說不是什麼新鮮事。直到五○年代晚期,英國男性的穿著仍然主要依賴西裝。這種服裝代表了他們由男孩邁向男人、從學校踏入職場的重要轉折點。(造型師John Simon回憶道:「當你經過正在挖馬路的工人身旁,你就可以看到他們的西裝就掛在附近的圍籬上。」)然而與美式西裝相比,英式西裝仍有所不足。 美國是金錢、舒適與消費者主義 (consumerism)的大本營。英國在戰後民生凋蔽,但是美國--就大部分的美國而言—並沒有受到戰爭的拖累。因此,他們的貨品是全世界最佳的。 為了要與爵士傳奇人物路易斯‧阿姆斯壯 (Louis Armstrong)的快樂形象區別開來,當時的邁爾士‧戴維斯 (Miles Davis)披上了蹙眉的表情與布魯克斯兄弟牌 (Brooks Brothers)西裝—一種代表身份地位 (establishment)的服飾。 創立於紐約的布魯克斯兄弟公司曾發明了鈕扣領襯衫 (button-down),也是美國總統的御用西裝。他們既尊貴又富有,而且比城裡的任何人都還要瞭解這行產業。 他們的西裝很傳統 (classic),通常取自毛海 (Mohair)的材料製成:三顆扣子的短外套 (three buttons jacket)、翻領、下襬露出開岔 (vents present)、合身打褶褲,就自成一套 (finish off)了。 他們的客群,主要來自受長春藤聯盟 (Ivy League)--這既代表了某些北美的大學,也指稱這種風格—教育的華爾街 (Wall Street)主管。 邁爾士挪用這種風格所造成的效果,相當顯著:下層人民的穿著開始像上層人士了。如果你經過他的身旁,可能會把他誤認為一位華爾街的交易員 (trader)。事實上,他在二十世紀所創作的某些最激進的音樂,可能會把每個人的腦袋都操翻了。 〔許多年前,拳擊手傑克‧強森 (Jack Johnson)也採取了類似的技倆,穿著代表有錢人的高爾夫球裝供人拍照,又過了幾年,迪克西午夜狂奔者 (Dexys Midnight Runners)的凱文‧羅蘭 (Kevin Roland)也在樂團專輯《Don’t Stand Me Down》的封面上,跟隨了前輩的腳步。〕 因此,以服裝作為偽裝的概念問世了。人們得以據此將眾多對其非法行為的注意力移轉,而順利混入社會脈絡之中。 對於這門學問,泰迪男孩們 (teddy boys)卻未多加留意。 泰迪男孩的形成,來自於兩種鮮明的源頭,第一個是攝影師諾曼‧帕金森 (Norman Parkinson)在《時尚 (Vogue)》雜誌刊登的相片:三位自稱新愛德華時代人 (new Edwardians)年輕上層階級男子。泰迪男孩以此為跳板,披上了皺褶短外套 (drape jacket)、軟底男鞋 (brothel creepers)與向後梳得油亮的髮型做為制式打扮。 另外一個主要的來源則是美國的搖滾樂。 美國搖滾樂擊潰了摩登主義者的爵士樂,使它很快地遁入地下。當比爾‧海利 (Bill Haley)唱著「我們要日夜不停地搖滾 (We’re gonna rock around the clock)」時,搖滾已經取代爵士,成為年輕一代的背景音樂。搖滾樂把性愛與叛逆性格帶進入灰色的英國,萬事皆無法再回頭。這是一種以節奏驅動、反覆、簡單的音樂,它讓男孩們開始使用匕首與鐵鍊,把戲院砸爛,也把彼此砸爛。它也讓女孩們神魂顛倒地嬉笑、在歡樂中尖叫。 正因為如此,年輕一代成為有史以來對國家安全最重大的威脅,或者這一切只因媒體渲染。有兩年的時間,搖滾樂佔領了在它之前的一切事物,但之後便步伐蹣跚了。貓王 (Elvis)入伍、傑瑞‧李‧路易斯 (Jerry Lee Lewis)娶了13歲的表妹卻沒人叫他把大嘴閉上、小李察 (Little Richard)發現了上帝(註),而恰克‧貝瑞 (Chuck Berry)因帶著未成年少女跨越州界而鎯鐺入獄。 註:小李察在1957年搖身一變成為牧師,並賣起了聖經。 搖滾樂不復存在,它已經死亡、被埋了起來。 在這個空檔,摩特族 (Mods)闖了進來。這是上場的好時機:經濟突飛猛進、徵兵制度廢除、工作與商品都垂手可得。 一開始的人數只有在倫敦的那20幾個年輕人,他們首重的是,對服裝的絕對迷戀。「我們通常坐在一起聊好幾個小時,只談一件T恤或背心,這是最適合搭配美式鈕扣襯衫的服裝。」正宗的摩特族Patrick Uden這麼說。 服裝是摩特族重於一切的執著,而他們對細節的注意則令人敬畏。他們搭公車卻拒絕坐下,原因只是怕弄壞褲子的褶痕。作家Nick Cohn說除非有長褲的熨斗與鞋拔,否則摩特族不會在派對中從事性行為。他們進戲院欣賞外國電影並觀摩男演員的穿著,他們鑽研美國爵士及節奏藍調唱片封面,然後坐在咖啡店裡假裝閱讀法國報紙。「這是第一次,」造型師Carlo Manzi回憶道,「人們覺得,你的男性朋友比你的女朋友更適合搭配你的服裝。」 起初,西裝是摩特族衣著的中心,若不是長春藤聯盟風格,就是仿自羅馬男裝訂製店Brioni風格所推出的義大利服裝。短外套 (short box jacket)第一次的出現,是在蘇活區的義大利侍者身上。義大利鞋也是最上等的貨色,就跟騎著速克達機車到處閒晃一樣風光,正如同畢克與赫本在1953年的電影《羅馬假期 (Roman Holiday)》裡所做的一樣。 但還有其他的影響。髮型是融合了美國學院派與法式蓬鬆 (bouffant)風格,雨衣打扮也是源自法國,白色、長下襬,就如同他們的起司一般。 起初,摩特族購物的地點是一些昂貴的商店,例如夏福茲柏里大道 (Shaftesburry Avenue)上的Austin’s,或者是查令十字路 (Charing Cross Road)上的 Cecil Gee。Austin’s這家店會讓你的薪水元氣大傷,但提供的卻是最優質的美國服飾。滾石樂團 (The Rolling Stones)的鼓手Charlie Watts每個星期五晚上都會光顧該店,Georgie Fame與Eric Clapton也是那裡的常客。Cecil Gee的商品比較便宜,但其與時代風格的呼應卻是一點也不打折扣,打從他 (Cecil Gee)自義大利度假返國後,他的店裡就補滿了色彩繽紛的上衣 (tops),也開始將摩特族的服裝從正式風格 (formal style)轉移成偏休閒的打扮。摩特族也會利用幾家舉足輕重的男裝訂製店,像是主教門鎮 (Bishopsgate)的Bilgorris或者柏維克街 (Berwick Street)的Sam Arkus與Mr Eddie。最讓這些知名男裝店困擾的是,摩特族什麼都要量身訂做。西裝都要依照他們前一晚夢中所見的特殊型式剪裁:我的袖口要這麼多扣子、我的口袋要縫上蓋子、我的開岔不多也不少就要這麼長,諸如此類之事。 既然摩特族花了這麼多心血在服裝上頭,他們在步調上就更不能退讓了。每個禮拜都要穿上最新的行頭,給同儕品頭論足一番,否則你就只是一個「六七仔 (seven and sixer)」--這數字暗指一件平庸俗氣襯衫的價格。 穿著最優秀、造型最好看的人,通常被稱作「看板人物 (faces)」。Peter Sugar是一名,Pete Meaden則是另一位。 摩特風格並非一直維持瀟灑俐落,其實它也逐漸轉向色彩豐富的休閒打扮,這個轉變過程中有一個重要的名字:John Stephen。 來自格拉斯哥的年輕人Stephen打從落腳倫敦,便決心「竭盡所能地開店」(在他走運的時候,一共擁有26家店)。他的職業生涯是從一家名叫Vince的店內助理做起,這家店主要客群是西區 (West End)的男同性戀者。Vince的貨色通常是五彩繽紛的不凡珍品,價格也遠高於市場平均,這提供了Stephen可乘之機。他設計、提供鮮艷又俐落的服裝,且價格在一般人可負擔的範圍內。五顏六色的工作服 (jumpers)、熱轉印T恤 (striking shirts)、合身長褲 (narrow trousers),全都從Stephen效率驚人的生產線上源源流出。他單憑著創造出限量商品的手法,就確保了一群渴望嚐新的客源。你的手腳一定要快,才能搶到最新的流行商品,否則那個禮拜你將羞愧到死。 Stephen的另一項創舉是僱用年輕人,並在店裡播放流行歌曲。這些手法,在今日聽起來可能簡單地要命,但以前在英國人們通常只會在灰撲撲的大型百貨公司購物,裡面一堆老古板的店員,他們的服務態度會讓你覺得好像他們在對你施恩惠。 藉由僱用年輕人幫他看管收銀機,Stephen成功吸引了年輕人到他的店裡光顧。Stephen如今正站在時尚界重大革命的最前線,過去時尚是女人的專屬名詞,現在男人們也參了一腳,而且這是有史以來第一次,男人身上顯著的陰性打扮,被清楚地承認與辨識。 一開始,許多人不能諒解這些明亮色彩浮上檯面,並嚴加峻拒。Steve Marriot(註)的媽媽記得在60年代早期的某一天,他的兒子只因穿了一條純白的長褲便遭人毆打。另一位摩特族曾回憶道,他的母親為了不讓他惹上麻煩,仔細地把他的粉紅色襯衫漂成白色。 註:Small Faces的吉他手兼主唱,Small Faces是摩特族風潮中所誕生的樂團。 在音樂方面,摩特族也展現了同樣敏銳的品味。就像他們那些如今躲在Ronnie Scott’s這類俱樂部、喜好爵士樂的前輩一樣,摩特族轉向當代的美國黑人,尋求屬於他們生活的背景音樂。在1962年,這便代表了節奏藍調已從爵士與藍調樂之中冒出頭來。 節奏藍調約在50年代早期抵達大西洋此岸,作家Dave Godin在某個露天市集中第一次聽到節奏藍調唱片(Ruth Brown的曲子)而且馬上就著了迷 (was bowled out in one)。他發現他的熱情並不孤單,在音樂小報《唱片鏡 (Record Mirror)》上投書後,Godin便收到了許多同好如潮水般湧來的信件。 節奏藍調樂融合了福音與藍調,創造出一種具感染力的性感音樂。節奏藍調直指聽者的身心 (heart and feet),同時以雙關語 (double entendre)的歌詞與極其聰明的文字遊戲,捕捉到了人類的想像空間。 這種發自美國黑人內心的音樂,賦與自身一種讓英國人難以匹敵卻又無法抵抗的魅力。無論如何,英國的俱樂部重鎮很快就被節奏藍調的表演所攻佔,沃德街 (Wardour Street)的Flamingo與漢姆區 (Ham Yard)的Scene Club是兩個最主要的場地。Georgie Fame每個星期六都會在Flamingo,為主要由美國大兵所構成的觀眾表演,這些大兵會帶給他最新的進口唱片,而到了周末快結束之時,他就能把這些曲調記得滾瓜爛熟。 後來在Flamingo發生了一件持刀行兇案,美國大兵因而被禁足,才隔了一周,摩特族便攻佔了這裡。 在Scene這個場地,Guy Stephen驚人的節奏藍調唱片收藏,為他與這間俱樂部樹立了歷久不衰的名聲。就在這裡,以及在其他像Klooks Kleek的場地,摩特族開始聚集在一起,大口吞藥、精心打扮、極盡炫耀,就著節奏藍調樂,整個周末神智失常地狂舞。 但到了1963年,他們的祕密基地就被轟炸了。 要怪就怪披頭四 (The Beatles)吧,他們廣大的成功使得年輕人變得極為搶手,人人都想從這世代身上分一杯羹,他們是亟待開發的新市場。電視節目也無法置身事外,因此,在1963年,每個星期五晚上英國年輕人都會坐在電視前收看一個把摩特族推向全國的新型態音樂節目《Ready Steady Go!》。這個節目藉由在倫敦各個最時髦的俱樂部挑選年輕觀眾來錄影,將這股流行風潮推向全國。 現在即使遠在曼徹斯特 (Manchester)或格拉斯哥 (Glasgow)或其他偏遠地區的年輕人,都能得到來自倫敦的第一手時尚、風格、服裝訊息,也得以模仿最新的流行瘋。然而聚光燈的強力照射,反倒稀釋了這股風潮的精髓。到了1964年,正宗摩特族也加入了躲在Ronnie Scott’s的摩登主義前輩,將舞台留給那些在海灘跟搖滾族 (rockers)幹架,卻自稱也是摩族族的年輕人。 摩特 (Mod)這個名詞已經變成全國性報紙上的字謎遊戲,而對真正重視自我風格的人來說,舉國的關注就像是他們的阿基里斯之腱 (Achilles heel)。 報紙的頭條寫著「摩特族暴動 舉國蒙羞之日 (Mods Run Riot On Day Of Shame.)」,事實上,他們應該將標題改成「悼!摩特族第一時期已死 (Shame! The First Era Of Mod Is Dead.)」。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1546734
回應文章 
這個好,以後又多一個可以玩耍的地方了.
(咦,我是第一個留言的嗎? YA!!)
(咦,我是第一個留言的嗎? YA!!)
Posted by dionysoslin
at May 10,2006 18:24
歡迎酒神,好久不見!最近好嗎?
開設這個blog其實我自己也有點意外,因為平常上班實在太忙,近年來荒廢許多,所以開板的事也沒有大聲張揚…
不過見到老朋友還是很開心的,有空常來玩玩!
開設這個blog其實我自己也有點意外,因為平常上班實在太忙,近年來荒廢許多,所以開板的事也沒有大聲張揚…
不過見到老朋友還是很開心的,有空常來玩玩!
Posted by darthvader
at May 12,2006 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