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90年代中至底大財團蘊釀著一股龐大的合併勢力,其實都一直在進行著,表面上看起來low key,但是其實一點都不low key,當時我還在我的teenager(還沒有破二十),在讀那類weekly industral news時,動不動就是流言,其實是沒有人心惶惶,但是好像每個禮拜或是每個月都有,好像我愛的藝人動不動就可能搬家似的,動不動就是xxx公司幾億幾億,合併時澳洲公司該怎麼辦等等的?其實我當時比較在意的是在,澳洲政府的稅制還有怎麼保護澳洲藝人上,與其說是對抗,政府採取的是保護和增加競爭力的方式,假如財團合併真的發生的話,因為的確大的嚇人,我好幾個作業都是寫這個。
而90年代底、到新世紀,這還真的發生了!恐龍越養越肥,勢力越來越大,而且是全方位的,除了坐擁高薪卻中年失業的,或是轉換小跑道,像是以前做唱片,後來做表演或是轉經濟的、還有publishing的,反正就是大地震就對了,因為子公司之多(支節之複雜),還有有些子公司在第三地原本是分開的,最後一次被買走,工作就沒有了等等的,我現在很多朋友都是在那時轉行的,就一
路做到現在轉行成功,藝人面很多不是超熱或是過氣的,都有被解約的可能或是就直接轉(反正是合法的),但是比較好的唱片公司,還是有尊重藝人讓他們選,可以走或是加入主流像是葛芬等等的,那時因為另類音樂的狂潮席捲全世界(我還記得以前在台灣時,還有看過伊能靜在電視上,秀她的打歌服說,這是她在外國學來的最新時尚,叫做grunge!她還自己英翻中,好像叫拉塌怪獸裝還是什麼的,還是從『英國』學來的喔(還註明說grunge!made in UK喔!嗚.....夠悲哀吧),拜倒~~~~你就知道另類狂潮有多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