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網路普及化已經幾年了,但是真正的普及化其實還是見仁見智,普及的了不起64K (我當時用28K不知道是半年還是一年光是網路費就要8-9,000台幣,...我知道澳洲網路爆爛,到現在還是),就是當時的確沒有辦法當大眾聽音樂的平台,尤其是影像的,為何如此說呢?第一:對老點的人,操作不方便(更別說是什麼mp3了,搞不好連聽都沒聽過,還有開什麼速度根本爆慢,搞不好很多人連軟體都不知怎麼載)。第二:對網路真正的中琉底柱,年輕一點的,幾乎都是MTV世代,資訊還是從那類而來,沒有影像真難過(因為爆慢),除了靠主流資訊外,然後再上網找二手資訊,但是網路本來就是次級的,根本無法取代傳統模式,成為真正的首要傳媒,了不起只是服務特定喜好的族群而已。第三:雖然在當時有很多人說,網路開放了無限想像,無名的藝人都可以靠網路紅透半邊天?講歸講!真的有?在當時根本一個都沒有,但是藝人的確超級熱衷的!但是說實話,熱衷是一回事,也要玩得起,在當時根本有的沒有的,什麼技術都超新(a.k.a 就是什麼都爆貴,從頻寬到一些有的沒有的都是,獨立更別說是默默無名,窮到快被鬼抓走的藝人真的玩的起?根本是在騙鬼)
而玩得起是一回事,但是也要對方陪你玩吧,但是說實話當時對方(就是樂迷方),其實都不太會玩,因為除了很慢之外,說實話真的很爛,尤其是影像方面的,實在非常難玩,當時非常有名,幾個喜愛此道的名人有David Bowie、Aerosmith、Beastie Boys和Public Enemy等等的,我還記得當時搞現場轉撥時,大家都爽的要死,許多大event像是Aerosmith演唱會、或是像是Tibetan
Freedom Concert或是Big Day Out等,都誇下海口什麼要傳到全世界,但幾乎每個都看到吐血而死,根本個個都爛到快去撞牆,一開始我還以為是只有我的網路爛,結果去國外網站看,幾乎每個都看到吐血而死,MTV世代的網路first音樂wave,就這樣無疾而終了,因為根本沒有啥真正的迴響,玩得起的人也就摸摸鼻子放棄了,因為實在是太~~~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