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5,2009

「是上揚唱片店員自己拉下鐵門」--檢察官黃謀信不起訴李漢卿

經過「五個月」漫長的調查,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謀信「 發現」,整起事件是警方要求店員後,店員自行關音樂及拉下鐵門,因此,給予兩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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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4日「上揚唱片事件」,現場眾目睽睽,各電視台SNG一再重複播放李漢卿率警察闖入店家,強行關掉音 樂、強拉下鐵門的畫面。
民間司改會於去年李漢卿處置「上揚唱片」不法一案提出告發。
經過「五個月」漫長的調查,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謀信「 發現」,整起事件是警方要求店員後,店員自行關音樂及拉下鐵門,因此,給予兩人不起訴處分,請參考自由時報的新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apr/25/today-p8.htm

我會先做兩件事情,第一,投訴台北地方法院檢查署的檢察長信箱:
http://www.tpc.moj.gov.tw/sp.asp?xdURL=/bossmail.asp&mp=009
歡迎引用、改寫以下投訴信

檢察長鈞鑒

日前由新聞報導得知,引起社會廣大關注的「上揚唱片事件」,經由民間司改會提出告發,擔 任維安工作的前北投分局長李漢卿、警備隊長顧軒庭涉嫌強制罪及違法搜索。
歷經五個月漫長的調查,黃謀信檢察官對兩人提出不起訴處分,理由是「警方要求 店員後,店員自行關音樂及拉下鐵門」。
我認為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與社會大眾的認知完全不同。當天,現場有非常多的民眾聚集並拍下照片、影片, 更有多家新聞媒體以SNG將現場畫面傳送出來,這些影像可以輕易的在網路找到,警察(著制服或便服)在眾目睽睽下,強行拉下鐵門、甚至用棍棒戳打欲阻止他 們的民眾。
黃謀信檢察官花了五個月的時間,卻做出與事實不符的調查結果,我感到非常的失望。相較於八天就將王定宇議 員案起訴的「效率」,不禁懷疑黃謀信檢察官的能力與公正性。
這樣一個眾所矚目的案件,貴署卻沒有發佈新聞稿說明?
在此懇請貴署發佈新聞稿,並對社會大眾公開說明,也請檢察長敦促貴署檢察官,秉持公正、公平、認真求事實 的態度,謹慎處理此案,因為這個案件所牽涉的,不僅是員警執法不當的問題,更涉及人民受憲法保障的權益、台灣司法的公正性......是一個具有高度指標 性的案件。
我將一如以往,持續的關注相關案件的進展,並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共同監督。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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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寫信向檢察官黃謀信表達意見
地 址:台北地檢署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電話:(02)2314-6871 傳真:(02)23880870 郵遞區號 :10048

黃檢察官鈞鑒:

日前由新聞報導得知,引起社會廣大關注的「上揚唱片事件」,經由民間司改會提出告發,擔任維安工作的前北投分局長李漢卿、警備隊長顧軒庭涉嫌強制罪及違法搜索。

歷經五個月漫長的調查,黃檢察官對兩人提出不起訴處分,理由是「警方要求店員後,店員自行關音樂及拉下鐵門」(引用自由時報報導)。

我認為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與社會大眾的認知完全不同。當天,現場有非常多的民眾聚集並拍下照片、影片,更有多家新聞媒體以SNG將現場畫面傳送出來,這些影像可以輕易的在網路找到,警察(著制服或便服)在眾目睽睽下,強行拉下鐵門、甚至用棍棒戳打欲阻止他們的民眾,電視一再重播,相信千萬雙眼睛都看到這些畫面了。

黃檢察官花了五個月的時間,卻做出與千萬人見證背離的調查結果,我感到非常不可思議。相較於八天就將王定宇議員案起訴的「效率」,不禁懷疑黃檢察官的能力與公正性。

由網路的資料得知,您是自我期許甚高、認真又有正義感的「司法鐵人」,這樣一個眾所矚目的案件,尤其能考驗您說的「從未感受有上級的壓力」是否為真。

在此懇請您對社會大眾公開說明,此案是否秉持公正、公平原則處理?結果為何和大眾的認知相違?

因為這個案件所牽涉的,不僅是員警執法不當的問題,更涉及人民受憲法保障的權益、台灣司法的公正性......是一個具有高度指標性的案件。

我將一如以往,持續的關注相關案件的進展,並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共同監督。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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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說做這些事沒有用,如果什麼也不做,就什麼也改變不了,我 們再一起討論,做更多的事,讓睜眼說瞎話的事件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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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


公務體系無法改造和進步,反映了首長能力出問題,甚至沒有改革的意願。所謂「首長信箱」、「民意信箱」是否用來結蜘蛛網養蚊子?一試便知。

前年我曾經寫信到內政部民意信箱投訴,隔天就有人打電話給我,把投訴內容問詳細,雖然,回覆還是舊調重彈,卻也附上問卷,詢問對處理申訴的滿意度。

為了表達對黃謀信檢察官的意見,我投訴台北地方法院檢查署「檢察長信箱」,等了十天才收到回覆,不僅未將不同投訴人的郵件分開寄送,內容更是草率、毫無誠意。

「敬啟者,您好:
1.本署是否發佈新聞稿,係依個案而定。
2.有關「上揚唱片事件」,民間司改會告發前臺北市政府警
察局北投分局長李漢卿、警備隊長顧軒庭乙案,本署於98
年4月24日公告偵結,當日即提供案件之相關資料供新聞
媒體報導使用。
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從上揚案的不起訴書看來,檢察官費盡心思被告幫李漢卿、顧軒庭「作文」,對證人的說詞卻東摘一句、西選一段,截斷前後脈絡、取向皆有利被告。以下圖片為不起訴書全文。

報稅季節又到了,想到要納稅養米蟲,不,是蛀蟲,真是一肚子火!首長無能、官僚無用,公民社會要自己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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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支持並參與516全國和平大露營_一場不流血革命 (20090515修訂版)
活動宗旨與目標:

一、政治詐騙馬戲集團下臺、簽署書面文件承諾並招開國際記者會公開宣布:「盡速和平轉移政權給台灣人民。」

二、凝聚共識、籌備新國家﹝暫稱台灣共和國﹞第一屆臨時國會代表選舉事宜,選出第一屆臨時國會進行接收政權工作,制定新憲法,籌組台灣共和國中央選舉委員會舉辦新憲法暨獨立建國公民投票,並查封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攜帶來台之「故宮國寶」,以便日後進行國際拍賣,賠償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統治台灣期間受迫害的台灣人與其家屬﹝包括但不限於原住民、228受難人及其家屬等﹞。

活動開始時間:
2009年5月16日 星期六 中午12:00起。

活動結束時間:
馬英九夫婦搭乘專機流亡美國﹝全家暫時在美國團圓;建國後與美國簽署引渡條約,再將馬英九全家引渡回國接受公平審判﹞,以詐術騙取政權的在台國民黨政府簽署書面文件承諾並招開國際記者會公開宣布:「盡速和平轉移政權給台灣人民」為止。

活動地點:

第一階段,2009年5月16日 星期六 中午12:00至5月17日 星期日 下午18:00:
台北228和平紀念公園、中正獨夫鬼廟。
(說明:本活動與民進黨517活動可以相輔相成,所以本階段先避開民進黨517活動已經申請路權之地區。)

第二階段,2009年5月17日 星期日 下午18:00起,擴大範圍:
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總統府四周圍的馬路與人行道、鄰近的廣場與空地﹝包括但不限於:台北228和平紀念公園、中正獨夫鬼廟﹞、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立法院四周圍的馬路與人行道、台北市火車站四周圍的馬路與人行道。
(說明:在野的民進黨已經失去昔日爲台灣積極奮鬥的精神,最近才勉強宣布5月18日要繼續靜坐24小時抗議。老天爺!只有24小時!?如果24小時就能救台灣!民進黨就不會在立委及總統選舉中全都敗選了!! 民進黨一副標準的「朝九晚五」心態,想敷衍一下民怨、「交差了事」,如果沒有決心,就早早回家吃自己吧!!所以本階段由 台灣人民 當家作主,展現 直接民意,為自己與子孫掙權益 。)

參加者資格:

準台灣人民:目前居住於台灣、澎湖群島這塊二次大戰結束後被日本放棄的土地﹝簡稱台灣﹞,或是曾經居住在台灣,但是因政治迫害因素而目前居住於其他國家、地區﹝包括但不限於金門、馬祖﹞,符合以上二種身分之一,並且認同與愛護台灣,願意和台灣共命運的準台灣人民,不分種族……

……

活動細節持續更新中,請隨時查詢本文網頁
http://www.shadowgov.tw/20749_f.htm?page_no=
Posted by Taiwan at May 15,2009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