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10,2009

不是我的錯!2009.03.11「我控訴!」系列.江一德自訴案旁聽心得

如果不是你的錯,請告訴我們,一個手無寸鐵的、張開雙手要保護同樣手無寸鐵民眾的男孩,是被「誰」拖走,在盾牌的掩護下痛毆?
是「誰」授權警察殘忍傷害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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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育青

江一德被警察打得頭破血流的傷口可以縫合,但別想縫合攸攸之口!

去年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期間,新聞不斷傳送手持國旗、標語、喊口號從事和平抗議行動的民眾被警察施暴的畫面。

民主國家發生如此駭人的事,引發眾怒,11月6日,許多人前往晶華飯店周邊,要向飯店裡高來高去的台灣政要和陳雲林表示抗議,江一德也在現場。

為讓陳雲林順利離開飯店,警方進行「清道」,造成現場大混亂。當時江一德背對警察,阻擋他們包圍民眾,卻被拖進盾牌陣毆打,被民眾救出前,後腦還遭到重擊,身上的T-Shirt血跡斑斑。

3月11日,前往台北地方法院旁聽江一德開庭,被告是松山分局局長黃嘉祿。

這是第二次旁聽「我控訴!」系列開庭。從沒想過,有一天會到法庭旁聽,這兩次經驗,感受法庭內、外的氣氛,思考人為何創造許多制度、規約來束縛彼此,在這裡,人的真性情是無法用來衡量「是非」的,甚至常常要為了目的而隱藏它。許多無形壁壘化為有形的「權威」,光明磊落、背脊挺直是過不去的,必須俯首畏縮、服從聽命。

從中庭走上2樓第5法庭,原來有左右兩道樓梯可以通往2樓,其中一邊被折疊長桌堵住,2樓通往第5法庭的走廊,也用長桌堵住。問人,才知道前總統陳水扁的案件在對面開庭,這些臨時搬來的桌子是用來堵人,只留一道有金屬探測門的入口控管。
臨時、隨意、有用就好、沒什麼道理……堵在入口的桌子讓人如是感覺,事情有這種風格,當然是「人」創造的。

我們要進入第5法庭,被桌子擋住,兩位警察攔人問話。(臨時檢查哨?)
「我們要去第5法庭旁聽。」
「黃嘉祿的案子吧?位子很少,坐滿了就不能進去。」警察說。
真感謝您提醒啊,彷彿已知道司改會動員法庭觀察員來關心這一系列有高度指標性的案件,是不是旁聽的位子少,說閒話的人就少呢?

開庭時間還早,我下樓到法院門口拍媒體採訪江一德的畫面,回到“臨時檢查哨“前,警察問「有沒有帶攝影機?」。
有啊,但是不會在法庭使用,這是常識。
「不可以帶進去」。
「我不會用的,快開庭了,可以讓我進去嗎?」
「攝影器材要寄放樓下。」
不聽?“臨時檢查哨“就不讓你進去。上次沒有這種規定?上次是上次,今天就是不讓你進去,不然你想怎樣?
居然還要檢查每個旁聽者的包包!真是氣死人,衝到樓下問志工,哪裡有寄物櫃?
「這裡沒有寄物櫃。」
又問了入口詢問處,也說沒有寄物櫃。
警察說要寄放的地方,到底在哪裡?
工作人員指指入口金屬探測門旁,一張可憐兮兮的櫃子,桌面平貼著佈告。
以人類的視線來看,只有碰壁時,必須到這裡寄物才會看見這張佈告吧。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維護安全秩序注意事項--凡錄音、攝影器材等,未經申請許可,一律禁止攜入。」
也沒寫要怎麼申請……事後查詢「法庭旁聽規則」只說攜帶該等器材「不得進入旁聽」,沒說不能進法院呀。
如果要「申請」,是否要通過這張桌子走到法院裡面辦理?可是又「不准攜入」,真是奇怪,同樣充滿臨時、隨意、沒什麼道理的風格。

沒時間爭辯了,我肯定已沒有旁聽席可坐。
果然……只好拉長耳朵貼在門口聽,和好幾位進不去的朋友無奈的相視苦笑。有位朋友畫起速寫來。

今天開庭的重點是勘驗江一德被警察拖進盾牌陣毆打的畫面。
在法庭,即使全世界都知道的是非,否認自己有錯的人還是要想盡辦法開脫。例如,江一德提出去驗傷時拍攝的畫面,辯方律師會說「看不到臉,不能確定是他本人。」「影片沒有拍攝時間、地點,不能確定為真。」一直原地打轉。
審判長乾脆公開心證「受傷的就是他(江一德)啦,不然為什麼要來告?」

辯方律師發現畫面中的舉牌有「士林分局」字樣,開始和被告一起築護城河,說這場行動是各分局調派警力支援,松山分局局長黃嘉祿對於民眾被施暴的事情,於上,他乃聽從「上級指揮系統」;於下,他「不能指揮別的分局做事,因為是同階。」而且「不同分局的無線電不能互通。」

開庭結束,請教一位律師的意見,他說,鎮暴警察都帶頭盔,根本無法辨識身分,很難針對打人的警察提告,現場指揮官應該為執法不當的員警概括承擔責任,但辯方的策略顯然是撇清、卸責,欲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我想起繪本《不是我的錯》。
班上有位同學被欺負,但是每一個人都找理由推托說「不是我的錯」。
「不是我的錯」、「不是我的錯」、「不是我的錯」……。
繪本最後是一系列猶太人在納粹大屠殺受難的照片。
「如果沒有人做錯,這些事情怎麼會發生呢?」

問小學四年級的萱萱,這本故事書要告訴我們什麼?
「推卸責任。」她說。
小學四年級學生都懂的道理,大人怎麼會不懂?
如果不是你的錯,請告訴我們,一個手無寸鐵的、張開雙手要保護同樣手無寸鐵民眾的男孩,是被「誰」拖走,在盾牌的掩護下痛毆?
是「誰」授權警察殘忍傷害人民?

國家暴力如同堵在法院樓梯口的桌子, 臨時、隨意、有用就好、沒什麼道理……。


Posted by cwchgroup at 樂多Roodo! │04:45 │回應(1)引用(0)我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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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們勇敢地站出來,權益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卻是少數人去爭取來的。

加油!
Posted by HS at April 11,2009 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