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2,2009
把人「清出去」2009年6月26日「我控訴!」系列 晶華飯店三網友案旁聽心得
被告的委任律師辯稱「打人,至少要有“打“的動作」、「推擠不算打人」。
黃嘉祿說:「我們主要是把人“清出去“」。
短短一段影片,反反覆覆看了近半個小時,大家忙著分辨影片中民眾說了什麼、警察又沒做什麼……我心裡覺得十分荒謬,這場控訴,可不是一般民事案件,爭論著到底是某甲先對某乙動粗、或某乙先對某甲污蔑;事情的重點是,「為什麼民眾不能對陳雲林來台表示意見?」、「為什麼警察可以動用暴力對待人民的和平抗爭?」、「為什麼沒有一個官員需要對這些傷害負責?」這些問題無法釐清,怎麼會有正義可言?我們又能期待司法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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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嘉祿說:「我們主要是把人“清出去“」。
短短一段影片,反反覆覆看了近半個小時,大家忙著分辨影片中民眾說了什麼、警察又沒做什麼……我心裡覺得十分荒謬,這場控訴,可不是一般民事案件,爭論著到底是某甲先對某乙動粗、或某乙先對某甲污蔑;事情的重點是,「為什麼民眾不能對陳雲林來台表示意見?」、「為什麼警察可以動用暴力對待人民的和平抗爭?」、「為什麼沒有一個官員需要對這些傷害負責?」這些問題無法釐清,怎麼會有正義可言?我們又能期待司法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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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7,2009
「看不清楚!」 2009.06.25「我控訴!」系列. 陳育青自訴案第四次開庭
翁山蘇姬1989年的論文「追求民主」這樣說:「法律及秩序」一直被頻繁地誤用為壓制的藉口……助成了一種不利於國家發展的勢態;它使機敏的、有活力的、前進的公民社群不得出現。除非「法律」等同於正義,而「秩序」等同於人民對正義的實踐感到滿足之後所形成的紀律,否則,法律者也、秩序者也,不過是空洞的名詞而無其原應具有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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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4,2009
徹底管制民眾,才是對的 2009.06.22「我控訴!」系列. 行動藝術團三網友自訴案第二次開庭
「他們身上有標語、旗幟,會引起群眾圍觀,這樣陳雲林就無法順利離開。事後證明這樣做是正確的,因為幾天之後,國民黨主席吳伯雄(在晶華飯店晚宴)就是因為未在門口做徹底的管制動作,以致國民黨主席及陳雲林形同被“軟禁“到晚上兩、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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