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4,2009
徹底管制民眾,才是對的 2009.06.22「我控訴!」系列. 行動藝術團三網友自訴案旁聽心得
「他們身上有標語、旗幟,會引起群眾圍觀,這樣陳雲林就無法順利離開。事後證明這樣做是正確的,因為幾天之後,國民黨主席吳伯雄(在京華飯店晚宴)就是因為未在門口做徹底的管制動作,以致國民黨主席及陳雲林形同被“軟禁“到晚上兩、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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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9,2009
June 26,2009
June 23,2009
June 14,2009
監委黃煌雄:陳雲林事件 凸顯國安戰略錯誤
國、共高層和台灣財團在晶華酒店內談笑風生,觥籌交錯;而晶華酒店外則警民雙方猶如寇仇,打得頭破血流,這種畫面不應該出現,這讓人民感覺執政當局和北京距離如此之近,而和在野黨或人民距離之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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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官有很重要的會議! 2009.05.18「我控訴!」系列
是藐視、還是無知?這位缺席的被告身為執法人員,不僅對法庭程序不尊重,連基本的禮貌也不懂---就算和朋友相約,無法前來也該事先通知一下吧?
為了他一個人缺席,法官、自訴人、12名被告、律師、法庭觀察團……浪費了一上午的時間,也因而浪費公共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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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他一個人缺席,法官、自訴人、12名被告、律師、法庭觀察團……浪費了一上午的時間,也因而浪費公共資源。

May 29,2009
May 22,2009
May 15,2009
陳雲林躲在花盆裡?2009.04.13「我控訴!」系列
被告之一說:「自訴人說我們在盤查她的時候, 陳雲林已經離開, 但事實上,我們在盤查她的時候, 陳雲林還沒有離開。」
我覺得很納悶,難道陳雲林沒有隨著一整排的黑頭車離開?(前有哈雷開道、然後是黑頭車黑頭車黑頭車、箱型車箱型車箱型車、還有警車、還有拖吊車!)
警察明明是在車隊已經離開才圍上來兇霸霸盤問我啊,難道陳雲林沒有離開,還躲在門口的花盆裡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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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很納悶,難道陳雲林沒有隨著一整排的黑頭車離開?(前有哈雷開道、然後是黑頭車黑頭車黑頭車、箱型車箱型車箱型車、還有警車、還有拖吊車!)
警察明明是在車隊已經離開才圍上來兇霸霸盤問我啊,難道陳雲林沒有離開,還躲在門口的花盆裡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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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10,2009
March 2,2009
2009年2月25日「我控訴!」
「我控訴」提告的意義並不只是贏得某一件官司,讓某些人成為被告,而是爭取普遍的、基本的人權。你應當不懼於表達自己的意見,當不合理的事情發生,可以不接受、抗拒、據理力爭,而不同意你的人,不能夠以暴力相向。
圖為2008年12月12日於台北地方法院前的活動。 ...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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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2008年12月12日於台北地方法院前的活動。 ...繼續閱讀
February 16,2009
一個德國人的故事—哈夫納1914-1933回憶錄(Sabastian Haffner)
「......我讓更糟糕的事情發生了:竟然對著一個無權向我問話的人,很屈辱的做出了肯定的答覆,表明自己是「雅利安人」(雖然我把這個名稱視同草芥)。但最可恥的事情就是,我用那個答案換來現在可以繼續不受打擾坐在卷宗後面!尤有甚者,當我面對第一次考驗時就失敗的一塌糊塗!我真想打自己一記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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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2,2009
February 9,2009
玻利維亞街童的春天
有一次他坐在市中心冰冷的水泥街道,想知道他用盡全力,究竟對這些街童的生命造成什麼改變。他問一個雛妓:「你想從我這裡得到什麼?」她不想馬上得到錢、藥品或任何東西。
「為街童蓋個家」
她要Chi告訴其他人,有關她和其他街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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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街童蓋個家」
她要Chi告訴其他人,有關她和其他街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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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5,2009
2009.02.05 「台灣民主化後退憂慮之會」與「台灣主權觀測站」
常常,心中浮現一個畫面,台灣民眾猶如溫水鍋中的青蛙,悠游其中不知危險將至,反而來自海外的關心急急切切,但,遠水救不了近火。
溫水鍋中,當然也有苦勸眾蛙不要再泡澡,趕快掬水滅火的先知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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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水鍋中,當然也有苦勸眾蛙不要再泡澡,趕快掬水滅火的先知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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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3,2009
December 22,2008
平等之手
為了紀念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六十週年,闡揚宣言的內容,並且鼓勵青年投入捍衛人權的行列,國際特赦組織的亞太青年網絡(Asia Pacific Youth Network)發起了一項非常有趣又有意義的活動──由亞太地區各分會共同創作一支世界人權宣言DVD短片,於今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當天全球同步發表。這部跨國創作的短片,不但其創作過程本身即可動員亞太各國的青年志工參與,未來更將成為人權教育的輔助教材。
這個短片創作的計畫,是由亞太各國分會號召國內的青年志工,針對〈世界人權宣言〉的三十項條文,分別攝製一支一分鐘左右的短片,再由亞太青年網絡匯整編集成一部DVD。 在這項計畫中,台灣分會分配到三個條文,即第2條(平等權)、第14條(庇護權)和第23(工作權)條。(以上文字引用自AI網站)
H團成員參與了宣言第2條--「平等」的拍攝工作,和許多好朋友,在一個忙碌紛亂又熱鬧開心的午后完成這項工作。
與觀賞完整影片,請見:http://www.amnesty.org/en/universal-declaration-human-rights-anniversary/article-one
這個短片創作的計畫,是由亞太各國分會號召國內的青年志工,針對〈世界人權宣言〉的三十項條文,分別攝製一支一分鐘左右的短片,再由亞太青年網絡匯整編集成一部DVD。 在這項計畫中,台灣分會分配到三個條文,即第2條(平等權)、第14條(庇護權)和第23(工作權)條。(以上文字引用自AI網站)
H團成員參與了宣言第2條--「平等」的拍攝工作,和許多好朋友,在一個忙碌紛亂又熱鬧開心的午后完成這項工作。
與觀賞完整影片,請見:http://www.amnesty.org/en/universal-declaration-human-rights-anniversary/article-on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