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4月16日

政府根本不關心農村再生條例本身

說穿了,「農村再生條例」本身到底內涵是什麼、會如何照顧農村農民或是會造成什麼負面影響,民間社會說了這麼多、談得再深入,都沒有用,執政者關心的不在於這個政策是否可以達成它所宣稱的目標。

而制訂此法的農委會、水保局,也不關心這部法令是否完備、在法制上是否符合邏輯,社會各界對「農村再生條例」提出了眾多質疑、一條一條地指出問題,但是水保局根本不理會,從來沒有正面回應這些問題,你說它哪一條違背了憲法,它就只說「沒有違憲」,除此之外沒有更多的解釋、說明或辯護了。執政者不斷地論說,是大家誤解了,這陣子以來我們沒有看到執政者誠心地想要來討論農村再生條例的問題,執政者真正關心的是,要快點運用這2000億、趕快把國家資源拿來投資,然後變成選票的利益回收。

記者陳曉宜曾報導,「非營業基金 執政黨最愛」,在此一「農村再生條例」中包括了2000億的基金編列,上千億的國家預算,「可專款專用,逐年編列,不受其他預算排擠」,此外,「這種非營業基金,比起政府每年編列的預算,彈性運用更大,未來基金成立,補助對象、補助多寡等權限,均掌握在政府手上」。可見,執政者在宣稱它要照顧農村與農民的背後,有另外的考量。


擁有國家資源分配權的執政黨,在每四年就得重新選舉、執政面臨危機的情形下,它在執政時所推行的政策當然要能夠在四年後從「選票」上有所回收才行,否則執政得這麼辛苦,卻沒有收益,這可不符合經濟學的理性計算呢!既然執政了,國家資源就隨其安排、配置,而這些資源該放置在哪裡,除了做一些表面上看來對人民有所助益的投入之外,更重要的考量是如何在最短的時間內投入大筆資源之後,有所「回收」、以「選票」的方式來回收。

農村再生條例牽涉到龐大利益和「建設」,有建設就有工程,各方勢力都想分塊餅來吃吃。這部法令美其名要做由下而上的社區自主再生計畫,但一般農民根本對聚落更新沒有任何專業,也沒有能力進行更新整合,最後主導的會是誰?是掌握了「權力」的一方,不管是知識的權力、資源掌握的權力或是政治的權力,是掌握權力的一方取得主導和支配資源的力量。

而我們在資源用完後,會看到的是雜草蔓生的社區入口意象、破敗的涼亭、窳陋的公園廣場,這些變成農村的大型垃圾。不過,當我們從美夢中醒來並看到這樣的事實時,已經來不及了,執政者早就享用了這2000億所帶給他們的利益。它們根本不關心長期的政策投入、根本不願意理性來面對每一條條文的問題,它們只要再把錢砸下去封嘴、敷衍帶過,等到汱火車的狗累了,就沒事了。這就是執政機器的如意算盤……




Posted by meinung at 樂多Roodo! │22:39 │回應(1)田野心得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共同主題:農村再生條例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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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您好
無意間看見這個blog,
正好和台中市有一位農民的抗爭相應
〝老農的泣訴〞
http://www.wretch.cc/blog/

務農的代價於現今社會是越來越高,也越來越辛苦
我覺得
Posted by 訪客 at 2009年08月8日 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