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9日

經建會提出「農村改建條例」將改變農村景觀

目前行政院經建會提出「農村改建條例」的草案,將送立法院審查。這個條例將改變農村的農地使用,法案中所謂「農地使用限制放寬」,它的實質意涵就是非農業用途的目的,也可以被允許在農地上發生,因此,我們將看到越來越多的農地變成住宅房舍,它可能是獨棟的豪華別墅,也可能是集體住宅房舍。

這是繼農發條例修改之後,對農村影響更加重大的法案,大家可以關注一下這個消息。以下附上一篇曾刊登在「美濃月光山雜誌社」的說明文章提供參考。

此外,再附上目前經建會提出的草案給大家參考:農村改建條例總說明及條文- 2007.6.13.pdf



【農業政策關鍵字:農村改建條例】

六月中旬行政院通過了「農村改建條例」草案,將在下一個立法院會會期進行審議。如果經立法院通過,那麼這項政策將深遠地影響農村的地景地貌與生活方式。

在行政院所提出的「農村改建條例」草案中,主要有三項計畫:第一,補貼農舍修繕或新建;第二,農村公共設施改善;第三,興建田園社區。其中,第三項計畫將可能對農村造成顯著的影響。

所謂「田園社區」,指的是在農地上興建集村式的住宅,每個田園社區面積最少要二十五公頃(大約為二十五甲;比面積為二十一公頃的中正湖之範圍還大)。開發的方式為地方政府先選址徵收,再標售給營建商興建住宅,最後再轉賣出去。

在目前行政院版本的草案中規定必須選址在交通方便、公共設施完備的地區,並且也規定了在這樣的田園集村住宅區中要有50%的綠地,這樣嚴格的規定的確是為了防止農地被隨意且大規模地改變,但是此項草案送經立法院審議之後,有可能標準會被放寬,以致於造成隨意開發的後果。

此項政策的原意是要因應高鐵完工通車後,開發高鐵車站周邊的農地,使交通方便的高鐵站周邊成為集合式住宅區,於是行政院經建會構思出「田園社區」的方案以大規模、特別案的方式將農地變更為建地,迴避掉農地農用的基本土地使用政策。然而,開發「田園社區」的區位,是由地方政府進行選址並徵收,未來若立法院通過的版本放寬了標準與條件,那麼,除了高鐵車站周邊的農地之外,位於國道十號交流道周邊的農地、甚至到美濃福安或崙仔頂地區的農地,都有可能成為被徵收的地區。若沒有一項完善的國土計畫來搭配,有可能被徵收的農地是該地區的良田,優良的農地被大規模變更為建地住宅是近似於不可逆轉的過程,將來要投身於農業的新世代農民也許必須花更多的成本投資在農地取得和農地土質改良的部份。這是「農地改建條例」將帶來的隱憂。

「農地改建條例」對房地產業者而言,的確是一大利多,然而,我們不禁還是要問,對普遍的農村居民和都市中產階級而言,是否真的「需要」這樣的政策?農村最急迫要解決的問題不是住宅問題,而是就業問題。「農地改建條例」即將編列大筆預算補助房舍的修繕和興建,農村裡的普遍居民在住宅上的需求有如此迫切嗎?最後使用到這項好處的人會是農民還是有錢階級呢?土地使用情形的改變,對農村地區所帶來的衝擊與影響是重大且長遠的,在我們客家族群的文化裡,土地被視為最重要的資產、不能隨意買賣,這種文化思維值得我們重新省思農地使用政策並構思更能夠永續經營的國土計畫。(文/鍾怡婷)






Posted by meinung at 樂多Roodo! │16:27 │回應(1)田野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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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啦!這是重要的資訊。
Posted by Finimay at 2007年10月30日 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