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4月16日

政府根本不關心農村再生條例本身


說穿了,「農村再生條例」本身到底內涵是什麼、會如何照顧農村農民或是會造成什麼負面影響,民間社會說了這麼多、談得再深入,都沒有用,執政者關心的不在於這個政策是否可以達成它所宣稱的目標。

而制訂此法的農委會、水保局,也不關心這部法令是否完備、在法制上是否符合邏輯,社會各界對「農村再生條例」提出了眾多質疑、一條一條地指出問題,但是水保局根本不理會,從來沒有正面回應這些問題,你說它哪一條違背了憲法,它就只說「沒有違憲」,除此之外沒有更多的解釋、說明或辯護了。執政者不斷地論說,是大家誤解了,這陣子以來我們沒有看到執政者誠心地想要來討論農村再生條例的問題,執政者真正關心的是,要快點運用這2000億、趕快把國家資源拿來投資,然後變成選票的利益回收。

記者陳曉宜曾報導,「非營業基金 執政黨最愛」,在此一「農村再生條例」中包括了2000億的基金編列,上千億的國家預算,「可專款專用,逐年編列,不受其他預算排擠」,此外,「這種非營業基金,比起政府每年編列的預算,彈性運用更大,未來基金成立,補助對象、補助多寡等權限,均掌握在政府手上」。可見,執政者在宣稱它要照顧農村與農民的背後,有另外的考量。

擁有國家資源分配權的執政黨,在每四年就得重新選舉、執政面臨危機的情形下,它在執政時所推行的政策當然要能夠在四年後從「選票」上有所回收才行,否則執政得這麼辛苦,卻沒有收益,這可不符合經濟學的理性計算呢!既然執政了,國家資源就隨其安排、配置,而這些資源該放置在哪裡,除了做一些表面上看來對人民有所助益的投入之外,更重要的考量是如何在最短的時間內投入大筆資源之後,有所「回收」、以「選票」的方式來回收。

農村再生條例牽涉到龐大利益和「建設」,有建設就有工程,各方勢力都想分塊餅來吃吃。這部法令美其名要做由下而上的社區自主再生計畫,但一般農民根本對聚落更新沒有任何專業,也沒有能力進行更新整合,最後主導的會是誰?是掌握了「權力」的一方,不管是知識的權力、資源掌握的權力或是政治的權力,是掌握權力的一方取得主導和支配資源的力量。

而我們在資源用完後,會看到的是雜草蔓生的社區入口意象、破敗的涼亭、窳陋的公園廣場,這些變成農村的大型垃圾。不過,當我們從美夢中醒來並看到這樣的事實時,已經來不及了,執政者早就享用了這2000億所帶給他們的利益。它們根本不關心長期的政策投入、根本不願意理性來面對每一條條文的問題,它們只要再把錢砸下去封嘴、敷衍帶過,等到汱火車的狗累了,就沒事了。這就是執政機器的如意算盤……







Posted by meinung at 樂多Roodo!22:39回應(0)田野心得

2009年03月20日

[加入連署] 不要說再見 -- 守護台灣農村聲明


台灣農業存亡的關鍵時刻已經來臨!

每天,我們賴以生存的海島,先祖們埋入汗水、記憶與夢想的田地,一塊接著一塊,被水泥掩蓋。每天,伴隨著農地消逝的,不只是農業、農民,還有農村文化、自然生態,以及我們生命的共同依託——糧食。
 


2000年,農地農有限制取消,農地大量被轉賣到非農民手中,具景觀優美、環境寧適、交通便利的地方,開始長出了一棟棟大型豪華宅院。農地正一點一滴地在流失,而我們的政府卻不在乎優良農田的保護....



台灣農村長期面臨農民所得低落、人口流失、勞動力老化、產銷結構失衡、糧食自給率下滑等問題。當台灣的糧食自給率只剩 30.6%,反觀鄰近的日本為 40%、中國為 95%,但政府卻不斷犧牲農業,放棄我們生命的自主權!

每天,我們都在緩緩告別,隱隱擔憂。

但是,我們不曾放棄。我們努力逆轉,中止小農在台灣消失的可能。

然而,當我們看到行政院提出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預計向子孫借貸2000億來「建設」農村,我們的擔憂,更深更具體了!

我們發現「農村再生條例」草案:
  1. 名為「農村再生」,但與農村再生的核心課題無關,主要以「改善景觀」,行工程發包之實。延續舊時代的開發模式,更大肆擴張,讓農村及其鄰近沒有範圍限制的公私有土地,通通可納入整併。以條例做為政策工具,廣開土地開發的大門。若法案通過,我們將與更多農地說再見。
  2. 名為「由下而上」,實則以金錢的發放,作為社區競相爭奪的誘餌,同時進行綁樁。不僅無法照顧弱勢地區,更壓縮人民參與及異議的空間,也讓地方派系得以壟斷資源、長久的獨大。以條例作為選舉工具,壓制多元民主的發展。若法案通過,我們將與「人民作主」說再見。
  3. 條文以「空白授權」的方式,賦予主管機關得以擴權,強制征收、重劃、重新分配處理人民的土地財產。不僅和現行的法律相抵觸,更嚴重侵害憲法保障的人民的權益,有違憲之虞。若法案通過,無異是台灣民主政治的墮落與倒退。

「農村再生條例」,這是一部「假再生」的法案,這是一部讓農村「說再見」的法案。農村出代誌,是你我、是城鄉、是台灣、是全世界的大代誌。

朋友們,目前立法院的權力結構,隨時都可能通過這部後患無窮的法令,我們懇請您,透過連署以及任何您想得到的方式,開始行動,捍衛農民與農村,捍衛農業生產環境,捍衛糧食自主權,捍衛岌岌可危的民主政治。

讓我們透過各自的影響力,發出聲音來,要求:
  • 立法院退回農村再生條例草案!
  • 行政院以一年的時間,重新開放民間參與決策,共同形成真正符合農民、農村、農業永續發展的政策!

加入連署:http://registrano.com/events/dontsaybye/registrations/new

Posted by meinung at 樂多Roodo!17:34回應(0)活動訊息

2009年03月19日

2009年03月18日

盼了六年仍執意要拍賣輔導站

【月光山雜誌973期】

「美濃菸葉博物館」原來是一場夢?縣府無心處理、國有財產局打官腔


高雄縣政府曾經承諾要將美濃輔導站規劃為「美濃菸葉博物館」,甚至在高雄縣綜合發展計畫的報告書中,還能看到當初的規劃,但是為何至今仍舊美濃人的期望還是落空、最有歷史和文化價值的美濃輔導站還是面臨被國有財產局拍賣的厄運?

時間回到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高雄縣政府在美濃客家文物館舉辦了「美濃菸葉博物館設置第一次座談會」。當天會議主持人高雄縣長楊秋興,聽到了老菸農的心聲,當場允諾極力催生美濃菸葉博物館,並要求美濃鎮公所提出都市計畫之通盤檢討,循程序辦理都市計劃區土地使用變更。二年後,民國九十五年,美濃鎮公所開始進行都市計畫之第二次通盤檢討,翌年通過將美濃輔導站的市場用地變更為公園用地,並轉呈上級單位進行檢討與變更。但問題並沒有被順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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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einung at 樂多Roodo!23:39回應(0)新聞剪報

美濃菸葉輔導站擬將收回拆除

【月光山雜誌972期】

地方期盼國有財產局協助保留產業文化資產



興建於日治時期,代表美濃為台灣菸葉發展非常重要象徵的菸葉輔導站,日前國有財產局發文給地方自主管理該空間的社團,要求搬離同時表示將編列預算拆除地上物,以便於執行拍賣作業。消息傳出地方嘩然,咸認為這些菸葉輔導站為過去菸農收繳菸葉,買賣肥料種仔和教育訓練的地方,對於美濃的菸葉文化有很重要的象徵意義,在美濃當地致力於保存地方文化資產發展休閒觀光的此時,皆認為國有財產局此舉將對地方造成公共文化財的損失,希望國有財產局能夠收回成命,協助地方保留並規劃再利用。

據悉,美濃地區的菸葉輔導站為美濃鎮自日治時期以來,由在地菸農集資共同購買作為菸葉收繳及農民教育場所之用,後因礙於空間管理及地價稅等管理問題,贈與政府作為公共設施,為美濃鎮重要的產業文化資產,具有台灣菸葉產業發展史重要象徵位置,已於97年(97.04.25)由高雄縣文化局審定「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之建造物」列為高雄縣歷史建築。民國93年高雄縣政府楊秋興縣長曾指示將作為規劃「菸葉博物館」使用,但因為牽涉到都市計畫用地變更程序,延宕至今尚未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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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einung at 樂多Roodo!19:27回應(0)新聞剪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