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9,2008

MLB球員工會簡史

就像我在「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裡寫的,美國職棒球員現在享有的福祉與權利絕非老闆的恩賜,而是經過無數前人努力爭取來的。前兩天在MLB球員工會網站看到工會簡史,節錄幾段重點分享:

1.      1885年,也就是美國職棒開始後的第9年,第一個球員工會成立。之後80年的時間,陸續有許多類似的工會組織成立,希望打破終身約這個不合理的制度,但都徒勞無功。

2.     轉捩點出現在1965年,球員工會聘請經濟學家Marvin Miller擔任執行長,他曾在美國政府及美國鋼鐵工人工會(我亂翻的,原文是the United Steelworkers of America)任職。Miller上任後立即著手進行兩項工作,一是建立授權制度(group licensing program, 我猜應該是商標權、肖像權之類的)為工會廣闢財源,另外就是教育球員,組織以及團結的重要性,先眾志成城才能對抗萬惡的資方。

3.     1968年,Miller促成美國職業運動史上第一個集體勞資協議(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球員基本薪資從6000美元(已經20年沒調過)提高至10000美元。接著在1970年,資方同意讓球員設立申訴仲裁管道,Miller認為這是他接手球員工會早期最重要的一項成就,它為後來自由球員制度的誕生奠定根基。

4.     1975年,Miller找到合約條文的漏洞,建議兩名球員Andy MessersmithDave McNally提出仲裁(詳細內容請點前面連結看ESPN的報導),獨立仲裁者Peter Seitz判定球員勝訴,雖然他隨即被資方炒魷魚,但美國職棒延續將近100年的不平等合約也迫劃下句點,自由球員制度於焉誕生。

5.     Miller一直到1983年卸任,18年的任期內為球員工會做出完善的規劃,球員薪資、福利大幅提升,一直到現在,美職球員工會MLBPA仍然是所有職業運動中最強大的一個球員工會組織。

最後我想再強調一次,MLB球員福利好、待遇佳,大部分是球員工會的功勞跟老闆的良心與遠見毫無關係,大家不要搞錯方向。台灣媒體老是喜歡強調MLB福利有多優渥、制度有多完善,只看眼前的風光、卻鮮少提及別人背後的辛酸與努力。美國能,我們為什麼不能?當然可以啊,重點是,球員有沒有智慧及LP集體跟球團鬥法,以及你有籌碼跟球團對抗嗎?(當然,這是另一個議題)

如果答案都是否定的話,那就只能任人宰割、沒什麼好說了。畢竟,一個只會在談薪水時像小女孩一樣哭哭啼啼、球季中又喜歡東抱怨西抱怨的大男人,是不值得別人同情的。


Posted by kerrywu at 樂多Roodo! │10:45 │回應(0)引用(0)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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