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1月18日

國假颱風假以補休為原則


片面公告國假颱風假


以補休為原則



預算減半 誰敢簽報一日所得?


    新年才剛到,報社就有幾項新辦法也開始實施,其中引起最多反彈的就是這項『97年度國假、颱風到班處理原則』。公告的內容雖然沒有提到不給付一日所得,但主管在跟基層說明時,都是清楚地表示大家從明年開始就只能補休,沒錢可以領了。
        「大家颱風天都願意冒著危險上班,報社卻要違法強制大家補休。老闆只會要我們共體時艱,那我們就活該要犧牲權益嗎?」這是印刷廠會員在看到公告之後的心聲。

    勞基法第39條明確規定,勞委會的解釋函也清楚地說明,勞工於休假日工作,雇主應加發一日所得。如果要改以補休,必須經過勞工同意。也就是說,如果你國定假日到報社上班,不管是要多領取一日所得,或是想要補休一天,選擇權都在你的身上,不是由報社來決定的。
        過去報社興盛的時期,大家國定假日到班不但可以多領一日所得,同時還能有一天補休。後來整體報業衰退,變成只有依法領一日所得或是補休二選一。現在報社竟然想要大家都用補休的方式來節省人事費用,完全不管法令的規定。
        若以薪資4萬元為例,一年八天的國定假日算一算至少還可以多領1萬多塊錢,設如果改以補休,那就等於什麼都沒有了。因為對於在報社工作十幾年的人來說,每年都已經有1020多天不等的年假,可是因為人力緊縮的關係,常常連年假都休不完,現在這種情況再給大家補休,到底有什麼意義?至於年資淺的新人也許會因為現在薪資低而寧願選擇多休一天假,但再過幾年不也是同樣要面對年假休不完的問題?而且全面改以補休對於即將退休的人損失更大,因為法令規定,一日所得可列入平均工資計算,少了國假及颱風加班的一日所得,退休金絕對會因此而大縮水!
        再怎麼要求員工共體時艱,都不該逾越法令所給予我們的基本權益,工會堅持反對報社如此過分的作法!會員如果有關一日所得計入退休金的算法及其他疑問,都歡迎來工會詢問,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無聲地消失。


                                     (黃惠偵)

Posted by ctitu_1988 at 樂多Roodo! │16:56 │回應(0)引用(0)工輿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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