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1月5日

《勞保修法》生育給付調高為三個月?

 生育給付提高?羊毛出在羊身上

2006/1/4蘋果日報

勞工生育 可領三月薪資
 四人以下公司強制納保 立院初審通過

【陳鳳蘭台北報導】立院昨初審通過多項重大勞保修正條文,除規定所有勞工都須強制投保,也將現行生產可領一個月生育給付提高為三個月。三讀通過後,一百二十六萬名無一定僱主女性生產可多領兩個月生育給付,勞保基金每年將因而多支出五十億元。


勞保修法
    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除決定將目前可自願投保的四人以下公司一律改為強制納保對象,沒領過勞保老年給付的六十歲到六十五歲勞工若在職也要強制投勞保;前者預估有六萬人、後者有兩萬人,這八萬人未來每月須付近三百元勞保費,但可享傷病、殘廢給付等保障。僱主若未幫勞工投保,須罰款並自掏腰包補償。
    初審也通過生育給付修正案,女性勞工除現有的一個月生育給付,可再多領兩個月薪資補助費,但這項補助費可與僱主應負的產假薪資抵充。
  
 
 
「不會因此多生」
勞委會官員舉例,若勞工月薪六萬元,兩個月產假期原本僱主會給十二萬元薪水,將來改由勞保基金支付約八萬七千元、僱主只付差額約三萬二千元。
原來沒有老闆可付產假薪資、只能領一個月生育給付的上百萬無一定僱主與自營作業女性勞工,如計程車司機、麵攤老闆等,則可因此多領兩個月生育給付,約五萬四千元。在職業工會投保的吳秋幸說,生育給付由一個月改成三個月雖是好事,但不會因此多生小孩。
「修法圖利資方」
    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周佳君說,原應由僱主負擔的產假薪資改由勞資雙方一起付保費埋單,是修法圖利資方。
中華民國勞務士協會理事長張凱翔則說,在職業工會投保的四人以下公司勞工會轉回公司投保,許多職業工會將倒閉。但銘傳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客座教授柯木興說,修法方向正確。

Posted by ctitu_1988 at 樂多Roodo! │01:10 │回應(3)引用(0)工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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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請問生育給付由原先的一個月變為三個月...己經通過了嗎~?
Posted by SAMMI at 2007年12月5日 23:13
私密回應
Posted at 2009年05月3日 22:54
請問生育給付由原先的一個月變為三個月...己經通過了嗎~?
Posted by 黃語婕 at 2009年05月3日 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