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16日

中時非法解雇陳文賢 調解不成立 北市勞工局將朝打壓工會方向認定

中時非法解雇陳文賢  調解不成立 

北市勞工局將朝打壓工會方向認定     ■苦勞報導2006/05/15 

    果不其然,中時工會常務理事陳文賢的勞資調解,在資方只派出一名小律師代表放話:「絕無轉圜空間」下,宣告調解不成立。隨後工會拜會北市勞工局局長師豫玲,在工會的強烈要求,師豫玲鬆口表示:「高度懷疑中時非法解雇工會幹部,將立即進行勞檢,十天內回覆。」


    今天於北市勞工局召開的調解會,有滿場的友會幹部聲援,雖然勞方調解委員鄭村棋不斷質問:「為何去年底裁撤陳文賢就職的校對部門,但今年3月才決定解雇?」、「有沒有故意挑工會幹部開刀?」等等問題,但資方代表,卻像錄音機一樣,一直以「資遣陳文賢是經營高層在虧損及業務緊縮下,不得已的決定」 作回應。  

    資方代表甚至為了逃避勞方質疑有錢亂投資、沒錢雇勞工,還堅決否認中時有投資中天及三中。在資方擺明沒誠意談的情況下,最後調解會主席宣佈資方否決「回復陳文賢僱用關係」調解方案,調解不成立。  

    隨後中時工會及友會前往拜會師豫玲,工會指出,資方知道陳文賢在中時工會的重要性,去年底校對部門裁撤時,還曾經以退休金標準利誘陳文賢自請離職,但陳文賢拒絕後,曾和工會有多達10次向資方表達轉換部門繼續工作的意願,但在許多的部門都還在招聘新員工的情況下,仍然在今年3月28日宣布於5月1日資遣陳文賢,所謂的「業務緊縮」,根本不成立。  

    工會強調,加上中時資方最近打算再裁300人,為了殺雞儆猴才將工會幹部資遣,不斷表示陳文賢工會公假太多,沒有部門會收留,根本就是違反工會法第35條,以陳文賢為工會幹部而予以解雇,意圖瓦解工會。  師豫玲表示,將就工會陳情的事項儘速進行瞭解,並在10天內予以回復。  

    轉載自苦勞報導http://www.coolloud.org.tw/news/database/interface/detailstander.asp?ID=114081


Posted by ctitu_1988 at 樂多Roodo! │15:50 │回應(0)引用(0)陳文賢資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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