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6,2008

當陳前總統第二坐牢時

陳前總統第一次坐牢是為了言論自由,他辦的蓬萊島雜誌批評了前立委馮滬祥的論文涉嫌抄襲,而他因此被國民黨的法院判入牢。那時,他坐牢不可恥,因為民主的道路上,參與者或帶頭者原本就要準備犧牲。不過,在2008年的今天,如果他再度坐牢,相信沒有人群會去送他。

陳前總統在海外開設帳戶,並已有金錢匯出。如果他說是他太太做的,那麼在他卸任前,難道不應該好好去了解,為未來的可能會被曝光做好說明的準備。他最近的新聞稿只顯示他現在根本沒有清楚地說明整件事情的始末。年初到現在也可能有半年時間,難道他沒有能力去準備完整的資料嗎?

再者,如果他在準備選總統時就已經有這樣的狀況,事實上就是不適合的總統候選人。選舉捐款是應該當作個人收入嗎?那你和施明德的倒扁集資手段有什麼差別呢?如果你選舉剩下很多錢,那就會有還有誰捐了錢、捐多少錢,捐錢者和你的施政的關連度等等的質疑。不誠實,難道你希望別人懷疑你官商勾結嗎?

對陳前總統,筆者支持你在當總統期間的多數施政作為,例如各項政府財政措施、和台灣主體性的重建等等,但是就如我很討厭蔣式父子一樣,他們是打壓台灣民主,就算他們的經濟政策是台灣目前發展的基礎(儘管日本做得比他們更多),他們的貢獻不會讓他們的邪惡本質獲得淨化。同樣地,儘管目前馬先生的施政能力不如你,但是當我們以你的施政來批評馬先生時,心中也是會覺得怪怪的,因為我們不想藉由批評馬先生來凸顯你的成就。

最後,筆者呼籲馬先生不要再阻擋陽光法案的通過,也不要再放任馬太太不去財產信託,更不要不去關心女兒在美國有多少銀行帳戶,多瞭解您的家人和他們的朋友。一個家庭毀壞一個政治人物的永續聲譽,今天陳前總統的案例,未來就是你的命運。


Posted by babyface0 at 樂多Roodo! │20:35 │回應(3)引用(0)Political Ess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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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不掩瑜!

陳前總統需要有錢傍身,自市長落選以來到這八年,台灣人沒辦法給陳前總統公道,只能自己自求多福,夫人只能自己想保護辦法陳前總統,陳前總統及夫人自保,是人之常情

http://blog.roodo.com/formosa2008/archives/6844037.html#comment-17089991
Posted by 我會去 at August 18,2008 14:01
Posted by 政治迫害 at September 8,2008 14:29

在「馬黨國」火網交織下,前總統陳水扁隻身南下高雄,當然是吹起「反攻」的號角。兵法有云「攻擊是最佳的防守」,陳水扁自稱「寧死於十字架下,也不願葬身亂石堆中」,不只是意志力與鬥志的展現,也點出政治迫害的寓意。

陳水扁先與「台灣南社」座談,之後再接受市議員鄭新助的電台專訪;可以判定的是,這是反擊的啟動,接下來扁如何出招,才值得觀察。難怪統派媒體又急又怒,故而新潮流系要角李文忠、林濁水之流會在《中時》新聞版面上成為「獨家」;「反台反扁」媒體的慣技,並不足怪。

非常奇異可怪的是李文忠的說法。李說「扁淪落到只有鄭新助『這樣的貨色』才會支持他」,「真的很可悲!」老實說淪落到只能獲得《中時》「這樣的貨色」的青睞,才是可悲!李文忠真正可悲的,不是「反扁」之言,而是睜眼說瞎話,更可悲的是,只有不問事實真相的《中時》才敢刊載李文忠「明顯的謊言」!至於是不是「大騙局中的副產品」?馬上可以揭曉。

首先,陳前總統是先到「南社」然後才到電台。所以「只有」鄭新助「支持」,是一派胡言,可以列入馬克吐溫(Mark Twain)「該詛咒謊言」之列。問題是,李文忠為什麼敢?《中時》為什麼敢?可能只能用「共謊結構」來解釋。

其次,李文忠使用「人格謀殺」的手段誣衊鄭新助,藉此來貶低扁。問題是,陳前總統在南社社長鄭正煜親迎之下與會,而且會後鄭社長當著環繞成群的記者之面公開替扁申冤,「呼籲台灣人民做明睿的觀察」。那麼,在李文忠眼中,「南社」諸君子不是應該等同鄭新助「這樣的貨色」?否則如何證成扁的「可悲」?李文忠只敢打鄭不敢攻「南社」,不僅是「雙重標準」,更不能自圓其說。李文忠與《中時》的有趣是,儘管沒有成功的騙倒大家,究竟謊言還是謊言。

至於論及「貨色」,也有一說。鄭新助既沒有在中共祭出〈反分裂國家法〉威嚇台灣時跑到中國去,也沒有在民進黨選舉時用「辭職」來反輔選,更沒有在「黨國」復辟時討一官半職。「貨色」兩字也虧李文忠說得出口!

(作者金恆煒,當代雜誌總編輯)
Posted by 李文忠是什麼「貨色」?! at September 8,2008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