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6,2008
Theodora Goss的《凱特琳與薩堤爾》
原文刊登於 Strange Horizons/1 October 2007
原名:Catherine and the Satyr
作者:Theodora Goss
翻譯:蛙小小
「妳回來了,」薩堤爾說。
他在哪裡?在闇影裡,她只能從令人作嘔的惡臭認出他來。
※ ※ ※
「我有一隻非洲來的駝鳥,」亞伯丁伯爵說,「馮.派洛特勃把他裝在波特酒的條板箱海運來的。那該死的動物整整一個月聞起來都是波特酒味。我還有一隻猩猩,從東印度的一個水手買來的,就像這裡的小傢伙一樣聰明。這小子本來叫做蘭姆(譯註:原意為攻城錘)--蘭姆那斯--反正是某個又臭又長的名字,我乾脆就叫他小子。從前布馮(譯註:應指Georges-Louis Leclerc, Comte de Buffon,1707-1788,為法國著名的博物學家、數學家、生物學家)還常從印度送來鵜鶘,但鵜鶘太嬌貴了,總是活不久。大家都找布馮弄東西,連奧倫治的威廉王子(譯註:William of Orange,荷蘭有很多領袖人物有此稱號,此處應指 1751-1795 在位的 William V Batavus, Prince of Orange)也不例外。他總是有最好的貨。你讀過他那套《自然通史》嗎?那書貴得要命,這裡的圖書館有一套,倫敦那裡也有一套。自從戰爭以後,你就沒辦法從法國弄到任何東西。還有,這頭是我從美國弄來的狼,可惡的美洲人,搞這什麼戰爭(譯註:應該是 1775-1783 的美國獨立戰爭),害我連瓶像樣的白蘭地都沒了。」
「還有長統襪啊,貴到嚇死人,」蒙婼斯小姐說,「對吧,甘柏先生?我跟妳保證啊,拜倫太太,甘柏先生對絲質長統襪的價格可是瞭若指掌呢。」她半開玩笑地用扇子敲了一下甘柏先生。
「好像生了癩瘡在掉毛呢,」伯爵說,「喂,小子,你把我給你的那些羊腿餵牠吃了嗎?嘿,對,他很怕那隻狼,不想要靠近他。喂,小子,我買你來可不是讓你整天曬太陽吃乾飯的好嗎?弄點水給斑馬。要是喬治有興趣的話,我會給他一隻蹬羚,不過喬治只對政治感興趣,唉,我兒子怎麼會想過那種生活!當然我想要一頭象,那可是該死的法國人--包括路易國王(譯註:此處應指路易16, 1775-1793 在位)在內--都想要而弄不到的。現在讓你見識個好東西,甘柏,我想你會同意這在倫敦、巴黎或阿姆斯特丹都找不到的。別太靠近,這野獸可是會吐口水的。」
「天啊,難以想像,原來卡力班(譯註:Caliban為莎士比亞《暴風雨》中一個野蠻而畸形的奴僕)還真有其事!」甘柏先生從籠子往後退了幾步說,「這活脫脫就是那個奴隸嘛。卡力班!你這個下賤的奴隸!惡魔生的雜種!給我過來!(譯註:此為《暴風雨》劇中普洛斯派洛王對卡力班所說的台詞)您真讓我驚奇,先生,您打哪裡找到這麼一隻怪物的?」
「戰前從布馮那裡弄來的,幾乎和斑馬一樣貴,但我敢跟你打賭,連威廉王子也沒有像這樣的東西。小子,拿棍子逗逗他。女士們,我鄭重警告,妳們再來就要看見惡魔的臉了。」
※ ※ ※
「妳想幹嘛?要再用棍子戳我嗎?」
伯爵曾經提到他會說「一種會被我老師修理的,喉音超重的希臘文」,但令她驚訝的是,他說的不但是英文,還是字正腔圓的牛橋雅言,其間半嘲諷似的混合一點點伯爵的口音。
她搖搖頭,意識到他之前可能沒見過她。今天是滿月--月光將欄杆投影在籠子下方有著稻草和排洩物的地面上,但他還是蹲伏在後面的角落裡。
「不,」她說,「不,我想要」--什麼?
※ ※ ※
「都是妳的錯,凱特琳,」伯爵說,「誰要妳嫁給瘋狂傑克!要是妳想嫁給一個賭徒,也該挑個有錢的。」
凱特琳轉向窗戶,將手掩在嘴上。只是個沒有意義的動作罷了,她還能說什麼呢?在巴斯(譯註:英國地名)的每個人都警告她要拒絕他,她還是嫁給了他。「傑克拜倫是個惡魔,」蓋特外婆曾對她說,「而且妳和他在一起會像是活在地獄裡,我的小乖乖,就為了一件紅外套和全巴斯最好看的兩條腿,妳就甘願從此過苦日子嗎?」而他倆結婚剛過一年,同時身在天堂與地獄的一年。
「說吧,他留了什麼給妳?」
「我的衣服,他留了大部份我的衣服給我,我隨身的這些東西,還有蓋特(譯註:英國地名,此處指該地的一處莊園)。」
她可以聽見伯爵在櫃頭翻弄紙張。
「妳知道我根本不想要蓋特,我要這個地方做什麼?我可以買給喬治,可是這個死小孩根本不想離開倫敦,而且那棟老房子多半也會漏水吧。妳聽好,即使我不很想要它,我還是會買下來,可是妳別想跟我喊價,而且我也不會一次付清,我會付妳一年兩百--不,一年一百五十英磅,如果妳住在鄉下,這樣應該就夠了。妳也不會再有任何絲質衣服,沒有盛大的舞會,誰叫妳嫁給無賴。」
伯爵起身--她能聽到他的椅子刮擦著木條鑲花地板。「妳什麼時候回去他那裡?」
春日林道旁的酸橙樹上開滿了花,她從窗子看出去,樹枝彷彿伸入雲朵。「我不要回去,他已經和哪個女演員去了巴黎,我再也不會回他那裡去。」
「別傻了,妳已經嫁給他了,孩子。現在妳只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要妳姥姥還在她也會這麼說。」
當伯爵離開起居室時,她打開窗戶,走到外頭的花園裡。她可以聞到橙花的味道,還有陣陣雖不明顯但讓人無法忽視的動物臭味。
※ ※ ※
「我不知道,」她說。
他到了籠子前面,月光照在他奇異的臉:扁平的鼻子;歪斜的眼睛在月光下深沉黑暗;彎曲的角。他像野獸般瑟縮著,儘管他像個人一樣站起來時應該比她還高,如今看起來卻很矮小。
「慾望,」他說,「這世界上只存在慾望。巴黎有位穿著黑色大衣的盧梭先生來看我,他跟我說他對理性的看法,還說我是一個純真、還沒墮落的野蠻人。妳知道我做了什麼嗎?我在他臉上啐了一口,我那時候在籠子裡,在布馮先生的家。他希望能把我留在身邊,他會用古老的語言和我說話,但是他需要錢。」
「那他肯放你出來嗎?」
那張詭異的臉露出牙齒笑了起來,凱特琳害怕的往後退。他的牙齒既黑又破損不全,月光下她還可以從他的毛髮下看到大腿股間的突起。
「他才沒那麼笨。不只是數學家像迪樂羅先生和他的朋友那些想增廣見識的人會來看我,詩人都會來參觀呢,其中一位還寫了一首詩,形容我是具像化了的人類慾望。我們兩個一起聊天--他的母親來自舊大陸。噢,他們才沒笨到讓我出來呢,如果他們真的把我放出來的話,我可是會好好地讓他們知道我對他們的體制世界,還有他們的哲學體系的看法!」
他的聲音突然間轉而低沈,聽起來十分悅耳。「妳怕我嗎?」
她搖了搖頭。
「我可以聞出妳的恐懼。」他把手從欄杆裡伸向她,他的手臂上布滿長毛與肌肉,手指甲都破裂了。「我可以告訴妳妳想要什麼,凱特琳,妳想要我。」
※ ※ ※
「蒙婼斯小姐是誰?」她問。
菲力普.甘柏露出他著名的、歪向一邊的笑容,那笑容特別到連夏洛特王后都說她喜歡甘柏先生,當然不是演馬克白的時候。「她穿著紅色緊身衣扮演羅莎琳(譯註:莎士比亞著名喜劇《皆大歡喜》的女主角),這樣子解釋足夠了嗎?」
他們沿著酸橙林道走著,她手邊把玩一朵盛開的花。
「她知道伯爵有妻子,而且還有五個--噢不,應該是六個--孩子嗎?她原本是個廚娘,現在則是位莊重的伯爵夫人,每個人看見她都向她鞠躬行禮呢。」
「難道婚姻最後就把我們全都關進監獄了嗎!當戈登小姐成為莊重的拜倫太太那天,真令人憂傷不已。」
「莊重!」他是在揶揄,當然了,因為他知悉倫敦最尖酸的諷刺揶揄,但她還是感到微微的慍怒。
「迷人的戈登小姐,那位在巴斯像米蘭達(譯註:莎士比亞《暴風雨》的女主角,普洛斯派洛王的獨生女)讚嘆眼前嶄新世界的戈登小姐,應該不會從此安於當一個家庭主婦吧?想像那些如新月般纖細蒼白的手指們現在正在煎蛋!就好像奧菲莉亞(譯註:莎士比亞《哈姆雷特》的女主角)在織毛線,或是埃及豔后穿上圍裙,多麼不協調的畫面呵。」
在她成功的擺脫他之前,他親吻著她的手,她的手臂,還有她的肩膀。他表示得很清楚,「昔日那個戈登小姐到倫敦一定會受到上流階層的歡迎」,若是她可以在倫敦開創自己的生活,她就可以在任何時間見到菲力浦.甘柏,「妳只要傳個話,凱特琳,」他以精算過的熱情對還在努力掙脫他懷抱裡的她低語,「我就會去找妳,就像精靈愛麗兒對他的普洛斯派洛王一樣(譯註:莎士比亞《暴風雨》中劇情)。」
她想起菲力浦在朱瑞街上才正演完一檔《暴風雨》。
※ ※ ※
「他們不讓我出去,」薩堤爾說,「那妳呢?」
當她還是個小女孩,在蓋特長大,她曾經跑著穿過森林,白晳的雙腿在林中閃耀。有一天她發現一個池塘,她脫下衣服,包括襯衣,然後鑽進冷冽的水中。她記得水有多冰涼,陽光又是如何穿過綠色枝葉,在她赤裸的手臂上投射出點點斑影。
就在那天喝午茶時,她被告知,為了要成為一個淑女,她將被送去愛丁堡的蓋特外婆那兒。
「我不知道,」她說。但其實她從伯爵的起居室拿了鑰匙,一整個下午都放在她的口袋裡。
「過來,凱特琳。」他的聲音如此美妙,不再如先前刺耳,反而像一陣輕輕拂過蓋特山丘的風中樂音。「過來,妳可知道我是什麼?我是在有光以前便存在的黑暗。妳以為光的年代能持續多久,這個藉由百科全書與歷史建構的理性時代能夠持續多久?妳以為人們能夠否認心裡湧動的慾望多久?我是瘋狂,我也是自由。」
鑰匙在月光下閃閃發光,鏽蝕的鐵門隨著一陣有點像猩猩哭嚎的吱嘎聲打開了。
他的雙手十分強壯--太強壯了,他毛茸茸的大腿緊緊挨著她的洋裝,渾身散發出惡臭,她能夠感覺到破裂的牙齒抵著她的舌頭,她開始大聲哭喊,卻只有一隻鵜鶘以叫聲回應。
夜晚寒冷的空氣竄入她的腿間,她的背磨擦著碎石地,上方是對她咧嘴獰笑的月,瘋狂的白色月亮,然後她被痛楚與他的惡臭淹沒,被她一發不可收拾的恐慌淹沒。夜將她徹底裹覆,而她深深沉沒其間。
※ ※ ※
「噢,親愛的,最糟糕的那一段他們不會知道的,絕對不會。」
蒙婼斯小姐穿著粉紅色午茶袍坐在她床邊。
「妳運氣不錯,是我先發現妳的。妳的洋裝根本已經被撕成布條了!亞伯丁聲稱要用鞭子抽蘭姆一頓,就因為他沒有把籠子鎖好。哎,其實這個男孩很乖巧的,有次他還帶了小白花給我簪在頭髮上呢。亞伯丁剛剛失去了他最寶貴的收藏,所以妳也可以想像他罵得有多難聽吧?但不管怎麼說,那頭野獸逃出來後攻擊了妳。蘭姆也溜得不見人影,這我倒是不會怪他。
「別坐起來!可憐的寶貝。妳知道我絕對不會讓他們進來,以免他們曉得發生在妳身上的事。拜倫太太,每個在朱瑞街的人都知道,我可是很有主見的。喔有件事,護士偷偷跟我說的那件事,我誰也沒講。我問護士小姐她怎麼看出來的,才一個星期呢,但她說她經驗老到絕對不會看錯。我總是說女人應該要團結起來,妳不曉得朱瑞街上的女人什麼德性,根本就是一群滿肚子壞水的貓!」
「我總是想要有一個自己的小孩,有著可愛的粉紅色腳趾頭,可妳也知道,要待在戲院裡,我們不能冒著身材走樣的風險。嗯,現在妳燒已經退了,很快就要去旅行了。我猜妳會和拜倫上尉在一塊兒,快要多一張嘴吃飯的話,我們女人也沒有太多選擇了,不是嗎?一個飾演奧利維亞(譯註:莎士比亞《第十二夜》中角色)的朋友和我說,上尉十分迷人呢。亞伯丁也說他會在法蘭西。不必謝我,不過倒是有件小事,亞伯丁說他會在法蘭西,妳可以幫我寄幾雙長襪回來嗎?」
是的,她將會在法蘭西與丈夫待在一塊兒,凱特琳將頭埋入枕頭裡嗚咽了起來,覺得她自己還有這個世界就像一顆破掉的蛋。
September 2,2007
《女巫的墓石》譯後隨筆
Gaiman這篇小說花了我不少時間在潤飾文字上,希望能將這麼溫暖的故事以盡可能完美的方式呈現,尤其文中一些仿古英文印刷的莫名奇妙字彙,在我請教了一位教授後才終於豁然開朗。順帶一提,其中女巫Liza那段咒語亦由該教授翻譯,但由於他不願具名,因此只在這裡向他致上我衷心的感激。
另外,小說中有許多精妙的姓名,礙於才疏學淺,無法表達出閱讀原文的許多樂趣,在這裡列舉如下,想各位讀者能夠稍稍體會:
文中主角巴德,原文Bod,全名為Nobody Owens,意為小人物。
潘尼沃斯先生,原文Pennyworth,意為值一便士。
巴洛斯小姐,原文Borrows,意為借。
墓地盡頭那棵蘋果樹,猜想極可能是三十年前有人在那裡野餐,隨手丟了蘋果核後長出來的(笑)
巴德幻想的,長著雞腳的房子,應源於Baba Yaga,一個俄羅斯民間傳說中的女妖,司掌死亡與再生,源出於原始印歐母系神靈體系。她是生命之泉的守護者,她和她的兩三個姊妹(都叫巴巴-亞加)一同住在一間森林茅屋裡,茅屋靠下面的鳥腿四處兜游。不過有人考據,這是在烏拉爾語系(芬蘭-烏戈爾族人)的西伯利亞遊牧獵人與通古斯人聚落裡,一種廣受歡迎的建設形式,可以在家中無人時不讓動物爬上屋子。小屋被蓋在相近的幾根被砍掉的樹幹截枝上,通常沒有門或窗戶,看起來就像雞腿上的房子。這裡有張圖:
至於我譯為刑椅的cucking-stool是中世紀獵殺女巫時,所使用的一種殘酷工具,目的在將人吊入溪河中。我找到一張木刻圖:
最後,Liza在被問及姓名時唱的那首關於征服者威廉的歌,可能取自Hugh Chesterman的一首詩:
William the Conqueror, 1066,
Said to his captains, 'I mean to affix
England to Normandy. Go out and borrow
Some bows and some arrows, we're starting tomorrow.'
So William went conquering hither and thither
'Til Angles and Saxons were all of a dither
He conquered so quickly you couldn't keep count
Of the counties he conquered, I think they amount
To ten, or a doxen, or even a score,
And I haven't a doubt he'd have conquered some more,
SO FULL AND SO PROUD OF HIS CONQUERING TRICKS
WAS WILLIAM THE CONQUEROR, 1066.
But death put an end to the tactics, thank Heaven,
Of William the Conqueror, 1087.
也許是受Gaiman的筆風影響,這篇小說我選擇用隨筆取代註釋,期望能將一些在我深夜翻譯時,伴著一壺茶,兩片蛋糕,所體會到的美好心境傳達給各位分享。希望您能盡情享受Neil Gaiman故事的深邃,還有那不分老少、永遠觸動人心的奇幻世界。
另外,小說中有許多精妙的姓名,礙於才疏學淺,無法表達出閱讀原文的許多樂趣,在這裡列舉如下,想各位讀者能夠稍稍體會:
文中主角巴德,原文Bod,全名為Nobody Owens,意為小人物。
潘尼沃斯先生,原文Pennyworth,意為值一便士。
巴洛斯小姐,原文Borrows,意為借。
墓地盡頭那棵蘋果樹,猜想極可能是三十年前有人在那裡野餐,隨手丟了蘋果核後長出來的(笑)
巴德幻想的,長著雞腳的房子,應源於Baba Yaga,一個俄羅斯民間傳說中的女妖,司掌死亡與再生,源出於原始印歐母系神靈體系。她是生命之泉的守護者,她和她的兩三個姊妹(都叫巴巴-亞加)一同住在一間森林茅屋裡,茅屋靠下面的鳥腿四處兜游。不過有人考據,這是在烏拉爾語系(芬蘭-烏戈爾族人)的西伯利亞遊牧獵人與通古斯人聚落裡,一種廣受歡迎的建設形式,可以在家中無人時不讓動物爬上屋子。小屋被蓋在相近的幾根被砍掉的樹幹截枝上,通常沒有門或窗戶,看起來就像雞腿上的房子。這裡有張圖:
至於我譯為刑椅的cucking-stool是中世紀獵殺女巫時,所使用的一種殘酷工具,目的在將人吊入溪河中。我找到一張木刻圖:
最後,Liza在被問及姓名時唱的那首關於征服者威廉的歌,可能取自Hugh Chesterman的一首詩:
William the Conqueror, 1066,
Said to his captains, 'I mean to affix
England to Normandy. Go out and borrow
Some bows and some arrows, we're starting tomorrow.'
So William went conquering hither and thither
'Til Angles and Saxons were all of a dither
He conquered so quickly you couldn't keep count
Of the counties he conquered, I think they amount
To ten, or a doxen, or even a score,
And I haven't a doubt he'd have conquered some more,
SO FULL AND SO PROUD OF HIS CONQUERING TRICKS
WAS WILLIAM THE CONQUEROR, 1066.
But death put an end to the tactics, thank Heaven,
Of William the Conqueror, 1087.
也許是受Gaiman的筆風影響,這篇小說我選擇用隨筆取代註釋,期望能將一些在我深夜翻譯時,伴著一壺茶,兩片蛋糕,所體會到的美好心境傳達給各位分享。希望您能盡情享受Neil Gaiman故事的深邃,還有那不分老少、永遠觸動人心的奇幻世界。
Neil Gaiman:The Witch's Headstone《女巫的墓石》
《女巫的墓石》
作者:Neil Gaiman
插畫:Chris Riddell
翻譯:蛙小小
*
大家都曉得有一個女巫被葬在墓地的邊緣,從巴德有記憶以來,歐文斯太太就告誡他別靠近那個角落。
「為什麼?」他問。
「對身體不好,」歐文斯太太說,「那裡像沼澤一樣潮濕,容易讓人生病。」
歐文斯先生則比較缺乏想像力,他只是閃爍其詞的說:「那不是個好地方。」
墓地一直延伸到山丘邊緣的一棵老蘋果樹下,以一道鏽成棕色的鐵柵欄圍起來,每根柵欄頂端還有著生鏽的小矛尖。再過去是一片荒地,長滿了帶刺的蕁麻和野草叢,以及秋天凋謝的花木。大體說來巴德是個聽話的好孩子,從來沒有越過柵欄,但他透過柵欄向裡面張望,他曉得他們隱瞞了一些事,這讓他有點氣惱。
巴德轉身爬上山丘,走向墓地中間被廢棄的教堂,在那裡等到天色變暗。正當暮色由灰轉紫時,尖塔上傳來聲音,就像拍打厚重的天鵝絨似的,賽勒斯正離開鐘樓,他白天棲息的地方,頭下腳上地沿著教堂尖塔攀爬下來。
「墓地邊緣那個角落裡有什麼?」巴德問,「我是說教區以前的麵包師,哈里森‧韋斯特伍德和他兩個老婆,瑪麗和瓊再過去一點那裡?」
「你問這做什麼?」他的監護人問,一邊用他如同象牙雕刻般的手指,把灰塵從黑色衣服上給撢下來。
巴德聳了聳肩,「只是想知道。」
「不潔之地,」賽勒斯說,「曉得什麼意思嗎?」
「我不知道,」巴德說。
賽勒斯穿過小徑,走到巴德身邊的石凳坐下,連一片落葉都沒有碰到。「有些人相信所有的土地都是神聖的,」他用他絲一般柔滑悅耳的聲音說,「即使在我們來之前,或在我們離開之後都是。但在你的國度裡,人們為教堂及這塊特別撥出來埋葬人們的地方祈福,認為它是神聖的,然後在旁邊保留了一塊不潔之地--波特領地--來埋葬罪犯、自殺者或是異教徒。」
「所以被葬在柵欄另一邊的都是壞人嗎?」
賽勒斯揚起一道他完美的眉毛。「嗯?噢,並非如此。我是有一陣子沒過去那裡了,但我不記得有誰特別邪惡。別忘了,以前你可是會因為偷個一先令就被絞死,而且總會有人覺得他們的生活過不下去,想要早點到另一個世界去。」
「你說自殺嗎?」巴德說。他今年大約八歲,對什麼都很好奇,而且他並不笨。
「對。」
「這麼做有用嗎?死了以後就會比較好?」
賽勒斯咧嘴而笑,露出了他尖銳的獠牙。「有時候吧,就像人們覺得只要搬個家就會更快樂一樣,事情沒有這麼簡單,因為無論你去哪裡,你還是原來的你,假如你聽懂我在說什麼的話。」
「有一點懂,」巴德說。
賽勒斯彎下腰,搔了搔男孩的頭髮。
巴德又問,「那,女巫呢?」
「嗯,對,」賽勒斯說,「自殺者、罪犯,還有女巫,那些因為不懺悔而死的人。」他站起來,在矇朧暮色中看來就像個影子。「講了這麼久,我還沒有吃早餐呢,」他說,「而且你上課要遲到了。」隨著一聲悶響,賽勒斯的身形化為陰暗的天鵝絨翅膀,暮色中只剩下他的鼓翅聲。他離開了。
當巴德到達潘尼沃斯先生的陵墓時,月亮已經升起。湯瑪士.潘尼沃斯(他的墓石上刻著--他安息於此,在復活時刻必將共享榮光)已經在等他,而且心情並不太好。
「你遲到了,」他說。
「對不起,潘尼沃斯先生。」
潘尼沃斯不耐煩地咂嘴。巴德以為今天會有場考試,因為上禮拜潘尼沃斯教他什麼是四大元素,但他老搞不清楚哪個是哪個。但潘尼沃斯先生說:「我想該是花點時間在實際的事情上了,畢竟時間是不等人的。」
「是那個嗎?」巴德問。
「恐怕就是,歐文斯小少爺。你現在的消失術練得怎麼樣了?」
巴德真希望他沒有被問到這個問題。
「還好,」他說,「我的意思是,嗯你知道的。」
「不,歐文斯少爺,我不知道,你何不為我示範一下?」
他整顆心沈了下去。他做了一個深呼吸,瞇著眼,努力讓自己消失。
潘尼沃斯先生並沒有被感動。
「呿,那才不是那樣,完全不對!迅速潛行與消失,男孩,要用亡者的方式,滑越陰影,逸出意識。再試一次。」
巴德更努力的嘗試。
「小子,你就像你臉上的鼻子一樣,」潘尼沃斯先生說,「而你的鼻子,還有你臉上的其餘部分,通通像你一樣引人注目。老天爺,你也行行好,把你的心清空。想像你是一條無人小徑、一道空曠的門廊,你什麼都不是。沒有人看得見你,沒有人感覺得到你,你不是什麼人,你什麼也不是。」
巴德再度嚐試。他閉上眼睛,想像自己消失在陵墓牆上髒污的石板裡,化為夜晚中的一道陰影。然後,他打了個噴嚏。
「糟透了,」潘尼沃斯先生邊嘆氣邊說,「真是糟透了。我想我該和你的監護人談談這事。」他搖著頭,「那麼,你現在把四種氣質列一列吧。」
「呃。樂觀、急躁、冷漠,還有另外一個,呃,我想是憂鬱吧。」
時間就這麼過去,直到該是上教區裡的老處女(她在一生中從來沒有傷害過任何人,讀者啊,你也能夠這麼說自己嗎?)利蒂希亞.巴洛斯小姐的文法和作文的課的時候。巴德喜歡巴洛斯小姐和她溫暖舒適的小地窖,還有她實在太容易偏離主題的個性。
「他們說有個女巫在那個不……不潔的土地上,」他說。
「是的,小親親,但你不會想去那裡的。」
「為什麼不會?」
巴洛斯小姐露出亡者坦率的微笑。「他們和我們這類人不一樣,」她說。
「但那裡也是墓地,不是嗎?我的意思是,不是我想去就可以去嗎?」
「我勸你最好不要。」巴洛斯小姐說。
巴德很聽話,但這挑起了他的好奇心。在結束夜晚課程以後,他走過哈里森‧韋斯特伍德,麵包師的家族紀念碑──一個頭部破裂的天使像,沒有去山丘下的波特領地,反而往山丘上的大蘋果樹走,那裡在三十多年前還是一塊空曠的野餐地。
三年前巴德就已經學到了教訓。那時候他吃了一肚子還沒熟的蘋果,味道又酸又澀,子都還沒變黑,結果腸胃痛得死去活來,為此他後悔了好幾天。歐文斯太太給他上了一課,教他什麼可以吃什麼不可以吃,所以現在他會等到蘋果熟了才吃,而且一天最多只吃兩三個。上禮拜他已經把樹上的最後一顆蘋果吃掉了,他只是來這裡想想事情。
他沿著樹幹往上爬到兩根枝幹的分叉口--他最喜歡的位置,然後沿著波特領地往更遠的地方看過去。月光下有片荊棘叢,和一塊尚未收割的牧草地。他想像女巫是不是年紀很大,戴著鐡牙齒,用長著雞腳的房子到處旅行,或是女巫瘦瘦的,隨身還帶把長掃帚。
他餓了。他真希望沒把樹上的蘋果吃光,要是有留了一個下來……
他往上瞥了一眼,好像看見什麼東西。他又看了一次、兩次來確認。一個蘋果!一個紅色熟透的蘋果!
巴德很為他爬樹的技巧自豪,他搖晃身體,在樹枝間擺盪來去,想像自己是賽勒斯,能夠動作流暢地攀上一堵結實的磚牆。月光下的蘋果看起來像是黑色的,懸吊在他搆不著的地方,所以巴德沿著樹枝緩慢移動到蘋果下面,然後他往上伸出手去抓,指尖碰到了那顆完美的蘋果。
但他卻永遠沒有機會嚐到它。
啪的一聲,隨著震耳欲聾如同獵槍的槍響,他下方的樹枝斷裂了。
*
他眼前一片漆黑,而後在夏夜的雜草堆裡,他從一陣像冰一樣尖銳的疼痛裡醒來。
他底下的地面似乎既柔軟又溫暖,他伸手往下摸,感覺有點像暖和的毛皮,原來他落在墓地園丁收割好的牧草堆裡,減輕了不少衝擊力。儘管如此,他的胸口很悶,他的腿也很痛,好像著地的時候扭到了。
巴德呻吟著。
「噓!安靜點、你安靜點,」一個聲音從他後面傳來,「你從哪裡來的?你就像雷電之石一樣掉下來,那是怎麼回事?」
「我原本在蘋果樹上,」巴德說。
「啊。讓我看看你的腿,都像樹枝一樣斷了。」冷冰冰的手指戳弄他的左腿。「沒斷,應該是扭到了。小男孩,你還真有天殺的好運道才掉到草堆裡,世界末日還沒到呢。」
「噢,還好,」巴德說,「可是好痛。」他轉頭向後面看。她年紀比他大,但還不是成人。她有張聰明卻稱不上是漂亮的臉,看起來既不友善也不是不友善,比較像是謹慎小心的樣子。
「我叫巴德,」他說。
「活著的?」她問。
巴德點點頭。
「我想也是,」她說,「即使我們在波特領地,也早已經聽說過你了。他們怎麼叫你?」
「歐文斯,」他說,「諾巴德.歐文斯。或是叫我巴德。」
「你好啊,巴德小少爺。」
巴德上下打量著她。她穿著一襲純白的連身裙,有一頭灰褐色的長髮,而無論她的表情怎麼變,臉上總像小妖精般,露著一抹歪斜的微笑。
「妳是自殺的嗎?」他問,「還是妳偷了一先令?」
「我什麼都沒偷,就算是一條手帕,」她輕快地說,「總之自殺的人全都在山楂樹的另一邊,黑莓叢那邊則有兩個被吊死的人,其中一個造偽幣,另一個則是強盜頭子,至少他自己這麼說,但我其實懷疑他不只是個普通的攔路賊和樑上君子而已。」
「啊,」巴德喊了一聲,然後他心中昇起一陣懷疑。他接著說,「他們說有個女巫葬在這裡。」
她點點頭。「被淹死,被燒掉,被埋在這裡,卻連放塊石頭做個記號都沒有。」
「你被淹死又被燒死?」
她在割下來的草堆旁邊坐下,用她冰冷的手指按住他腿上脈膊跳動的地方。「那些人黎明時到我的小屋來,對我叫囂著:『妳是女巫!』就把還沒醒來的我拖到外頭的綠地上。他們每個人都很胖,一大早就把自己擦洗成乾乾淨淨的粉紅色,像市集上那些刷洗得乾乾淨淨的豬隻一樣。一個接一個,他們上前來說些牛奶變酸、馬匹跛了之類的事,最後潔米娜小姐,他們之中最胖、最粉紅、洗得最乾淨的那個人過來,說著索洛蒙.波里特現在是怎麼對她不理不睬,卻像黃蜂繞著蜂蜜罐似的,在洗衣房外頭團團轉,而這都是我的魔法造成的,是我對這可憐的年輕男人下了咒。然後他們把我綁在刑椅上,並把我沈入鴨子水塘裡。他們說,若我是個女巫,我就不會淹死,若我不是女巫才會。然後潔米娜小姐的父親給他們每個人一個銀角子,要他們把我吊在污穢的髒水底下好一陣子,再看看我會不會因此而窒息。」
「那妳窒息了嗎?」
「噢,當然,我整個肺裡都灌滿了水,怎麼會沒有。」
「噢,」巴德說,「所以妳終究不是個女巫。」
女孩用她鬼影迷濛的眼睛盯著他,露出一個歪斜的微笑。她看起來仍然像個小妖精,但巴德現在覺得她是個漂亮的小妖精,而且他不認為她需要用任何魔法去引誘索洛蒙,甚至還不必像這樣子微笑。「說什麼傻話,我當然是一個女巫。他們在把我從刑椅上解開放在綠地上後就曉得了,那時我命已經去了九成,奄奄一息,全身覆蓋著鴨草和發著惡臭的地塘糞肥。我吊著白眼,詛咒那天早上所有來到公用綠地的人,每一個都死無葬身之地。我很驚訝說出這個咒語這麼容易,像跳舞的時候,妳的腳抓到一個妳之前從來沒聽過、更別說記得的節拍,就可以徹夜跳個不停。」她站起來開始旋轉,踢著舞步,赤腳在月光下反射著白色的光芒。「池塘裡的髒水不斷地從我嘴裡流出來,而我就這樣用最後一口氣詛咒他們,直到真的斷氣為止。他們在綠地上焚燒我的身體,把我燒成一塊黑炭,再把我扔進波特領地的一個洞裡,甚至沒有給我一塊刻上我名字的墓石。」她說到這裡停頓了下來,好像有那麼一會兒露出遺憾的表情。
「那,真的沒有人被葬在墳墓裡嗎?」巴德問。
「一個都沒有,」女孩眼裡閃著光說,「在他們把我淹死又把我燒掉之後的那個星期六,有塊地毯從倫敦城一路被送到波林傑大人手裡,那是一塊上好的地毯,但事實證明它不只是羊毛堅韌和織工精美而已,它的圖樣裡還帶有瘟疫。到了星期一,那些人裡面有五個咳出血來,而且皮膚泛黑,就像我從火裡被拖出來時一樣。一個星期後,瘟疫已經奪走村莊裡大多數人的性命,他們只好在村外挖了一個坑,把屍體雜亂地丟進去再填起來。」
「村莊裡的每個人都死了嗎?」
她聳聳肩,「每一個淹死我和埋我的人都死了。你的腿現在感覺怎麼樣?」
「好多了,」他說,「謝謝妳。」
巴德站起來,慢慢從草堆上一跛一跛地下來,靠在鐵柵欄上。「所以妳一直都是個女巫囉?」他問,「我的意思是,在妳詛咒他們之前就是了嗎?」
「就像用巫術讓索洛蒙.波里特在我的小屋旁邊團團轉。」她吸了吸鼻子說。
巴德不認為她有回答他的問題,完全沒有,但他並沒有說出來。
「妳叫什麼名字?」他問。
「既然沒有墓石就可能是任何人,不是嗎?」她垂下嘴角說。
「但妳一定有一個名字。」
「莉莎.漢普斯塔克。真是的,」她酸溜溜地說,「沒什麼可以問的,嗯?要有個什麼標示著我的墳,我才能在那裡,懂了嗎?但我安息的地方,除了蕁麻,什麼也沒有。」她看起來如此哀傷,有那麼一會兒,巴德想抱住她,而就在那時他生出了一個念頭,他要幫莉莎.漢普斯塔克找個墓石,還要把她的名字刻在上面。他想讓她微笑。
當他準備爬上山丘時,他轉頭揮手道別,但她已經走了。
*
墓地裡有許多其他人碎成一塊塊的墓石和雕像,但巴德曉得,若他把這些東西帶給波特領地裡那個灰眼珠女巫的話,將會是天大的錯事,他必須做得更多些。他決定不告訴任何人他的計劃,不然就算做這件事其實有什麼道理,他們也一定會叫他別這麼做。
之後幾天他在心裡一直塞滿了各種方案,一個比一個複雜,一個比一個誇張,讓潘尼沃斯先生對他絕望透了。
「我真的覺得,」他抓抓他的灰色鬍子說,「要是真找得出什麼差別的話,你愈來愈糟糕了。你沒辦法消失,你還是這麼顯眼啊,孩子。消失對你來說困難到就算迎面走來一隊人馬,裡頭有隻紫色的獅子、一頭綠色的象,還有個披著皇袍的英國國王跨著一匹紅色獨角獸,我還是認為人們看見的是你,就你一個,完全不會去考慮其他那些不重要或不相關的玩意兒。」
巴德僅僅看著他,什麼話都沒說。他正想著那些活人不知道有沒有出售墓石的專賣店,要真的有的話,他又怎麼樣才能夠找到。不能消失這件事現在是他最不重要的問題。
他利用波洛斯小姐上課時容易轉移注意力這件事,趁機詢問她關於錢的一切--錢是怎樣運作的、要怎麼用錢去得到想要的東西等等。巴德有一些幾年前找到的硬幣(他曉得墳場的草地上是最容易找到這些錢的地方,因為情侶們會在草地上摟抱親吻,甚至在那裡打滾,讓他常常能在他們待過的地上找到硬幣),他想也許他能用得上。
「一塊墓石要多少錢?」他問波洛斯小姐。
「在我的年代,要十五基尼吧。」她回答,「我不知道現在要價多少,我想應該更多,而且多很多。」
巴德只有五十三便士,顯然不夠。
距離巴德上回去靛青人的墳墓已經四年了,幾乎就在他的半輩子以前,但他還記得路怎麼走。他向山丘頂上爬,到最後,整個城鎮,甚至是蘋果樹頂和毀壞的教堂尖塔,全都在他的腳底下。上頭的弗比舍墓穴就像一顆爛牙一樣佇立,他從它裡頭滑進去,一直往下滑、往下滑、再往下滑,滑到切進山丘中央一道細窄的石階,再繼續往下向山丘底部的一間石頭墓室走去。墓裡暗得有如深邃的礦坑,但巴德能像死者般看得見,就算墓室裡的一切他也看得清清楚楚。
守墓者盤繞在古墳周圍,一如往昔,它的觸鬚冒著煙,既仇恨又貪婪,但這一次巴德可不害怕它。
「畏懼我。」守墓者向他低語,「因為我負責守衛珍貴的寶物,而且我從未失手過。」
「我不怕你,你不記得了嗎?」巴德說,「這次我需要拿點東西走。」
「沒有任何東西能離開這裡,」黑暗中傳來守墓者的回答,「無論是匕首、胸針、還是高腳杯,我在黑暗中守衛它們,並且等待主人回來。」墓室的中間有一塊石板,上面放著一把石刀、一枝胸針、與一只高腳杯。
「容我問一句,」巴德說,「但這是你的墳墓嗎?」
「主人將我們的頭骨埋在石頭之下,命我們在這片曠野上守衛,這是我們的任務,我們必須守衛這些寶物直到主人回來。」
「我想他已經忘記你們,」巴德指出這一點,「我十分確定他很久以前就已經死了。」
「我們是守墓著。我們的任務就是守衛。」
原本在曠野上的墳墓如今被埋進山丘的最深處,巴德知道這中間必然需要經過極長的時間。他能感覺到守墓者因為害怕自己,便像一些食肉植物一樣,正在捲繞它的觸鬚。他開始逐漸感到遲鈍與寒冷,猶如被極地毒蛇咬了一口,而冰冷的毒液正隨著心搏跳動輸送到他的四肢百骸。
他往前邁步,正對石板,伸出手在胸針附近摸索。
「嘶!」守墓者出聲,「我們為主人守衛它。」
「他不會介意的,」巴德說。他往後退了一步,走上石階,並小心避開階梯上早已乾透的,人及動物的殘跡。
守墓者因憤怒而翻騰,鬼魅煙霧在極小的墓室裡盤捲纏繞。之後它慢了下來。「它會回來的,」守墓者用它三倍紛亂糾結的聲音說,「它們總是會回來的。」
巴德盡可能地快步跑上石階,有一瞬間,他猜想有什麼東西正在後面追趕他,當他終於逃出弗比舍墓穴,呼吸到涼爽的黎明空氣時,才看到後面其實什麼也沒有。
巴德在開闊的山丘頂上坐下,手裡握著那只胸針。他原本以為它全部都是黑色的,但當太陽升起後,他看見黑色金屬中間是一顆旋渦圖案的紅色石頭,有如知更鳥蛋那麼大。巴德凝視著這顆石頭,感到在那深紅色宇宙裡彷彿有什麼東西正進入他的心、他的眼、及他的靈魂;若是他年紀更小一點,他會想把它放進嘴裡。
黑色的金屬扣像爪子一樣穩穩地把石頭固定住,看起來就像有什麼東西在石頭周遭爬行,貌似蛇形--一條有很多頭的蛇。巴德不知道那是否就是守墓者在日光下看起來的樣子。
他挑了所有他知道的捷徑往山丘下走,穿過覆滿常春藤的巴特比家族墓穴(裡頭傳來巴特比們正為準備睡覺而發出的咕噥牢騷),再爬過波特領地的柵欄。
「莉莎!莉莎!」他一邊呼叫一邊四處張望。
「晨安,小笨蛋。」莉莎的嗓音回答。巴德看不見她,但看見山楂樹下有個額外的影子,他一接近,那影子便在清晨的陽光下變成珍珠色的半透明物體,一個有著灰眼睛的女孩形體。「我應當要睡覺才對,」她說,「這回又怎麼了?」
「妳的墓石。我想知道妳希望在妳的墓石上寫什麼?」他問。「我的名字,」她回答,「上面必須要有我的名字。要有一個大寫的E,因為我叫依莉莎白,與我出生時過世的那位女王同名,又因為我姓漢普斯塔克,所以還要有一個大寫的H。其它的我無所謂,因為我連自己的名字都寫不好。」
「那,日期呢?」巴德問。
「征服者威廉,1066年」,」她輕唱著,歌聲低旋迴繞在黎明晨風的山楂叢裡,「給我一個大寫E,再給我一個大寫的H。」
「當時妳有工作嗎?」巴德問,「我的意思是,在妳不做女巫的時候。」
「我幫人洗衣服。」死去的女孩說。早晨的日光籠罩整片荒地,巴德又獨自一人了。
現在是早上九點鐘,全世界都沈入了睡眠。巴德決定保持清醒,畢竟他現在身負一項任務,那在墓地另一邊的世界嚇不倒八歲的他。
衣服,他需要衣服。平時他身上只用一條灰色床單裹繞著,這麼穿很適合墓地,因為與石頭及陰影同色調,但若他要到墓地圍牆另一邊的世界冒險,他就必須融入那裡,他知道他得穿得像樣點。
那頽圮的教堂地下室裡有一些衣服,但即使在白天,巴德也不願意到那裡去,因為儘管他已經準備好向歐文斯夫婦辯解自己的行為,卻仍不想面對賽勒斯。一想到他黑色的瞳仁顯現出憤怒,或者更糟的是,透露出失望,巴德就感到十分羞愧。
園丁小屋座落於墓地的盡頭,那是一棟聞起來有機油味的綠色建築;一旁擱置了一台生鏽又年久失修的的割草機,還有一些老舊的園藝工具。巴德出生前,小屋在最後一位園丁退休後就被棄置,而維持墓地的工作就由委員會(負責找人在四月到九月期間,每個月除草一次)及當地的志願者擔任。
小屋的門上有道巨大掛鎖,但巴德很久以前就發現後面有鬆開的木板,當他想要獨處的時候,他會溜進屋裡坐著想事情。
他知道小屋的門後掛著一件棕色夾克和一條髒髒的綠色牛仔褲,可能是多年前被遺棄在那裡的。牛仔褲對他而言實在太大,所以他把褲管捲到腳踝上,再用繩索當作腰帶繫在腰上。他試著穿上放在角落裡的那雙靴子,但靴子不但太大,還沾滿了厚厚一層乾掉的泥巴,想拖著腳走都很勉強;而當他終於抬起腿往前跨步時,靴子竟然紋風不動地留在地板上。他將夾克從鬆開的木板縫隙推出去,在把自己也擠出去之後穿上。他決定捲起袖子,把手插進夾克的大口袋裡去,感覺自己看起來棒極了。
他走到墓地的大門入口,透過柵欄往外張望。在他面前是條嘈雜的街,街上有許多汽車和商店,一輛公車正喀啦喀啦地駛過去;在他身後則是涼爽的綠色樹蔭、茂密的樹林、常春藤,還有他的家。
巴德的心臟猛烈跳動,走進他眼前這個世界。
*
阿巴那澤.博傑爾一生中見識過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兒,要是你開了一家像他那樣的店你就曉得。位於舊城養兔場裡的這家店--有點像古董店,有點像雜物店,還有點當鋪的調調(甚至阿巴那澤自個兒都沒辦法完全肯定它是家什麼店)--總有一些陌生人為了古怪玩意兒被吸引過來,有些人想向他買東西,還有些人則需要賣他東西來換錢。博傑爾通常坐在櫃台後面和人做買賣,但他會在後頭的小房間裡搞些特別交易,接收一些不實來源的物品,之後再盡快把它們給賣出去。博傑爾其實另有盤算,這家佈滿灰塵的店只是拿來掩人耳目,不過是他生意的冰山一角。
阿巴那澤.博傑爾戴著一副厚重的眼鏡,永遠擺著一副刻薄的臭臉,就像他發現茶裡的牛奶變質了,他會表現出世上沒有什麼東西比這杯奶茶更酸的模樣。這表情在有人想賣東西給他的時候很有用處;「說實在的,」他會以尖酸的臉色對他們說,「這東西真的一點價值都沒有,但為了不傷感情,我還是願意幫忙你,把它買下來。遇上我算是你運氣好。」
博傑爾的店已經讓他看夠各式各樣的怪人,但在他詐騙陌生人財寶的一生中,那天早上進門的小男孩是他見過最怪異的人之一。男孩大約七歲,頭髮又長又亂,穿著他祖父穿的衣服,渾身發臭,看起來簡直就像剛從墳墓裡爬出來的樣子。他把手深深插進骯髒的夾克口袋裡,但即使如此,阿巴那澤還是能看見男孩的右手深怕被人搶走似的,緊緊握住了什麼東西。
「打擾了,」男孩說。
「嗨嗨,年青人。」阿巴那澤.博傑爾小心翼翼地說。他認為小孩子要不是想訛騙些什麼,就是想把玩具賣給他,而無論是哪一種情況,他通常都會拒絕。要曉得,如果接收那些小孩偷來的東西,緊隨而來的就是怒氣沖沖的成人,指控你竟然用十英磅向小強尼或瑪蒂達買了他們的婚戒。總之,小孩是麻煩中的麻煩,他寧可不做他們的生意。
「我得為我一個朋友做點事,」男孩說,「而我想或許你能買下我的一點小東西。」
「我不向小孩子買東西,」博傑爾說得很冷淡。
巴德把手從口袋裡伸出來,將胸針放在骯髒的櫃台上。博傑爾看了一眼,然後他取下眼鏡,從櫃台上拿起接目鏡戴上;他打開櫃台上一盞小燈,拿起胸針,透過接目鏡仔細查看。「蛇石嗎?」他自言自語。之後他換回眼鏡,以刻薄又猜疑的表情瞪著男孩。
「這東西哪裡來的?」博傑爾問。
「你要不要買?」巴德說。
「你是偷來的!你從某個博物館還是哪裡騙來的,對不對?」
「不是,」巴德斷然地說,「你到底買不買?還是我應該另外去找其他想買的人?」
博傑爾馬上轉換表情,刻薄兇惡的臉突然變得和藹可親,露出大大的笑容。「真對不起,」他說,「只是這胸針極少見,你這輩子不會看過太多類似的東西,在博物館裡也許有,但不會是在像這樣的小店。我當然想要買它,這樣吧,我們何不喝杯茶喝點餅乾--我的小房間裡剛好有一包巧克力碎片餅乾--再好好估計一下這東西值多少錢呢?如何?」
巴德對這人終於友善起來鬆了一口氣。
「只要夠我買一塊石頭就夠了,」他說,「我要為我一個朋友買一個墓石。呃,其實她並不真的算是我的朋友,只是一個認識的人,但她曾經讓我的腿感覺舒服一點,你懂嗎?」
波傑爾隨意聽著這些孩子氣的說話,邊打開櫃台後面貯藏室的門。裡面沒有窗戶,十分狹小,每一吋空間都高高疊著塞滿雜物的紙箱,一副搖搖欲墜的樣子;角落有個又大又老舊的保險櫃,還有個裝滿一堆小提琴、動物皮毛、缺了座位的椅子、書本,和紙張的箱子。
門邊有一張小桌子,博傑爾讓巴德站著,拉過唯一的一張椅子坐下,然後在一個抽屜裡翻找--巴德看到一個半空的威忌瓶--拉出一包幾乎快吃完的巧克力碎片餅乾,拿了一塊給巴德。他打開檯燈,再次看著那顆石頭橙紅色的旋渦,並在檢視它周圍那圈如同多頭蛇的黑色爪狀金屬時,試圖克制他臉上的顫抖。「這很古老,」他說,「但它,」--他想,真是無價之寶--「也許並不真的那麼有價值,你永遠不會知道。」巴德露出沮喪的樣子。博傑爾試著安慰他,「不過在我給你一便士以前,我需要知道那是不是你偷來的。告訴我,你是從媽媽的梳粧檯還是博物館裡拿來的嗎?我不會讓你惹上麻煩,我只是需要知道而已。」
巴德搖頭,咯吱咯吱嚼著他的餅乾。
「你到底在哪裡拿到胸針的?」
巴德什麼話也沒有說。
阿巴那澤.博傑爾很不想放下胸針,但他仍然將胸針推到男孩面前說:「要是你不肯告訴我,我想你就把它拿回去吧,作生意得要雙方彼此信任才行。很高興與你談生意,但也很抱歉我們沒辦法再更進一步了。」
巴德有點急了,「我在一個老墳墓裡找到它的,但我不能告訴你在哪裡……」他停了下來,因為他發現博傑爾已經不再掩飾他的貪婪與興奮,原先友好的表情消失無踪。
「那裡還有更多像這樣的東西嗎?」
「要是你不買的話,那我就去找其他人吧。謝謝你的餅乾。」巴德說。
「呃,你趕時間嗎?也許你爸媽在等你回家?」博傑爾說。
男孩搖了搖頭,心裡還真希望他能夠點頭。
「沒人在等是嗎,很好」,博傑爾一手抓住胸針,「你現在快告訴我,你在哪裡找到胸針的。」
「我不記得了。」巴德說。
「太遲了,」博傑爾說,「就給你一點時間去好好回想那地方到底在哪裡吧,然後希望我再問你的時候,你會告訴我。」
他走出房間,關上門,隨手把門用支大鎖鎖上。
他鬆開拳頭,看著掌心裡的胸針,露出饑渴的笑容。
店門上的鈴響了起來,博傑爾知道有人進來,他心虛地四處張望,沒看到人影,只見到門半掩著。他伸手關了門,拉上門閂,順便將窗戶上的標誌翻到打烊那一面,今天他可不希望有什麼管閒事的人出現。
秋日的陽光逐漸褪去,天色轉灰,小雨淅瀝瀝地打在骯髒的櫥窗上。
博傑爾從櫃台上拿起電話,用微微顫抖的手指撥著按鍵。
「我們要發財了!湯姆,快點過來!」
*
聽見門被鎖上的聲音,巴德才意識到他被困住了,他使勁拉門,但門卻紋風不動。他覺得自己十分愚蠢,竟然不相信他的直覺,沒有離那張尖酸刻薄的臉遠一點,才會被拐到這裡來。他已經打破墓地的所有規矩,每件事都錯得一塌糊塗。賽勒斯會怎麼說?還有歐文斯一家呢?他發現自己開始恐慌,便試著把焦慮壓抑得更深,告訴自己事情都會好轉,他知道,但首先他得先離開這裡……
他仔細檢查這個牢籠,它只是一間有張桌子的小貯藏室,唯一的出口就是那扇門。
他拉開桌子的抽屜,除了一些小塗料罐(用來讓古董看起來更閃亮)和一枝油漆刷以外,什麼也沒有。他想,若是把油漆潑到那人臉上,讓他看不見,爭取到逃走機會的可能性有多少,所以他打開一罐油漆,把手指伸進去。
「你在做什麼?」有個聲音在他耳邊響起。
「沒什麼,」巴德說。他把油漆罐旋緊,然後把它丟進夾克的一只大口袋裡去。
莉莎.漢普斯塔克面無表情地看著他。
「你為什麼在這裡?」她問,「還有那邊那個老肥仔又是誰?」
「這是他的店,我正要賣東西給他。」
「要做什麼?」
「和妳沒關……門。」
她用鼻子吸氣說,「嗯,你應該回墓地去。」
「我沒辦法,他把我鎖在這裡。」
「你當然有辦法,只要滑越這堵牆……」
他搖搖頭,「我沒辦法,我只能在家裡這麼做,因為從小他們就讓我隨意使用墓地。」他在燈光裡看著她,要把她看清楚還真是不容易,但他有生以來都在和死者打交道,早就習慣了。他對她說:「不管怎麼樣,你到底離開墓地到這裡做什麼?現在是白天,你又不像賽勒斯,你應該待在墓地裡才對。」
「墓地有墓地的規矩,但不適用於我們這些罪人;沒有人能告訴我要做什麼,或是該到哪裡去。」她嫌惡地往門口看,「我不喜歡那個人,我要去看看他在幹什麼。」
巴德眼前一陣閃爍,這房間裡又剩他一個人了。他聽見遠方雷聲隆隆。
在古物混雜紊亂的陰影裡,博傑爾疑神疑鬼地往上看,絕對有什麼東西正在注視他,但隨即又覺得自己很傻。「男孩被鎖在房間裡,」他和自己說,「而且門也鎖起來了。」他像一個考古學家挖掘遺跡般,正在小心擦拭圍繞在蛇石周圍的黑色金屬扣,讓底下的銀發出閃亮的光芒。
他開始後悔叫湯姆.赫斯汀過來,雖然赫斯汀身形高大又善於恐嚇別人;他同時也對他把胸針整理完以後,必須把它賣掉感到遺憾。它真的很特別,愈是看見櫃台上那個細微光芒如火絨般閃爍,他愈想擁有它、獨佔它。
可是那地方還有更多這樣的東西,那小鬼會說的,還會帶他到那裡去……
店門響起了敲門聲。
博傑爾走到門口,從窺視孔看進外面潮濕的秋日午後。
「快一點,」湯姆.赫斯汀叫道,「外面天氣很糟,天黑得和什麼一樣,我簡直像是泡在水裡。」
博傑爾打開門,湯姆.赫斯汀旋即推著他走進門,他的雨衣和頭髮都在滴水。「什麼事這麼重要,重要到你不能在電話上說?」
「我們的命運,」阿巴那澤.博傑爾帶著刻薄的表情說著,「就是這麼一回事。」
赫斯汀脫下雨衣,把它掛在店門後。「你指什麼?有什麼好東西從卡車後面掉下來了嗎?」
「寶藏。」博傑爾說。他帶著他的朋友到櫃台旁邊,給他看那只桌燈下的胸針。
「它很古老,對不對?」
「來自異教徒的年代。」博傑爾說,「以前,在羅馬人來以前的德魯依時代,它被稱為蛇石,我在博物館裡看見過,但我從來沒看過像這樣的金屬製品,它必定屬於某個國王的收藏。發現它的小子說它原本在一個墳墓裡,你想想,那裡有一卡車像這樣的東西。」
「我們可以用正規方式來處理,」赫斯汀深思,「宣稱那是一個被埋在地下的寶藏,人們必須以市場價向我們買,還可以用我們的名字命名,叫做赫斯汀-博傑爾遺產。」
阿巴那澤反射地說,「博傑爾-赫斯汀。」然後他說,「我認識一些人,真正有錢的人,他們將會支付比市場價更高的價格來擁有它,來做你現在正在做的事。」--赫斯汀正用手指溫柔地撥弄胸針,就像撫摸一隻小貓--「還有,他們不會問任何問題。」他伸出他的手,而赫斯汀極不情願地把胸針遞給他。
之後,兩個人的目光在胸針上來回遊移,評估公開宣佈胸針來自於被埋在地下的寶藏,或強迫男孩帶他們去藏寶處--他們想像一個到處堆滿了寶藏的巨大地下洞穴--有些什麼優缺點。當他們為此辯論時,「為了增進思考,」博傑爾說,從櫃台底下拿出一瓶黑刺李琴酒,為他們各自滿滿斟了一杯。
莉莎一下子就對他們的討論失去興趣,她像個陀螺似的來回飄移,毫無進展,所以他回到貯藏室找巴德,發現巴德正緊閉雙眼站在房間中央,緊緊握住拳頭,就像牙痛一樣表情扭曲,憋氣到整張臉都快變成紫色了。
「你現在又在做什麼?」她問,不帶任何表情。
他張開眼睛放鬆下來說,「我在努力消失。」
莉莎用鼻子吸氣,「繼續試。」她說。
於是巴德再試了一次,這次甚至摒住呼吸更長一段時間。
「停下來,」她對他說,「不然你就要爆炸了。」
巴德做了一個深呼吸,嘆了一口氣說,「沒有用。或許我能向他丟一塊石頭,然後趁機逃走。」房間裡並沒有石頭,所以他撿起一塊彩色玻璃做成的紙鎮,在手裡惦惦重量,很懷疑自己把它丟出去時,力氣是否大到足以當場阻止博傑爾。
「現在那邊有兩個人,」莉莎說,「而且就算其中一個沒逮到你,還有另外一個。他們想叫你帶他們到你找到胸針的地方,而且要從那個墳墓挖出寶藏來。」她搖了搖頭說,「為什麼你就是要做這麼愚蠢的事?你明明曉得不能離開墓地的規矩,偏要自找麻煩。」
巴德感到自己十分無力,也十分愚蠢。他小聲承認,「我想幫你弄到一塊墓石,但那要花上很多錢,所以我才想把胸針賣給他,再拿錢去買。」她什麼話也沒有說。
「妳生氣了嗎?」
她搖頭。「這是五百年來,別人為我做過最好的事,我為什麼要生氣?」她露出小妖精的笑容,「當你努力消失時,你都怎麼做?」
「潘尼沃斯先生是這樣和我說的:我是一道空曠的門廊,我是一條無人小徑,我什麼都不是,沒有人看得見我,沒有人能將視線停留在我身上。但我從來就沒有成功過。」
「那是因為你還活著,」莉莎抽著鼻子說,「這只對我們這些亡者有用,因為我們本來就很難被人看見,但這對你們活人來說是完全沒有用的。」
她胸前雙手緊抱,就像她正在和人爭辯似的,來來回回移動,然後說,「都是因為我你才陷入這個……過來這裡,諾巴德.歐文斯。」
他在極小的空間裡向她走上一步。她把她冰冷的手放在他的前額上,感覺就像一條沾濕的絲質圍巾貼著他的皮膚。
「現在,」她說,「或許我能幫你一個忙。」
她隨即開始喃喃自語,說著一些巴德完全無法辨認的字句。然後她用清晰又響亮的嗓音說:
「如風如塵,如夢深淵,
似闇似夜,似靈悲願;
潛行匿跡,無影無相,
上下四方,飄渺其間。」
一股巨大的力量降臨,從頭到腳掠過他的身體,巴德開始顫抖,他的頭髮像針一樣直豎,全身都起了雞皮疙瘩。有什麼事情改變了。他問,「妳做了什麼?」
「只是助你一臂之力,」她說,「我也許是已經死了,但你不要忘記,就算死了我還是一個女巫,而且我們從不遺忘。」
「可是……」
「噓!安靜,」她說,「他們過來了。」
鑰匙插進貯藏室的門鎖裡,發出喀達喀達的聲音。「現在,這位小友,」一個巴德從未聽過的聲音說,「我很確信我們就快要成為好朋友了。」湯姆.赫斯汀推開了門,站在門口到處張望,看起來被搞糊塗了。那是一個體形非常、非常巨大的男人,一頭紅髮,還有一個紅鼻子。「阿巴那澤,是這裡嗎?我記得你說他在這裡的呀?」
「我是這麼說的沒錯,」他背後的博傑爾說。
「嗯,但我沒看見他啊。」
博傑爾的臉從這個面色紅潤的人後面探出來,他盯著房間。「躲起來是沒有用的,」他凝視巴德站著的地方大聲地說,「我可以看見你在那裡。給我出來。」
他們走進小房間,巴德站在兩個人中間,想著潘尼沃斯教的,他沒有移動,也沒有任何反應,他讓他們的視線從他身上滑開。
「在我叫你的時候,你最好給我出來,」博傑爾說,然後他關上了門。「好,」他對著赫斯汀說,「你站在門口,讓他沒辦法溜出去。」他一邊在房間裡走來走去,一邊盯著雜物後面瞧,又笨拙地彎下腰,查看桌子底下。他直直穿過巴德打開廚櫃的門,「現在我看見你了,」他大叫,「你給我出來!」
莉莎咯咯笑著。
「那是什麼?」赫斯汀轉過身問。
「我什麼也沒有聽到,」博傑爾回答。
莉莎又咯咯笑了起來,然後她撮著嘴唇吹氣,發出一個口哨,聽起來就像遠方的風聲。小房間裡的電燈開始閃爍不定,嗡嗡鳴叫起來。他們走了出去。
「該死的保險絲,」阿巴那澤.博傑爾說。「來吧,我們根本是在浪費時間。」
門又被喀達一聲鎖上了,只剩莉莎和巴德被留在房間裡面。
*
「他逃走了,」博傑爾說。巴德現在能透過門聽見他說的話。
「那房間沒有任何地方能讓他躲起來,不然我們早就看見他了。」
一陣沈默。
「喂,湯姆.赫斯汀,那胸針到哪裡去了?」
「唔,那個嗎,在這裡,我正在確保它的安全。」
「確保它的安全?在你的口袋裡嗎?太好笑了,要是你問我,那可真是個確保安全的好地方,就像你正在計劃把我的胸針從我這裡偷走一樣好笑。」
「你的胸針?阿巴那澤,什麼你的胸針?我想你說的是,我們的胸針吧。」
「我們的胸針?是啊,我可不記得當我從那男孩那裡拿到胸針的時候,你人在這裡。」
又一陣漫長的沈默。之後博傑爾說,「好了,我們的琴酒快喝完了,你覺得來點上好蘇格蘭威士忌怎麼樣?我在後面的房間裡有些威士忌,你在這裡等我一會兒。」
他打開貯藏室的門進去,拿了一根拐杖和一枝手電筒,臉色甚至比之前還要難看。
「要是你還在這裡,」他用刺耳的聲音咕噥著,「別以為你能夠逃走,告訴你,我已經和警察通報你的事了。」博澤爾在抽屜裡一陣翻找之後,拿出一瓶半滿的威士忌,還有一只極小的黑色瓶子。他滴了幾滴小瓶子裡的液體到威士忌裡,然後他把小瓶子放進口袋。「那是我的胸針,而且只屬於我一個人,」他低聲地說,隨後大叫,「我就來了!」
他用惡毒的眼神穿透巴德,瞪視整個房間,然後帶著威士忌離開貯藏室,鎖上了門。
「好啦,」阿巴那澤.博傑爾的聲音從門後傳過來,「湯姆,把你的杯子拿過來,喝幾口蘇格蘭威士忌讓你成為男子漢。倒這樣夠嗎?」
一陣安靜。「便宜的爛貨。怎麼,你不喝嗎?」
「琴酒還在我的五臟六腑裡亂竄,我想等我的胃舒服一點以後再喝……喂!湯姆,你到底把我的胸針怎麼了?」
「現在變成你的胸針了是嗎?哇,你……你在我的酒裡面加了東西!你這隻肥蛆!」
「那又怎麼樣?我可以從你的臉上看出你的詭計,湯姆.赫斯汀,你是個賊。」
然後響起了喊叫聲,有什麼東西被砸碎了,還有乒乒乓乓像是傢俱翻倒的聲音。
*
……一陣安靜。
「就是現在,快,你該離開這裡了,」莉莎說。
「但是門被鎖住了,」他看著她,「你能想想辦法嗎?」
「我嗎?我沒有讓你離開密室的魔法啊,小男孩。」
巴德蹲下來,從鑰匙孔上向外窺視,發現被堵住了,因為那隻鑰匙還插在鎖孔上。他想了一會兒,然後露出微笑,整張臉就像燈泡一樣亮了起來。他從一個紙箱裡拉出一張皺巴巴的報紙,盡可能將它弄平,然後把報紙推出門下的縫隙,只留一小角在門內。
「你在玩什麼遊戲啊?」莉莎不耐煩地問。
「我需要像鉛筆一樣的東西,但是要更細一點……就是這個,」他說。巴德從書桌上拿了一隻細長的油漆刷,把刷柄推進鎖孔,輕輕搖動,再繼續往裡面推。
當鑰匙掉到報紙上時,隱約發出了咚的一聲。巴德把門下的報紙拉回來,上頭端端正正躺著一把鑰匙。
莉莎笑得很愉快。「十分機智,年青人,」她說,「而且具有智慧。」
巴德把鑰匙插進鎖孔轉動,推開貯藏室的門。
在堆滿古物的商店地板上,傢俱真的被翻倒了,到處散落時鐘和椅子的殘骸;中間躺著兩個人,高大的湯姆.赫斯汀倒在阿巴那澤.博傑爾較小的體形上。他們兩個一動也不動。
「他們死了嗎?」巴德問。
「才沒那麼幸運呢,」莉莎說。
兩人旁邊的地板上,胸針正閃耀著銀色光輝--一顆深橙紅色的石頭被蛇頭狀的扣爪固定住,多頭蛇彷彿正陶醉於貪婪與滿足之中。
巴德把胸針丟進他的口袋裡,和沈重的玻璃紙鎮、油漆刷,還有一小罐油漆擺在一塊兒。
*
一道閃電照亮了鵝卵石鋪成的街道。
在巴德被困在眝藏室裡的這段時間裡,夜色已經取代灰暗的天空。他匆匆在雨中穿越舊城,往山丘方向的墳場快步走去。當巴德看見那些熟悉的影子在街燈下徘徊時,一點都不令他吃驚。他遲疑著。此時他聽見振翼聲響,一雙深沈如夜的天鵝絨翅膀正逐漸將自己化為人形。
賽勒斯將雙手交握胸前,站在巴德對面,不耐煩地向前跨了一大步。
「嗯,」他出聲。
「對不起,賽勒斯,」巴德說。
「我對你很失望,巴德,」賽勒斯說,然後他搖了搖頭。「我從醒來就一直在找你,你身上聞起來有麻煩的味道,而你明明知道不可以走出墓地,到外面活人的世界去。」
「我知道,真的很對不起。」雨落在男孩的臉龐上,像淚一樣地滑下來。
「首先,我們得把你送回安全的地方去。」賽勒斯彎下腰,用斗篷把男孩裹住;巴德感覺他騰空而起,離地面愈來愈遠。
「賽勒斯,」他說。
賽勒斯沒有回答。
「我有點嚇壞了,」他說,「但我知道若是事情變得太糟,你就會來找我。而且莉莎也在那裡,她幫了我很多忙。」
「莉莎嗎?」賽勒斯的聲音拔高了起來。
「她是一個女巫,從波特領地那裡來的。」
「你說她幫了你?」
「對,尤其是我的消失術,她幫忙讓我消失。我想我現在可以成功消失了。」
賽勒斯嘀咕著,「等我們到家的時候,你再把一切都告訴我。」於是在他們降落到教堂旁邊之前,巴德一直保持安靜。他們走進空蕩蕩的大廳。這時雨勢增大,在地上的水坑裡濺出水花。
「把所有事情都告訴我,」他說。
巴德把所有他記得的、今天發生的每一件事都告訴他,講完以後,賽勒斯慢慢搖了搖頭,陷入沈思。
「我有麻煩了嗎?」巴德問。
「諾巴德.歐文斯,」賽勒斯說,「你的確有麻煩。但無論如何,我會讓你的養父母以他們認為必要的方式,決定如何管教你或處罰你。」
然後,賽勒斯以他一貫的方式離開了。
巴德從頭上直接把整件夾克拉下來,穿過濕滑的小徑,爬上山丘頂上的弗比舍墓穴,然後他從墓穴裡往下走,一直往下走到最深處。
他在高腳玻璃杯及匕首旁邊放下胸針。
「這個還你,」他說,「已經擦得亮晶晶了,看起來很漂亮。」
「它回來了,」守墓者說,「它們總是會回來的。」在繚繞的煙霧裡,它的聲音顯得十分滿意。
*
這是漫長的一夜,但現在幾乎就要天亮了。
巴德帶著倦意,輕手輕腳地穿過哈里森.韋斯特伍德,教區的麵包師傅,以及他兩位妻子,瑪麗恩及瓊的最後安息處,往波特領地走去。歐文斯夫婦並不認為打小孩有什麼不對,他們早在這個觀念出現之前幾百年就死去了,所以當天夜裡歐文斯先生雖然不太情願,卻還是以他知道的方式盡了他的義務。巴德的屁股像被螫到一樣,感到灼熱的疼痛,但儘管如此,歐文斯太太臉上顯露出的擔憂,卻讓他覺得比什麼處罰都要來得更難受。
他到波特領地周圍的鐵柵欄那裡,從柵欄之間的縫隙穿過去。
「哈囉?」他叫道。沒有任何回應,山楂叢裡也沒有任何多出來的陰影。「我希望我沒有給妳惹上麻煩,」他說。
還是什麼也沒有。
他到園丁小屋裡把牛仔褲放回去--他還是覺得他的灰床單穿起來比較舒服--但他留下了那件夾克,因為他喜歡上面的口袋。
在他歸還褲子時,他拿走一把掛在牆邊的小鐮刀,再用它割除波特領地裡的蕁麻叢。他猛砍猛割,使得蕁麻到處飛揚,直到只剩地面上突札的殘株為止。
巴德把那個大玻璃紙鎮--它的內部有許多鮮豔的顏色--從口袋裡拿出來,擺在油漆罐及油漆刷的旁邊。
他把刷子浸到油漆裡,然後用棕色的油漆在紙鎮的表面上仔細寫著
E H
然後在下面加上
我們從不遺忘
天際微亮,巴德該就寢了。在未來這段時間裡,不準時上床睡覺可不是件聰明的事。
巴德把這個紙鎮放在一度是蕁麻叢的地面上--他推測下方應該就是她的頭。他停下來看了一會兒他的作品,再穿過柵欄回到路上,粗手粗腳的爬上山丘。
「還不壞,」他身後的波特領地傳來一個輕快的聲音,「相當不壞嘛。」
但當巴德轉頭時,他什麼也沒有看見。
July 31,2007
Neil Gaiman:Fragile Things 之 Good Boys Deserve Favors《好男孩應當得到讚賞》
翻譯 by 蛙小小
我的孩子喜歡聽我講童年故事,像我父親威脅要逮補交警啦、我如何弄斷了我姐姐的門牙兩次啦、我假裝是雙胞胎啦,甚至是我不小心殺死了沙鼠的時候。
但我從來沒有告訴過他們這個故事,我沒有辦法告訴你為什麼。
九歲的時候,學校說我們可以自己挑選想要的任何樂器,於是有些男孩選擇小提琴、黑管、雙簧管,有些則選了定音鼓、鋼琴,或者中提琴。
就我的年紀來說我並不高大,在小學裡也很孤獨,選擇演奏低音大提琴,主要是因為我喜歡那種不適合演奏的違和感。我喜歡這個想法:一個小男孩,須要扛著一個比他高得多的樂器,然後演奏得很陶醉的樣子。
這把低音大提琴是學校的,我對它印象非常深刻。雖然我對弓法技巧沒有興趣,只愛用手撥彈粗大的金屬弦,還是學習如何去拉弓。我的右手食指總是長著水泡,直到水泡變成繭為止。
我樂於去發掘低音大提琴的歷史:它並不屬於高音、括擦類的小提琴、中提琴和大提琴一類,它的音質更溫順、柔和、陡深,事實上它是已消失的中世紀六弦提琴家族的最後倖留者,或者更正確地說,中世紀低音六弦琴。
我從我的低音大提琴老師那裡學到這些。每星期有幾個小時,他被學校請來教我和另外兩個較大的男孩。他把臉修得很乾淨,有點秃頭,十分熱情;他的手指很長,長有厚厚的繭。我願意做任何事,就為了讓他和我說低音大提琴的故事,還有他之前做玩票音樂家騎單車環遊各國的經歷;他那時候在單車後頭弄了個精妙的裝置,能把低音大提琴架在上面,之後再和它的提琴一塊兒泰然自若踩著踏板穿越鄉間。
他沒有結婚,他告訴我好的低音大提琴家都是差勁的丈夫,他看得多了;我還記得他說沒有偉大的男性大提琴家,至於他對中提琴家──無論性別──的評語, 我不好意思在這裡重複。
他把學校的低音大提琴稱做她,「她需要髹上一層亮光漆,」他說,「而且要是你好好照顧她,她也會照顧你。」
我不是一個特別優秀的低音大提琴演奏者,一個人總玩不出什麼花樣,我只記得在被迫加入的學校管弦樂團裡演奏時,弄不清楚到底進行到樂譜哪兒了,只能偷瞥一眼我旁邊的大提琴,等他們翻頁以後,我才能再一次以低沈又不複雜的貝斯音,不時打斷管弦樂團男孩們不和諧的音樂開始彈奏。
已經太多年了,我幾乎都忘記如何閱讀樂譜,但當我夢想讀譜的時候,我依然會夢見低音譜號。牛吃青草,而好男孩總是應當得到讚賞。
每天午飯後,那些玩樂器的男孩們沒有躺在他們的床上,也沒有看書或看漫畫,而是走路到音樂學院練習音樂。
我很少練習,相反地,我會偷偷帶本書到音樂學院去看,坐在我的高腳凳上,一手握住光滑的提琴木柄,一手拿弓,對人裝裝樣子。我既懶惰又平凡,在應該揉擦出平滑且發出嗡鳴聲的弓法時,我遲疑又笨拙的手指卻讓它發出殺雞似的聲音。其他男孩專心練習他們的樂器,而我沒有,好像只要我每天坐在提琴旁邊半個小時就好,反正也沒有人關心。事實上我還有最大最好的練習室可以練習,就因為這把低音大提琴被放在主音樂室裡的樂器櫃裡。
我應該告訴你,在我們學校只出過一個著名校友。那是校園傳奇的一部分──這個著名校友如何因為醉酒又開輛跑車穿過彎曲的徒坡遭學校開除,之後又如何名利雙收──一開始在 Ealing 喜劇裡做個小演員,之後出現在許多好萊塢電影裡,為了逗笑觀眾,充當誇張英國人的典型代表。他從來都不是一個真正的大明星,但只要他出現在周日下午的電影螢幕上就會讓我們很開心。
當練習室的門把發出喀喀聲被轉開時,我把書放在鋼琴上,身體向前坐直,打開《低音大提琴的52首練習曲》摺頁,聽見校長的聲音:「當然,音樂學院是為了特定目的建造的,這是主練習室... ...」,然後他們走了進來。
他們是校長、音樂系系主任(一個老態龍鍾、戴著眼鏡,我還頗有點兒喜歡的男人)和音樂系副主任(學校管弦樂團的指導老師,十分不喜歡我),還有我應該不會搞錯的,那個著名校友本人。一個散發著香氣的美女挽著他的手臂,她看起來也像是個電影明星。
我停下假裝彈奏的動作,滑下我的高腳凳,握住提琴的柄恭敬地站起來。
校長告訴他們為了建造音樂學院隔音設備及地毯的募款得要繼續籌資,並強調重建的下一階段須要更多捐款,當他正開始解釋雙層鑲嵌玻璃的成本時,那位芳香女士說:「看看他,那個可愛的小傢伙」。然後他們全都看著我。
「那是一把特大號的小提琴,很難把它放在你的下巴上」,那個著名的校友說。每個人都盡責地哈哈大笑。
「它這麼大,而他這麼小,」那女人說,「喂,我們妨礙你練習了,你繼續吧,拉點什麼給我們聽聽。」
校長和音樂系系主任滿懷期待地對我微笑,而那個對我的音樂天份沒有任何幻想的音樂系代理系主任開始說著首席小提琴手正在隔壁練習室裡,將很高興能為他們演奏及──
「我想聽他說,」她說,「孩子,你多大?」
「十一歲,女士,」我說。
她用手肘輕推名校友的肋間,「他叫我女士耶」,她說。這讓她被逗樂了,「快,給我們彈些什麼吧,」著名校友點著頭,他們全站在那裡看著我。
低音大提琴不適合獨奏,真的,對好手來說如此,更何況我離好手的程度還差得遠。但我又滑上高腳凳,對長柄彎曲我的手指,拿起我的弓,心跳猛烈得就像胸口有定音鼓正在擊打,準備讓自己發窘。
即使在二十年後,我還是記得。
我甚至沒看著《低音大提琴的52首練習曲》,我奏著... ...某些東西,弧拱、低鳴、讚頌、回響著;琴弓結束於一連串的不可思議與自信的急速滑動,然後我放下弓,自提琴彈撥一首複雜又精緻的美妙撥奏曲。就算一個爵士提琴手有雙大手又經驗豐富,也無法和我正用低音大提琴演奏的音樂相比。我彈了又彈,彈了又彈,整個人融入這四根緊繃的金屬弦裡,我從來沒有抓住過任何人像我緊緊抓著提琴這樣。之後氣喘吁吁又得意地,我停了下來。
那個金髮女人帶頭鼓掌喝采,他們全都鼓起掌來,連帶著奇怪表情的音樂系副主任也不例外。
「我不曉得它是這麼多樣化的樂器,」校長說,「非常動人的片段,既現代又古典,非常好,真是太棒了。」然後他帶著他們四個離開了練習室。我仍舊坐在那裡,完全虛脫,用左手手指敲著提琴的柄,並且用右手手指撫摸琴弦。
就像所有的真實故事一樣,事情的尾聲總是混亂而令人不滿:第二天當我帶著這巨大的樂器正穿過庭院要到學校教堂參加團練時,因為一場小雨,我在潮濕的地磚上滑了一跌並向前撲倒,提琴的木柄被砸碎,前面也破裂了。
我把它送去修理,但當它被送回來時卻和以前不一樣,琴弦更高更難彈撥,新的琴頸也似乎裝錯了角度。就算在我未受訓練的耳朵聽來,音色也有所改變。我沒好好照顧她,所以她也不再照顧我了。
第二年我換了學校,沒有再繼續彈奏低音大提琴。積滿灰塵的黑色提琴被放在我新學校練習室的樂器櫃裡,就像我根本不屬於它,而換一個新樂器的想法似乎又模模糊糊地有不忠的感覺。如今我已經長得夠高,站在低音大提琴後面再也沒有不適合的了。
而且,很快地,我知道,再來就是女孩子們了。
June 23,2007
《苦澀的研磨咖啡》註釋
譯者碎碎念:
這篇小說的內容有一點晦澀,牽涉到很多歷史文化背景,希望這些註釋可以增進大家對本文的理解。以下這些資料多由網路上搜集,部分由我自己整理編譯。
[1]The Serpent and the Rainbow:
《穿越陰陽路》是1988年的一部電影,內容描述丹尼斯.艾倫受藥廠之聘尋求可令人類起死回生的藥劑,他深入海地調查黑魔術和巫毒的種種異狀,很快便跟有巫毒背景的女孩瑪瑞爾墜入愛河,並且陷入了海地邪教的神秘邪惡世界中不能自拔。跟當地的巫醫和秘密警察發生衝突,而一名在七年前死亡的土著杜倫,竟然變成活跳屍重回人間。種種詭異奇事陸續發生,教人目眩神迷。
這部片改編自Wade Davis所寫的《The Serpent and the Rainbow》一書。根據此書所解,實際上製造殭屍的巫術是利用某種劇毒讓被害人陷入假死昏迷的狀態,之後當被害人從昏迷中甦醒時,週遭的人與被害人便會有種死而復活的錯覺。據說劇毒的主要成分是由河豚的毒素中萃取而來,當被害人進入假死狀態之後腦性機能便會被破壞,既使是甦醒之後意識也是變的恍惚朦朧,實質上這已經是成為殭屍。所以,在西印度群島黑人社會文化的脈絡當中,殭屍是真正存在的,而且當地居民也對此深信不疑。
Gaiman之所以說這是一部populist(民粹派)的作品,是因為巫毒教原本便是屬於西印度群島上黑人奴隸的宗教,同時也是反抗白人統治階級的精神支柱,我們在電影中所看到邪惡狡猾並且利用殭屍的形象,是歐美白人社會對於黑人奴隸反抗氣勢的高漲感到不安,加上憎恨的情感所反映出來的。
[2]Tell My Horse:
作為詭異神秘事件與駭人巫毒魔法的第一手資料,《Tell My Hourse》這本書是珍貴的資料,也是迷人的指南。這本書是根據作者 Zora Neale Hurston 在海地與牙買加的經驗寫成。她出生於阿拉巴馬州的 Notasulga,在 1930 年代親身參與了當地的巫毒儀式,而不只是一個從旁觀察者,而她在黑暗世界的旅遊札記生動而寫實地描繪了關於儀式、習俗與崇拜的圖像,刻畫出他們對於文化的巨大影響力。
[3]Hushpuppies:
Hushpuppies外形像手指,是用玉米粉油炸而成的玉米糰子,就像玉米麵包一樣,傳統上是搭配炸鯰魚的配菜,在美國南方是非常受歡迎的食物。關於hushpuppies的來源,有一些有趣的故事:
i. 關於hupyppies起源最老的故事是在1727過後沒多久的殖民地Nouvell Orleans(路意斯安納州的紐奧良前身)。它們是由來自法國的一群Ursuline的修女們發明的,她們把玉米粉變成美味的食物,叫做croquettes de maise,之後便快速風行於南方各州。
ii. 一個在亞特蘭大的廚師說,被稱為hushpuppies這個名字,是因為在炸鯰魚和croquettes 的時候,在一旁的小狗會開始嚎叫,為了讓小狗安靜,她就拿一盤croquettes給小狗吃,同時說,「Hush, puppy.」(小狗狗,噓)從此這名字就被拿來用,而且從此定下來了。另一個克裡奧廚師說過同樣的故事。
iii. 獵人和設陷阱的人常會要在動物蹤跡旁邊守候好幾天,但獵狗每到晚餐時間就餓了,所以獵人會用玉米粉或麵粉做成糊狀物,淋點油在營火炸,之後再把這些油炸的麵團丟給小狗吃,嚷著「Shut up!」或「Hush!」讓它們安靜點。
iv. 南北戰爭時南部聯邦的士兵常會坐在營火旁邊準備食物,如果他們察覺到北軍士兵接近,他們會一邊命令「Hush, puppies!」,一邊把油炸過的玉米糰子丟給他們狂吠的狗。
v. 蠑螈也被稱作「water dog」或「water puppy」,南方有人把它們沾上玉米粉下鍋炸成棍棒狀來吃。因為這是窮人吃的低賤食物,那些南方妻子們並不希望她們的鄰居曉得,因此被稱為hushpoppies。
[4]W. C. Fields:
W. C. Fields(1880/1/29-1946/12/25)是美國喜劇演員,他在二十世紀二零年代創造了一個偉大的美國喜劇演員--一個快站不穩的滑稽辛辣角色,一個對他自己弱點有自我中心盲點的人物,一個迷人的酒鬼,也是一個討厭小孩、狗和女人的人,除非她們不像女人。
這個鮮明的特性描述,通常和Fields自己混在一起,就像他在電影和廣播裡表現出來的特質一樣。這些特質被Fields的製作(像派拉蒙和環球)在那個典型時代的電影工作室公眾部門所延續,而且更進一步被Robert Lewis Taylor在1949年寫的W. C. Fields自傳所鞏固。1973年起,隨著Fields的信件、照片和私人筆記被公開在Ronald Fields的書《W. C. Fields By Himself》,顯示了他已婚(但隨後便與他的太太分居),也在財務上支援他的兒子,並且很愛他的孫子。
[5]Nutty Professor:
這是一部1963年,由Jerry Lewis主演的科幻喜劇電影。
Julius Kelp長得很醜,是一個沒有個人生活的化學老師,有一天他調劑了不可思議的靈藥,讓他變成一個十分不同的人,叫做Buddy Love,一個狂野又受歡迎的派對動物。他對女人很有辦法,而且他其中一個學生Stella Purdy愛上了他,當然沒有人知道這個又酷又迷人的傢伙事實上就是Julius Kelp。每個人和Buddy在一起的時候都很快樂,但有一個問題,這個煉金術並不能持續太久......
[6]Jazz Festival:
紐奧良的爵士樂傳統,在該市創建250週年紀念上 (1968) ,由爵士樂明星演員組成的強大陣容歡聚一堂,慶祝第一屆新奧爾良爵士音樂與傳統文化節 (New Orleans Jazz & Heritage Festival) 。幾年後,「爵士音樂節」的時間一直延續到4月底、5月初的兩周,除了爵士樂外,還增加了多種音樂形式。如今,爵士音樂節的音樂特色進一步豐富起來,以適合人口味。屆時將有成千上萬的藝人登上十多個舞台,表演風格從大型爵士樂隊到黑人舞曲,非常豐富多彩。
[7]French Quarter:
法國區或有時稱「舊區」 (Vieux Carr) 是該市的焦點原本中心,至今仍吸引多海外遊客前來參觀。法國區內有紐奧良幾乎所有的標誌性建築,僅僅一條波旁街,憑其狂亂的夜生活與性表演,展現出該市猥褻下流的一面。
最讓初來者吃驚的是儘管該區名稱「法國區」,但著名的建築不是法式,而是西班牙式的。建於1745年的老烏爾蘇拉修道院 (Old Ursuline Convent)是新奧爾良最古老的建築物,除了這修道院以外,該區的法式建築在1788年和1794年的兩次大火中化灰燼。重建城市時,採用的西班牙風格如今到處可見,一扇扇打開的寬闊窗口有優美的拱頂和美觀的扇形橫樑。長廊中有花邊的鐵製欄杆,伸出街道,尤其具有代表性。
皇家街是法國區的主要街道,一直是明信片照片的首選。鑄鐵長廊和希臘復古式 (Greek Revival) 建築引得遊人紛紛拍照。傑克遜廣場 (Jackson Square) 仍然是遊客前往該區遊覽的主要地帶,也是最重要的出發點,有數不清的街頭歌手、藝術家、占卜師和在人行道上表演滑稽劇的小丑。鄰近沙特爾街 (Chartres St) 上的兩間知名的歷史博物館,分別市政廳博物館 (Cabildo) 和長老院博物館 (Presbytre),市政廳博物館著重介紹新奧爾良對其他地方的影響,長老院博物館則集中紐奧良的歷史介紹。
[8]Jello shot:
Jello shot或Gelatin shot是一種有酒精的派對食物,在英國被稱為Vodka jelly,通常使用蘭姆酒、伏特加或龍舌蘭,有時候甚至用乙醇來代替水或果汁來凝結果凍。Jello shot在反對烈酒的圈子裡特別受歡迎,喝起來有水果味,能相當有效掩蓋酒精味。
美國一個數學家及諷刺作家Tom Lehrer宣稱他在為國安局工作時發明了這種飲料,在那裡他開發伏特加動物膠,以規避以酒精做基底的飲料的限制。
有些凝膠狀的甜點是用石花菜來取代動物膠,來讓它們在高溫氣溫中凝結得更快,石花菜是一種海澡萃取出來的植物性產品,主要被用來和混合果凍粉以及亞洲果凍甜點混合,可以做為素食者的另一種選擇,石花菜也比動物膠更接近果膠及其它膠化的植物碳水化合物。
[9]Santeria:
Santeria,即「聖者之道」(Way of the Saints),來自加勒比海(Caribbean),主要結合了:(一)南奈及利亞(Southern Nigeria)、塞內加爾(Senegal)和幾內亞海灣(Guinea Coast)等地的優魯巴人(Yoruba)和班圖人(Bantu)的信仰,這些信仰包括眾神崇拜和女神崇拜。(二)羅馬天主教的信仰,包括了至上神和聖者的觀念。
Santeria 現在盛行於古巴和加勒比海群島,並傳入美國,在巴西,Santeria 則稱之為Macumba。各地的 Santeria 具有不同的特色,例如,洛杉磯西班牙裔的信仰者融合許多其民族根源,墨西哥的信仰者側重天主教成份,而古巴的信仰者則強調羅馬天主教的根源。許多信仰 Santeria 的人,則寧願稱之為 La Regla Lucumi 而非 Santeria。 Santeria 的形成歷史追溯至黑奴交易的殖民帝國時代,當時,班圖人從非洲被賣到加勒比海,在到達加勒比海時,就被迫接受天主教的洗禮儀式,其故有的信仰也被禁止,因此,融合出新的信仰內容。例如,故有的 Babalz Ayi 變成 St. Lazarus ,成為保護健康的聖者;故有的 Obatala 變成 Our Lady of Las Mercedes 和復活的基督,成為創世之父或靈性之源。
Santerian 信仰有很多部分非教外人士所能知道,其所知的一般內容是,Olorun 是至上神、創世者, 包括創造了位階較次的眾神(Orisha),基督教的聖者即是 Orisha,與巫毐的 Loa 類似。儀式中的獻祭奉獻給 Orisha,能夠帶來好運和救贖;通靈所降的神也是 Orisha。信仰的祖靈則稱為 Ara Orun,意謂天國的人((People of Heaven)。
跟巫毒一樣,Santeria 也遭受了來自西方媒體的重大威脅。1989 年,在靠近美國德州的墨西哥邊城 Matamoros 發現了十餘具被殺害的屍體,媒體妄下結論,指加害者是巫師、巫毐或 Santeria 的教士,儘管警方最後的報告是惡幫所為,但因幫派份子的信仰,許多媒體仍暗示此一殺人事件與信仰直接相關。
IFA 則是 Santeria 的支派之一,認為其結合了祖先、至上神( Olodumare )和眾神 orishas 的智慧。 Olodumare 之下是 Orunmila,為 Olodumare 之使者,見證 Olodumare 的創世與所賜之天命。
[10]Gumbo:
秋葵湯飯是一種南美式湯飯,英文簡稱「gumbo」,流行於路易西安納州南部。味辣,全年食用,但常食於冬天月份,主要是因為此菜烹調需時,煮沸的過程可令居處溫暖起來。
此菜主要材料是飯和淡湯,隔夜的湯放在冰箱備用,而飯則是新鮮準備,食用時才將兩者混合。秋葵湯飯通常以海鮮作配菜,如墨西哥灣的蟹和蝦、克氏原螯蝦,也可配以家禽,如鴨、雞、鵪鶉,及其他肉類如香腸等。
[11]Mardi Gras:
法語中意思「油膩的星期二」是一項羅馬天主教慶典,是復活節前長達40天的四旬齋前的節日。隨後的聖灰星期三 (Ash Wednesday) 根據復活節日期不同而不同,而從2月3日至3月9日期間選出任何一個星期二。鑒於四旬齋 (Lent) 期禁肉,四旬齋前狂歡節一直代表最後狂歡的機會。
紐奧良的粗俗節目是幾周的尋歡作樂,一直到四旬齋前狂歡節的最後一天。儘管大型化妝舞會經常是私人舉辦的,但仍是有很多的公遊行與聚會。從四旬齋狂歡節的前兩周的星期四開始,狂飲作樂的夜生活真正展開。
[12]Macumba:
這是一個源於非洲班圖族的字。它有許多的意思與解釋,包括一種樂器名稱、一種中非的飲食名稱,或是簡單表示「音樂」之意。而在十九世紀之後,Macumba 成為巴西的非裔宗教信仰與儀式的稱呼,相當於古巴的 Santeria。不過 Macumba 也成為部分巴西人的常用語,在使用上多半有輕蔑的意思,意指「黑魔法」:與迷信或是與運氣相關的儀式與信仰。例如在巴西,人們會說 "chuta que é macumba"(把這踢出去!這是 macumba),來表示趕走壞運氣。
[13]Aleister Crowley:
阿萊斯特˙克勞利是一位英國的神秘學者,但更多人稱呼他是「野獸之王」或是「啟示錄之獸」,更有人稱他是「世上最邪惡的男人」。他出生於1875年10月 12日,在他出生的同時, 伊萊.李維(Eliphas LeviThis)亦於這一年謝世(所以有人認為他是伊萊.李維的轉世)。他的雙親是基督教普裡茅斯兄弟會的教友,也是基督教的基本教義派。因此,克勞利生活在一個完全遵守聖經的環境,但他卻徹底輕蔑基督教。
他就讀於橋大學,但並未完成他的學業,離開後他被引薦至一位黃金黎明協會會員喬治.賽西爾.鍾斯(George Cecil Jones)處。黃金黎明是一個神秘學結社,由撒母爾.黎德二世.麥克逵格.馬瑟斯(Samuel Liddell MacGregor Mathers)所領導,教導關於魔術、卡巴拉、煉金術、塔羅牌、占星術以及其他屬於神秘學的學科,其看起來像色老頭的克勞利中許多我們認識的知名人物都曾經出現在這個協會中(包括偉特,甚至是詩人葉慈)而這個協會對近代西方神秘學思想影響至為巨大。
克勞利與金色黎明的緣分開始於1898年,並且很快地就爬上協會中的高層。但是在1900年,這個協會開始分裂,而克勞利被拒絕進入黃金黎明的更高層,原因是其中的一位William Butler Yeats說道「我們不認為黃金黎明是一所感化院」,所以克勞利便離開英國開始到處旅行。他利用瑜珈訓練自己的精神和肉體,並利用東方的神秘學系統融合了西方神秘學體系。
在1903年,克勞利與蘿絲.凱麗(Rose Kelly)結婚,並到埃及渡蜜月。當他們返回開羅時,蘿絲開始進入催眠的狀態,並認為埃及神祇何露絲想要將神諭給他的丈夫,為了測試真實性,克勞利就帶蘿絲去埃及的博物館請他指出哪一位是埃及的何露絲神,她認出了數個著名的雕像,並朝向一個喪禮用的石柱走克勞利的母親去,這石柱描繪著何露絲收到死者獻祭的祭品,而克勞利特別對博物館中一塊寫上666的殘片有興趣,而他從小就對這個數字很有興趣了。
這樣的結果讓他開始聽信蘿絲的指示。自1904年4月8日後的連續三天內,他中午就進入他的房間內,並將他背後的聲音述說的東西寫下來,這本書就是著名的律法之書(The Book of the Law)。因為這本書,克勞利開始利用他剩餘的人生建立一個新的哲學體系 。
在1906年,克勞利重新回到撒母爾˙黎德二世˙麥克逵格˙馬瑟斯身邊,並開始重建一個新的神秘學協會。他們將這個協會取名為A.'. A.'(Astrum Argentium,銀星),而這個協會便成為克勞利傳播教導他的基本哲學體系之處。
在1910 年,克勞利遇到德國Ordo Templi Orientis(O.T.O.)組織的領袖希歐多爾.瑞斯(Theodore Reuss)這個團體隸屬於共濟會,並聲稱他們發現實踐魔術的最高秘密,但是只有他們的高級幹部才能獲知這個秘密。所以克勞利就加入了 O.T.O.並於1921年成為其領袖之一,同時出版了他的作品「吸毒惡魔的日記」(Diary of a Drug)。
他於1915年至1919年住在美國,並於1920年在他的西西里島別墅建立了一間傳撥他思想的修道院。1929年,他與他的第二任妻子瑪莉亞.特麗莎(Maria Teresa de Miramar)在夏威夷結婚,並同時出版了一本重要的魔術巨著「魔術理論與實行」(Magick in Theory and Practic)。
克勞利最後死於1947年12月1日。
克勞利對世人的一項貢獻是它設計的塔羅牌--「克勞利.透特塔羅牌」,在克勞利的教第一任妻子蘿絲.凱麗誨下由佛蘿妲.赫瑞絲夫人繪製(Freda Harris)。克勞利並且於1943年將他對塔羅牌的研究撰寫成「透特之書」(The Book of Thoth)一書,但是克勞利.透特塔羅牌直至1969年才出版。
克勞利最後活著的那年是非常貧困潦倒的。他的前妻羅絲死於酒精中毒,克勞利住在一間宿舍中,他死於1947年12月1日,而他的屍體後來被火化寄給了美國他的追隨者。
[14]Indian Rope Trick:
《印度神仙索》可算是魔術史上最神秘又最富爭議性的一個魔術。傳說中的《印度神仙索》效果相當驚人,有很多不同的版本,其中一個最奇妙的版本 :
「.....表演者把一根普通的繩子的一頭向空中拋去。由於一種不可思議的力量,繩頭會停在半空中,可是又看不見有什麼支住的東西。於是,那個做助手的小孩子就攀登到繩子的最高點上去,在那裡過了一會,他已經隱去無蹤了。表演者於是拿出一把狹長的刀來,向空中揮舞著,只看見小孩子斫斷了的兩隻手和兩隻腳,最後他的頭和軀幹等物都一一地跌下來,繩腳邊的地上頃刻間已經有了一大堆的鮮血。表演者就念起咒語,把這些肢解下來的東西恢復到原來的位置,小孩子站起身來,飄然地走開去了,這慘毒的酷刑顯然是沒有損傷他的毫末。...」
這篇小說的內容有一點晦澀,牽涉到很多歷史文化背景,希望這些註釋可以增進大家對本文的理解。以下這些資料多由網路上搜集,部分由我自己整理編譯。
[1]The Serpent and the Rainbow:
《穿越陰陽路》是1988年的一部電影,內容描述丹尼斯.艾倫受藥廠之聘尋求可令人類起死回生的藥劑,他深入海地調查黑魔術和巫毒的種種異狀,很快便跟有巫毒背景的女孩瑪瑞爾墜入愛河,並且陷入了海地邪教的神秘邪惡世界中不能自拔。跟當地的巫醫和秘密警察發生衝突,而一名在七年前死亡的土著杜倫,竟然變成活跳屍重回人間。種種詭異奇事陸續發生,教人目眩神迷。
這部片改編自Wade Davis所寫的《The Serpent and the Rainbow》一書。根據此書所解,實際上製造殭屍的巫術是利用某種劇毒讓被害人陷入假死昏迷的狀態,之後當被害人從昏迷中甦醒時,週遭的人與被害人便會有種死而復活的錯覺。據說劇毒的主要成分是由河豚的毒素中萃取而來,當被害人進入假死狀態之後腦性機能便會被破壞,既使是甦醒之後意識也是變的恍惚朦朧,實質上這已經是成為殭屍。所以,在西印度群島黑人社會文化的脈絡當中,殭屍是真正存在的,而且當地居民也對此深信不疑。
Gaiman之所以說這是一部populist(民粹派)的作品,是因為巫毒教原本便是屬於西印度群島上黑人奴隸的宗教,同時也是反抗白人統治階級的精神支柱,我們在電影中所看到邪惡狡猾並且利用殭屍的形象,是歐美白人社會對於黑人奴隸反抗氣勢的高漲感到不安,加上憎恨的情感所反映出來的。
[2]Tell My Horse:
作為詭異神秘事件與駭人巫毒魔法的第一手資料,《Tell My Hourse》這本書是珍貴的資料,也是迷人的指南。這本書是根據作者 Zora Neale Hurston 在海地與牙買加的經驗寫成。她出生於阿拉巴馬州的 Notasulga,在 1930 年代親身參與了當地的巫毒儀式,而不只是一個從旁觀察者,而她在黑暗世界的旅遊札記生動而寫實地描繪了關於儀式、習俗與崇拜的圖像,刻畫出他們對於文化的巨大影響力。
[3]Hushpuppies:
Hushpuppies外形像手指,是用玉米粉油炸而成的玉米糰子,就像玉米麵包一樣,傳統上是搭配炸鯰魚的配菜,在美國南方是非常受歡迎的食物。關於hushpuppies的來源,有一些有趣的故事:
i. 關於hupyppies起源最老的故事是在1727過後沒多久的殖民地Nouvell Orleans(路意斯安納州的紐奧良前身)。它們是由來自法國的一群Ursuline的修女們發明的,她們把玉米粉變成美味的食物,叫做croquettes de maise,之後便快速風行於南方各州。
ii. 一個在亞特蘭大的廚師說,被稱為hushpuppies這個名字,是因為在炸鯰魚和croquettes 的時候,在一旁的小狗會開始嚎叫,為了讓小狗安靜,她就拿一盤croquettes給小狗吃,同時說,「Hush, puppy.」(小狗狗,噓)從此這名字就被拿來用,而且從此定下來了。另一個克裡奧廚師說過同樣的故事。
iii. 獵人和設陷阱的人常會要在動物蹤跡旁邊守候好幾天,但獵狗每到晚餐時間就餓了,所以獵人會用玉米粉或麵粉做成糊狀物,淋點油在營火炸,之後再把這些油炸的麵團丟給小狗吃,嚷著「Shut up!」或「Hush!」讓它們安靜點。
iv. 南北戰爭時南部聯邦的士兵常會坐在營火旁邊準備食物,如果他們察覺到北軍士兵接近,他們會一邊命令「Hush, puppies!」,一邊把油炸過的玉米糰子丟給他們狂吠的狗。
v. 蠑螈也被稱作「water dog」或「water puppy」,南方有人把它們沾上玉米粉下鍋炸成棍棒狀來吃。因為這是窮人吃的低賤食物,那些南方妻子們並不希望她們的鄰居曉得,因此被稱為hushpoppies。
[4]W. C. Fields:
W. C. Fields(1880/1/29-1946/12/25)是美國喜劇演員,他在二十世紀二零年代創造了一個偉大的美國喜劇演員--一個快站不穩的滑稽辛辣角色,一個對他自己弱點有自我中心盲點的人物,一個迷人的酒鬼,也是一個討厭小孩、狗和女人的人,除非她們不像女人。
這個鮮明的特性描述,通常和Fields自己混在一起,就像他在電影和廣播裡表現出來的特質一樣。這些特質被Fields的製作(像派拉蒙和環球)在那個典型時代的電影工作室公眾部門所延續,而且更進一步被Robert Lewis Taylor在1949年寫的W. C. Fields自傳所鞏固。1973年起,隨著Fields的信件、照片和私人筆記被公開在Ronald Fields的書《W. C. Fields By Himself》,顯示了他已婚(但隨後便與他的太太分居),也在財務上支援他的兒子,並且很愛他的孫子。
[5]Nutty Professor:
這是一部1963年,由Jerry Lewis主演的科幻喜劇電影。
Julius Kelp長得很醜,是一個沒有個人生活的化學老師,有一天他調劑了不可思議的靈藥,讓他變成一個十分不同的人,叫做Buddy Love,一個狂野又受歡迎的派對動物。他對女人很有辦法,而且他其中一個學生Stella Purdy愛上了他,當然沒有人知道這個又酷又迷人的傢伙事實上就是Julius Kelp。每個人和Buddy在一起的時候都很快樂,但有一個問題,這個煉金術並不能持續太久......
[6]Jazz Festival:
紐奧良的爵士樂傳統,在該市創建250週年紀念上 (1968) ,由爵士樂明星演員組成的強大陣容歡聚一堂,慶祝第一屆新奧爾良爵士音樂與傳統文化節 (New Orleans Jazz & Heritage Festival) 。幾年後,「爵士音樂節」的時間一直延續到4月底、5月初的兩周,除了爵士樂外,還增加了多種音樂形式。如今,爵士音樂節的音樂特色進一步豐富起來,以適合人口味。屆時將有成千上萬的藝人登上十多個舞台,表演風格從大型爵士樂隊到黑人舞曲,非常豐富多彩。
[7]French Quarter:
法國區或有時稱「舊區」 (Vieux Carr) 是該市的焦點原本中心,至今仍吸引多海外遊客前來參觀。法國區內有紐奧良幾乎所有的標誌性建築,僅僅一條波旁街,憑其狂亂的夜生活與性表演,展現出該市猥褻下流的一面。
最讓初來者吃驚的是儘管該區名稱「法國區」,但著名的建築不是法式,而是西班牙式的。建於1745年的老烏爾蘇拉修道院 (Old Ursuline Convent)是新奧爾良最古老的建築物,除了這修道院以外,該區的法式建築在1788年和1794年的兩次大火中化灰燼。重建城市時,採用的西班牙風格如今到處可見,一扇扇打開的寬闊窗口有優美的拱頂和美觀的扇形橫樑。長廊中有花邊的鐵製欄杆,伸出街道,尤其具有代表性。
皇家街是法國區的主要街道,一直是明信片照片的首選。鑄鐵長廊和希臘復古式 (Greek Revival) 建築引得遊人紛紛拍照。傑克遜廣場 (Jackson Square) 仍然是遊客前往該區遊覽的主要地帶,也是最重要的出發點,有數不清的街頭歌手、藝術家、占卜師和在人行道上表演滑稽劇的小丑。鄰近沙特爾街 (Chartres St) 上的兩間知名的歷史博物館,分別市政廳博物館 (Cabildo) 和長老院博物館 (Presbytre),市政廳博物館著重介紹新奧爾良對其他地方的影響,長老院博物館則集中紐奧良的歷史介紹。
[8]Jello shot:
Jello shot或Gelatin shot是一種有酒精的派對食物,在英國被稱為Vodka jelly,通常使用蘭姆酒、伏特加或龍舌蘭,有時候甚至用乙醇來代替水或果汁來凝結果凍。Jello shot在反對烈酒的圈子裡特別受歡迎,喝起來有水果味,能相當有效掩蓋酒精味。
美國一個數學家及諷刺作家Tom Lehrer宣稱他在為國安局工作時發明了這種飲料,在那裡他開發伏特加動物膠,以規避以酒精做基底的飲料的限制。
有些凝膠狀的甜點是用石花菜來取代動物膠,來讓它們在高溫氣溫中凝結得更快,石花菜是一種海澡萃取出來的植物性產品,主要被用來和混合果凍粉以及亞洲果凍甜點混合,可以做為素食者的另一種選擇,石花菜也比動物膠更接近果膠及其它膠化的植物碳水化合物。
[9]Santeria:
Santeria,即「聖者之道」(Way of the Saints),來自加勒比海(Caribbean),主要結合了:(一)南奈及利亞(Southern Nigeria)、塞內加爾(Senegal)和幾內亞海灣(Guinea Coast)等地的優魯巴人(Yoruba)和班圖人(Bantu)的信仰,這些信仰包括眾神崇拜和女神崇拜。(二)羅馬天主教的信仰,包括了至上神和聖者的觀念。
Santeria 現在盛行於古巴和加勒比海群島,並傳入美國,在巴西,Santeria 則稱之為Macumba。各地的 Santeria 具有不同的特色,例如,洛杉磯西班牙裔的信仰者融合許多其民族根源,墨西哥的信仰者側重天主教成份,而古巴的信仰者則強調羅馬天主教的根源。許多信仰 Santeria 的人,則寧願稱之為 La Regla Lucumi 而非 Santeria。 Santeria 的形成歷史追溯至黑奴交易的殖民帝國時代,當時,班圖人從非洲被賣到加勒比海,在到達加勒比海時,就被迫接受天主教的洗禮儀式,其故有的信仰也被禁止,因此,融合出新的信仰內容。例如,故有的 Babalz Ayi 變成 St. Lazarus ,成為保護健康的聖者;故有的 Obatala 變成 Our Lady of Las Mercedes 和復活的基督,成為創世之父或靈性之源。
Santerian 信仰有很多部分非教外人士所能知道,其所知的一般內容是,Olorun 是至上神、創世者, 包括創造了位階較次的眾神(Orisha),基督教的聖者即是 Orisha,與巫毐的 Loa 類似。儀式中的獻祭奉獻給 Orisha,能夠帶來好運和救贖;通靈所降的神也是 Orisha。信仰的祖靈則稱為 Ara Orun,意謂天國的人((People of Heaven)。
跟巫毒一樣,Santeria 也遭受了來自西方媒體的重大威脅。1989 年,在靠近美國德州的墨西哥邊城 Matamoros 發現了十餘具被殺害的屍體,媒體妄下結論,指加害者是巫師、巫毐或 Santeria 的教士,儘管警方最後的報告是惡幫所為,但因幫派份子的信仰,許多媒體仍暗示此一殺人事件與信仰直接相關。
IFA 則是 Santeria 的支派之一,認為其結合了祖先、至上神( Olodumare )和眾神 orishas 的智慧。 Olodumare 之下是 Orunmila,為 Olodumare 之使者,見證 Olodumare 的創世與所賜之天命。
[10]Gumbo:
秋葵湯飯是一種南美式湯飯,英文簡稱「gumbo」,流行於路易西安納州南部。味辣,全年食用,但常食於冬天月份,主要是因為此菜烹調需時,煮沸的過程可令居處溫暖起來。
此菜主要材料是飯和淡湯,隔夜的湯放在冰箱備用,而飯則是新鮮準備,食用時才將兩者混合。秋葵湯飯通常以海鮮作配菜,如墨西哥灣的蟹和蝦、克氏原螯蝦,也可配以家禽,如鴨、雞、鵪鶉,及其他肉類如香腸等。
[11]Mardi Gras:
法語中意思「油膩的星期二」是一項羅馬天主教慶典,是復活節前長達40天的四旬齋前的節日。隨後的聖灰星期三 (Ash Wednesday) 根據復活節日期不同而不同,而從2月3日至3月9日期間選出任何一個星期二。鑒於四旬齋 (Lent) 期禁肉,四旬齋前狂歡節一直代表最後狂歡的機會。
紐奧良的粗俗節目是幾周的尋歡作樂,一直到四旬齋前狂歡節的最後一天。儘管大型化妝舞會經常是私人舉辦的,但仍是有很多的公遊行與聚會。從四旬齋狂歡節的前兩周的星期四開始,狂飲作樂的夜生活真正展開。
[12]Macumba:
這是一個源於非洲班圖族的字。它有許多的意思與解釋,包括一種樂器名稱、一種中非的飲食名稱,或是簡單表示「音樂」之意。而在十九世紀之後,Macumba 成為巴西的非裔宗教信仰與儀式的稱呼,相當於古巴的 Santeria。不過 Macumba 也成為部分巴西人的常用語,在使用上多半有輕蔑的意思,意指「黑魔法」:與迷信或是與運氣相關的儀式與信仰。例如在巴西,人們會說 "chuta que é macumba"(把這踢出去!這是 macumba),來表示趕走壞運氣。
[13]Aleister Crowley:
阿萊斯特˙克勞利是一位英國的神秘學者,但更多人稱呼他是「野獸之王」或是「啟示錄之獸」,更有人稱他是「世上最邪惡的男人」。他出生於1875年10月 12日,在他出生的同時, 伊萊.李維(Eliphas LeviThis)亦於這一年謝世(所以有人認為他是伊萊.李維的轉世)。他的雙親是基督教普裡茅斯兄弟會的教友,也是基督教的基本教義派。因此,克勞利生活在一個完全遵守聖經的環境,但他卻徹底輕蔑基督教。
他就讀於橋大學,但並未完成他的學業,離開後他被引薦至一位黃金黎明協會會員喬治.賽西爾.鍾斯(George Cecil Jones)處。黃金黎明是一個神秘學結社,由撒母爾.黎德二世.麥克逵格.馬瑟斯(Samuel Liddell MacGregor Mathers)所領導,教導關於魔術、卡巴拉、煉金術、塔羅牌、占星術以及其他屬於神秘學的學科,其看起來像色老頭的克勞利中許多我們認識的知名人物都曾經出現在這個協會中(包括偉特,甚至是詩人葉慈)而這個協會對近代西方神秘學思想影響至為巨大。
克勞利與金色黎明的緣分開始於1898年,並且很快地就爬上協會中的高層。但是在1900年,這個協會開始分裂,而克勞利被拒絕進入黃金黎明的更高層,原因是其中的一位William Butler Yeats說道「我們不認為黃金黎明是一所感化院」,所以克勞利便離開英國開始到處旅行。他利用瑜珈訓練自己的精神和肉體,並利用東方的神秘學系統融合了西方神秘學體系。
在1903年,克勞利與蘿絲.凱麗(Rose Kelly)結婚,並到埃及渡蜜月。當他們返回開羅時,蘿絲開始進入催眠的狀態,並認為埃及神祇何露絲想要將神諭給他的丈夫,為了測試真實性,克勞利就帶蘿絲去埃及的博物館請他指出哪一位是埃及的何露絲神,她認出了數個著名的雕像,並朝向一個喪禮用的石柱走克勞利的母親去,這石柱描繪著何露絲收到死者獻祭的祭品,而克勞利特別對博物館中一塊寫上666的殘片有興趣,而他從小就對這個數字很有興趣了。
這樣的結果讓他開始聽信蘿絲的指示。自1904年4月8日後的連續三天內,他中午就進入他的房間內,並將他背後的聲音述說的東西寫下來,這本書就是著名的律法之書(The Book of the Law)。因為這本書,克勞利開始利用他剩餘的人生建立一個新的哲學體系 。
在1906年,克勞利重新回到撒母爾˙黎德二世˙麥克逵格˙馬瑟斯身邊,並開始重建一個新的神秘學協會。他們將這個協會取名為A.'. A.'(Astrum Argentium,銀星),而這個協會便成為克勞利傳播教導他的基本哲學體系之處。
在1910 年,克勞利遇到德國Ordo Templi Orientis(O.T.O.)組織的領袖希歐多爾.瑞斯(Theodore Reuss)這個團體隸屬於共濟會,並聲稱他們發現實踐魔術的最高秘密,但是只有他們的高級幹部才能獲知這個秘密。所以克勞利就加入了 O.T.O.並於1921年成為其領袖之一,同時出版了他的作品「吸毒惡魔的日記」(Diary of a Drug)。
他於1915年至1919年住在美國,並於1920年在他的西西里島別墅建立了一間傳撥他思想的修道院。1929年,他與他的第二任妻子瑪莉亞.特麗莎(Maria Teresa de Miramar)在夏威夷結婚,並同時出版了一本重要的魔術巨著「魔術理論與實行」(Magick in Theory and Practic)。
克勞利最後死於1947年12月1日。
克勞利對世人的一項貢獻是它設計的塔羅牌--「克勞利.透特塔羅牌」,在克勞利的教第一任妻子蘿絲.凱麗誨下由佛蘿妲.赫瑞絲夫人繪製(Freda Harris)。克勞利並且於1943年將他對塔羅牌的研究撰寫成「透特之書」(The Book of Thoth)一書,但是克勞利.透特塔羅牌直至1969年才出版。
克勞利最後活著的那年是非常貧困潦倒的。他的前妻羅絲死於酒精中毒,克勞利住在一間宿舍中,他死於1947年12月1日,而他的屍體後來被火化寄給了美國他的追隨者。
[14]Indian Rope Trick:
《印度神仙索》可算是魔術史上最神秘又最富爭議性的一個魔術。傳說中的《印度神仙索》效果相當驚人,有很多不同的版本,其中一個最奇妙的版本 :
「.....表演者把一根普通的繩子的一頭向空中拋去。由於一種不可思議的力量,繩頭會停在半空中,可是又看不見有什麼支住的東西。於是,那個做助手的小孩子就攀登到繩子的最高點上去,在那裡過了一會,他已經隱去無蹤了。表演者於是拿出一把狹長的刀來,向空中揮舞著,只看見小孩子斫斷了的兩隻手和兩隻腳,最後他的頭和軀幹等物都一一地跌下來,繩腳邊的地上頃刻間已經有了一大堆的鮮血。表演者就念起咒語,把這些肢解下來的東西恢復到原來的位置,小孩子站起身來,飄然地走開去了,這慘毒的酷刑顯然是沒有損傷他的毫末。...」
May 15,2007
Neil Gaiman:Fragile Things 之 Bitter Grounds《苦澀的研磨咖啡》
翻譯 by 蛙小小
關於作者:
2004年萬聖節前兩周,尼爾.蓋曼在福斯頻道主持恐怖的驚魂十三夜節目,還在一副棺材裡介紹電影,他覺得那樣很酷。
他的作品《美國眾神》贏得2002年雨果獎以及 2001 年布萊姆斯托克獎的年度最佳小說,於此同時,他花了十年時間為兒童寫的黑色奇幻小說《卡蘿蘭》也在大西洋兩岸獲得重大的成功,甚至打敗了它的前輩得獎。
在繪本方面,他的圖文書《睡魔》系列在暌違七年後終於出了續集,名為《無盡的夜》,由DC Comics出版,並且有七位不同的藝術家參與這本書。他幫Marvel雜誌製作了一系列的歷史連環作品名為《1602》,也和Dave McKean合作一本兒童繪本《牆壁裡的狼》。
不但如此,這位紐約時報暢銷書作者還找時間製作了一部吸血鬼影片,名為《有關約翰波頓的短片》,目前他正在著手撰寫一部暫時名為《蜘蛛男孩》的新小說。
尼爾.蓋曼解釋,「《苦澀的研磨咖啡》是為了那羅霍.普金森的魔力選集《降靈故事》而寫的,我想知道我能不能把殭屍寫得更有趣更具新意,然後有點奇妙的是,我下筆的時候,幾件事情馬上就接踵而來。一切都是從1994年世界奇幻會議的旅館裡頭開始的。」
他又說,「我最近看到一篇關於這故事的書評,指出這故事比它表面上看起來的更狡詐,還真是一針見血。」
《苦澀的研磨咖啡》
I
「早點回來,不然就別回來了」
不管從什麼角度來看,我都已經死了。也許內在什麼地方的我正在尖叫、哭泣、像只動物一樣咆哮,但那是內心深處的另一個人,那個人沒有辦法靠近我的頭臉、我的嘴唇,因此表面上我只聳聳肩微笑,然後繼續往前走。若是我可以自然地死去,就讓它去吧,那樣的話,什麼都不用做,走出生命就和走出一扇門一樣容易,可惜我只是在夜裡入睡,又在清晨醒來,很失望我還在那裡,同時對存在這件事聽天由命。
有時候我會打電話給她,讓鈴聲響一次或兩次就掛斷。
在我裡頭尖叫的那個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知道他就在那裡,之前我甚至忘記他還在,直到有一天我必須去商店一趟,我已經決定帶些蘋果回來,於是我上了車,路過了賣蘋果的那家店,沒有停繼續開車,一直開下去。我往南方和西方去,因為要是我去北方或東方,一下子就會跑出這個世界了。
我在高速公路上開了幾個小時後,手機響起來,我搖下窗戶將手機丟出車外,我納悶誰會找到它,他們是不是會接起電話,然後發現我的生活被硬塞給他們了。
當我停下來加油的時候,我從我的金融卡裡領錢出來,接下來的幾天我都這麼做,一個提款機接一個提款機,直到所有的卡片都不能用了為止。
前兩個晚上我睡在汽車裡。
當我意識到我的狀況糟到必須洗個澡的時候,我正在穿越田納西州,於是我找了家汽車旅館辦好住宿登記,在澡盆裡伸展身子睡著,直到水變冷了把我驚醒。我用旅館提供的塑膠刮鬍刀和刮鬍膏組刮了鬍子,然後整個人跌在床上呼呼大睡。
我在清晨四點醒來,知道該上路了,便下樓去了大廳。
當我進去時已經有個男人站在桌子前面,他的嘴唇很薄,穿著一套發皺的西裝,儘管頭髮是銀灰色的,我還是猜他只有三十多歲,或剛滿三十。他說,「我一小時前就預約了一台計程車,整整一個小時了!」他一邊說一邊用皮夾拍打桌子來強調他的話。
夜班經理聳了聳肩說,「我還會再打一次電話,但要是他們沒有汽車的話就沒辦法把車送來。」他撥了一個電話後說「這兒是Night’s Out旅舍櫃檯……是,我和他說過了,……是,我會和他說。」
「嘿,」我出聲,「我不是開計程車的,但我不趕時間,要不要我載你去哪裡?」
有那麼一會兒,那男人像我瘋了似的看著我,再過一會兒他的眼裡露出恐懼,最後他好像我是天堂派來的那樣子看著我,他說,「你知道的,老天,好啊。」
我對他說,「就像我剛才說的,我不趕時間,你告訴我你想去哪裡,我會載你過去。」
那個有著銀髮的男人對夜班職員說,「把電話給我。」他拿著話筒說,「你把你的計程車留著吧,因為上帝剛剛送了一個好心腸的人給我,人們總是基於某種原因來到你的生活,沒錯,我希望你能多想想這些。」
他提起他的公事包--就像我一樣,他沒有行李--再一起去停車場。
我們駛過黑暗,他用附在鑰匙圈上的手電筒查看攤在他腿上的一張手繪地圖,然後他指示在這裡左轉或往這裡走。
「你真好」,他說。
「沒問題啦,我多得是時間。」
「我很感激。你知道,和一個不可思議的好心人一起開車走在鄉間小路,有那種原始都會傳奇的調調,像一個幽靈搭便車的故事。等到了以後,我將和朋友形容你,然後他們會告訴我你十年前就死了,但還四處讓人搭便車。」
「這是一個認識人的好方法。」
他輕聲地笑。「你是做什麼的?」
我說,「我想你能說我正在放長假休息。你呢?」
「我是一個人類學教授。」暫停一會兒他說,「我想我應該要自我介紹,我在一所基督教學院裡教書。別人總不相信能夠在基督教學院裡教人類學,但像我們這些人可以。」
「我相信你。」
又過一會兒後他說,「我的車故障了,公路巡警送我到汽車旅館,他們說拖吊車要到早上才會到那裡去。我睡了兩個小時,巡警打電話到我的旅館房間說拖吊車已經上路,他們到的時候我人必須在現場。你能相信這種事嗎,要是我不在那裡,他們會不處理就直接開走了,所以我叫了一台計程車,卻一直沒有來,希望我們能在拖吊車之前趕到。」
「我會盡力。」.
「我想我應該要搭飛機的,不是因為我怕飛行,但我把機票兌現,我正在去紐奧良的途中。一個小時的航程要四百四十塊,開車去的話一天只要三十塊,那可是四百一十塊的零用錢,而且我還不用向任何人解釋。在汽車旅館花了我五十塊,但那沒辦法。我要去個學術研討會,我第一次參加呢。教授原本不喜歡學術研討會的,但事情改變了,我變得很期待,有來自全世界的人類學家。」他念了幾個對我來說沒什麼意義的名字,「我要發表一篇有關海地咖啡女孩的論文。」
「她們是種咖啡還是喝咖啡?」
「都不是,本世紀一開始的時候,她們一大早在太子港挨家挨戶賣咖啡。」
天色開始變亮了。
他說,「人們認為她們是殭屍,你知道,會走路的死人。我想這裡要右轉了。」
「那……她們是殭屍嗎?」
他似乎很高興被問到這個問題。「嗯,在人類學上有好幾個關於殭屍的學派,那並不是像《穿越陰陽路》這部民粹電影[1]所講的老套,首先我們必須定義這些專門術語:我們在談的是民間信仰、殭屍粉,還是會走路的死人。」
我說,「我不知道。」我倒確定《穿越陰陽路》是一部恐怖電影。
「書上說,她們是小孩,很小的女孩子,大概五到十歲,她們挨家挨戶穿過太子港出售混合了菊苣的咖啡,就在太陽升起前的這時候。她們屬於一名老婦人。下一個路口我們要左轉。當她死時,這些女孩們都消失了。」
「那你又相信什麼?」我問。
他用鬆了一口氣的聲音說,「那就是我的車。」一台紅色本田雅哥停在路邊,旁邊有台拖吊車閃著燈,一個男人靠著車在抽煙,我們停在那台車後面。
在我停下來以前這個人類學家就打開了車門,他抓著他的公事包下了車。
拖吊車司機說,「我正想著再給你五分鐘,之後我就要離開閃人去了。」他把煙丟到柏油路上的水坑裡,「我需要你的美國汽車協會會員卡和信用卡。」
人類學家伸手去拿他的錢包,他看起來很困惑,他把手伸進口袋裡說,「我的錢包!」他回到我的車,打開乘客座的門彎身進去,我打開燈,他拍拍空了的椅子再次說,「我的錢包!」他的聲音聽起來既憂鬱又受傷。
我提醒他,「你在汽車旅館時還在,你正拿著它,它在你的手裡。」
他說,「天啊!天殺的上帝下地獄吧!」
拖吊車司機叫道,「有什麼問題嗎?」
人類學家很急迫地對我說,「嗯,這是我們再來要做的……你把車開回汽車旅館,我一定是把錢包忘在桌上了,你幫我把錢包拿回來,我會留在這裡保持他心情愉快。五分鐘,只要花你五分鐘。」他一定已經看見我臉上的表情了,他說,「記住,人們會因為某個理由進入你的生活。」
我聳聳肩,為了被捲入別人的狀況很惱火。
然後他關上車門,對我比了一個大姆指。
我真希望我可以就這麼開走,把他留在這裡,但一切都太遲了--我正開往旅館。夜班辦事員把錢包給我,他和我說,在我們走後沒多久,他就在櫃檯上注意到了。
我打開錢包,看到信用卡的名字都是傑克森.安德頓。
我整整花了半小時才找到回去的路,天色漸漸變亮。到的時候拖吊車已經消失了,那台紅色本田雅哥後面的窗戶被打破,駕駛座旁邊的門開著懸在那兒,我懷疑是不是我開錯路到了錯誤的地方,這根本就是另一台車,但拖車司機的煙屁股還被丟在路上,我在水溝旁邊找到一個裂開的公事包,裡頭是空的,旁邊有一疊用紙夾裝著的十五頁打字稿,一張在紐奧良以傑克森.安德頓名義預訂Marriot旅館的預定單,還有三個一包,為了額外娛樂所準備的保險套。
打字稿的標題頁印著:
人們談論殭屍時是這麼說的:他們是沒有靈魂的軀體、活死人,他們已經死了一次,之後被召喚回來再活一次。
赫斯頓 《告訴我的馬》[2]
我拾起這個紙夾,把公事包留在那裡,然後在珍珠色的天空下駛向南方。
人們會因為某個理由進入你的生活。是啊。
我收不到廣播電台的訊號,最後我按下掃瞄鈕,放著讓它一個頻道又一個頻道不停地尋找訊號,每三秒變換一次頻道,快速從福音到老笑話到聖經談話到性話題再到鄉村音樂,中間伴隨大量的噪音。
… 拉撒路死了,你別搞錯,他已經死了,耶穌把帶他回來向我們顯現,那是要讓我們看……
… 我叫個中國妓女來……可以在廣播上講這些嗎?就像你呀,要輕鬆一下,於是就抓著她的頭前前後後的幫我吸,射出來的時候,滿到從她
鼻孔裡流出來,差點沒笑破肚皮……
… 若是你晚上回來,我會準備好酒瓶和老二在黑暗中等著我的女人……
… 耶穌問你會不會去那裡時,你會去嗎?沒有人知道你哪一天或什麼時間會在那裡……
… 今天總統揭開一項提議的序幕……
… 每天早上都像是一杯剛泡好的咖啡。為你,為我,因為每一天早上都像是新鮮研磨好的……
一台轉過一台,一整天在往回開的路上我讓廣播淹沒我,我一直開、一直開。
當你愈往南開,人們就愈顯得有風度。你在一間快餐店坐下,點咖啡與食物時,他們會回應、問問題,微笑點頭。
那時是傍晚,我正在吃炸雞、甘籃菜和炸玉米糰子[3]時,有一個女服務生對著我笑。那食物不怎麼好吃,但我想那大概是我自己的問題。
我禮貌向她點頭,她以為我在示意請她過來,所以她過來再為我倒滿咖啡。咖啡很苦,但我喜歡,至少它嘗起有味道。
「看到你,」她說,「我猜你是個專業人員,我可以打聽一下你的職業嗎?」我一個字都沒改,那就是她的講法。
「當然可以,」我說,好像感覺被某種什麼慇勤的浮誇迷住了,就像W.C 菲爾德[4]或納堤教授[5](不是那個胖胖的傑瑞.路意斯,雖然依我的身高來說,我的體重還在容許範圍以內)。「我是個…人類學家,正要去紐奧良參加一場學術研討會,我將要和我的人類學同事們親切地研討、磋商和交換意見。」
她說,「我就知道,光是看到你,我就想你準是個教授,或也許是個牙醫。」
她再一次對著我微笑,我考慮永遠停留在這個小鎖,每天早晚都坐在這間快餐店吃飯,喝他們帶苦味的咖啡,擁有她對我的笑容,直到我把咖啡喝完、把錢花光,過完這輩子為止。
然後我給她一筆豐盛的小費,繼續往南方和西方去。
II
「舌頭領我來這裡」
無論是紐奧良或它的腹地,都沒有旅館有空房間,因為來參加爵士音樂節[6]的人把房間都佔滿了。天氣熱到我沒辦法睡在車上,而且就算我搖上車窗,準備忍受酷熱帶來的痛苦,我還是覺得不安全。紐奧良是個好地方,我能說它比我待過的任何一個城市都好,但它並不是個安全的地方,也不是個友善的地方。
我渾身發出惡臭,全身癢得要命,我想好好洗個澡,想睡覺,不希望世界老是對我視若無睹地移動。
我駛過一家又一家廉價旅舍,最後就像我早就知道一樣,我把車開到運河街上的鬧區Marriott停車場,紙夾裡有一張旅館房間的收據,至少我在Marriott有個免費房間。
「我要一個房間。」我對櫃檯後面其中一個女人說。
她幾乎沒有看著我,「所有房間都客滿了,」她說,「要到星期二才會有房間。」
我需要刮鬍子,需要衝澡,需要休息。我想,情況還能糟到哪裡去,和我說很抱歉你已經登記過住宿了嗎?
「我的大學為我預訂了一個房間,我姓安得頓。」
她點頭,敲著鍵盤說,「名字是傑克森嗎?」然後她給我房間鑰匙,我在帳單上簽了名,她向我指了指電梯。
等電梯的時候,旁邊有個綁了馬尾的矮個子男人,他留著雜亂的白色短鬚,有張深色似鷹隼的臉。他清了清喉嚨說,「你是從霍浦威爾來的安德森吧,我們的論文一前一後同時刊在人類學異端期刊上。」他穿了一件印有「人類學家被騙了還是要做」的白色T恤。
「是嗎?」
「是啊。我是坎貝爾.拉克,來自諾伍德與史崔坦大學,再之前是在英國的方克羅伊頓理工學校。我的論文是關於冰島的靈行者與生靈。
「很高興認識你,」我握住他的手說,「你沒有倫敦口音。」
「我是伯米仔,從伯明罕來的,」他說,「以前從沒在這些場合上見過你。」
我告訴他,「這是我參加的第一場會議。」
「那你緊跟我著我吧,」他說,「我會照看你。記得我第一次參加會議,我簡直嚇壞了,全程都在做些蠢事。我們等等會在夾層停下來,可以填飽肚子,好好梳洗一下。我向上帝發誓,我的飛機上一定有一百個嬰兒,可他們輪班尖叫、拉屎,和嘔吐,隨時都至少有十個以上在同時尖叫。」
我們在夾層上停住,拿了我們的徽章和行程表,桌子後面有個女人微笑說,「別忘了去登記鬼魂之旅,體驗一下古紐奧良的夜晚,每團限制十五個人,快去報名吧。」
我洗了個澡,在臉盆裡洗衣服,把衣服掛在浴室裡晾乾。
我光著身子坐在床上檢視安德頓的公事包,沒有細看,只稍微瀏覽一下他打算發表的論文。
在第五頁的背後有他排得緊緊的筆跡,潦草寫著:
在完美的世界裡,你可以和人們上床卻完全不付出你的心,但每一次激情擁吻和肉體撫觸卻都是你心裡的一角碎片,只有當你不再獨自行走(覺醒?召喚?)才能再找回它們。
我穿上差不多干了的衣服,下去大廳裡的酒吧,坎貝爾已經在那裡了,他正在喝杜松子酒,酒瓶子就放在他旁邊。
他打開會議行程表的副本,用筆把想要的演講場次和論文圈起來。(他和我解釋,「規則一,要是在中午以前的話,就操他媽的算了,除非你是其中一個發表人。」)他給我看我的演講場次,並且用鉛筆圈起來。
我告訴他,「我以前從來沒有在研討會上發表我的論文。」
「傑克森,那很容易,就像撒尿一樣。你知道我都怎麼做嗎?」他問。
「不知道。」我說。
「我站起來宣讀論文,然後等人問我問題時我就胡扯。」他說,「和消極的胡扯相反,那是積極的胡扯。胡扯是最棒的一部分,和撒尿一樣。」
「我不真的擅長,唔,胡扯。」我說,「我太誠實了。」
「之後只要點點頭,再告訴他們,那真是一個具有洞察力的問題,它在這份論文更詳盡的版本裡有被提出來,你們現在看到的只是編輯過的摘要而已。要是你真的因為什麼地方搞錯了而陷入艱難處境的話,只要不高興地說這和那些流行說法一點關係都沒有,這是事實。」
「那樣有用嗎?」
「老天,真的有用。幾年前我投了一篇論文,關於波斯軍隊裡謀財害命的起源--這就是為什麼你知道印度教徒和回教徒那麼相像,都會謀財害命,之後還加上卡利的崇拜者。那已經有點變成像摩尼教的秘密社會--」
「還在那裡口水亂噴講那些胡說八道嗎?」她是一個又高又蒼白的女人,有一頭濃密的白髮,穿戴一身招搖的波西米亞風服飾,而且還太暖和了點,我可以想像她騎著那種前頭掛個柳條籃的單車的模樣。
「噴口水?我正操他媽的想寫一本和噴口水有關的書呢,」英國人說,「我想知道的是,誰要和我一起去法國區[7]好好品嚐一下紐奧良能提供給我們的什麼好東西呀?」
「我放棄。」女人收斂了笑容說,「你這位朋友是?」
「這是傑克森.安德頓,從霍普威爾大學來的。」
「寫殭屍咖啡女孩論文的?」她笑,「我有在行程表裡看到,十分迷人,是我們又欠佐拉的另一件事是嗎,嗯?」
「和偉大的蓋茨比一起。」我說。
騎單車的女人說,「赫斯頓認識費茲羅傑嗎?我不曉得這件事。我們忘記那時候紐約的藝文界有多小,還有膚色柵欄如何會為了讓天才通過而提起來。」
英國人輕蔑噴著鼻息,「把柵欄提起來?只是在容忍罷了。赫斯頓在佛羅里達就像清潔工一樣死於貧窮,沒有人知道她寫的任何東西,更別說她還曾經和寫《偉大的蓋茨比》的費茲羅傑一起合作了。那真是可悲,瑪格麗特。」
「後世自有它看待這些事情的方法。」很高的女人說完便走開了。
坎貝爾凝視著她的背影,他說,「等我長大了,我可真想成為像她那樣的人呀!」
「幹嘛這麼說?」
他看著我。「嗯,你那才是好的態度。你是對的。有些人寫暢銷書,有些人看這些書;有些人得獎,有些人則沒有;最重要的是做人,不是嗎?看你是個多好的人罷了。活著嘛。」
他拍拍我的手臂。「跟我來。今晚我可以把我在網路上讀到的有趣人類學現象指給你看,你可能之後不會在肯塔基的什麼死老鼠鎮看到。女人在正常情況下不會為了一百磅向你露出她們的奶子,卻會很高興為了一些廉價塑膠串珠向群眾們那麼做。」
「珠子是很普通的貿易媒介。」我說。
「操!」他說。「跟我來,那裡有篇論文。對了,傑克森,你喝過果凍酒[8]嗎?」
「沒有。」
「我也沒有,我打賭那很讓人噁心。一起去看看吧。」
我們付了飲料的錢,我還必須提醒他要付小費。
「順口問一下,」我說,「費茲傑羅的老婆叫什麼名字?」
「澤爾達嗎?她怎麼了?」
「沒事,」我說。
澤爾達、佐拉,管它的。我們走了出去。
III
「沒事,就像某些事,到處都是,在哪兒都會發生」
差不多是午夜,我和這位英國人類學教授坐在伯頓街上的一間酒吧,他開始請吧台前的兩個黑頭髮女人喝酒--真正的酒,那地方沒有賣果凍酒。那兩個女人長得很相像,可能是兩姐妹,其中一個的頭髮上綁著條紅緞帶,另一個則綁著白色緞帶,高更搞不好畫過她們,只不過他畫裡的兩人袒露胸部,也沒有戴著銀色的老鼠頭骨耳環。他們全都笑得很大聲。
我們剛看見一小群教授跟著一把黑傘的引導走過酒吧,我向坎貝爾指指他們。
綁著紅緞帶的女人揚起一道眉,「那是鬧鬼歷史遊覽,他們要去看鬼魂。你不得不說,小伙子,這兒就是鬼魂和死者停留的地方,比要找活人容易多了。」
「你是指就只有這些觀光客是活著的吧?」另一個女人說,她的臉上假裝關心。
「對,等他們到那裡的時候。」第一個女人說,然後她們兩個一起笑出來。
她們很愛笑。
坎貝爾說那個綁著白緞帶的女人嘲笑每一件事。她和他說,「再說一次『操』」,他說了,然後她又說「草」來模仿他,他說「不是『草』,是『操』」,她聽不出差別,然後笑得更大聲了。
兩杯或三杯酒下肚以後,他握著她的手,帶她走到正在放音樂的吧台末端,那裡很暗,已經有另外三對情侶在那裡了,不是在跳舞就是靠在對方身上。
我留在原地,待在那個頭髮上綁著紅緞帶的女人旁邊。
她說,「所以你也在唱片公司工作囉?」
我點點頭,先前坎貝爾對她們說我們是幹這行的。「我討厭告訴別人我是個操他媽的教授。」他在她們上洗手間的時候很理性地說,沒告訴她們他發現了綠洲。
「你呢?你是做什麼的?」
她說,「我是聖他利亞[9]的女祭司。我什麼血統都有,我爸爸是巴西人,我媽媽是愛爾蘭和印地安人混血。在巴西,每個人和每個人作愛,然後生出最棒的小小棕色嬰兒,每個人都有奴隸血統,每個人都有印度血統,我爸爸甚至還有一點日本血統,他的兄弟,我叔叔,看起來就像個日本人,我爸爸只不過是個英俊的人。別人認為我的聖他利亞血統是從我爸爸那兒來的,但並不是,那是從我祖母來的,她說她是個卻洛奇族人,但當我看見那些舊照片時,我本來還以為她是個黑白混血。我三歲的時候我會對死人說話,五歲的時候我看見一條大黑狗,有一台哈雷機車那麼大,在街上走在一個男人後面,但除了我以外沒有人看得到它,我和媽媽說,她再告訴我的祖母,然後她們說她該知道也該學習了。有人教我這些事情,就算我還只是個小女孩。
「我從來就不怕死人,你知道嗎,他們不會傷害你。這鎮裡有那麼多東西會傷害你,但死人不會。活人會傷害你,而且傷你傷得很重。」
我聳聳肩。
「這是一個每個人都和每個人睡覺的鎮,你知道,我們和每個人作愛,藉此證明我們真的還活著。」
我納悶這不知道算不算是引誘,但又好像不是。
「你餓了嗎?」她問。
「有點。」我說。
「我知道附近有個地方有賣紐奧良最好的秋葵湯飯[10],」她說。
「我聽說在這個鎮,晚上最好不要在外面走動,」我說。
她說,「那是對的,但你有我一塊兒,我們在一起你很安全的。」
外頭街上有一些大學女生對著陽台上的群眾搖晃她們的胸部,那些旁觀者要是看到乳頭春光外洩時就歡呼著扔出塑膠珠子。傍晚時我還曉得紅緞帶女人的名字,但現在記憶已經煙消雲散了。
她說,「以前她們只會在油膩星期二[11]最後一天做這種蠢事,現在這些遊客會期待它,根本就是遊客做給遊客看,當地人才不關心呢!」她又補充說,「要是你想撒尿和我說一聲。」
「好,但為什麼要先說?」
「因為大部分遊客走進那些小巷子裡解放自己的時候會被搶,然後一小時後發現自己在海盜巷醒過來,頭痛欲裂,皮夾空空如也。」
「我會牢牢記住的。」她指著一個我們剛經過的巷子,裡頭有霧氣,看起來很荒涼,「千萬不要到那裡去。」她說。
我們到達的地方是個有桌子的酒吧,一台掛在吧台上方的電視正在播今夜脫口秀,沒有聲音只有字幕,但字幕卻是一堆亂糟糟的數字和亂碼。我們各點了一碗秋葵湯飯。
我十分期待這紐奧良最棒的秋葵湯飯,它幾乎沒什麼味道,但我那天什麼都還沒吃,我需要食物,所以還是用湯匙舀著吃。
三個男人走進酒吧,一個躡手躡腳,一個趾高氣昂,一個腳步蹣跚。躡手躡腳的那人穿得像維多利亞時代的殯葬業者,頂著個高禮帽,一身儼然,他的皮膚像魚肚子一樣蒼白,一頭長髮像捆繩子,還用銀色小珠子穿過他的長鬍子。趾高氣昂的那人穿著一身深色衣服,再套件黑色長皮外套,皮膚很黑。最後一個,腳步蹣跚的那人在門口等著,畏縮不前,我看不太清楚他的臉也無法辨識出他什麼人種,我只能看到他的皮膚是骯髒的灰色,一頭直髮披掛在臉上,他讓我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前兩個人直直向我們這桌走過來,有那麼一段短時間我為自己的膚色而恐懼,但他們根本沒注意到我。他們看著綁紅緞帶的女人,而且都親了親她的臉頰。他們問起他們久不見的朋友、酒吧裡誰對誰做了什麼還有為什麼那麼做之類的,他們讓我想起木偶皮諾丘故事裡的狐狸和貓。
女人問那個黑人,「你那個漂亮的女朋友怎麼樣啊?」
他沒幽默感地笑著,「她把一條松鼠尾巴放在我的祖墳上。」
她噘起嘴,「那你還是離開她比較好。」
「我就是那個意思。」
我向那個讓我不寒而慄的傢伙瞥了一眼,他像有毒癮的人一樣瘦,嘴唇泛灰,似個不潔物;他目光下垂,幾乎動也不動,我想知道這三個人
都在一塊兒做什麼,一隻狐狸、一隻貓,還有一個鬼魂。
那個白人向女人鞠躬,握住她的手緊貼嘴唇,舉起另一隻手假裝向我敬了個禮,之後三個人都離開了。
「他們是你的朋友嗎?」
「他們是壞人,搞黑魔法的[12],不是任何人的朋友。」她說。
「那個靠在門邊的傢伙怎麼了?生病了嗎?」
她猶豫了會,然後向我搖搖頭,「不完全是,在你準備好時我會告訴你的。」
「現在就告訴我。」
電視上,傑.雷諾正對一個苗條的金髮女郎說話,字幕打著「它不只是電影。你看到這玩偶了嗎?」他從桌上拿起一個小玩具,假裝在它的裙子下確認它有性器官。字幕打著「笑聲」。
她喝完了她的秋葵湯飯,用紅紅的舌頭舔著湯匙,然後把湯匙放進碗裡。「很多孩子來到紐奧良,有些讀安.萊絲的書,以為可以在這裡學著當吸血鬼,有些孩子被爸媽虐待,有些人只是因為無聊,就像活在排水溝裡的小流浪貓跑來這裡,他們在紐奧良的排水溝裡找到全新品種的貓,你聽說過嗎?」
「沒有。」
字幕打著「笑聲」,傑還在吃吃地笑,然後節目插進了汽車廣告。
「他是街頭小孩之一,只除了他晚上有地方過夜。他是個好孩子,有明亮的眼睛和濃密的辮子尾巴,從洛杉磯一路搭便車到紐奧良來,就想不受打擾地哈根草,聽聽《門》的錄音帶,研習混沌魔法,讀遍所有阿萊斯特.克勞利[13]的書,再找人吸他老二,管他誰都好。」
「嘿,那是坎貝爾,剛走過去。」我說。
「坎貝爾?」
「我那朋友啊。」
「那個唱片製作人嗎?」她邊說邊微笑,我想她知道他在說謊,她知道他是做什麼的。
我在桌上放了一張二十元和一張十元的鈔票,然後我們到街上找他,但他已經不見人影。
「我想他和你的姐妹在一塊兒,」我和她說。
她說,「沒,我沒姐妹。只有我,就我一個。」
我們轉過一個街角,被淹沒在一群吵雜的遊客當中,好像突如其來的浪花撞擊岸邊一樣,來得快也去得快,馬上他們又離開了,只剩一小簇人還跟在他們後面。一個少女在水溝上嘔吐,一個年輕男孩緊張地站在她旁邊,拿著她的錢包還有一杯用塑膠杯裝得半滿的酒。
綁著紅鍛帶的女人不見了,我真希望我記下了她的名字,或是記得那間遇到她的酒吧的名字。
我本來打算在那個夜晚離開,由州際公路往西到休士頓,再從那裡到墨西哥,但我實在又累又有七分醉意,所以我回去房間,在Marriott裡
待到早上。我昨天晚上穿的那身衣服聞起來混有香水和腐敗的味道。
我穿上我的T恤和牛仔褲,下樓到飯店的禮品部再挑了幾件T恤和短褲。那個沒有單車又很高的女人正在那裡買胃藥。
她說,「他們更改你發表的時間了,就是現在,差不多二十分鐘後,在奧杜邦廳。你可能想先刷個牙,安德頓先生,你最好的朋友不會這麼告訴你,但我和你不熟,不介意跟你說。」
我在原本買的東西裡多加了旅行用的牙刷牙膏組,增加了我的財產,還真麻煩,我覺得應該把它們給擺脫掉,我想要變得透明,什麼東西都沒有。
我上樓回房間刷牙,穿上爵士音樂節T恤,然後因為我在這件事情上沒有選擇餘地,或者因為我命中注定得去和人親切地研討、磋商和交換意見,又或者因為我十分確定坎貝爾會坐在觀眾席上,而我想在開車走人之前和他說個再見,於是我拿起打字稿下樓到奧杜邦廳。已經有十五個人等在那兒,但坎貝爾不在裡頭。
我並沒有嚇壞,我說聲哈囉,然後看著第一頁開頭。
從佐拉.尼爾.赫斯頓的一段引言開始:
「人們談論著夜裡大殭屍出現為惡,也有小女孩殭屍在深邃黎明時被它們的主人派出來,推銷小包裝的烘培咖啡。日出前她們用法文叫喊著『烘培咖啡呦』,在那些暗街上都能聽見,若是有人對她們回應,就可以見到她們帶著貨物出現,然後那些小死者中的一個會現身,爬上屋前的台階。」
接下來是赫斯頓同時代的引言與來自與老海地人的訪談摘要,安德頓的打字稿從那裡繼續,在我有限的形容能力看來,他的文理十分跳躍,從一個推論到另一個推論,從想像到猜測,再將它們一起織就成事實。
進行到一半的時候,瑪格麗特,那個沒有單車的高女人進來,僅僅看了我一眼,我想她知道我不是安德頓,她曉得。然而我還是繼續念,不然我還能怎麼做呢?
最後,我詢問有沒有任何問題。
有個人問我關於佐拉.尼爾.赫斯頓的研究成果,我回答那是個非常好的問題,已經被包含在一份更詳細的論文裡,今天我發表的是一個較短的摘要版本。
另外一個矮小豐滿的女人,站起來聲稱殭屍女孩不可能存在,是殭屍藥和粉末令你麻木,引起像死了一樣的恍惚狀態,但在這個信仰--你當下相信自己是死者之一,而且沒有你自己的意志--底下,仍能有基本的運作。她問,四五歲的小孩怎麼能被引導去相信這麼一件事情呢?不,這些咖啡女孩和印度神仙索[14]一樣,不過是另一個過去的都會傳奇罷了。
就個人來說我同意她,但我點頭說她的論點很好也很有理由被採納,而就我的觀點--我希望那是個真正的人類學觀點--來說,它會不會被輕易地相信並沒有關係,更重要的是它是事實。
他們鼓掌,然後一個留著鬍子的男人來徵詢我的意見,他希望能把我這篇論文登在他編輯的期刊上。我想我來到紐奧良是件好事,讓安德頓的事業不會因為他在這場研討會裡缺席而有所損害。
那個豐滿女人戴著的徽章標明她的名字是香奈爾.桂弗裡金,她正在門邊等我,她說,「我真的很欣賞你的演說,我不希望你以為我不是這麼想的。」
坎貝爾沒有出席他的場次,之後也沒有人再看到他。
瑪格麗特介紹我認識一個從紐約來的人,而且提及佐拉.尼爾.赫斯頓曾經參與《偉大的蓋茨比》一書,那男人說現在這早已經是個常識。我想知道瑪格麗特是不是已經打電話給警察了,但她看起來似乎十分友善。我意識到我開始緊張,真希望我沒把我的手機扔掉。
香奈爾.桂弗裡金和我在飯店吃了一頓稍早的晚餐,一開始我說,「噢,我們不要三句不離本行吧。」她同意只有非常乏味的人才談這些,所以我們談論曾經去聽過現場的搖滾樂團,如何減緩人體腐爛的虛構方法,還有關於她的搭檔,一個比她年長而且擁有一家餐廳的女人,之後我們上樓到我的房間去,她聞起來有嬰兒爽身粉和茉莉花的味道,而且她裸露在外的皮膚緊靠著我。
接下來幾個小時我用了三個保險套中的兩個,當我從浴室沖完澡回來時她睡著了,然後我爬上床躺在她旁邊,想著安德頓寫的字,他在打字稿後面的潦草手寫筆跡,我想去看,但我睡著了,一個有著茉莉味道的柔軟胴體正貼著我。
午夜後我從一個夢裡醒來,黑暗中一個女人的聲音正在低語。
她說,「所以他進到鎮裡,帶著他的《門》錄音帶和他的克勞利書本、他手寫的秘密網站列表或網路上的混沌魔法,每件事都還不錯,他甚至有了一些追隨著,那些像他一樣逃跑的人,只要他想要,他隨時找得人吸他的老二,這世界真美好。
「然後他開始相信他自己所宣稱的,他認為他是個人物,而且還是個重要人物,他認為他不是一隻小貓,而是只出色的虎貓,所以他掘出……其他人想要的……某個東西……
「他認為他挖出來的某個東西將會照看他,這個傻孩子。那個晚上他正坐在傑克森廣場和塔羅占卜師談話,告訴他們有關吉姆.莫裡森和卡巴拉的事,有個人輕拍他的肩膀,他轉身,那個人向他的臉上吹了些粉末,然後他吸了進去。
「他並沒有吸進所有的粉。之後他還想著要怎麼辦、要不要做點什麼,卻發現沒有辦法,因為他全身都不能動彈。那粉末裡有河豚、蟾蜍石、磨碎的骨頭,還有其它很多東西,而他都已經吸進去了。
「那些人帶他去急診,但醫院並沒有對他做太多處置,只認為他是有毒癮問題的街上老鼠。第二天他又能動了,但是兩三天後他才能說話。
「問題是,他需要那些粉,他想要它,他知道在那些殭屍粉裡有某個大秘密,他幾乎就要曉得了。有人說他們把海洛因之類的東西混進粉裡,但他們根本不需要那麼做,他本來就想要它。
「他們說,他們不會把粉賣給他,但如果他為他們工作,他們會給他一點殭屍粉,讓他可以抽、可以聞、塗在他的牙齦上、或吞下去。有時候他們要他做沒人願意做的骯髒工作,有時候他們只是羞辱他,就因為他們有能力這麼做;要他吃溝裡的狗屎也好,要他為他們殺人也好,什麼都可以,只要沒死掉就好。他變得骨瘦如柴,為了殭屍粉他願意做任何事。
「在他腦子裡還剩餘的那一小部分自我想著,他還是他,他並不是一個殭屍,他還活著,還有一個門檻他一直沒有跨過去,但他在很久以前曾經穿越過。」
我伸出手碰碰她,她的身體堅挺、苗條又輕盈,她的乳房就像高更也許曾經畫過的那樣,在黑暗中她的嘴貼著我的,如此柔軟又溫暖。
人們會因為某個理由進入你的生活。
IV
「那些人應該要知道我們是誰,而且要曉得我們在這裡」
當我醒來,天依然還是暗的,房間裡很安靜。我打開燈,在枕頭上尋找一條白色或紅色的緞帶,或是一個老鼠頭骨耳環,但除了我以外,床上沒有任何人曾經待過的跡象。
我從床上起來,拉開窗簾,往窗外看出去,東方的天空正變成灰色。
我考慮往南方走,一直走,繼續假裝我還活著,但並不是,我現在知道了,也實在知道得太遲了,畢竟在活人與死人之間有道門,人們不過在兩端的中間搖擺。
我已經盡我所能來到這裡。
飯店房門上傳來微弱的輕拍聲,我穿上原來穿的牛仔褲和T恤,赤著腳,把門拉開。
咖啡女孩正在等我。
在門另一邊的每樣東西都籠罩著光,一道開闊的、奇妙的黎明前的光,我聽到召喚早晨空氣的鳥鳴聲。街道位於山丘之上,我面前的房子不過就是間簡陋的屋子。空氣中有一層霧,一直低到地面,捲繞出一個像是從黑白老電影裡跑出來的影子,但它中午前就會散去。
這女孩又瘦又小,看起來似乎不滿六歲,她的眼睛可能有白內障,佈滿了像蛛網的東西,她原來棕色的皮膚,現在卻儘是灰色。她拿了一個飯店的白色杯子給我,小心翼翼地,一手握著柄,另一隻手托著杯碟,裡頭裝著半滿的泥色液體,正冒著蒸氣。
我彎下腰從她那裡接過杯子,喝了一口,非常苦,而且很燙,讓我整個都清醒過來。
「謝謝。」我說。
有人在什麼地方正呼喚著我的名字。
女孩很有耐心地等我喝完這杯咖啡。我把杯子放在地毯上,然後我伸出手碰觸她的肩膀。
她向上伸出手,張開她小小的灰色指頭抓住我的手,她知道我是和她一道的,無論我們現在要去哪裡,我們都會一塊兒去。
我記得某個人曾經告訴我某件事。我對她說,「很好,每一天都是新鮮研磨的。」
咖啡女孩的表情沒有變,但她點點頭,好似聽到我說的話,然後她不耐煩地拉著我的手臂,她用她很冷很冷的手指緊緊抓住我的手,最後我們肩並肩,一起走進霧氣瀰漫的黎明。
關於作者:
2004年萬聖節前兩周,尼爾.蓋曼在福斯頻道主持恐怖的驚魂十三夜節目,還在一副棺材裡介紹電影,他覺得那樣很酷。
他的作品《美國眾神》贏得2002年雨果獎以及 2001 年布萊姆斯托克獎的年度最佳小說,於此同時,他花了十年時間為兒童寫的黑色奇幻小說《卡蘿蘭》也在大西洋兩岸獲得重大的成功,甚至打敗了它的前輩得獎。
在繪本方面,他的圖文書《睡魔》系列在暌違七年後終於出了續集,名為《無盡的夜》,由DC Comics出版,並且有七位不同的藝術家參與這本書。他幫Marvel雜誌製作了一系列的歷史連環作品名為《1602》,也和Dave McKean合作一本兒童繪本《牆壁裡的狼》。
不但如此,這位紐約時報暢銷書作者還找時間製作了一部吸血鬼影片,名為《有關約翰波頓的短片》,目前他正在著手撰寫一部暫時名為《蜘蛛男孩》的新小說。
尼爾.蓋曼解釋,「《苦澀的研磨咖啡》是為了那羅霍.普金森的魔力選集《降靈故事》而寫的,我想知道我能不能把殭屍寫得更有趣更具新意,然後有點奇妙的是,我下筆的時候,幾件事情馬上就接踵而來。一切都是從1994年世界奇幻會議的旅館裡頭開始的。」
他又說,「我最近看到一篇關於這故事的書評,指出這故事比它表面上看起來的更狡詐,還真是一針見血。」
《苦澀的研磨咖啡》
I
「早點回來,不然就別回來了」
不管從什麼角度來看,我都已經死了。也許內在什麼地方的我正在尖叫、哭泣、像只動物一樣咆哮,但那是內心深處的另一個人,那個人沒有辦法靠近我的頭臉、我的嘴唇,因此表面上我只聳聳肩微笑,然後繼續往前走。若是我可以自然地死去,就讓它去吧,那樣的話,什麼都不用做,走出生命就和走出一扇門一樣容易,可惜我只是在夜裡入睡,又在清晨醒來,很失望我還在那裡,同時對存在這件事聽天由命。
有時候我會打電話給她,讓鈴聲響一次或兩次就掛斷。
在我裡頭尖叫的那個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知道他就在那裡,之前我甚至忘記他還在,直到有一天我必須去商店一趟,我已經決定帶些蘋果回來,於是我上了車,路過了賣蘋果的那家店,沒有停繼續開車,一直開下去。我往南方和西方去,因為要是我去北方或東方,一下子就會跑出這個世界了。
我在高速公路上開了幾個小時後,手機響起來,我搖下窗戶將手機丟出車外,我納悶誰會找到它,他們是不是會接起電話,然後發現我的生活被硬塞給他們了。
當我停下來加油的時候,我從我的金融卡裡領錢出來,接下來的幾天我都這麼做,一個提款機接一個提款機,直到所有的卡片都不能用了為止。
前兩個晚上我睡在汽車裡。
當我意識到我的狀況糟到必須洗個澡的時候,我正在穿越田納西州,於是我找了家汽車旅館辦好住宿登記,在澡盆裡伸展身子睡著,直到水變冷了把我驚醒。我用旅館提供的塑膠刮鬍刀和刮鬍膏組刮了鬍子,然後整個人跌在床上呼呼大睡。
我在清晨四點醒來,知道該上路了,便下樓去了大廳。
當我進去時已經有個男人站在桌子前面,他的嘴唇很薄,穿著一套發皺的西裝,儘管頭髮是銀灰色的,我還是猜他只有三十多歲,或剛滿三十。他說,「我一小時前就預約了一台計程車,整整一個小時了!」他一邊說一邊用皮夾拍打桌子來強調他的話。
夜班經理聳了聳肩說,「我還會再打一次電話,但要是他們沒有汽車的話就沒辦法把車送來。」他撥了一個電話後說「這兒是Night’s Out旅舍櫃檯……是,我和他說過了,……是,我會和他說。」
「嘿,」我出聲,「我不是開計程車的,但我不趕時間,要不要我載你去哪裡?」
有那麼一會兒,那男人像我瘋了似的看著我,再過一會兒他的眼裡露出恐懼,最後他好像我是天堂派來的那樣子看著我,他說,「你知道的,老天,好啊。」
我對他說,「就像我剛才說的,我不趕時間,你告訴我你想去哪裡,我會載你過去。」
那個有著銀髮的男人對夜班職員說,「把電話給我。」他拿著話筒說,「你把你的計程車留著吧,因為上帝剛剛送了一個好心腸的人給我,人們總是基於某種原因來到你的生活,沒錯,我希望你能多想想這些。」
他提起他的公事包--就像我一樣,他沒有行李--再一起去停車場。
我們駛過黑暗,他用附在鑰匙圈上的手電筒查看攤在他腿上的一張手繪地圖,然後他指示在這裡左轉或往這裡走。
「你真好」,他說。
「沒問題啦,我多得是時間。」
「我很感激。你知道,和一個不可思議的好心人一起開車走在鄉間小路,有那種原始都會傳奇的調調,像一個幽靈搭便車的故事。等到了以後,我將和朋友形容你,然後他們會告訴我你十年前就死了,但還四處讓人搭便車。」
「這是一個認識人的好方法。」
他輕聲地笑。「你是做什麼的?」
我說,「我想你能說我正在放長假休息。你呢?」
「我是一個人類學教授。」暫停一會兒他說,「我想我應該要自我介紹,我在一所基督教學院裡教書。別人總不相信能夠在基督教學院裡教人類學,但像我們這些人可以。」
「我相信你。」
又過一會兒後他說,「我的車故障了,公路巡警送我到汽車旅館,他們說拖吊車要到早上才會到那裡去。我睡了兩個小時,巡警打電話到我的旅館房間說拖吊車已經上路,他們到的時候我人必須在現場。你能相信這種事嗎,要是我不在那裡,他們會不處理就直接開走了,所以我叫了一台計程車,卻一直沒有來,希望我們能在拖吊車之前趕到。」
「我會盡力。」.
「我想我應該要搭飛機的,不是因為我怕飛行,但我把機票兌現,我正在去紐奧良的途中。一個小時的航程要四百四十塊,開車去的話一天只要三十塊,那可是四百一十塊的零用錢,而且我還不用向任何人解釋。在汽車旅館花了我五十塊,但那沒辦法。我要去個學術研討會,我第一次參加呢。教授原本不喜歡學術研討會的,但事情改變了,我變得很期待,有來自全世界的人類學家。」他念了幾個對我來說沒什麼意義的名字,「我要發表一篇有關海地咖啡女孩的論文。」
「她們是種咖啡還是喝咖啡?」
「都不是,本世紀一開始的時候,她們一大早在太子港挨家挨戶賣咖啡。」
天色開始變亮了。
他說,「人們認為她們是殭屍,你知道,會走路的死人。我想這裡要右轉了。」
「那……她們是殭屍嗎?」
他似乎很高興被問到這個問題。「嗯,在人類學上有好幾個關於殭屍的學派,那並不是像《穿越陰陽路》這部民粹電影[1]所講的老套,首先我們必須定義這些專門術語:我們在談的是民間信仰、殭屍粉,還是會走路的死人。」
我說,「我不知道。」我倒確定《穿越陰陽路》是一部恐怖電影。
「書上說,她們是小孩,很小的女孩子,大概五到十歲,她們挨家挨戶穿過太子港出售混合了菊苣的咖啡,就在太陽升起前的這時候。她們屬於一名老婦人。下一個路口我們要左轉。當她死時,這些女孩們都消失了。」
「那你又相信什麼?」我問。
他用鬆了一口氣的聲音說,「那就是我的車。」一台紅色本田雅哥停在路邊,旁邊有台拖吊車閃著燈,一個男人靠著車在抽煙,我們停在那台車後面。
在我停下來以前這個人類學家就打開了車門,他抓著他的公事包下了車。
拖吊車司機說,「我正想著再給你五分鐘,之後我就要離開閃人去了。」他把煙丟到柏油路上的水坑裡,「我需要你的美國汽車協會會員卡和信用卡。」
人類學家伸手去拿他的錢包,他看起來很困惑,他把手伸進口袋裡說,「我的錢包!」他回到我的車,打開乘客座的門彎身進去,我打開燈,他拍拍空了的椅子再次說,「我的錢包!」他的聲音聽起來既憂鬱又受傷。
我提醒他,「你在汽車旅館時還在,你正拿著它,它在你的手裡。」
他說,「天啊!天殺的上帝下地獄吧!」
拖吊車司機叫道,「有什麼問題嗎?」
人類學家很急迫地對我說,「嗯,這是我們再來要做的……你把車開回汽車旅館,我一定是把錢包忘在桌上了,你幫我把錢包拿回來,我會留在這裡保持他心情愉快。五分鐘,只要花你五分鐘。」他一定已經看見我臉上的表情了,他說,「記住,人們會因為某個理由進入你的生活。」
我聳聳肩,為了被捲入別人的狀況很惱火。
然後他關上車門,對我比了一個大姆指。
我真希望我可以就這麼開走,把他留在這裡,但一切都太遲了--我正開往旅館。夜班辦事員把錢包給我,他和我說,在我們走後沒多久,他就在櫃檯上注意到了。
我打開錢包,看到信用卡的名字都是傑克森.安德頓。
我整整花了半小時才找到回去的路,天色漸漸變亮。到的時候拖吊車已經消失了,那台紅色本田雅哥後面的窗戶被打破,駕駛座旁邊的門開著懸在那兒,我懷疑是不是我開錯路到了錯誤的地方,這根本就是另一台車,但拖車司機的煙屁股還被丟在路上,我在水溝旁邊找到一個裂開的公事包,裡頭是空的,旁邊有一疊用紙夾裝著的十五頁打字稿,一張在紐奧良以傑克森.安德頓名義預訂Marriot旅館的預定單,還有三個一包,為了額外娛樂所準備的保險套。
打字稿的標題頁印著:
人們談論殭屍時是這麼說的:他們是沒有靈魂的軀體、活死人,他們已經死了一次,之後被召喚回來再活一次。
赫斯頓 《告訴我的馬》[2]
我拾起這個紙夾,把公事包留在那裡,然後在珍珠色的天空下駛向南方。
人們會因為某個理由進入你的生活。是啊。
我收不到廣播電台的訊號,最後我按下掃瞄鈕,放著讓它一個頻道又一個頻道不停地尋找訊號,每三秒變換一次頻道,快速從福音到老笑話到聖經談話到性話題再到鄉村音樂,中間伴隨大量的噪音。
… 拉撒路死了,你別搞錯,他已經死了,耶穌把帶他回來向我們顯現,那是要讓我們看……
… 我叫個中國妓女來……可以在廣播上講這些嗎?就像你呀,要輕鬆一下,於是就抓著她的頭前前後後的幫我吸,射出來的時候,滿到從她
鼻孔裡流出來,差點沒笑破肚皮……
… 若是你晚上回來,我會準備好酒瓶和老二在黑暗中等著我的女人……
… 耶穌問你會不會去那裡時,你會去嗎?沒有人知道你哪一天或什麼時間會在那裡……
… 今天總統揭開一項提議的序幕……
… 每天早上都像是一杯剛泡好的咖啡。為你,為我,因為每一天早上都像是新鮮研磨好的……
一台轉過一台,一整天在往回開的路上我讓廣播淹沒我,我一直開、一直開。
當你愈往南開,人們就愈顯得有風度。你在一間快餐店坐下,點咖啡與食物時,他們會回應、問問題,微笑點頭。
那時是傍晚,我正在吃炸雞、甘籃菜和炸玉米糰子[3]時,有一個女服務生對著我笑。那食物不怎麼好吃,但我想那大概是我自己的問題。
我禮貌向她點頭,她以為我在示意請她過來,所以她過來再為我倒滿咖啡。咖啡很苦,但我喜歡,至少它嘗起有味道。
「看到你,」她說,「我猜你是個專業人員,我可以打聽一下你的職業嗎?」我一個字都沒改,那就是她的講法。
「當然可以,」我說,好像感覺被某種什麼慇勤的浮誇迷住了,就像W.C 菲爾德[4]或納堤教授[5](不是那個胖胖的傑瑞.路意斯,雖然依我的身高來說,我的體重還在容許範圍以內)。「我是個…人類學家,正要去紐奧良參加一場學術研討會,我將要和我的人類學同事們親切地研討、磋商和交換意見。」
她說,「我就知道,光是看到你,我就想你準是個教授,或也許是個牙醫。」
她再一次對著我微笑,我考慮永遠停留在這個小鎖,每天早晚都坐在這間快餐店吃飯,喝他們帶苦味的咖啡,擁有她對我的笑容,直到我把咖啡喝完、把錢花光,過完這輩子為止。
然後我給她一筆豐盛的小費,繼續往南方和西方去。
II
「舌頭領我來這裡」
無論是紐奧良或它的腹地,都沒有旅館有空房間,因為來參加爵士音樂節[6]的人把房間都佔滿了。天氣熱到我沒辦法睡在車上,而且就算我搖上車窗,準備忍受酷熱帶來的痛苦,我還是覺得不安全。紐奧良是個好地方,我能說它比我待過的任何一個城市都好,但它並不是個安全的地方,也不是個友善的地方。
我渾身發出惡臭,全身癢得要命,我想好好洗個澡,想睡覺,不希望世界老是對我視若無睹地移動。
我駛過一家又一家廉價旅舍,最後就像我早就知道一樣,我把車開到運河街上的鬧區Marriott停車場,紙夾裡有一張旅館房間的收據,至少我在Marriott有個免費房間。
「我要一個房間。」我對櫃檯後面其中一個女人說。
她幾乎沒有看著我,「所有房間都客滿了,」她說,「要到星期二才會有房間。」
我需要刮鬍子,需要衝澡,需要休息。我想,情況還能糟到哪裡去,和我說很抱歉你已經登記過住宿了嗎?
「我的大學為我預訂了一個房間,我姓安得頓。」
她點頭,敲著鍵盤說,「名字是傑克森嗎?」然後她給我房間鑰匙,我在帳單上簽了名,她向我指了指電梯。
等電梯的時候,旁邊有個綁了馬尾的矮個子男人,他留著雜亂的白色短鬚,有張深色似鷹隼的臉。他清了清喉嚨說,「你是從霍浦威爾來的安德森吧,我們的論文一前一後同時刊在人類學異端期刊上。」他穿了一件印有「人類學家被騙了還是要做」的白色T恤。
「是嗎?」
「是啊。我是坎貝爾.拉克,來自諾伍德與史崔坦大學,再之前是在英國的方克羅伊頓理工學校。我的論文是關於冰島的靈行者與生靈。
「很高興認識你,」我握住他的手說,「你沒有倫敦口音。」
「我是伯米仔,從伯明罕來的,」他說,「以前從沒在這些場合上見過你。」
我告訴他,「這是我參加的第一場會議。」
「那你緊跟我著我吧,」他說,「我會照看你。記得我第一次參加會議,我簡直嚇壞了,全程都在做些蠢事。我們等等會在夾層停下來,可以填飽肚子,好好梳洗一下。我向上帝發誓,我的飛機上一定有一百個嬰兒,可他們輪班尖叫、拉屎,和嘔吐,隨時都至少有十個以上在同時尖叫。」
我們在夾層上停住,拿了我們的徽章和行程表,桌子後面有個女人微笑說,「別忘了去登記鬼魂之旅,體驗一下古紐奧良的夜晚,每團限制十五個人,快去報名吧。」
我洗了個澡,在臉盆裡洗衣服,把衣服掛在浴室裡晾乾。
我光著身子坐在床上檢視安德頓的公事包,沒有細看,只稍微瀏覽一下他打算發表的論文。
在第五頁的背後有他排得緊緊的筆跡,潦草寫著:
在完美的世界裡,你可以和人們上床卻完全不付出你的心,但每一次激情擁吻和肉體撫觸卻都是你心裡的一角碎片,只有當你不再獨自行走(覺醒?召喚?)才能再找回它們。
我穿上差不多干了的衣服,下去大廳裡的酒吧,坎貝爾已經在那裡了,他正在喝杜松子酒,酒瓶子就放在他旁邊。
他打開會議行程表的副本,用筆把想要的演講場次和論文圈起來。(他和我解釋,「規則一,要是在中午以前的話,就操他媽的算了,除非你是其中一個發表人。」)他給我看我的演講場次,並且用鉛筆圈起來。
我告訴他,「我以前從來沒有在研討會上發表我的論文。」
「傑克森,那很容易,就像撒尿一樣。你知道我都怎麼做嗎?」他問。
「不知道。」我說。
「我站起來宣讀論文,然後等人問我問題時我就胡扯。」他說,「和消極的胡扯相反,那是積極的胡扯。胡扯是最棒的一部分,和撒尿一樣。」
「我不真的擅長,唔,胡扯。」我說,「我太誠實了。」
「之後只要點點頭,再告訴他們,那真是一個具有洞察力的問題,它在這份論文更詳盡的版本裡有被提出來,你們現在看到的只是編輯過的摘要而已。要是你真的因為什麼地方搞錯了而陷入艱難處境的話,只要不高興地說這和那些流行說法一點關係都沒有,這是事實。」
「那樣有用嗎?」
「老天,真的有用。幾年前我投了一篇論文,關於波斯軍隊裡謀財害命的起源--這就是為什麼你知道印度教徒和回教徒那麼相像,都會謀財害命,之後還加上卡利的崇拜者。那已經有點變成像摩尼教的秘密社會--」
「還在那裡口水亂噴講那些胡說八道嗎?」她是一個又高又蒼白的女人,有一頭濃密的白髮,穿戴一身招搖的波西米亞風服飾,而且還太暖和了點,我可以想像她騎著那種前頭掛個柳條籃的單車的模樣。
「噴口水?我正操他媽的想寫一本和噴口水有關的書呢,」英國人說,「我想知道的是,誰要和我一起去法國區[7]好好品嚐一下紐奧良能提供給我們的什麼好東西呀?」
「我放棄。」女人收斂了笑容說,「你這位朋友是?」
「這是傑克森.安德頓,從霍普威爾大學來的。」
「寫殭屍咖啡女孩論文的?」她笑,「我有在行程表裡看到,十分迷人,是我們又欠佐拉的另一件事是嗎,嗯?」
「和偉大的蓋茨比一起。」我說。
騎單車的女人說,「赫斯頓認識費茲羅傑嗎?我不曉得這件事。我們忘記那時候紐約的藝文界有多小,還有膚色柵欄如何會為了讓天才通過而提起來。」
英國人輕蔑噴著鼻息,「把柵欄提起來?只是在容忍罷了。赫斯頓在佛羅里達就像清潔工一樣死於貧窮,沒有人知道她寫的任何東西,更別說她還曾經和寫《偉大的蓋茨比》的費茲羅傑一起合作了。那真是可悲,瑪格麗特。」
「後世自有它看待這些事情的方法。」很高的女人說完便走開了。
坎貝爾凝視著她的背影,他說,「等我長大了,我可真想成為像她那樣的人呀!」
「幹嘛這麼說?」
他看著我。「嗯,你那才是好的態度。你是對的。有些人寫暢銷書,有些人看這些書;有些人得獎,有些人則沒有;最重要的是做人,不是嗎?看你是個多好的人罷了。活著嘛。」
他拍拍我的手臂。「跟我來。今晚我可以把我在網路上讀到的有趣人類學現象指給你看,你可能之後不會在肯塔基的什麼死老鼠鎮看到。女人在正常情況下不會為了一百磅向你露出她們的奶子,卻會很高興為了一些廉價塑膠串珠向群眾們那麼做。」
「珠子是很普通的貿易媒介。」我說。
「操!」他說。「跟我來,那裡有篇論文。對了,傑克森,你喝過果凍酒[8]嗎?」
「沒有。」
「我也沒有,我打賭那很讓人噁心。一起去看看吧。」
我們付了飲料的錢,我還必須提醒他要付小費。
「順口問一下,」我說,「費茲傑羅的老婆叫什麼名字?」
「澤爾達嗎?她怎麼了?」
「沒事,」我說。
澤爾達、佐拉,管它的。我們走了出去。
III
「沒事,就像某些事,到處都是,在哪兒都會發生」
差不多是午夜,我和這位英國人類學教授坐在伯頓街上的一間酒吧,他開始請吧台前的兩個黑頭髮女人喝酒--真正的酒,那地方沒有賣果凍酒。那兩個女人長得很相像,可能是兩姐妹,其中一個的頭髮上綁著條紅緞帶,另一個則綁著白色緞帶,高更搞不好畫過她們,只不過他畫裡的兩人袒露胸部,也沒有戴著銀色的老鼠頭骨耳環。他們全都笑得很大聲。
我們剛看見一小群教授跟著一把黑傘的引導走過酒吧,我向坎貝爾指指他們。
綁著紅緞帶的女人揚起一道眉,「那是鬧鬼歷史遊覽,他們要去看鬼魂。你不得不說,小伙子,這兒就是鬼魂和死者停留的地方,比要找活人容易多了。」
「你是指就只有這些觀光客是活著的吧?」另一個女人說,她的臉上假裝關心。
「對,等他們到那裡的時候。」第一個女人說,然後她們兩個一起笑出來。
她們很愛笑。
坎貝爾說那個綁著白緞帶的女人嘲笑每一件事。她和他說,「再說一次『操』」,他說了,然後她又說「草」來模仿他,他說「不是『草』,是『操』」,她聽不出差別,然後笑得更大聲了。
兩杯或三杯酒下肚以後,他握著她的手,帶她走到正在放音樂的吧台末端,那裡很暗,已經有另外三對情侶在那裡了,不是在跳舞就是靠在對方身上。
我留在原地,待在那個頭髮上綁著紅緞帶的女人旁邊。
她說,「所以你也在唱片公司工作囉?」
我點點頭,先前坎貝爾對她們說我們是幹這行的。「我討厭告訴別人我是個操他媽的教授。」他在她們上洗手間的時候很理性地說,沒告訴她們他發現了綠洲。
「你呢?你是做什麼的?」
她說,「我是聖他利亞[9]的女祭司。我什麼血統都有,我爸爸是巴西人,我媽媽是愛爾蘭和印地安人混血。在巴西,每個人和每個人作愛,然後生出最棒的小小棕色嬰兒,每個人都有奴隸血統,每個人都有印度血統,我爸爸甚至還有一點日本血統,他的兄弟,我叔叔,看起來就像個日本人,我爸爸只不過是個英俊的人。別人認為我的聖他利亞血統是從我爸爸那兒來的,但並不是,那是從我祖母來的,她說她是個卻洛奇族人,但當我看見那些舊照片時,我本來還以為她是個黑白混血。我三歲的時候我會對死人說話,五歲的時候我看見一條大黑狗,有一台哈雷機車那麼大,在街上走在一個男人後面,但除了我以外沒有人看得到它,我和媽媽說,她再告訴我的祖母,然後她們說她該知道也該學習了。有人教我這些事情,就算我還只是個小女孩。
「我從來就不怕死人,你知道嗎,他們不會傷害你。這鎮裡有那麼多東西會傷害你,但死人不會。活人會傷害你,而且傷你傷得很重。」
我聳聳肩。
「這是一個每個人都和每個人睡覺的鎮,你知道,我們和每個人作愛,藉此證明我們真的還活著。」
我納悶這不知道算不算是引誘,但又好像不是。
「你餓了嗎?」她問。
「有點。」我說。
「我知道附近有個地方有賣紐奧良最好的秋葵湯飯[10],」她說。
「我聽說在這個鎮,晚上最好不要在外面走動,」我說。
她說,「那是對的,但你有我一塊兒,我們在一起你很安全的。」
外頭街上有一些大學女生對著陽台上的群眾搖晃她們的胸部,那些旁觀者要是看到乳頭春光外洩時就歡呼著扔出塑膠珠子。傍晚時我還曉得紅緞帶女人的名字,但現在記憶已經煙消雲散了。
她說,「以前她們只會在油膩星期二[11]最後一天做這種蠢事,現在這些遊客會期待它,根本就是遊客做給遊客看,當地人才不關心呢!」她又補充說,「要是你想撒尿和我說一聲。」
「好,但為什麼要先說?」
「因為大部分遊客走進那些小巷子裡解放自己的時候會被搶,然後一小時後發現自己在海盜巷醒過來,頭痛欲裂,皮夾空空如也。」
「我會牢牢記住的。」她指著一個我們剛經過的巷子,裡頭有霧氣,看起來很荒涼,「千萬不要到那裡去。」她說。
我們到達的地方是個有桌子的酒吧,一台掛在吧台上方的電視正在播今夜脫口秀,沒有聲音只有字幕,但字幕卻是一堆亂糟糟的數字和亂碼。我們各點了一碗秋葵湯飯。
我十分期待這紐奧良最棒的秋葵湯飯,它幾乎沒什麼味道,但我那天什麼都還沒吃,我需要食物,所以還是用湯匙舀著吃。
三個男人走進酒吧,一個躡手躡腳,一個趾高氣昂,一個腳步蹣跚。躡手躡腳的那人穿得像維多利亞時代的殯葬業者,頂著個高禮帽,一身儼然,他的皮膚像魚肚子一樣蒼白,一頭長髮像捆繩子,還用銀色小珠子穿過他的長鬍子。趾高氣昂的那人穿著一身深色衣服,再套件黑色長皮外套,皮膚很黑。最後一個,腳步蹣跚的那人在門口等著,畏縮不前,我看不太清楚他的臉也無法辨識出他什麼人種,我只能看到他的皮膚是骯髒的灰色,一頭直髮披掛在臉上,他讓我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前兩個人直直向我們這桌走過來,有那麼一段短時間我為自己的膚色而恐懼,但他們根本沒注意到我。他們看著綁紅緞帶的女人,而且都親了親她的臉頰。他們問起他們久不見的朋友、酒吧裡誰對誰做了什麼還有為什麼那麼做之類的,他們讓我想起木偶皮諾丘故事裡的狐狸和貓。
女人問那個黑人,「你那個漂亮的女朋友怎麼樣啊?」
他沒幽默感地笑著,「她把一條松鼠尾巴放在我的祖墳上。」
她噘起嘴,「那你還是離開她比較好。」
「我就是那個意思。」
我向那個讓我不寒而慄的傢伙瞥了一眼,他像有毒癮的人一樣瘦,嘴唇泛灰,似個不潔物;他目光下垂,幾乎動也不動,我想知道這三個人
都在一塊兒做什麼,一隻狐狸、一隻貓,還有一個鬼魂。
那個白人向女人鞠躬,握住她的手緊貼嘴唇,舉起另一隻手假裝向我敬了個禮,之後三個人都離開了。
「他們是你的朋友嗎?」
「他們是壞人,搞黑魔法的[12],不是任何人的朋友。」她說。
「那個靠在門邊的傢伙怎麼了?生病了嗎?」
她猶豫了會,然後向我搖搖頭,「不完全是,在你準備好時我會告訴你的。」
「現在就告訴我。」
電視上,傑.雷諾正對一個苗條的金髮女郎說話,字幕打著「它不只是電影。你看到這玩偶了嗎?」他從桌上拿起一個小玩具,假裝在它的裙子下確認它有性器官。字幕打著「笑聲」。
她喝完了她的秋葵湯飯,用紅紅的舌頭舔著湯匙,然後把湯匙放進碗裡。「很多孩子來到紐奧良,有些讀安.萊絲的書,以為可以在這裡學著當吸血鬼,有些孩子被爸媽虐待,有些人只是因為無聊,就像活在排水溝裡的小流浪貓跑來這裡,他們在紐奧良的排水溝裡找到全新品種的貓,你聽說過嗎?」
「沒有。」
字幕打著「笑聲」,傑還在吃吃地笑,然後節目插進了汽車廣告。
「他是街頭小孩之一,只除了他晚上有地方過夜。他是個好孩子,有明亮的眼睛和濃密的辮子尾巴,從洛杉磯一路搭便車到紐奧良來,就想不受打擾地哈根草,聽聽《門》的錄音帶,研習混沌魔法,讀遍所有阿萊斯特.克勞利[13]的書,再找人吸他老二,管他誰都好。」
「嘿,那是坎貝爾,剛走過去。」我說。
「坎貝爾?」
「我那朋友啊。」
「那個唱片製作人嗎?」她邊說邊微笑,我想她知道他在說謊,她知道他是做什麼的。
我在桌上放了一張二十元和一張十元的鈔票,然後我們到街上找他,但他已經不見人影。
「我想他和你的姐妹在一塊兒,」我和她說。
她說,「沒,我沒姐妹。只有我,就我一個。」
我們轉過一個街角,被淹沒在一群吵雜的遊客當中,好像突如其來的浪花撞擊岸邊一樣,來得快也去得快,馬上他們又離開了,只剩一小簇人還跟在他們後面。一個少女在水溝上嘔吐,一個年輕男孩緊張地站在她旁邊,拿著她的錢包還有一杯用塑膠杯裝得半滿的酒。
綁著紅鍛帶的女人不見了,我真希望我記下了她的名字,或是記得那間遇到她的酒吧的名字。
我本來打算在那個夜晚離開,由州際公路往西到休士頓,再從那裡到墨西哥,但我實在又累又有七分醉意,所以我回去房間,在Marriott裡
待到早上。我昨天晚上穿的那身衣服聞起來混有香水和腐敗的味道。
我穿上我的T恤和牛仔褲,下樓到飯店的禮品部再挑了幾件T恤和短褲。那個沒有單車又很高的女人正在那裡買胃藥。
她說,「他們更改你發表的時間了,就是現在,差不多二十分鐘後,在奧杜邦廳。你可能想先刷個牙,安德頓先生,你最好的朋友不會這麼告訴你,但我和你不熟,不介意跟你說。」
我在原本買的東西裡多加了旅行用的牙刷牙膏組,增加了我的財產,還真麻煩,我覺得應該把它們給擺脫掉,我想要變得透明,什麼東西都沒有。
我上樓回房間刷牙,穿上爵士音樂節T恤,然後因為我在這件事情上沒有選擇餘地,或者因為我命中注定得去和人親切地研討、磋商和交換意見,又或者因為我十分確定坎貝爾會坐在觀眾席上,而我想在開車走人之前和他說個再見,於是我拿起打字稿下樓到奧杜邦廳。已經有十五個人等在那兒,但坎貝爾不在裡頭。
我並沒有嚇壞,我說聲哈囉,然後看著第一頁開頭。
從佐拉.尼爾.赫斯頓的一段引言開始:
「人們談論著夜裡大殭屍出現為惡,也有小女孩殭屍在深邃黎明時被它們的主人派出來,推銷小包裝的烘培咖啡。日出前她們用法文叫喊著『烘培咖啡呦』,在那些暗街上都能聽見,若是有人對她們回應,就可以見到她們帶著貨物出現,然後那些小死者中的一個會現身,爬上屋前的台階。」
接下來是赫斯頓同時代的引言與來自與老海地人的訪談摘要,安德頓的打字稿從那裡繼續,在我有限的形容能力看來,他的文理十分跳躍,從一個推論到另一個推論,從想像到猜測,再將它們一起織就成事實。
進行到一半的時候,瑪格麗特,那個沒有單車的高女人進來,僅僅看了我一眼,我想她知道我不是安德頓,她曉得。然而我還是繼續念,不然我還能怎麼做呢?
最後,我詢問有沒有任何問題。
有個人問我關於佐拉.尼爾.赫斯頓的研究成果,我回答那是個非常好的問題,已經被包含在一份更詳細的論文裡,今天我發表的是一個較短的摘要版本。
另外一個矮小豐滿的女人,站起來聲稱殭屍女孩不可能存在,是殭屍藥和粉末令你麻木,引起像死了一樣的恍惚狀態,但在這個信仰--你當下相信自己是死者之一,而且沒有你自己的意志--底下,仍能有基本的運作。她問,四五歲的小孩怎麼能被引導去相信這麼一件事情呢?不,這些咖啡女孩和印度神仙索[14]一樣,不過是另一個過去的都會傳奇罷了。
就個人來說我同意她,但我點頭說她的論點很好也很有理由被採納,而就我的觀點--我希望那是個真正的人類學觀點--來說,它會不會被輕易地相信並沒有關係,更重要的是它是事實。
他們鼓掌,然後一個留著鬍子的男人來徵詢我的意見,他希望能把我這篇論文登在他編輯的期刊上。我想我來到紐奧良是件好事,讓安德頓的事業不會因為他在這場研討會裡缺席而有所損害。
那個豐滿女人戴著的徽章標明她的名字是香奈爾.桂弗裡金,她正在門邊等我,她說,「我真的很欣賞你的演說,我不希望你以為我不是這麼想的。」
坎貝爾沒有出席他的場次,之後也沒有人再看到他。
瑪格麗特介紹我認識一個從紐約來的人,而且提及佐拉.尼爾.赫斯頓曾經參與《偉大的蓋茨比》一書,那男人說現在這早已經是個常識。我想知道瑪格麗特是不是已經打電話給警察了,但她看起來似乎十分友善。我意識到我開始緊張,真希望我沒把我的手機扔掉。
香奈爾.桂弗裡金和我在飯店吃了一頓稍早的晚餐,一開始我說,「噢,我們不要三句不離本行吧。」她同意只有非常乏味的人才談這些,所以我們談論曾經去聽過現場的搖滾樂團,如何減緩人體腐爛的虛構方法,還有關於她的搭檔,一個比她年長而且擁有一家餐廳的女人,之後我們上樓到我的房間去,她聞起來有嬰兒爽身粉和茉莉花的味道,而且她裸露在外的皮膚緊靠著我。
接下來幾個小時我用了三個保險套中的兩個,當我從浴室沖完澡回來時她睡著了,然後我爬上床躺在她旁邊,想著安德頓寫的字,他在打字稿後面的潦草手寫筆跡,我想去看,但我睡著了,一個有著茉莉味道的柔軟胴體正貼著我。
午夜後我從一個夢裡醒來,黑暗中一個女人的聲音正在低語。
她說,「所以他進到鎮裡,帶著他的《門》錄音帶和他的克勞利書本、他手寫的秘密網站列表或網路上的混沌魔法,每件事都還不錯,他甚至有了一些追隨著,那些像他一樣逃跑的人,只要他想要,他隨時找得人吸他的老二,這世界真美好。
「然後他開始相信他自己所宣稱的,他認為他是個人物,而且還是個重要人物,他認為他不是一隻小貓,而是只出色的虎貓,所以他掘出……其他人想要的……某個東西……
「他認為他挖出來的某個東西將會照看他,這個傻孩子。那個晚上他正坐在傑克森廣場和塔羅占卜師談話,告訴他們有關吉姆.莫裡森和卡巴拉的事,有個人輕拍他的肩膀,他轉身,那個人向他的臉上吹了些粉末,然後他吸了進去。
「他並沒有吸進所有的粉。之後他還想著要怎麼辦、要不要做點什麼,卻發現沒有辦法,因為他全身都不能動彈。那粉末裡有河豚、蟾蜍石、磨碎的骨頭,還有其它很多東西,而他都已經吸進去了。
「那些人帶他去急診,但醫院並沒有對他做太多處置,只認為他是有毒癮問題的街上老鼠。第二天他又能動了,但是兩三天後他才能說話。
「問題是,他需要那些粉,他想要它,他知道在那些殭屍粉裡有某個大秘密,他幾乎就要曉得了。有人說他們把海洛因之類的東西混進粉裡,但他們根本不需要那麼做,他本來就想要它。
「他們說,他們不會把粉賣給他,但如果他為他們工作,他們會給他一點殭屍粉,讓他可以抽、可以聞、塗在他的牙齦上、或吞下去。有時候他們要他做沒人願意做的骯髒工作,有時候他們只是羞辱他,就因為他們有能力這麼做;要他吃溝裡的狗屎也好,要他為他們殺人也好,什麼都可以,只要沒死掉就好。他變得骨瘦如柴,為了殭屍粉他願意做任何事。
「在他腦子裡還剩餘的那一小部分自我想著,他還是他,他並不是一個殭屍,他還活著,還有一個門檻他一直沒有跨過去,但他在很久以前曾經穿越過。」
我伸出手碰碰她,她的身體堅挺、苗條又輕盈,她的乳房就像高更也許曾經畫過的那樣,在黑暗中她的嘴貼著我的,如此柔軟又溫暖。
人們會因為某個理由進入你的生活。
IV
「那些人應該要知道我們是誰,而且要曉得我們在這裡」
當我醒來,天依然還是暗的,房間裡很安靜。我打開燈,在枕頭上尋找一條白色或紅色的緞帶,或是一個老鼠頭骨耳環,但除了我以外,床上沒有任何人曾經待過的跡象。
我從床上起來,拉開窗簾,往窗外看出去,東方的天空正變成灰色。
我考慮往南方走,一直走,繼續假裝我還活著,但並不是,我現在知道了,也實在知道得太遲了,畢竟在活人與死人之間有道門,人們不過在兩端的中間搖擺。
我已經盡我所能來到這裡。
飯店房門上傳來微弱的輕拍聲,我穿上原來穿的牛仔褲和T恤,赤著腳,把門拉開。
咖啡女孩正在等我。
在門另一邊的每樣東西都籠罩著光,一道開闊的、奇妙的黎明前的光,我聽到召喚早晨空氣的鳥鳴聲。街道位於山丘之上,我面前的房子不過就是間簡陋的屋子。空氣中有一層霧,一直低到地面,捲繞出一個像是從黑白老電影裡跑出來的影子,但它中午前就會散去。
這女孩又瘦又小,看起來似乎不滿六歲,她的眼睛可能有白內障,佈滿了像蛛網的東西,她原來棕色的皮膚,現在卻儘是灰色。她拿了一個飯店的白色杯子給我,小心翼翼地,一手握著柄,另一隻手托著杯碟,裡頭裝著半滿的泥色液體,正冒著蒸氣。
我彎下腰從她那裡接過杯子,喝了一口,非常苦,而且很燙,讓我整個都清醒過來。
「謝謝。」我說。
有人在什麼地方正呼喚著我的名字。
女孩很有耐心地等我喝完這杯咖啡。我把杯子放在地毯上,然後我伸出手碰觸她的肩膀。
她向上伸出手,張開她小小的灰色指頭抓住我的手,她知道我是和她一道的,無論我們現在要去哪裡,我們都會一塊兒去。
我記得某個人曾經告訴我某件事。我對她說,「很好,每一天都是新鮮研磨的。」
咖啡女孩的表情沒有變,但她點點頭,好似聽到我說的話,然後她不耐煩地拉著我的手臂,她用她很冷很冷的手指緊緊抓住我的手,最後我們肩並肩,一起走進霧氣瀰漫的黎明。
May 3,2007
Neil Gaiman:Fragile Things 之 Other People --《其它人》
原作者:Neil Gaiman
作 品:Fragile Things 之 Other People
翻 譯:蛙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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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在這裡是流動的」, 惡魔說。
他一看見它就知道它是一個惡魔,如同他知道那地方就是地獄,無庸置疑。
那是一個長型房間,惡魔站在冒煙的火盆邊遠遠等待著。天花板很低,地板不是實在的物體,有許多東西掛在灰色石牆上,聰明的話,就知道不要離它們太近。
惡魔說,「過來」,他便走了過去。
惡魔全身赤裸,像耙子一樣細瘦。它全身傷痕累累,好像在很久以前被剝去了皮;它沒有耳朵,沒有性別,嘴唇薄又節制;當它用一雙看得太多太遠的惡魔之眼看著他的時候,他覺得自己比蒼蠅還要渺小。
「現在要做什麼?」他問。
「現在,你將受折磨。」惡魔用可怕的嗓音平淡地說,不帶遺憾也沒有任何針對性。
「要多久?」
惡魔搖搖頭,沒有回答。它沿著牆慢慢地走,仔細端詳每一件掛在牆上的東西。走道的另一端是一扇緊閉的門,旁邊掛著一只用磨損的鋼絲做成的九尾鞭。惡魔用它只有三隻手指的手把鞭子拿下來,小心帶著往回走,再把鋼絲尖端放到火盆上,一邊加熱一邊盯著瞧。
「太殘酷了。」
「是啊。」
當鞭尾的尖端燒出陰森森的橙光時,惡魔揮動手臂甩出第一鞭。它說,「以後你會記起這一刻有多美好。」
「你騙人!」
「不,」惡魔在把鞭子甩下來之前解釋,「因為接下來只會更糟。」
霹啪一聲,鞭尾在咻咻聲中落在他背上,撕裂他昂貴的衣服,火著了起來,他拚命慘叫,但這並不是他的最後一聲。
那房間的牆上有兩百一十一件工具,他一一體驗了它們的酷刑。終於,最後一件刑具--Lazarene 的女兒,在好好伺候了他以後,被清理好,掛回牆上編號 211 的位置。然後他用受傷的嘴唇喘氣著問,「現在還要做什麼?」
惡魔說,「現在,真正的痛苦才要開始。」
果然如此。
惡魔巨細靡遺地把每一樁他寧可沒幹過的壞事、每一個他自欺欺人的謊言,和所有大大小小的傷害,一件件從他嘴裡逼問出來。惡魔除去健忘的偽裝,剝到只剩下事實,對他來說,那比什麼都痛。
惡魔問,「告訴我,當她走出那扇門的時候,你在想什麼?」
「我想我心碎了。」
惡魔不帶恨意地說,「不,你才沒有。」它用沒有表情的眼睛瞪他,讓他被迫轉移目光。
「我想的是,她永遠不會知道我和她的妹妹上過床。」
惡魔將他生命的每分每秒都拆開來,持續了一百年,甚至可能有一千年--在那個灰色房間裡,他們有無限多的時間,最後他了解到惡魔是對的,比較起來,肉體上的折磨實在仁慈多了。
結束了。
但才剛結束,就又重新開始。這一次他有自覺了,卻讓他感覺更糟。
沒有謊言,沒有遁詞,僅存痛苦與忿怒。只要他開口說話,他就厭惡他自己。
他不再啜泣地說下去,當一切結束時--也許一千年後,他祈禱惡魔會走到牆邊,把剝皮刀、堵口梨,以及指骨夾通通都拿下來。
「再來」,惡魔說。
他開始尖叫,並且尖叫了很長一段時間。
等到尖叫聲平息,就像他什麼都沒說過似的,惡魔說,「再來」。
如同剝洋蔥,生平第一次他明白了所有因果關係;他知道他所作所為的後果,那些他不自覺做了的事,是如何傷害這個世界,以及對那些人--無論熟識、點頭之交、甚至是素未謀面的人--所造成的傷害。然而,這卻是最艱難的一課。
一千年後,惡魔仍說,「再來。」
他蹲伏在地上,靠著火盆輕輕搖擺。他閉著眼說他生命中的故事,從誕生到死亡,不更動內容,也不省略任何事,一邊說一邊重新經歷,他開放他的心靈面對每一件事。
當他說完了,他仍閉著眼睛坐在那兒,等那聲音說,「再來」,但卻一片寧靜。他張開眼,慢慢站起來,發現只剩他一個人。
他看到房間盡頭的門打開了,一個穿著昂貴衣服的男人正跨進門來,他的臉上帶著恐懼、傲慢和得意的神情,邁著遲疑的步伐走進房間,然後停了下來。
當他看見那男人的時候,他一切都明白了。
「時間在這裡是流動的」,他這樣告訴新來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