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0,2008
John Elder Robison 的《看我的眼睛》
妳/你正常嗎。
我們對於何謂正常往往具有某種印象,說穿了便是立定邊界的過程,決定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可以做;決定什麼舉止叫適當,什麼言行稱不合時宜。然而,真的存在純粹的正常人嗎,真的存在符合所有模板、符合所有人期待的正常嗎。《看我的眼睛》的作者 Robins 以亞斯伯格人的身份寫下他一路走來的心路歷程,幾可媲美 Oliver Sacks 寫的一連串與神經疾患相關的科普書籍,讓長久以來不被了解的高能自閉症患者透過新的精神醫學獲得社會更深刻的理解,或許藉此可讓相對「正常」的人們同理並接受他們不合時宜的反應與表現。
我個人十分肯定作者挺身而出揭露不堪往事的勇氣,如無法融入同儕、情感表達障礙、被捉弄等,在小小孩的心靈中的確都會造成或多或少的傷痕。事實上我也經歷過類似的處境,自小我便覺得自己與眾不同,對於同伴自然往來的對話總是充滿困惑,上國中後若不是能保持一定水準的成績,我幾乎要認定自己是個沒救的小孩;高中時期更是慘烈到難以回顧,分組時永遠是最後一個沒人要的,每天害怕被同學恥笑欺侮,聽到下課鐘聲便忍不住發抖,走路都得提心弔膽,若有同學不小心碰到我就直呼倒楣晦氣;在學校裡我只能和老師說話,所以當我看見 Robins 說起大人比較可以包容「奇怪」的孩子段落,過往記憶便排山倒海而來。
我以我至令仍難以令人理解的方式,無時無刻覺知所有關於正常的邊界,並且不斷嚐試翻越它、衝撞它、或改變它;我強迫自己回憶當初的不堪,努力探求痛楚核心的起源。終於我發現論述是最有力的反抗工具,以自身作為所有刻板印象的「例外」,配合自己大量的對話實驗,多年後的現在我成為朋友口中一個「特別的人」,有趣、迷人、充滿能量;我不但交到朋友,而且還是很多很多朋友,我成為人際網絡中活躍的個體,也許離世俗「成功」的形象甚遠,卻再也沒有任何人能忽略我的存在。
我不再將外界的批評放在心上。這恐怕才是我最明顯的不正常癥狀(笑)
看得出來 Robins 以極犀利的筆法戳破美好正常生活的假象,但也許想說的太多,整體內容呈現出諧趣的疏離,讓我在閱讀這本書的同時心情複雜無比。像這類以現身說法寫成的小說同樣也可能讓長久遭受污名化的亞斯伯格人成為被消費的對象。作者最後成功過著「類正常」的生活,有妻有子有成功的事業,我擔憂是否因此令大眾產生一個印象:只要你足夠努力就可以成功。在這個以愈來愈狹窄的詮釋定義成功的速食社會,Robins 的成功,儘管激勵了許多亞斯伯格人及其家屬,卻同樣可能造成另一類隱性的壓迫,大家以為這種症狀是「可以被治癒/改善的」,反而以異樣的眼光看待無法達到這個標準的亞斯伯格人。
究竟何謂精神病?DSM-IV-TR (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載記的並未代表其全貌,「定義」本身便是權力的展現,「不正常」的定義總是隨著不同年代、不同社會文化、不同地域種族而改變,與其稱它為 Bible,毋寧將其視為縱切時間的主流意見,至少能讓精神醫學診斷具有某種基礎,避免因盲目引起的恐慌。
正常與不正常的邊界是流動的。善與惡從來沒有辦法單獨存在。我不理解為什麼暴力的定義可以視情況而定,我不明白為什麼人們總是寧願承諾膚淺的謊言。從小我便以一個外星人的角度來學習如何偽裝成一個正常的地球人,觀察別人情緒的反應,穿著和大家類似的衣服,對鏡子練習如何笑得更自然一點。我想我不是亞斯伯格人,但每個人莫不是或多或少都有社會適應不良的情況嗎,難道因為這樣我們便得摒棄自己的異質性向平庸靠攏嗎。
不。
那末,又為什麼,我們對於異於己者有這麼強烈的排斥情緒,是因為厭惡還是因為恐懼。是不是我們害怕孤獨又缺乏自信,於是須要在團體中透過排擠「黑羊」來取得自已存在的正當性。
真的,一點都不合邏輯。
我想會這麼做的,便是正常人的特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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