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30,2007
Keith Donohue的《失竊的孩子》-- 歸返原鄉的自我追尋
你能追溯到最年少的記憶是什麼時候。
又,
要到多大我們才意識到自己原來是一個獨一無二的個體、
要到什麼時候我們終於明白人我分別。
關於「我」的概念,若不曾/不能擁有,自然沒有失竊之說。
偏偏就是因為曾經(以為)擁有,即使只有短短七、八年。
這是一個好故事,述說歸返原鄉的自我追尋。
失竊的不是孩子,而是身份。
被調換並不代表存在的佚滅,但必須透過對身份的追尋來取得通往原鄉的唯一鑰匙,
唯有如此才得以證明自我存在的現實。
身份,真的如此重要嗎。
或者這個問題應該反過來問,若是沒有了身份,那末我們還剩下些什麼。
於是有了這本書。
A一袋的離家出走導致身份遭竊,卻在成為大哥布林之後透過破碎回憶的書寫,
找到回家的路,之後又因小黑斑的地圖和一句:「跟我來玩」,從此踏上流浪之途。
通常離家意味著個體的成熟,這個拋棄過往生活的舉動,正是他重新建立身份的契機。
而古斯塔.盎格蘭利用調換取得了亨利.戴的身份,原本應該擁有一切從此幸福快樂,
但他不但不因此滿足,還為守住一個沈重的秘密幾乎耗盡了力氣。
他急迫地需要知道一百年前的身份,所有朦朧的記憶都關係到身份的建構,
用盡方法,拼圖似的、一點一滴的、利用蜜月偷渡的,
都為了逐漸拼湊出那原本屬於他的生命。
亨利.戴或古斯塔.盎格蘭不只是名字,它更代表親族譜系、生活,以及身份,
一切被視為正常的種種,於是追尋根源,便是返歸原鄉,以了解自己(曾經)是誰。
失去身份卻沒有完全喪失記憶,彷彿身受重傷卻一息尚存那樣令人痛苦;
失去名字也是遺忘的開始,一如嬰兒無法記得他出生前的所有一切。
就像森林裡那塊地被燒燬、重建,隱喻了人與自然分庭抗禮的堅持,
讓妖精們覺得失去了一個家,那個家就算原始、艱困,僅能提供暫時棲身,
但他們仍不能夠失去,無論如何都必須回歸,
即便他們真正渴望的是未來調換後的新身份,打造自己的生命。
妖精追尋一個家,調換兒追尋成為妖精前的身份;
若妖精與人類之間的平衡被破壞--伊格爾調換奧斯卡失敗造成森林地付之一炬,
則遊戲規則崩解無可避免發生混亂與失序,人心頓失依靠。
奇妙的是,這種崩解反而造就新生命的開展,
當原有的悲傷循環被打破,困厄徬徨反倒激勵心智採取其它不同解答的可能性,
最終小黑斑、A一袋及亨利.戴分別以自己的方式找尋出路,
但我們都曉得那僅僅是個開始。
書中最精采的是,以藝術做為鏈結人類與妖精的媒介,也是自我與原鄉的橋樑。
A一袋書寫他的記憶歷程,亨利.戴終於完成那首同名《失竊的孩子》交響曲,
樂章的演出恰為全書所有的追尋下了註腳,讓整本小說的層次提升到「與自我和諧」的境地,
不再失落於身份,也不再束縛於哀傷與憤怒之中,從此返歸自我的原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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