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一天讀書的份量仍是那寥寥的數十頁,一個星期也實在很難讀完一本書。想像Sara Nelson般列出每週想要及該要讀完的書,每天像趕進度般的閱讀,如她自己說的週日選書並開始閱讀,週三必定讀完,週四或週五開始寫感想。這種如同急行軍般的閱讀規則,恐怕不是我們這類專職的上班族能勝任的。只是每天抽出空檔讀書,並在記憶裏蒐找值得書寫的主題,然後發展成千字左右的文字,當成一天的閱讀日記,原初以為也是難事,等到開筆寫了,日復一日勤快的蒐集書寫主題,記在隨身的手冊裏,同時也在一天結束以前記錄下一天的讀書量,一個星期整理一次,看看這個星期的進度到底完成了多少,下個星期又能列入那本書當成閱讀素材,部份來自於終於讀完一本書,部份來自下一本要讀什麼書,交織著的情感,全混雜在持續的閱讀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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