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3月29日

面對無法理解的荒謬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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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久許久以前,曾經有段時間,島國上只准唱正向光明的歌曲,只要帶有一些些悲傷氣氛的歌謠,都不能在電視上公開演唱。那還是個對錦繡山河懷有無限嚮往的年代,偉人高舉著復興中華文化的神聖火炬,要人民自強不息,日新又新。我們無知的以為這樣就會迎接光明的到來,完全不會懷疑領袖所說的根本就只是麻醉大家的夢囈。而那些被禁唱的歌,絕對是匪諜意圖分化破壞的種子,是惡意挑撥間離的委糜之音。只有歌頌光明,才能邁向康莊大道。
  於是我們高聲唱著:藍藍的天,白白的雲,藍天白雲好時光…
  後來我們才知道,原來萬惡的共匪所竊佔的國土根本就要不回來了。原來我們的處境惡劣到被趕出了聯合國,我們以為的美麗國旗只能飄揚在小小的島國上,而我們一直相信的莊嚴的國歌,只能在島國上,小小聲的傳唱。原來領袖所說的,大多是不可能實現的夢話,更後來,領袖還就逕自離我們而遠去,根本就沒把「光復大陸國土,解救大陸同胞」當回事。而那些歌頌光明的歌,只帶給我們更深的感嘆:原來我們連認識自己所賴以生存的小島的權利都沒有,被禁絕的歌謠裏,有許多是這島國的先人們熱情傳唱的。之前日據時代日本人不准他們唱,後來回歸祖國了,中國人還是不准他們唱。
  台灣民主的道路走得艱辛,熱切擁抱人權的結果,經常是先得經歷過一段腥風血雨的日子。總算有了出頭天的機會,透過民主的程序,人民享有更多的自由。我們可以批評政府,我們可以依著自己信仰的理念,大聲說出自己的感受。自由民主的花朵開得燦爛美麗,在二十世紀結束之前,我們甚至看到了原本以為會萬年執政的威權政黨終於垮了台,政權和平移轉,人民用選票自由的決定了自己的政府,自己的總統,呼吸到自由新鮮的空氣。
  我們所信仰的自由,應該是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為限,雖說這是威權時代的公民教材裏歌頌的道理,卻還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只是,這民主自由的花朵終因政黨惡鬥而漸形枯萎,我們所相信的自由有了另類的定義。言論自由的神話,在這島國上,越來越具有圖騰般的象徵意義。
  看到台聯立委批評公視公然播放羅大佑演唱實況是「飼老鼠咬布袋」,我只感到驚愕與憤怒。這和國民黨以往的作法有什麼不一樣?看到公視發表聲明表示「確實不適當」,我只感到可恥及鄙視。媒體經營者該有的風骨到那裏去了?看到新聞局表示「公視違反製播原則,深表遺憾」,我只感到荒謬與無稽。這那裏又符合民主自由國家所強調的普世價值?彷彿倒退到警總時代大小事都和主題意識扯上關係的突兀,連批評前任元首的意見都無法表達,這又那裏享有什麼創作自由?這還是個強調人權至上的國度嗎?
  我突然懷念起老蔣時代,說不給你自由就是不給你自由,而不是荒謬絕倫的以雙重標準搞得人無所適從。說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我是絕對相信,尤其當極端強調台灣主體意識的潮流成為主導一切的核心價值,政治人物所在意的仍是最容易凝聚共識的造神運動。李登輝是不能批評的,陳水扁是不能批評的,台灣是不能批評的。就讓我們天天唱起歌頌台灣的歌謠,自我意淫的沈浸在深深的夢境裏,徜徉在台灣國的旗海之下,完全不必顧及醒來之後必須面對的荒謬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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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這是台灣民主發展的一個悲哀!要綠營能尊重羅大佑的政治立場.要藍營尊重台聯立委的批評.都還不到時候.台灣不是不能批評.而是批評者也要有被批評的肚量.新聞媒體要維持中立.而不是現在說的本來就會有立場.有立場不是錯事.沒立場是騎牆派.我有我的政治立場.但是政治並非生活的全部.所以我只在屬於我的立場的網站發抒我的政治見解.(可惜連這麼做都遭打壓)在報上發表作品就不涉及我的政治立場.除非是像從前的文化打手.才會在報上突顯其政治立場.
Posted by 土雞 at 2005年03月30日 21:20
土雞:
 我其實無意期待綠營尊重羅大佑的政治立場,就像我不會期待藍營尊重台聯立委的批評一樣。
 不過羅大佑的音樂作品在公視上播放,所涉及的不是批評不批評的問題,而是創作自由的被尊重。政治赤裸裸的論斷是立場的表達,那會有不同的表達場域,能不能被尊重是一回事,該不該被尊重又是另一回事。應然與實然之間總會存在隔閡與界限,但言論自由既然是該被尊重的,創作自由也屬於言論自由,就不應該受到箝制。
 我所不滿的是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以不同的立場去看待創作發表被打壓這件事,總是難解的輪迴。羅大佑可能想也想不到在新聞局歌曲審查制度下他的作品遭禁,政權輸替了卻又在另一套荒謬的標準下被打壓。雖然台聯批評的是公視不該播,我看到的卻是一連串無聊的造神運動,一連串護主心切的前現代政治氛圍。
Posted by 徐江屏 at 2005年03月31日 01:20
用唱的比較好聽?

政治人物兼媒體人
而論及在媒體前的表現,試問還有誰比媒體人(藝人)更「專業」、更佔優勢?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政治人物身兼媒體人」備受爭議的原因了!
但試想如果有藝人,把他個人具攻擊性的「政見」(或是「對政敵的詆毀」)不加修飾地寫進到他個人的「作品」當中,那他大可藉著表演之名(迴避跟對手作理性的辯論),把自己的政見偷渡到一個對手所無力固守的領域──就言論自由來說,我們雖不同意他的言論,但卻也不能說他有任何違法之處;但對民主政治的公平競爭來說,我們也不得不指出,這實在是一種「技術犯規」!
雖然從另一個角度看──別忘了!在某特定政黨造勢的場子,他(她)們的「站台」,又可名正言順地替自己「打歌」──筆者個人認為,這倒不失為一種「有創意」的行銷手法,但這似乎並不是一個有格調的創作人所應為,特別是對於一個因為創作過許多優秀的流行音樂而備受敬重的資深藝人來說。


沒憑據侮辱屬誹謗
而不管我們是不是一個創作人,在民主法治下的社會公民都應該要了解,當我們一方面享有言論自由,一方面卻也有接受法律規範的義務──沒憑沒據地攻擊、侮辱他人就是涉及刑責的誹謗,不管它是被用寫的、用講的還是用唱的!
洪浩唐
作者為自由作家


Posted by 土雞 at 2005年03月31日 15:12
to 土雞:

如果要說「用唱歌傳達自己的意見」是一種「名正言順的偷渡」和「技術犯規」而破壞了某種政治角力、意見平衡的中立狀態,而必須被提出撻伐糾舉,那未免也太小看選民接收各種資訊時能夠作出自主判斷的智慧了(雖然經粗淺觀察結果我覺得這種智慧同時恐怕也同樣不宜被過度高估...-__-)。

羅大佑這張【美麗島】專輯,雖然收錄《綠色恐怖份子》《阿輝仔飼著一隻狗》而頗具爭議,但事實上根本沒有引起廣大的正面迴響,反而我們看到更多都是「羅大佑是否江郎才盡?」的懷疑與失望,這難道沒有說明什麼嗎?對於一個曾經站在金字塔頂端也永遠充滿自信的「音樂大師」,得到這樣的回應不就已經是最殘酷的打擊了嗎?

如果這說到底也只能算是「品味格調」層次的問題,那就不必 - 也完全不適合 - 用意識型態、政治鬥爭的方式予以「懲罰」吧。

納稅人血汗錢拿來餵養立委的明明就不是「ㄆㄨㄣ」,為什麼從這幾個台聯立委口中吐出來的的問政品質如此臊腥酸臭?曾在 BBS 看過有網友的簽名檔寫道:「中國以前搞文化大革命,現在搞經濟改革;台灣以前搞經濟改革,現在搞文化大革命。」這樣的比喻似也有幾分道理,又怎麼不叫人感到哀傷憤怒呢...orz
Posted by bias at 2005年04月1日 04:36
土雞:
 把問題推向極端,確實會引出更多的爭議。在你所引的文章裏寫到的狀況,反倒讓我想起美國總統大選時流行或搖滾歌手願意勇敢表達自己所選擇的候選人並願意勇敢向選民推薦。我在意的是整體環境對言論自由視為價值體系一部份的尊重,而不是只維護自己說話的權利就以為別人的全是胡說。
 這兩天為了這話題想了又想,腦海裏總想到那年黑名單工作室發表專輯時對社會所引發的震動。〈民主阿草〉到現在歌詞都還會經常浮現出來。對政治對手的批判的權利應該被維護,就像我們對言論自由的堅持,對於創作、表達自由的尊重,也同樣重要。
 何謂侮辱?何謂誹謗?這種爭論在我們所身處的社會從來沒少過。以前威權時代無從讓人民有機會對元首有任何負面意見,有意見的全抓起來了。民主時代在言論自由的標榜下,大家都有平等的說話的權利(雖然還是有些人享有言論免責權,那是法律所賦予的,我們無從置喙),我們於是計較起隱私與公益之間那條模糊的界線。我的想法倒單純,何不讓這社會自然去論辯,而不是一開始就重重的罩了個大帽子,硬說就是誹謗。
 我反對的是台聯逕自以「侮辱國家前後任元首」的名義打壓媒體,打壓歌手。我們雖然不盡同意羅大佑的政治意見,但卻應該尊重他表達的權利。

bias:
 你的意見不必然都是「偏見」,至少我感受到相同的呼吸。羅大佑的政治選擇曾讓我對他失望,連帶著對這《美麗島》的認同少了許多。我懷念許久以前的羅大佑:憤怒,激情,但卻願意以同樣的精神去處理與音樂有關的諸元素。市場對羅大佑的漠視,他應該也清楚的感受到。
Posted by 徐江屏 at 2005年04月1日 14:51
呃......為何作成歌曲就有免死金牌,「批評」他就是文化大革命?批評他就是「打壓」!

>>我反對的是台聯逕自以「侮辱國家前後任元首」的名義
>>打壓媒體,打壓歌手。我們雖然不盡同意羅大佑的政治
>>意見,但卻應該尊重他表達的權利。

有沒有侮辱看看他的歌名就知道!這不是常識嗎?你自己被人這樣侮辱的話作何感想?被侮辱的一方要向施加侮辱者討公道,就是打壓?!因為《美麗島》沒有受到廣大迴響,所以人身攻擊就不能追究?因為提出質疑的是「立法委員」,所以台聯「要公道」的舉動「打壓」?就變成「政府欺壓人民」?就變成「造神運動」?

將「公然侮辱」用「應該尊重他表達的權利」來詮釋,我只能說你真是目無法紀啊!

只因為他帶有政治色彩,就能將對「他的歌詞裡的人身攻擊」的「批評」用「政治打壓」來詮釋!為羅大佑出頭的人其實才是泛政治化!

「批評」與「打壓」相信您分的出來!

我最不齒這種明明是加害者還偽裝成受害者的人!

羅大佑的歌已經明顯針對李前總統做人身攻擊,注意,是「人身攻擊」,不是「批評」!請問公然人身攻擊是文明國家允許的嗎?

既然「那未免也太小看選民接收各種資訊時能夠作出自主判斷的智慧了(雖然經粗淺觀察結果我覺得這種智慧同時恐怕也同樣不宜被過度高估...-__-)」那你為何不向大家說陳勝鴻事件只是個媒體小插曲,為何還要寫〈這是我們同享的水準!〉(http://blog.roodo.com/cpshyu/archives/57589.html#trackback)來感嘆一番?如果「選民接收各種資訊時能夠作出自主判斷的智慧」可以用來詮釋這些現象,那「媒體改革」、「媒體識讀教育」、「媒體亂象」都在胡說八道囉?

根本是雙重標準,也許你有被國民黨的國家機器壓迫的經驗,所以對於政府的行為帶著敵意的眼光來看待。這不是另一個殖民的笑話嗎?國民黨還真是傷了你們那個年代的人傷的太深,所以留下這種莫名奇妙反政府的後遺症!
Posted by R at 2005年04月1日 17:42
要「尊重別人的立場」沒錯,可是「公然侮辱的行為」不能用「尊重別人的立場」來掩飾開脫,更不能用「政治打壓」、「造神運動」來扭曲!

附帶一提,羅大佑沒有「美國綠卡」。為什麼?
因為他是「美國公民」,美國公民拿的是「美國護照」!
Posted by R at 2005年04月1日 17:47
>>我所不滿的是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以不同的立場去看
>>待創作發表被打壓這件事,總是難解的輪迴。羅大佑可
>>能想也想不到在新聞局歌曲審查制度下他的作品遭禁,
>>政權輸替了卻又在另一套荒謬的標準下被打壓。雖然台
>>聯批評的是公視不該播,我看到的卻是一連串無聊的造
>>神運動,一連串護主心切的前現代政治氛圍。

你自己明明知道「台聯批評的是在公視公然播出人身攻擊的歌曲」,那為何接下來可以延伸出「一連串無聊的造神運動,一連串護主心切的前現代政治氛圍」這種結論?

不過這也可以證明國民黨國家機器當初施加在臺灣人身上的鎮壓有多嚴重!讓你那個世代的人至今仍有餘悸,然有不當類比、直覺式地認為政府又在欺壓百姓的這些後遺症!
Posted by R at 2005年04月1日 17:54
>>不過羅大佑的音樂作品在公視上播放,所涉及的不是批
>>評不批評的問題,而是創作自由的被尊重。政治赤裸裸
>>的論斷是立場的表達,那會有不同的表達場域,能不能
>>被尊重是一回事,該不該被尊重又是另一回事。

總之就是一個重點,你一該始就把「羅大佑李前總統的人身攻擊」扭曲至「政治立場的評斷」的場域,所以對於台聯要討回被人身攻擊的公道這件事用泛政治化的立場來解讀,才會得出「政治打壓」、「造神運動」這些錯誤的結論!

此事無關「政治」,而是高齡的李前總統被擁有香港永久居留權的台灣過氣歌手「公然侮辱」的問題!
Posted by R at 2005年04月1日 18:00
>>羅大佑這張【美麗島】專輯,雖然收錄《綠色恐怖份子》
>>《阿輝仔飼著一隻狗》而頗具爭議,但事實上根本沒有引
>>起廣大的正面迴響,反而我們看到更多都是「羅大佑是否
>>江郎才盡?」的懷疑與失望,這難道沒有說明什麼嗎?對
>>於一個曾經站在金字塔頂端也永遠充滿自信的「音樂大
>>師」,得到這樣的回應不就已經是最殘酷的打擊了嗎?

這是您主觀的論斷,但是台灣可是有法律的國家,對於一個公然侮辱者,你用「對於一個曾經站在金字塔頂端也永遠充滿自信的「音樂大師」,得到這樣的回應不就已經是最殘酷的打擊了嗎?」來為他「規避法律上的實質責任」,甚至把台聯據理提出的批評扭曲成「政治打壓」、「造神運動」!?

臺灣的法治觀念自從「李慶安舔耳案判決無罪」、「宋楚瑜興票案簽結」、「320違法集會就地合法」、「被槍傷的總統找不到兇手就代表他自導自演」之後還真是沉淪的徹底!
Posted by R at 2005年04月1日 18:08
to R:

《阿輝仔飼著一隻狗》的確是在歌詞裡作了嚴厲的人身攻擊。但妳有沒有真的去聽過她唱了什麼,才讓妳如此氣憤連續把本 blog 格主徐江屏或在下小的我的意見作了恐有斷章取義又張冠李戴之嫌的回應呢?建議妳先靜下心情,看清楚什麼話是誰說的,也盡量避免把人家的話拆成零散的片段去抓什麼話柄借題發揮,要想再繼續討論才比較容易有更清晰的脈絡。

即使毫無興趣去唱片行買下【美麗島】回來一聽,我也懶得找下載連結給妳試聽,我猜妳更一定沒興趣自己找來生氣。但還是麻煩請先稍微看看歌詞再說:

《阿輝仔飼著一隻狗》
詞曲:羅大佑

阿輝仔飼著一隻狗 阿輝仔飼著一隻狗
阿輝仔飼狗會咬人 阿輝仔飼人會咬狗
阿輝仔飼狗狗舔阿輝仔 阿輝仔飼一隻阿誠仔狗
阿輝仔飼狗狗舔阿輝仔 阿輝仔飼一隻阿誠仔狗
狗要吃魚也要吃蝦 狗要吃肉也要吃草
狗做密使兼買軍火 阿輝仔飼狗真正棒
阿輝仔要飼大也有一套 扈斗見人一定開口笑
見高就拜是大彎腰 見低就踩也學會曉
寶島有史他第一棒 因為世界英雄會出在咱家
阿輝仔心靈要替咱改造 給社會安定到車糞斗
摩西說決心要救咱走 只有阿山仔給他去放鴿子
等阿輝仔改天回母校 慶到他祖嘛都想不到
阿輝仔結果愈來愈驕傲 嘴角結果變做向下翹
本土的自己才看會曉 外來的管你去死了了
芋仔倒餿去剁骨頭 蕃薯煮湯給自己攪
阿輝仔是日本的好同胞 聽說在共產是撓背子狗
效忠老K坐經國號 又和平政權在大移交
十八孔你連戰也輸不完 因為好孔的給阿輝仔抱了了
阿輝仔提出起兩國論 大家給他搞到強強滾
月底停一次電驚魂 中秋又來一遍大地震
陪你阿輝仔去坐龍椅 兩國論變做天國論
阿輝仔果然真正聰明 阿共仔給他搞到吃不消
又變出興票蓋彩票 連阿舍也放牛給去吃草
壞孔快走賭 好孔他總抱 圓的凹落扁的也要跟他走
阿輝仔飼到一隻狗 阿輝仔飼到一群狗
阿輝仔飼狗人咬人 阿輝仔飼人狗咬狗
阿輝仔飼狗狗舔阿輝仔 阿輝仔飼狗人著猴
阿輝仔飼著一隻狗 阿輝仔飼著一隻狗
阿輝仔飼的狗會咬人 阿輝仔飼人會咬狗
阿輝仔飼狗狗飼阿輝仔 阿輝仔飼一隻阿誠狗


在羅大佑的歌詞裡,阿輝仔是人,阿誠才是狗。羅大佑在歌裡公然侮辱、誹謗中傷的對象,並不是前國家元首李登輝(當然對李前總統也是不會有好話沒錯啦),而是當時李前總統的親信內臣總統府秘書辦公室主任蘇志誠。

也許對妳而言我前文的回應說得還不夠清楚?我是這麼說的:『如果這說到底也只能算是「品味格調」層次的問題,那就不必 - 也完全不適合 - 用意識型態、政治鬥爭的方式予以「懲罰」吧。』

人身攻擊、誹謗中傷的部分,當然可以告。誹謗是告訴乃論,除非當事人向法院提出告訴,否則羅大佑就不必為自己的不當言論負任何「法律責任」。妳在上一篇回應裡還提到了「台灣的法治觀念徹底沉淪」呢,如果妳還認為、期許台灣是個法治國家,既然蘇志誠不告、李登輝不告,難道妳能叫檢察官主動對羅大佑提起公訴嗎?套句電影《功夫》裡的台詞:「這,還有王法嗎?還有法律嗎?」

法律的問題,請交給法律去解決。音樂若真沒品味沒格調,請交給市場機制去處理。台聯立委如今想作的,卻是以預算資源作為要脅,對播出這個表演片段的公共電視作政治干預,也就是我前一篇回應所談的「用意識型態、政治鬥爭方式」去剷除異己。這種大開民主倒車的霸權心態跟當年中國共產黨紅衛兵的文化大革命豈不是如出一轍嗎?
Posted by bias at 2005年04月2日 03:18
還有,關於公共電視,看看中國時報立報的這兩篇文章吧。

台聯立委不管對羅大佑再怎麼不滿,她們的作法和背後的想法就是錯得離譜啊。要是有創作歌手想為這多寫幾首歌來諷刺批判一番,我猜我說不定還會樂見其成哩...
Posted by bias at 2005年04月2日 04:12
我同意你對台聯「刪預算」做法的批評,但是《阿輝仔飼著一隻狗》同時罵到李前總統與蘇志成,並非只有蘇志誠而已。

另外,大家就是衝著總統或前總統根本沒時間精力去告你(告你的話自己還要出庭),才會造成媒體這種肆無忌憚的作法,這是獨立的公視?

這兩首歌絕對不是個人主觀的「品味格調」的問題(抱歉,我認為品味格調與誹謗是不同的東西)!

而且另一首《綠色恐怖份子》的內容妳自己應該心知肚明,這種超不中立的內容還拿來播,公視先自己破壞自己的公信力,還敢說有獨立機制可以自我改進?對於台聯「要公視道歉,【否則】就刪預算」這種行為,我只能說再肆無忌憚的媒體下,市場機制無法發生作用(否則國內媒體早因「市場」而改邪歸正了),或許唯有預算才能制約!

公視自己的作為就不是一個獨立媒體應有的行為!

請參考以下有關公視的文章:

駁「給台灣一個機會--支持公共化」之謬誤
http://www.socialforce.org/phpBB/viewtopic.php?t=8812

強力反對「少數人享用,全民買單的公共化」
http://www.socialforce.org/phpBB/viewtopic.php?t=8789

《綠色恐怖份子》歌詞

  紅色橙色黃色藍色綠色打不通

  黑色白色綠色恐怖大家同不同

  紅色橙色黃色藍色綠色恐怖中

  綠色民主綠色恐怖大家懂不懂

  你是綠色和平中的恐怖份子

  已經進入for謀殺的歷史

  假藉綠色和平變色恐怖份子

  南台灣的水蓮槍擊騙子

  你用綠色恐怖暗殺普世價值

  全世界都把你嘆為觀止

  formosa的選舉要靠鮪魚肚子

  才能宣誓連任總統位子

  你為我們作了和平天使

  見證民主自由的無知

  讓你擋子彈真不好意思

  原來我們統統是白癡

  我們不是沒有用的腦袋瓜子

  得要教育我們下一輩子(兒女孫子)

  我們將要永遠歌頌你的故事

  南台灣的水蓮槍擊騙子

  南台灣的水蓮槍擊騙子

  formosa的民主自由歷史
Posted by R at 2005年04月2日 13:05
公視自己先不中立,堅決反對在不平等前提制約下(公視在某些媒體人控制下的非獨立運作)以及政治人物現實上幾乎不可能告你公視(與一般大眾不同)的環境下,打著一般的市場機制等認知來縱容公視的惡行!(我不是指多元意見,而是指人身攻擊,另外,對於暗殺案這種不確定的敏感議題,公視非但沒有小心處理,也沒有用「討論」的方式來製作節目,竟採用羅大佑深藍色彩的歌曲演唱這種單向的方式、獨裁一元的說法!)

況且公視本身就是一個為了擺脫市場機制而設的非商業電視台,市場機制本來就對公視無效!
Posted by R at 2005年04月2日 13:14
>>我同意你對台聯「刪預算」做法的批評

我的意思是我能理解在一般未考慮其他特殊原因的狀況下,你做出這種評語不意外!
Posted by R at 2005年04月2日 13:16
還有,尊重歌手歌曲裡的政治立場我同意,歌詞當然可以宣揚自己的政治立場,但是不能誹謗、公然造假、捏造前提(直接肯定陳總統自導自演這個前提)!歌手也應負一定的社會責任吧!怎可如此胡言亂語,然後再躲到「我是發表我的政治立場,所以你要尊重我的政治立場」的保護傘下!

我尊重羅大佑的政治立場,但我堅決反斷他的行為!
Posted by R at 2005年04月2日 13:19
節錄一些〈強力反對「少數人享用,全民買單的公共化」〉
http://www.socialforce.org/phpBB/viewtopic.php?t=8789 的內文,其他請至該網頁觀看。

反對公視這種不中立的行為才是遏止真正的「意識型態、政治鬥爭方式」!

--

駁「給台灣一個機會--支持公共化」之謬誤
http://www.socialforce.org/phpBB/viewtopic.php?t=8812

【節錄】〈強力反對「少數人享用,全民買單的公共化」〉
http://www.socialforce.org/phpBB/viewtopic.php?t=8789

我反對的理由很多,散見於〈媒體要改革,公民來連署〉一欄。

如:

1.佔媒體結構中極重要一環的從業人員,這些媒體人當中一碰觸政治議題,非統即獨、非藍即綠,還有一部份媒體人根本欠缺基本的國家意識,由這些人來搞公視能避免政治部講是非的爭端不從私營媒體延伸到公共媒體?鬼才相信。

2.為何需要公共媒體?不就是賭爛現有媒體的缺乏專業嗎?那麼公共媒體的成立真能使得這些加入公視的媒體人展現專業?現有公視看不到,支援擴大無線電視公共化的人反覆的說詞只是「乾淨」,拿「乾淨」回應專業,這不是詞窮嗎?

3.「制度」,我至今依舊看不出一套有效要求專業的制度,比如我曾提到過現有公視新聞的例子(現有公共電視新聞不煽色腥,政治新聞公正嗎?政治操作是不是轉成更細膩?)。我以為不專業,我如何有效反應、監督?我還真的除了在媒抗版面上如同批「私媒」一般,幹個兩聲,還真不知道「公媒」有何有效、高明的監督機制?

4.擴大無線電視公共化後,據說每年可能必須編列5~60億的預算來支撐公視集團(這可事件諸媒體的行政院說法),這個所謂的公共到底公共到什麼程度?我看起碼有7成民眾根本不知道公共個什麼碗糕?媒改社至今的連署也只不過才三千多,這是「公共」還是「一小撮共」?

5.有人說兩家無線電視釋股私有化後,恐將有縱虎歸山之憂,我卻擔心將公共電搞成這麼大將可“能養虎為患”(公共媒體集團:「據傳新聞局長林佳龍建議買下臺視、華視的民股捐給公視基金會,由公視統籌經營台視、華視、客家電視、宏觀衛視、原住民電視等6家電視台,成為公共媒體集團。」東森新聞2004.06.06)

舉個發生在2003年底至今尚餘波蕩漾的BBC重大新聞:「BBC記者吉利根的報導“沒有事實根據”,而導致國防部武器專家凱利自殺身亡。」

這還在於英國沒有國家認同問題以及BBC長久以來真正是以新聞專業著稱的媒體。要是這是發生在台灣,公共媒體夾其龐大的公共資源,經過大家認定為「乾淨」之後,再以比私營媒體來得細膩的手法,針對某些重量級特定人士搞個「凱利事件」並非不可能,不要說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問題是這些在未來可能具主導公共集團的媒體人有君子嗎?
Posted by R at 2005年04月2日 13:23
R:
 在你的論述裏一連串提出許多論點,要一一說明並不容易。要籠統的說可能又會被當成逃避問題,有點傷神。民主社會最珍貴的就是對個別意見的尊重,自然對於羅大佑、台聯立法委員及公視這三方,都應該有個清楚說明的空間。其實我關心的只是最基礎的言論自由概念,至於到底是侮辱還是誹謗?到底是打壓還是泛政治化,那可能又是另一個話題了。
 羅大佑所出席的場合是華山藝文特區裏的演唱會,有沒有收費我記不得了。公視所選播的是羅大佑演出的兩首批判意味濃厚的歌,也不巧都是對特定人物很有意見的歌。播出之後台聯立委提出批評,然後就是我們所接收到的後續發展。之所以要花費篇幅說明這過程,無非是想說明一點,那本來就不是政治造勢的場合,演唱曲目是出自表演者自己的安排。當然羅大佑有他的目的,新片剛發,又有這場青年人地下音樂發表的聚會,唱些聳動的歌比較容易有迴響。這都不是重點,尤其牽扯到動機,那是形而上的問題。
 創作者當然可以有特定的政治立場,創作者當然也會有入世的價值判斷,六○年代青年的憤怒,許多基進的歌手唱出他們憤怒的所在,都是明顯的例證。以無聊的謾罵入歌的不是沒有,終究會讓表現出來的形式只停留在淺白無趣的層次,但那也是創作,也都該值得尊重。
 我最有意見的部份是在這事件中思想環境的部份,確實是比起以前自由民主多了,但並不表示可以容忍對媒體該有的箝制及審查。你所指出我的雙重標準,在陳勝鴻事件中對媒體表現的不能忍受,同時卻又表現出對政府的敵意,有點覺得意外。我沒有被迫害的經驗,我只是卑微的希望許多年前那種肅殺的社會環境不要再重現,總統再怎麼說也是人民選出來的,沒有什麼是不能批評的,歌手的批評不是新聞報導,概念性的評判是可以被公評及檢驗的,姑且不論我們的社會是不是成熟到有能力檢驗的地步。歌曲審查制度廢除這麼久,沒有理由在現時復辟,就像我一貫的以為,媒體再亂,也只能要求媒體自制,沒有理由出現一個機構來做新聞檢查。那絕對是前民主時代的鬼魅。
 至於是不是造神,我還是那句老話,公眾人物享有盛名所帶來的私利,接受檢驗自也應該,至於其他的論點,我就不多說了。
 我還是很高興能有機會和你討論這樣的問題。
Posted by 徐江屏 at 2005年04月2日 14:51
媒體議題、媒體公共化議題,的確是我個人願意長期關注的幾項議題之二。看到 R 如此熱心地回應,並引用提供來自「媒抗」網站上的文章來充實自己的論點,我很感激正好讓我更能理解對話的人平時可能是在吸收什麼樣的智識養分。

只不過,R 提供的這些連結,主要跟推動華視、台視等無線電視台公共化的議題有關,卻跟本篇主題事實上並沒有那麼直接而明確的相關。一段一段小小(而破碎)的引用、大量的反彈情緒,我不認為這種留言回應方式有助於使這對話脈絡可以繼續順利進行下去而不至於模糊了本 blog 板主 cpshyu 原先發文的焦點看法。如果妳真有那麼多話不平則鳴,何不留下「正確的」個人信箱資料,或是自己的 blog 連結,讓我們再到貴 blog 去隨著妳想要針對的主題來交流意見呢?

先前回應裡已經講過的意見我實在沒興趣為了妳的激昂而必須一再重複了。何況這裡也不是「我的地方」。羅大佑是美國公民又怎樣?她也有台灣的選舉投票權,她對總統大選的過程、結果都不滿意,即使那可能是基於一些非理性的荒謬理由,我們也沒有立場去禁止她發表個人意見。她歌裡針對的本來就是「可受公評的公眾議題」,如果這樣的創作涉及誹謗,被誹謗者若有不滿自可循法律途徑提起告訴,然後我們應該尊重司法獨立,期待法律能夠還一個公道。

也不要妄自揣測當事人心態,說什麼「她們就是看準前總統或現任總統沒空出庭告妳,才會造成媒體肆無忌憚」,才會讓這些人這麼囂張,因為事實上並非如此。副總統呂秀蓮不就為了所謂「嘿嘿嘿電話事件」跟跟新新聞纏訟不休嗎?這幾年來這個案件總共開了多少次庭,呂副總統又真的為此親自出庭過多少次而非委任律師團代理即可呢?誹謗案的終結,除了由法庭裁定法律責任的歸屬之外,伴隨而來的往往還有龐大的懲罰性金額賠償。如果那的確是對當事人造成極大傷害的言論(或歌曲),我不認為兩任元首會為了「嫌麻煩」這種爛理由而乾脆息事寧人或當起縮頭烏龜,放任他人對自己作出不當的指控。

我個人真的不贊成羅大佑這些意見,我個人真的不欣賞羅大佑這種創作手法,我個人根本覺得羅大佑是在自砸招牌自毀長城,是在自取其辱。可是法律的問題請交給法律解決,她要繼續唱爛歌丟自己的臉,妳也攔不住她。

公視轉播這場獨立演唱會,內容多的是更年輕的地下樂團們以各自的角度去衝撞各種檯面上的主流價值觀,可不是獨厚羅大佑使其暢言政治立場的一言堂。羅大佑的歌曲如果實在難聽,如果細看歌詞還讓妳愈覺生氣,至少電視機的遙控器在妳手上,大眾擁有選擇轉台或關機不看的自主權。這正是公共電視台獨立於主流的商業利益之外,所能帶給我們最寶貴的核心價值 -- 更多另類的、小眾的自由選擇權。更大的包容,這正是讓人期待社會可以持續進步的動力。

但如果我們竟支持某些豬頭立委的觀點,任其直接以「無法容忍飼老鼠咬布袋」之類的荒唐理由和「刪除預算」之類政治手段(更別提公共電視從國庫得到的資金並不是「政府預算」了),為我們篩檢我們可以自由決定是否吸收接受的訊息內容,那卻代表著我們放棄了自己應該堅持的權力底線,讓某些代議士擁權自重並得以從中獲得權力利益,那才是養虎為患。這種民主的墮落,除了貪婪無恥的政客之外,更大的責任卻是掌握在人民手中。

我認為,這是民主國家中,我們人民不管任何政治立場都必須堅持到底、絕對無可退讓的最低底線。至於羅大佑唱了爛歌、公視播出其表演片段如果有什麼是非對錯,既然我們也不是阿扁阿輝仔或羅小佐豢養的狗兒,又有什麼好護主心切,非得在法律問題可以由法律解決,音樂格調問題可以交由市場機制決定的情形下,對著皇帝不急急死太監的事情上狂吠不已,爭這種跟民主大義相比幾乎無關緊要的小是小非,又有什麼好浪費口水的?
Posted by bias at 2005年04月2日 15:30
bias:
  我不太喜歡把那複雜的政治糾葛因素帶到這次的討論裏來,尤其是政黨在這次批評提出時的動機問題,那實在太飄渺而遙遠了。就像我昨天看到李敖聲援羅大佑然後台聯的反應,焦點越來越模糊,而這社會最基本該要在意的言論自由及創作自由甚至發布的自由,全都隱身到政治人物身後而被忽略了,那才是我真正感到痛心之處。
  R所提出的些許想法反應了這個社會存在的認知問題,這也是政黨輪換後台灣面臨到的難題。所謂的理想與現實之間,總會存在難解的鴻溝,混淆我們以往對台灣社會改革熱情的認識。如果單純以對錯來看,恐怕不容易說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不過我仍樂觀的以為,這不會是台灣的常態,要走向更民主的道路,一次政黨輪替,不會給我們太多啟示。
  而我這些天一直唱著羅大佑多年前寫的〈侏儒之歌〉,那才是真令我懷念的過往。
Posted by 徐江屏 at 2005年04月4日 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