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8月3日

〔2006挑戰日記第十則〕生命的某一次

  帶孩子到家附近的賣場美食街用餐,兩個孩子分別點了口味不同的拉麵,我則為自己點了分燴飯。在等待店家準備的空檔,和孩子聊起待會吃完飯後的活動,兩個孩子很興奮的說要去樓上的玩具店玩,心想大概目標就是那一排甲蟲王者之類的遊樂場吧!雖然書店裏晚上有講座,卻不感興趣,帶了本書,待會就在這讀吧!一旁坐下了個穿著紅色T恤黑色短褲的小女孩,該也是點了東西後獨自一個人等著用餐,略顯不安的眼色遊移四週,彷彿在躲著什麼似的。
一次
  孩子分別吃完了麵,也把隨餐附贈的飲料喝完,興奮的等我叮嚀完後就迅速往玩具店衝。鄰座的小女孩早用完餐走了,看著桌面上的杯盤狼藉,周遭顯得格外安靜。沒有兩個孩子在耳邊吵,這樣的悠閒時光實在不可多得。正讀著毛尖的書,香港《信報》上的專欄文章結集,一篇篇不滿千字的文章玲瓏動人,好讀得很。可沒讀幾頁,竟打起瞌睡。迷迷濛濛的感覺人們就在身邊來來去去,不過應該都與我無關。清潔的婦人似乎已經把桌面清理乾淨了,看不出曾有過的雜亂。
  慢慢的醒了過來,有些頭昏腦脹的。一早起床就感到喉嚨似乎發了炎,疼痛難當,幾杯溫開水下肚,癥狀沒那麼嚴重,只是一天在辦公室裏總覺得身體輕浮了點,似乎一個不小心就可能昏了過去。還讀著毛尖,卻覺得冷。一旁換了兩個打扮入時的小姐,邊聊天邊用餐,偶而興起的笑聲是青春的驕傲。很想拿相機將她們的側影拍下來,就像是某個故事的場景,偶然與我的生活相逢,沒留下什麼,就等著轉身離開。

  那本書的封面是兩張照片,同一片山坡,一隻狗成為前景,上面一張望著山,下頭一張望著鏡頭。我真羨慕會用鏡頭寫故事的人,總能把故事說得精彩傳神。德國導演文.溫德斯的攝影隨筆《一次》,標題就格外動人。像是生命中偶然出現的瞬間,只是有緣將那片刻捕捉下來,還附上一則簡單的敘述,把曾發生的事熱情的紀錄下來。
  「攝影是一種走入時間的動作,從中撕扯出一些什麼,然後以另外一種持久的形式定格。」溫德斯一開始就這麼說,是想為攝影下個主觀的定義吧!確實在一張張風格化的相片裏,似乎總躲藏了些什麼。有些故事不用說就很感人,有的就只用簡單的一句話,故事就說完了。總習慣因此而回想起溫德斯電影裏經常出現的空鏡,莫名的蒼涼是經歷了生命的風雨之後的暫歇,過不了多久,就要上路了。只是溫德斯用這些定格框限住故事的發展,就是一次的巧遇,不然就是偶而是靈光乍現,攝影的人留下了影像,看攝影的人留下了故事。
  最喜歡的還是這句話,「每張照片都是對我們生命必會消逝的提醒。」於是在看了溫德斯拍了山谷裏墜落的飛機,本來是和馬丁史柯西斯及伊莎貝拉的巧遇,曠野裏墜落的飛機反而把故事說完了。大概隔不了多久以後,山谷裏墜落的飛機會不見蹤影,山谷又回復它原有的樣子。要再遇到馬丁史柯西斯的機會不大,那笑容自然也就更迷人了。
  溫德斯拍人也隨性得很,拘謹的黑澤明就是不在池塘裏遊泳,衣著整齊的坐在岸邊,感受那笑聲。高達則是喜歡簡短的回答,不然就寧願沈默。匆匆留下的街景裏人們似乎沒感受到鏡頭的存在,流暢說完自己的故事,不經意的眼神似乎透著寂寞,還有他們枯躁的生活。還有一張拍攝影師的身影,溫德斯寫著:「一次開車兜風,遇見一位攝影師。我對著他拍了一幅照片,還有他的物件。緩慢而認真的工作。」《一次》真動人之處,就在於所要說的故事,明明就是簡單得很,卻由於說的人如此專注,而豐富起來。每張攝影像是飽含著故事元素的腳本,認真讀了,就是一則沈思良久的傳奇。
  溫德斯的電影真看得不多,但留在腦海裏的影像竟是如此強烈,以致讀《一次》時,總有些似曾相識。那是強烈影像風格的集合,尤其熱愛看電影開頭畫面如我者,確是認定溫德斯所說的「每一幅圖片都可以是一部電影的第一個鏡頭」,我想那該是豐富的生活經驗焠煉下精彩的結晶,傳遞著一段段豐富意涵的人生哲理。當做詩讀也行,不論是對影像,或是溫德斯的文字,那都會是難忘的收穫。
  生命中的某一次,我悄悄留下走過我面前兩個女子青春的身形,想寫一個故事,歌頌這偶然的「一次」。

Posted by cpshyu at 樂多Roodo! │02:19 │回應(30)引用(0)2006挑戰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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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我是在唐山買的
從里斯本的故事,巴黎德州到樂士浮生錄
這本書都提供了非常好的理解線索
實在很難得
我覺得是送給朋友的最佳禮物
應該見一本買一本

美中不足的是
這麼有意思的封面江屏兄這本卻被貼上誠品選書8折的膏藥
實在是破壞封面哪!
Posted by 686 at 2006年08月3日 08:42
我也喜歡這部書。
可能的話,弄一本英文版(Munich: Schirmer/Mosel, 2001)來對照一下比較妥當;中譯本有兩個問題:圖片色調變差了(尤其黑白照片的黑階整個消失)、還有譯文也......
例子講不完(其間甚至有漏譯);就舉前序"TO SHOOT PICTURES..."(中譯:"拍照......")中比較要緊的幾段──

(序文起首)
To shoot pictures.
Taking pictures is an act in time,
in which something is snapped out of its own time
and transferred into a different kind of duration.
It is commonly assummed
that whatever is captured in this act
lies IN FRONT OF the camera.
But that is not true.
Taking pictures is an act in two directions:
forwards
and backwards.
Yes, taking pictures also "backfires."
This isn't even too lame a comparison.
......

(第9頁中間一段)
The camera therefore is an eye
capable of looking forward and backward
at the same time.
Forwards, it does in fact "shoot a picture,"
backwards, it records a vague shadow,
sort of an x-ray of the photographer's mind,
by looking straight through his (or her) eye
to the bottom of his (or her) soul.

(第10頁起首一段,中譯文從第9頁倒屬第4行開始;首句「是這樣」不知從何而來)
Every seconds,
somewhere in the world,
someone releases a shutter
capturing something
because he (or she) is fascinated by a certain LIGHT
or FACE
or GESTURE
or LANDSCAPE
or MOOD
or simply because a SITUATION
wants to be captured.

(第11頁一段)
To take pictures
(rather: to have the incredible privilege of taking pictures)
is "too good to be ture."
But just as well it is
too true to be good.
(被譯成:)
攝影
(更準確地說:能夠攝影)
美得讓人難以置信。
同樣,攝影的美又真實得
讓人懷疑。

以下以及各篇的差池密度和程度大約跟上頭這幾段差不多。讀這個譯本恐怕難免在好幾個段落會錯意。
Posted by 小美 at 2006年08月3日 09:42
抱歉,一不小心貼了長帖佔版面。

整體意見是:即便不談中文誤譯部分,光就文體語氣而論,原文的詩意實在流失不少。
Posted by 小美 at 2006年08月3日 09:47
686:
  你沒提我還沒意會過來,昨晚在拍的時候,只想著要拍點不同的書的姿勢,沒留意那兩片膏藥。
  晚上就撕了,再拍再傳,免得壞了那詩意。
  我對巴黎德州始終念念不忘,而一直沒機會看的慾望之翼,也一直惦在心裏。更想看看溫德斯眼裏的小津安二郎。
Posted by 徐江屏 at 2006年08月3日 15:56
小美:
  當初沒買英文版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還沒能力讀出英文的韻味,心想反正都是譯本,不如找自己能掌握的來讀。
  你所提的印刷品質,我沒留意。後來想想也實在無心在意。這書放在我書架上頗久,今年才找出來讀。中文雖然沒譯好,有些語句讀起來反而像譯壞了的詩,多了些異質感。翻譯本來就是浩大的工程,所以才佩服你,肯花那麼多心力去做這事。
  思來想去,我還是念著總有一天能看到藏書之愛的全譯本。或許,乾脆你也來重譯”一次”,放在我這格子裏。圖片就請大家參閱田園版的頁次,我這就只放譯文。
  真是個好主意!
Posted by 徐江屏 at 2006年08月3日 16:02
投贊成票一張

小美 加油 加油 加油加油^________^
Posted by pk2 at 2006年08月3日 16:09
小美,真是個好主意!
Posted by yihwa at 2006年08月4日 00:56
  我們再多鼓吹一下,想個辦法搞串聯,看小美會不會首肯,屈服在這惡勢力之下?
  還是根本就不理我們,打哈哈?
  敲邊鼓,加油加油!(裝著一付好像跟自己無關的樣子)
Posted by 徐江屏 at 2006年08月4日 09:16
拱人者人恆拱之

別總是聽小美說你來做個什麼什麼應該很有趣

現在換我們來拱小我做個翻譯應該很有趣
沒有薪水 祇有無價友情支援
Posted by pk2 at 2006年08月4日 09:42
呵呵,撕掉了...

小美若能答應真是美事一樁
加油加油加油!

順便問一聲:
在唐山出版之"戰爭機器13"裡有收錄一篇
"未戰先疲的獨立戰爭--獨立實驗短片在台灣"
作者王小美
應該就是同一位小美吧?
Posted by 686 at 2006年08月4日 09:51
我也來湊滿五枚好主意印花好唄?
ㄟㄟㄟ,我只是好意提醒大家:這個譯本問題不小、最好能參照原文(德文當然最好,但我覺得Marion Kagerer的英譯本實在不錯)比較妥當。結果一腳踩空、掉進坑裡是怎樣?要求阿扁下台並不意味總統該換我當呀。

重譯、改譯主意是不錯,但是可行度不高。一來,這會兒踩著人家肩膀不太厚道(雖然也不是沒幹過);二來登在網頁上恐怕有侵權嫌疑(達到「散佈」要件);最不通的是:我並不覺得這是一本可以安全譯成中文的書。如果真有人有能力譯出來,我心目中的譯者必須是:具備「詩」、「電影」的能力......必須將書中的文字完全消化,然後再以中文(詩)的語法吐出來。

不瞞各位,三年前曾經建議某出版社出版這本書(當然不敢答應翻譯);只是人家當時並不看好這本書,而且評估結果印製成本過高(攝影作品要印得好實在花錢),所以不了了之;沒想到後來田園城市直接向廣西師範買中文譯本;結果銷售成績好像不惡哩。

基本上,我認為這本書非常難用中文語法來譯;我舉個例子:
書名《Einmal》轉成英文《Once》或《日文かつて...》(嗯我是WW粉絲,連日文版都買了)都具備兩層義涵:「一次」、「曾經」(我當時打算譯成「一度」,但仍嫌不妥);其行文格式很一致(以英文為例):

Once (斜體字)

I went to a screening of "Paris, Texas"
togather with Harry Dean Stanton
in an awfully long limo.
Even in the middle of New York
Harry was still Travis
sitting in the back of his brother's car
and travelling through the desert in silence.

中文版頁128(抱歉,手上只有廣師版,我假設田城版也一樣)
首先,Once在此既是全書各篇的統一標題,也是之下每篇文字(不可獲缺)的組成部分;語氣上應該是(姑且粗譯一下):

有一次

我和哈利‧狄恩‧史丹頓
共乘一輛大到不行的禮車
出席一場在紐約舉行的
《巴黎‧德州》放映會
哈利儼然仍是
坐在兄長的汽車後座
並且一路默默穿越沙漠
的崔佛斯

然後,各位可以清楚看到:現在這個本子逐句照翻是多麼不合情理。這裡暴露了中、英語法最大的不同──英文能不斷用整句倒裝,用來加強、修飾前一句,造成一種堆砌、跌宕的情緒(簡直像電影畫面:一步一步推近,或逐漸在畫面中增加物件、細節);但是中文別說倒裝,一旦使用過長的形容詞子句便顯得不倫不類。

總之,我實在無法解決英翻中最要命的幾項重大問題;譬如:如何保有這本書原始結構──每行句子裡頭不插標點;如何把once巧妙地嵌入行文;當然,還要找出一個能夠同時帶出「一次」與「曾經」的中文詞來貫穿全書......(道現在還找不到)

所以,老大的意見是正確的。正因為有太多外文書實在難譯、一譯就砸鍋,所以,只好不得已加強(某幾種最想讀的)外文能力加以因應。話說回來,中文寶藏真的夠多夠讀,一輩子不讀外國書其實也無大礙;我只是覺得壞譯本往往反而壞事(不如乖乖擱著別動),可沒說我能幹得比別人好。這樣子大家安心了嗎?


果然不能鋒芒太露,過往的底細都給掀出來。
686,這節骨眼爆料幹嘛?我也要把你抹黑成桶派媒體喔。
Posted by 小美 at 2006年08月4日 18:25
對不起,重來一次:

有一次

我和哈利‧狄恩‧史丹頓
共乘一輛大到不行的加長型禮車,
出席一場《巴黎‧德州》放映會。
即使置身紐約市中心,
哈利儼然仍像
坐在兄長的汽車後座
並且一路默默穿越沙漠
的崔佛斯。
Posted by 小美 at 2006年08月4日 19:01
686:
  換了換了,當然就撕了。被當成狗板膏藥的東西,礙眼得很,當然沒多想就撕了。
  不過田園自己貼上去的那折扣貼紙真不好撕,倒是誠品選書沒費多大氣力就撕下來了。還是誠品知道那貼紙實在不是重點,貼心一點。
  我是不是又說了誠品的好話了?
Posted by 徐江屏 at 2006年08月5日 01:58
小美有德文版嗎?
我認識一位留德十年的朋友
但是對於[詩][電影]的能力就沒問過她了

686:
爆得好...
這種好料越多越好
戰爭機器13,"未戰先疲的獨立戰爭--獨立實驗短片在台灣"
記下來記下來...^_^
Posted by pk2 at 2006年08月5日 12:17
holden先生,
王小美是誰?
該介紹給王老美認識吧。
哈哈哈!
Posted by ddmei at 2006年08月6日 14:22
很奇怪 直覺這個小美是個男的
Posted by ping at 2006年08月6日 15:08
再補充一句 而且他是個熟男
Posted by ping at 2006年08月6日 15:10
我來招供,免得江屏枉受更多皮肉苦。

雖名小美,既不小更不美。
男的,男到骨子裡,奧男。
熟,整個熟到不行,爛熟。
Posted by 小美 at 2006年08月6日 15:17
pk2,
德文版Einmal苦不可得哩;更想要義大利印行的首版。
我特體貼,出版社分別是Verlag der Autoren (Frankfurt/Main, 1994)、Edizioni Socrates (Rome, 1993),你看著辦......

嘻嘻,別當真柳。這倆版本已絕版,超貴。

倒是請留德朋友也看看崔、呂的譯本(應從德文譯來)。
Posted by 小美 at 2006年08月6日 15:31
哈! 真是佩服自己的眼光
holden先生,老美都說要認識小美了,這可要安排一下囉!
Posted by ping at 2006年08月6日 15:50
啊,誤會誤會,
我一直以為小美是姐妹!
哈哈哈!
我沒ping的好眼力,

王老美留
Posted by ddmei at 2006年08月6日 16:50
小美

收到^_^

田園城市是跟廣西師大買的譯本嗎?

那..廣西師大版還找得到嗎?
Posted by pk2 at 2006年08月6日 17:12
小美
可不可以說說這名字的緣由?
應該有很深的意義吧!
Posted by ping at 2006年08月6日 20:38
pk2,是滴,田園買廣西......你要廣西版幹嘛?田園版的設計卡讚喔。好啦,問津堂師大店好像還有倆本(倆禮拜前)。

ping,涵義很深很深,說來落落長(會比我上頭留的帖都要更長);當前國家處境艱難、國際局勢動盪不安,實非探究個人名字(或性別)的時候......唉~~~(甩袖、蓮花碎步繞台一圈、掀帘、在鑼鼓點聲中黯然下場)
Posted by 小美 at 2006年08月6日 21:19
  才不過一天的功夫這裏又為了”小美”而吵開了。有那麼嚴重嗎?
  待會寫完日記再看有沒有空寫回應。
Posted by 徐江屏 at 2006年08月6日 23:09
小美:

那照片的素質
田園跟廣西兩版一樣嗎?
還是廣西處理得比較好呢?
Posted by pk2 at 2006年08月7日 14:19
沒機會請雙方當面對質......我手邊沒有田園版(難道要我再去買一本...嗯,考慮考慮),廣西版彩圖還行(雖然和英文版相較,色偏得厲害),黑白照片就不太妙(暗階沒了)。
印得最好的是日本版(PARCO:1994,東京,1996二刷);而且人家是在東京都寫真美術館的附屬書店買的柳。喔,珍貴(也真貴:¥3200)。

對不起,我挺龜毛。
Posted by 小美 at 2006年08月7日 15:22
呵呵
還是龜毛一點好
這才是小美本色

說到書,可是一點都不能馬虎的呢

那我找機會去買田園版好了
Posted by pk2 at 2006年08月7日 16:02
小美:
  先把對文字的感覺放一邊,我倒以為這書在攝影部份太高的印刷品質會不會反而壞了該有的氣氛?我沒看過英文版,自然也無緣見識到德文版。田園版用了比較重的磅數紙來印,反倒有它特殊的效果。幾張黑澤明的照片雖然有點糊,不知道就算印清楚了,我是不是就比較有感覺?
  攝影這事實在很難說,張五常說他當年玩沙龍照玩到了頂,領會了光影的秘技,再拍也拍不出新法,所以就不再拍照了。可我們拍就老是覺得少了什麼。看溫德斯的則又是另一種感覺。我老以為這批照片就算色彩再好,解析度再高,那隱隱透著的氛圍不是技巧的問題,而是在讀這批照片時把溫德斯的因素加了進去。而我則偏好帶點生硬譯筆的詩意,像拗口的詩,刻意不像中文的中文。我有些偏執的喜歡著。當然,那大陸的譯者不會承認他譯壞了。
Posted by 徐江屏 at 2006年08月7日 16:08
昨天把田園版買回來了,關於圖版部分:
田園版因紙質關係,(比起廣西版)彩圖表現較優,但黑白部份反更不如(無法黑到底,灰成一片了);但田版的圖片面積較大(我一時無法肯定這是優點)。

江屏,的確如你所言。不過別擔心圖片品質「太高」的問題,WW有許多照片,原本就是散漫的snapshots (雖然人家拿的是Leica柳...),還有一些是拍立得照片,影像品質原本就好不到那兒去。只是少數幾幀陰影中的臉龐表情消失難免教人扼腕。雖然我龜毛,但同意:眼前這幾版的印刷都還過得去。

至於文字內容,請待我一一比對手邊幾種版本再予敬覆(免得罵錯人...)
Posted by 小美 at 2006年08月8日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