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8,2006
【轉貼】馬英九捐款澄清 捨法理訴諸民粹?
轉貼部分內容
馬英九捐款澄清 捨法理訴諸民粹?
【聯合報/本報記者范凌嘉】
2006.11.18 03:15 am
特別費風暴越演越烈,馬英九大動作捐出特別費,頗令各界詫異。對照之前「本人沒有涉案、市長不需辭職」的邏輯,捐錢動作格外令人錯愕,不在乎一千五百萬特別費、卻不捨四十天任期,馬氏天平的運作規則,實在耐人尋味。
失去漂亮辭去市長的黃金卅六小時,馬英九此時大方割捨金錢,不但無助於制度釐清,反而更混亂真相呈現。如果馬英九認為沒有涉案,就不必辭去市長,那匯入私帳、申報用餘也無違法,又何必捐出財產?
反過來說,如果這種特別費處理方式有適法疑義,就算馬英九捐再多金錢,也不能替他脫罪。馬英九的捐贈決定,在法律上沒有意義。
但放到政治脈絡裡評量,也讓人難以理解。最大的問題在,這樣「授人以柄」的舉措,讓民進黨立委以「脫產」形容,更容易招來「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質疑,這麼沒有政治謀略的決定,怎不讓人感到唐突。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3609719.shtml
馬英九捐款澄清 捨法理訴諸民粹?
【聯合報/本報記者范凌嘉】
2006.11.18 03:15 am
特別費風暴越演越烈,馬英九大動作捐出特別費,頗令各界詫異。對照之前「本人沒有涉案、市長不需辭職」的邏輯,捐錢動作格外令人錯愕,不在乎一千五百萬特別費、卻不捨四十天任期,馬氏天平的運作規則,實在耐人尋味。
失去漂亮辭去市長的黃金卅六小時,馬英九此時大方割捨金錢,不但無助於制度釐清,反而更混亂真相呈現。如果馬英九認為沒有涉案,就不必辭去市長,那匯入私帳、申報用餘也無違法,又何必捐出財產?
反過來說,如果這種特別費處理方式有適法疑義,就算馬英九捐再多金錢,也不能替他脫罪。馬英九的捐贈決定,在法律上沒有意義。
但放到政治脈絡裡評量,也讓人難以理解。最大的問題在,這樣「授人以柄」的舉措,讓民進黨立委以「脫產」形容,更容易招來「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質疑,這麼沒有政治謀略的決定,怎不讓人感到唐突。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3609719.shtml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249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