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6,2006
馬英九道德神話破滅
一直到現在, 還有一堆人相信馬英九很清廉. 隻前民進黨民代指控馬英九A特支費, 指控馬英九夫婦財產暴增, 結果馬英九一直不願意詳細說明, 監察院則替馬英九辯解說絕對一切合法, 一點問題都沒有.
現在事實證明, 馬英九公私不分, A特支費, 財產暴增很有問題, 而監察院官員則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 國民黨黑金貪腐集團, 真的是從兩蔣李連馬一路走來, 始終如一.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0925/4/4hys.html
民進黨議員再批馬溢領特別費
更新日期:2006/09/26 05:19 記者: 高有智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持續追擊台北市長馬英九的特別費爭議,謝欣霓等人昨天又爆料說,台北市長特別費每月預算為三十四萬元,馬英九在民國八十八年九月憑證核銷金額為二十四萬元,照理領據支用只剩十萬元,但明細表仍列十七萬元領據支用,超過預算溢領七萬元。
民進黨立委謝欣霓、林國慶與高建智等人,昨天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質疑馬英九溢領特別費。
謝欣霓說,特別費以憑證核銷主要項目為餐宴、禮品、賀奠儀及犒賞員工,但馬英九當年九月份核銷項目,只有禮品七萬九千七百元及犒賞員工十六萬零三百元,馬英九家犬馬小九在八十八年九月份出院時的支出若不是以禮品項目核銷,難道是以犒賞員工項目核銷?馬的說法破綻百出,令人質疑。
高建智也說,台北市政府主計處認為馬英九因公務認養馬小九,可以特別費支付,審核上沒有問題,但若馬小九是以公費認養,算是公物,馬英九帶回家養,就是侵占公物;若不算公物,以特別費支付私用,馬英九就是挪用公款。
謝欣霓說,支出收回必須於預算業務尚在執行中,有剩餘款才能收回,七年前的預算早已關帳,審計處完成審核、市議會完成決算,若馬英九支出收回模式成立,審計處官員可能涉及貪汙治罪條例第十三條,明知貪汙卻庇護、不舉發。
林國慶等人更質疑,台北市新聞處長羅智成聲稱馬小九在七年來花費十八萬元,除前兩年三萬多,之後每年花費兩萬多,但若非公務預算,羅智成怎麼會對這筆帳如此清楚?他們要求馬英九不要再說謊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0923/17/4ed4.html
特支費養馬小久?馬英九:事前不知情 已把錢歸還
更新日期:2006/09/23 12:08 記者: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長馬英九的特支費,今(23)天再度成為新聞焦點,根據某大報的頭版指出,馬英九利用特支費來養他家的小狗馬小九,費用高達七萬多元,為此,馬英九今天在參加大台北國際無車日活動時,特別回應表示,當初他不知道是用特支費所支出,在知道後已經將錢全數還回去,他強調,所有核銷登記程序都是合法的,跟國務機要費完全不同。
根據今天某大報紙頭版所刊登的新聞,台北市長馬英九利用市長特支費,來支付家中所養的流浪狗馬小九的驅蟲及住院費用,而且費用高達7萬多元,可說是公器私用,馬英九今天也特別提出了解釋。
馬英九表示,當初認養流浪狗馬小九屬於公益活動,他原本不知道馬小九的驅蟲費用是由特支費支付,他一直以為當時是妻子付的,是自費的,沒想到是後來帳單寄到辦公室,辦公室同仁問會計可不可以核銷相關費用,會計室說表示是公益活動,可以核銷。
馬英九說,他之前完全不知道,不過在獲悉以後,他立刻把錢全數還回去,馬英九強調,他一開始就認為應該自己付,沒有想到後來是用特別費,他也感到很不安,倒不是說非繳回不可,因為在會計程序上是合法的。
馬英九也澄清,當初特支費所支付的費用,並非報紙所寫的七萬多元,而是9千多元,他已經全數歸還,他也會請主計處向審計處調出支票影本,給大家看以昭公信。
馬英九再次強調,他沒有不同的標準,一切都是誤會,當初認養小狗
屬於公益活動,動用特支費其實沒有違法,他所有特支費的核銷都完全合乎規定,而且他沒有使用假發票來核銷,這和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用狀況絕對不一樣。
雖然強調沒有違法,不過因為心理不安,馬英九還是改用薪水支付回沖特支費,至於綠營方面則緊咬馬英九有嚴重道德瑕疵,呼籲反貪總部將馬英九列為抗議對象。
現在事實證明, 馬英九公私不分, A特支費, 財產暴增很有問題, 而監察院官員則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 國民黨黑金貪腐集團, 真的是從兩蔣李連馬一路走來, 始終如一.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0925/4/4hys.html
民進黨議員再批馬溢領特別費
更新日期:2006/09/26 05:19 記者: 高有智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持續追擊台北市長馬英九的特別費爭議,謝欣霓等人昨天又爆料說,台北市長特別費每月預算為三十四萬元,馬英九在民國八十八年九月憑證核銷金額為二十四萬元,照理領據支用只剩十萬元,但明細表仍列十七萬元領據支用,超過預算溢領七萬元。
民進黨立委謝欣霓、林國慶與高建智等人,昨天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質疑馬英九溢領特別費。
謝欣霓說,特別費以憑證核銷主要項目為餐宴、禮品、賀奠儀及犒賞員工,但馬英九當年九月份核銷項目,只有禮品七萬九千七百元及犒賞員工十六萬零三百元,馬英九家犬馬小九在八十八年九月份出院時的支出若不是以禮品項目核銷,難道是以犒賞員工項目核銷?馬的說法破綻百出,令人質疑。
高建智也說,台北市政府主計處認為馬英九因公務認養馬小九,可以特別費支付,審核上沒有問題,但若馬小九是以公費認養,算是公物,馬英九帶回家養,就是侵占公物;若不算公物,以特別費支付私用,馬英九就是挪用公款。
謝欣霓說,支出收回必須於預算業務尚在執行中,有剩餘款才能收回,七年前的預算早已關帳,審計處完成審核、市議會完成決算,若馬英九支出收回模式成立,審計處官員可能涉及貪汙治罪條例第十三條,明知貪汙卻庇護、不舉發。
林國慶等人更質疑,台北市新聞處長羅智成聲稱馬小九在七年來花費十八萬元,除前兩年三萬多,之後每年花費兩萬多,但若非公務預算,羅智成怎麼會對這筆帳如此清楚?他們要求馬英九不要再說謊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0923/17/4ed4.html
特支費養馬小久?馬英九:事前不知情 已把錢歸還
更新日期:2006/09/23 12:08 記者: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長馬英九的特支費,今(23)天再度成為新聞焦點,根據某大報的頭版指出,馬英九利用特支費來養他家的小狗馬小九,費用高達七萬多元,為此,馬英九今天在參加大台北國際無車日活動時,特別回應表示,當初他不知道是用特支費所支出,在知道後已經將錢全數還回去,他強調,所有核銷登記程序都是合法的,跟國務機要費完全不同。
根據今天某大報紙頭版所刊登的新聞,台北市長馬英九利用市長特支費,來支付家中所養的流浪狗馬小九的驅蟲及住院費用,而且費用高達7萬多元,可說是公器私用,馬英九今天也特別提出了解釋。
馬英九表示,當初認養流浪狗馬小九屬於公益活動,他原本不知道馬小九的驅蟲費用是由特支費支付,他一直以為當時是妻子付的,是自費的,沒想到是後來帳單寄到辦公室,辦公室同仁問會計可不可以核銷相關費用,會計室說表示是公益活動,可以核銷。
馬英九說,他之前完全不知道,不過在獲悉以後,他立刻把錢全數還回去,馬英九強調,他一開始就認為應該自己付,沒有想到後來是用特別費,他也感到很不安,倒不是說非繳回不可,因為在會計程序上是合法的。
馬英九也澄清,當初特支費所支付的費用,並非報紙所寫的七萬多元,而是9千多元,他已經全數歸還,他也會請主計處向審計處調出支票影本,給大家看以昭公信。
馬英九再次強調,他沒有不同的標準,一切都是誤會,當初認養小狗
屬於公益活動,動用特支費其實沒有違法,他所有特支費的核銷都完全合乎規定,而且他沒有使用假發票來核銷,這和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用狀況絕對不一樣。
雖然強調沒有違法,不過因為心理不安,馬英九還是改用薪水支付回沖特支費,至於綠營方面則緊咬馬英九有嚴重道德瑕疵,呼籲反貪總部將馬英九列為抗議對象。
引用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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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列表:
Adipex.
Adipex.【Adipex.】
at August 3,2007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