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9,2006
蘇振平言行有失中立
上一次蘇振平罵卓榮泰"胡說八道"事件
蘇振平大聲公開罵人,小聲私下道歉
現在可以自己當法官,直接宣判總統府"不法"
這傢伙怎麼看都不中立
連查國民黨黨產都拒絕
還被壹週刊報導可能涉及公器私用
陳水扁怎麼會提名這種長期受國民黨培植, 且經國民黨提名兩次的審計長續任?
真港自己找死別人救不活
http://www.audit.gov.tw/boss.asp
蘇審計長振平先生,台灣省新竹市人,民國十六年生,台灣大學畢業,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及格。曾任審計部核計員、協審、審計兼科長、廳長、台灣省審計處處長、副審計長。曾當選特保最優人員,獲頒一等服務獎章。民國七十八年十月特任為審計長,民國八十四年繼續連任,民國九十年再蒙 總統提名,並經立法委員投票同意連任審計長職務迄今。
http://www.ettoday.com/2006/06/26/301-1958707.htm
禮券案/真烏龍!蘇振平為「胡說八道」一言向卓榮泰道歉
2006/06/26 18:35 Video
記者顏瓊玉/台北報導
針對SOGO禮券案,監察部審計長蘇振平26日指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胡說八道」,引起民進黨立院黨團譁然。不過,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傍晚表示,蘇振平在審查會後到他辦公室表示,「他知道說錯話了」,向民進黨團和卓榮泰表示歉意。但民進黨立委徐國勇和林國慶堅持蘇振平應公開道歉。
對於審計部能否查閱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明細,蘇振平上午表示,審計部有權調閱相關明細,卓榮泰所稱審計部只能看程序,不能看明細內容的說法是「胡說八道」。綠營立委對於蘇振平說法非常不滿,表示藍軍用卓榮泰沒說過的話問蘇振平,蘇振平居然也以「不存在的前提」回答。
在罷免案表決前夕,蘇振平所言引起綠營強烈不滿,緊追著蘇振平要求他到黨團說明清楚,並且道歉,徐國勇甚至還一度衝進議場要和蘇理論。
禮券發票引起的風波,究竟孰是孰非?蘇振平在審查會結束前往民進黨團立院總召柯建銘辦公室,寫下一張書面聲明,表示他是聽國民黨委員引述卓榮泰說,「只能查程序」,而他則是說,「如果卓榮泰這麼說,就是胡說八道。」可是,事件見報後,不見「如果」兩個字。
蘇振平在手寫聲明稿中表示,卓榮泰下午1時主動打電話給他,說他在總統府不是說只能查「程序」,而是「過程」也要經審計部的決算;所以,這是一字之差的誤會。蘇振平強調,造成誤會,他要對卓榮泰和民進黨團表示歉意。
不過,徐國勇、林國慶以及謝欣霓對於蘇振平避不到黨團公開道歉說明非常不滿,柯建銘也認為,在罷免案表決前夕,發生這種事情,蘇振平有必要親自出面向社會大眾道歉。
http://times.hinet.net/news/20060627/headline/328fb067dd84.htm
聯合報
綠委罵「白目」 要蘇振平下台 95-06-27
記者(蔡惠萍/台北報導)
審計長蘇振平指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胡說八道」,成了民進黨公敵,一度答應出席黨團記者會的蘇振平還臨陣「落跑」,更讓綠委氣得跳腳;綠委痛批,蘇振平以卓榮泰沒說過的話為前提回答問題,配合泛藍演出,要求蘇應 自動請辭下台。
在立委強大壓力下,蘇振平傍晚前往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辦公室,對卓榮泰及黨團表達歉意,並致電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道歉;不過,聞訊趕來卻撲空的綠委,不能接受蘇振平「大街罵人、小巷道歉」的作法,要求公開道歉,蘇振平已答應今天前往民進黨團說明。
蘇振平昨天上午與國民黨立委會面時語出驚人,昨天下午更進一步出席總統罷免案審查會,讓民進黨立委邊看轉播,邊罵「白目」。
綠委徐國勇說,蘇振平列席罷免案審查會也就算了,卓榮泰根本就沒有說過「審計部只能審查總統國務機要費程序,不能看明細內容」,卻被國親用來套蘇振平的話,蘇振平不看電視、不查證,故意落入泛藍陷阱,還重話批評,蘇振平已經不適任國家公務員。
葉宜津說,審計部不能因立法院發函,就要求總統府違背體制、提供國務機要費明細單據,這會讓人質疑審計長的專業,懷疑他是否配合泛藍起舞。綠委謝欣霓更大罵,審計長「是不是突然得了色盲?」否則為何配合藍軍演出這一幕跳樑小丑的戲碼
http://tw.news.yahoo.com//060729/19/3eins.html
審計長:不法國務費 絕對要追回
【中時電子報 】
何博文/台北報導審計部查核總統府國務機要費發現諸多缺失,甚至大動作直接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審計長蘇振平昨天表示,查核過程當然是發現有「不法」,才會送司法檢調機關調查失。
對於無法核銷的國務機要費,未來是否可以追得回來繳國庫?蘇振平強調,「絕對可以。」因為可能涉及侵吞公款當然要賠,這是有刑事責任的,但必須透過一定的法律程序,也必須由法院認定違法。
對於總統府頻以「機密」為由悍拒審計部查核,蘇振平態度強硬地說回應,「當然不行!這不是你們所問合不合理的問題,這就是法律問題,審計部是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總統府拒絕我們查核,那就是不對!」
雖然審計部公布決算報告後,引起綠營不滿,但蘇振平仍強調自己立場堅定,並引用審計法第十七條強調,審計人員發覺各機關人員有財務上不忠於職務的行為,得由審計機關報請監察院依法處理;若有不法,且涉及刑事者,則應移送法院辦理,並向監察院報告。
外界好奇審計部所指國務機要費「不法」的項目究竟為何?蘇振平表示,他現在不方便講,但強調,「如果審計部沒有認定其涉及違法之嫌,也不會送法院調查」、「但相關國務經費資金流向如何,真的不清楚。」
蘇振平說,國務機要費依法都要單據,與部會首長特別費不同。但總統府有很多用途根本沒寫清楚,甚至提不出單據,或完全拒絕讓審計部查核。
他強調,所謂的憑據包括發票、收據、領據等等都可以,只要符合相關規定。但無論如何,總統府就是無權拒絕審計人員查核。
回信發言人:Ccc, on Jul 29/2006 11:33:05 (IP code: X.X.16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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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報導
2001/7/26公眾效益私人化的例子。
P32
審計長公產私用
審計長蘇振平,手上握有考核政府機關預算執行成效的尚方寶劍,
他卻違法改建審計人員訓練中心,作為首長官舍,
同時長期使用信義大樓官邸。縱然獨占審計人員訓練中心六,七樓,市價高達四千五百萬元以上,住在豪宅的蘇振平每天出入總是神神秘密......
中央社 2004/10/5
審計部查黨產? 審計長:沒辦法回溯清查
中央社記者陳舒棠台北五日電
監察院審計長蘇振平今天表示,追查黨產,審計部沒有權去清查財團法人的財產,就算要回溯,「也沒有資料,更沒有辦法去查」。
行政院院長游錫(方方土)今天表示,中國國民黨信託、出售黨產,都是在掏空黨產,但不當黨產條例草案規定,不當黨產都會追回,就像贓款一樣,贓款流到哪裡,收的人都是收贓。
蘇振平下午到立法院報告九十二年度決算案,無黨團結聯盟籍立委鄭余鎮詢問蘇振平,對於行政院以贓款來形容國民黨黨產,並全面追討的動作,有什麼看法?
蘇振平表示,「那是行政院長的說法」,「我們依法對財團法人的財產沒有權去查」,追溯到早期威權時代被佔用的財產,我們更沒有資料,更沒有辦法去查。
鄭余鎮再詢問,那黨產問題要由誰裁判?蘇振平回答,「只能靠大院 (立法院),看看行政機關這樣做可不可以」,要不要行政院做,這是政策問題,「由大院督促行政院去做也可以,這不是審計階層的問題」。
回信發言人:半線平埔番, on Jul 29/2006 12:00:22 (IP code: X.X.2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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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 [210.60.203.246]
主題: 李登輝不知道?
這兩天劉泰英以六千萬元交保的新聞佔據各報頭條,李登輝按慣例以『不知道』卸責,旗下台聯衛隊成員依然挺身護主。而檢察官僅輕描淡寫的以相信李登輝不知情一筆帶過。
辦『大』案要『大』證據,果然還是國內司法罩門。除了李登輝死忠追隨者以外,誰會相信李登輝的清白?在李登輝還在總統末任任期內,審計長蘇振平曾經在立法院答詢時坦白承認:『李登輝在台北市長任內曾「私下」透露,台北市公共工程八十%以上有問題。』,經過媒體公開報導後,還引發人們在媒體熱烈探討公共工程弊端問題!〔註1〕
你看出問題的重心了嗎?是的,李登輝對手下的舉動清楚得很,否則怎麼可能對審計長蘇振平「私下」說出:『台北市公共工程八十%以上有問題』這樣的話來!檢察官怕麻煩也別想用這種幼稚的理由說服大家,若是小角色牽連此事,怕不連祖宗八代也刨根到底!檢察官加油!台灣司法加油!!
布衣 92.6.9
註1:若有人有中時電子報或聯合新聞網付費檢索帳號應可順利查到相關資料
隨付 『一 個 問 題』
--------------------------------
一 個 問 題
審計長向媒體公開:李登輝在台北市長任內曾「私下」透露,台北市公共工程八十%以上有問題;以審計長身份當非空穴來風,而總統府發言人並未有任何「否認」聲明。以自由心證的觀點,可以認定李登輝已經向社會大眾默認此事。島國子民的反應竟然是:熱烈探討公共工程弊端問題,連一向熱衷揭發弊案的立委們也出奇地冷靜。而後在審計長當立委坦承國內公共工程品質大都有弊端的情形下,我們已經可以認定確有其事的同時;卻仍然不見任何「依法」處置的聲討。可以想見公共工程的一杯羹,牽連之廣恐怕立委中也有不少人涉足其間。
其實就是把審計長口中的公共工程一詞改為「公共事務」也不為過,貪瀆問題在中國,即使三十萬言,恐怕也不足以道盡其中三昧。然而一個簡單而立即的問題是:「既然審計單位已經發現弊端,難道不必依法追究責任?」豈只是一句輕描淡寫的「坦承其事」,就可以輕鬆了事。公務員懲戒法第二條的約束,難道審計長與李登輝就可以擁有特別豁免權嗎?台北市公共工程有問題,直屬長官有依法監督糾舉之責;明知所屬有違法犯紀之實,卻不依法處置。只為了個人升遷之路,便昧著良心犧牲公眾利益,這就是現任國家元首應有的分際嗎?或許我們該以時代背景來諒解李登輝當時的「無力感」,然而當他攀爬到權力頂峰已有數年時日,難道他沒有義務、沒有辦法,督促、提醒他的核心子弟兵黃大洲特別注意公共工程問題,善加防弊的措施嗎?是否審計長透露公共工程大有問題只是在暗示:弊端是很「正常」的事,不必大驚小怪;或者是在警告某些人士:「再窮追下去,大家都會死得很難看。」如果前述看法只是我個人思考上的多慮,那麼我願意在此鄭重呼籲:既然審計長公開承認國內公共工程品質大都存有弊端,就請審計長列舉所有問題工程的例證,依法進行追究。而監察院也必須依公務員懲戒法第二條的規定,追究李登輝與審計長廢弛職務職行為,以昭公信。
假如審計長與立法院只是作作樣子而已,社會大眾又茫然無知。那麼中國法律,還是擺在冷凍庫裡比較合適;社會良心,就到沙漠中慢慢去發掘吧!
註一: 公務員懲戒法
第二條:公務員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受懲戒
一 違法
二 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
第十八條:監察院認為公務員有第二條所定情事。應付懲戒者。應將彈劾案連同證據。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註二:本文事發時,李登輝仍受憲法第五十二條保護,不受刑事上之訴;但若監察院剋盡職守,仍可發揮作用,本文曾以掛號信函送交時任監察院長之陳履安,可惜未見任何御史風格、遑論所謂道德勇氣。
註三:本文所指應已涉及刑法第四章瀆職罪第一百三十一條情節
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公務員對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利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追訴期十年,應扣除李登輝擔任 總統 之任期。〕
[發言日期: 6/9/2003,18:33:57]
Record ID: 1154139162R028 From: 台灣
蘇振平大聲公開罵人,小聲私下道歉
現在可以自己當法官,直接宣判總統府"不法"
這傢伙怎麼看都不中立
連查國民黨黨產都拒絕
還被壹週刊報導可能涉及公器私用
陳水扁怎麼會提名這種長期受國民黨培植, 且經國民黨提名兩次的審計長續任?
真港自己找死別人救不活
http://www.audit.gov.tw/boss.asp
蘇審計長振平先生,台灣省新竹市人,民國十六年生,台灣大學畢業,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及格。曾任審計部核計員、協審、審計兼科長、廳長、台灣省審計處處長、副審計長。曾當選特保最優人員,獲頒一等服務獎章。民國七十八年十月特任為審計長,民國八十四年繼續連任,民國九十年再蒙 總統提名,並經立法委員投票同意連任審計長職務迄今。
http://www.ettoday.com/2006/06/26/301-1958707.htm
禮券案/真烏龍!蘇振平為「胡說八道」一言向卓榮泰道歉
2006/06/26 18:35 Video
記者顏瓊玉/台北報導
針對SOGO禮券案,監察部審計長蘇振平26日指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胡說八道」,引起民進黨立院黨團譁然。不過,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傍晚表示,蘇振平在審查會後到他辦公室表示,「他知道說錯話了」,向民進黨團和卓榮泰表示歉意。但民進黨立委徐國勇和林國慶堅持蘇振平應公開道歉。
對於審計部能否查閱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明細,蘇振平上午表示,審計部有權調閱相關明細,卓榮泰所稱審計部只能看程序,不能看明細內容的說法是「胡說八道」。綠營立委對於蘇振平說法非常不滿,表示藍軍用卓榮泰沒說過的話問蘇振平,蘇振平居然也以「不存在的前提」回答。
在罷免案表決前夕,蘇振平所言引起綠營強烈不滿,緊追著蘇振平要求他到黨團說明清楚,並且道歉,徐國勇甚至還一度衝進議場要和蘇理論。
禮券發票引起的風波,究竟孰是孰非?蘇振平在審查會結束前往民進黨團立院總召柯建銘辦公室,寫下一張書面聲明,表示他是聽國民黨委員引述卓榮泰說,「只能查程序」,而他則是說,「如果卓榮泰這麼說,就是胡說八道。」可是,事件見報後,不見「如果」兩個字。
蘇振平在手寫聲明稿中表示,卓榮泰下午1時主動打電話給他,說他在總統府不是說只能查「程序」,而是「過程」也要經審計部的決算;所以,這是一字之差的誤會。蘇振平強調,造成誤會,他要對卓榮泰和民進黨團表示歉意。
不過,徐國勇、林國慶以及謝欣霓對於蘇振平避不到黨團公開道歉說明非常不滿,柯建銘也認為,在罷免案表決前夕,發生這種事情,蘇振平有必要親自出面向社會大眾道歉。
http://times.hinet.net/news/20060627/headline/328fb067dd84.htm
聯合報
綠委罵「白目」 要蘇振平下台 95-06-27
記者(蔡惠萍/台北報導)
審計長蘇振平指總統府副秘書長卓榮泰「胡說八道」,成了民進黨公敵,一度答應出席黨團記者會的蘇振平還臨陣「落跑」,更讓綠委氣得跳腳;綠委痛批,蘇振平以卓榮泰沒說過的話為前提回答問題,配合泛藍演出,要求蘇應 自動請辭下台。
在立委強大壓力下,蘇振平傍晚前往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辦公室,對卓榮泰及黨團表達歉意,並致電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道歉;不過,聞訊趕來卻撲空的綠委,不能接受蘇振平「大街罵人、小巷道歉」的作法,要求公開道歉,蘇振平已答應今天前往民進黨團說明。
蘇振平昨天上午與國民黨立委會面時語出驚人,昨天下午更進一步出席總統罷免案審查會,讓民進黨立委邊看轉播,邊罵「白目」。
綠委徐國勇說,蘇振平列席罷免案審查會也就算了,卓榮泰根本就沒有說過「審計部只能審查總統國務機要費程序,不能看明細內容」,卻被國親用來套蘇振平的話,蘇振平不看電視、不查證,故意落入泛藍陷阱,還重話批評,蘇振平已經不適任國家公務員。
葉宜津說,審計部不能因立法院發函,就要求總統府違背體制、提供國務機要費明細單據,這會讓人質疑審計長的專業,懷疑他是否配合泛藍起舞。綠委謝欣霓更大罵,審計長「是不是突然得了色盲?」否則為何配合藍軍演出這一幕跳樑小丑的戲碼
http://tw.news.yahoo.com//060729/19/3eins.html
審計長:不法國務費 絕對要追回
【中時電子報 】
何博文/台北報導審計部查核總統府國務機要費發現諸多缺失,甚至大動作直接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審計長蘇振平昨天表示,查核過程當然是發現有「不法」,才會送司法檢調機關調查失。
對於無法核銷的國務機要費,未來是否可以追得回來繳國庫?蘇振平強調,「絕對可以。」因為可能涉及侵吞公款當然要賠,這是有刑事責任的,但必須透過一定的法律程序,也必須由法院認定違法。
對於總統府頻以「機密」為由悍拒審計部查核,蘇振平態度強硬地說回應,「當然不行!這不是你們所問合不合理的問題,這就是法律問題,審計部是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總統府拒絕我們查核,那就是不對!」
雖然審計部公布決算報告後,引起綠營不滿,但蘇振平仍強調自己立場堅定,並引用審計法第十七條強調,審計人員發覺各機關人員有財務上不忠於職務的行為,得由審計機關報請監察院依法處理;若有不法,且涉及刑事者,則應移送法院辦理,並向監察院報告。
外界好奇審計部所指國務機要費「不法」的項目究竟為何?蘇振平表示,他現在不方便講,但強調,「如果審計部沒有認定其涉及違法之嫌,也不會送法院調查」、「但相關國務經費資金流向如何,真的不清楚。」
蘇振平說,國務機要費依法都要單據,與部會首長特別費不同。但總統府有很多用途根本沒寫清楚,甚至提不出單據,或完全拒絕讓審計部查核。
他強調,所謂的憑據包括發票、收據、領據等等都可以,只要符合相關規定。但無論如何,總統府就是無權拒絕審計人員查核。
回信發言人:Ccc, on Jul 29/2006 11:33:05 (IP code: X.X.16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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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週刊報導
2001/7/26公眾效益私人化的例子。
P32
審計長公產私用
審計長蘇振平,手上握有考核政府機關預算執行成效的尚方寶劍,
他卻違法改建審計人員訓練中心,作為首長官舍,
同時長期使用信義大樓官邸。縱然獨占審計人員訓練中心六,七樓,市價高達四千五百萬元以上,住在豪宅的蘇振平每天出入總是神神秘密......
中央社 2004/10/5
審計部查黨產? 審計長:沒辦法回溯清查
中央社記者陳舒棠台北五日電
監察院審計長蘇振平今天表示,追查黨產,審計部沒有權去清查財團法人的財產,就算要回溯,「也沒有資料,更沒有辦法去查」。
行政院院長游錫(方方土)今天表示,中國國民黨信託、出售黨產,都是在掏空黨產,但不當黨產條例草案規定,不當黨產都會追回,就像贓款一樣,贓款流到哪裡,收的人都是收贓。
蘇振平下午到立法院報告九十二年度決算案,無黨團結聯盟籍立委鄭余鎮詢問蘇振平,對於行政院以贓款來形容國民黨黨產,並全面追討的動作,有什麼看法?
蘇振平表示,「那是行政院長的說法」,「我們依法對財團法人的財產沒有權去查」,追溯到早期威權時代被佔用的財產,我們更沒有資料,更沒有辦法去查。
鄭余鎮再詢問,那黨產問題要由誰裁判?蘇振平回答,「只能靠大院 (立法院),看看行政機關這樣做可不可以」,要不要行政院做,這是政策問題,「由大院督促行政院去做也可以,這不是審計階層的問題」。
回信發言人:半線平埔番, on Jul 29/2006 12:00:22 (IP code: X.X.2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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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 [210.60.203.246]
主題: 李登輝不知道?
這兩天劉泰英以六千萬元交保的新聞佔據各報頭條,李登輝按慣例以『不知道』卸責,旗下台聯衛隊成員依然挺身護主。而檢察官僅輕描淡寫的以相信李登輝不知情一筆帶過。
辦『大』案要『大』證據,果然還是國內司法罩門。除了李登輝死忠追隨者以外,誰會相信李登輝的清白?在李登輝還在總統末任任期內,審計長蘇振平曾經在立法院答詢時坦白承認:『李登輝在台北市長任內曾「私下」透露,台北市公共工程八十%以上有問題。』,經過媒體公開報導後,還引發人們在媒體熱烈探討公共工程弊端問題!〔註1〕
你看出問題的重心了嗎?是的,李登輝對手下的舉動清楚得很,否則怎麼可能對審計長蘇振平「私下」說出:『台北市公共工程八十%以上有問題』這樣的話來!檢察官怕麻煩也別想用這種幼稚的理由說服大家,若是小角色牽連此事,怕不連祖宗八代也刨根到底!檢察官加油!台灣司法加油!!
布衣 92.6.9
註1:若有人有中時電子報或聯合新聞網付費檢索帳號應可順利查到相關資料
隨付 『一 個 問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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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個 問 題
審計長向媒體公開:李登輝在台北市長任內曾「私下」透露,台北市公共工程八十%以上有問題;以審計長身份當非空穴來風,而總統府發言人並未有任何「否認」聲明。以自由心證的觀點,可以認定李登輝已經向社會大眾默認此事。島國子民的反應竟然是:熱烈探討公共工程弊端問題,連一向熱衷揭發弊案的立委們也出奇地冷靜。而後在審計長當立委坦承國內公共工程品質大都有弊端的情形下,我們已經可以認定確有其事的同時;卻仍然不見任何「依法」處置的聲討。可以想見公共工程的一杯羹,牽連之廣恐怕立委中也有不少人涉足其間。
其實就是把審計長口中的公共工程一詞改為「公共事務」也不為過,貪瀆問題在中國,即使三十萬言,恐怕也不足以道盡其中三昧。然而一個簡單而立即的問題是:「既然審計單位已經發現弊端,難道不必依法追究責任?」豈只是一句輕描淡寫的「坦承其事」,就可以輕鬆了事。公務員懲戒法第二條的約束,難道審計長與李登輝就可以擁有特別豁免權嗎?台北市公共工程有問題,直屬長官有依法監督糾舉之責;明知所屬有違法犯紀之實,卻不依法處置。只為了個人升遷之路,便昧著良心犧牲公眾利益,這就是現任國家元首應有的分際嗎?或許我們該以時代背景來諒解李登輝當時的「無力感」,然而當他攀爬到權力頂峰已有數年時日,難道他沒有義務、沒有辦法,督促、提醒他的核心子弟兵黃大洲特別注意公共工程問題,善加防弊的措施嗎?是否審計長透露公共工程大有問題只是在暗示:弊端是很「正常」的事,不必大驚小怪;或者是在警告某些人士:「再窮追下去,大家都會死得很難看。」如果前述看法只是我個人思考上的多慮,那麼我願意在此鄭重呼籲:既然審計長公開承認國內公共工程品質大都存有弊端,就請審計長列舉所有問題工程的例證,依法進行追究。而監察院也必須依公務員懲戒法第二條的規定,追究李登輝與審計長廢弛職務職行為,以昭公信。
假如審計長與立法院只是作作樣子而已,社會大眾又茫然無知。那麼中國法律,還是擺在冷凍庫裡比較合適;社會良心,就到沙漠中慢慢去發掘吧!
註一: 公務員懲戒法
第二條:公務員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受懲戒
一 違法
二 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
第十八條:監察院認為公務員有第二條所定情事。應付懲戒者。應將彈劾案連同證據。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註二:本文事發時,李登輝仍受憲法第五十二條保護,不受刑事上之訴;但若監察院剋盡職守,仍可發揮作用,本文曾以掛號信函送交時任監察院長之陳履安,可惜未見任何御史風格、遑論所謂道德勇氣。
註三:本文所指應已涉及刑法第四章瀆職罪第一百三十一條情節
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公務員對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利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追訴期十年,應扣除李登輝擔任 總統 之任期。〕
[發言日期: 6/9/2003,18: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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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October 22,2007 04:56
無聊!
Posted by 路人
at November 7,2006 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