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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看！這是我們的法庭-＠個案觀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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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cription>法庭觀察部落格</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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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個案觀察＠這個法官比較有像指揮訴訟進行的中立第三人</title>
	<description><![CDATA[
			前言：陳雲林來台期間，發生多起警政及國安單位違法濫權行為的狀況。97年11月3日在台北市中山北路台泥大樓前，三名女子行經該路段，揮舞中華民國及圖博（西藏）國旗，遭警察強行制止並禁止她們繼續通行，更以多名員警壓制、強制逮捕，嚴重妨害她們的言論、行動自由。本案為民間司改會協助提起訴訟的個案之一，由法庭觀察員於1月5日開庭時所紀錄的法庭觀察。文/莊韻親（台大法律研究所學生）　　這件庭大約半小時就結束，因為只是準備程序，而且被告沒收到自訴狀的繕本，無法當場答辯，所以要求下次再進行答辯。　　讓人印象深刻的是，被告內湖分局長楊崇德有出席，而且辯護律師也來了，感覺很慎重。&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然後法官也當場向被告致歉，承認自己因為疏忽沒把繕本寄過去。　　原本排定的庭是第五法庭，很小，一堆旁聽的人進不去，法官馬上派人去找其他庭，後來換到第一法庭。這個庭的配置讓人感覺很棒，法官的右邊是兩排座椅，分別是自訴人和委任律師的位置，法官左邊是被告和辯護律師的位子，所以形成很完整的三面關係。法官的正對面（越過書記官和通譯）雖有一排座椅，但只在詢問雙方當事人年籍資料時才請他們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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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
			<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4pt" class="MsoNormal"><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strong>前言：陳雲林來台期間，發生多起警政及國安單位違法濫權行為的狀況。97年11月3日在台北市中山北路台泥大樓前，三名女子行經該路段，揮舞中華民國及圖博（西藏）國旗，遭警察強行制止並禁止她們繼續通行，更以多名員警壓制、強制逮捕，嚴重妨害她們的言論、行動自由。本案為民間司改會協助提起訴訟的個案之一，由法庭觀察員於1月5日開庭時所紀錄的法庭觀察。</strong><br /><br />文/<span style="font-size: 12pt; font-family: 新細明體">莊韻親（台大法律研究所學生）</span><br /><br />　　這件庭大約半小時就結束，因為只是準備程序，而且<strong>被告沒收到自訴狀的繕本，無法當場答辯，所以要求下次再進行答辯</strong>。<br /></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br />　　讓人印象深刻的是，被告內湖分局長楊崇德有出席，而且辯護律師也來了，</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感覺很慎重。<br /></span><span><spa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font></span></span></p><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4pt" class="MsoNormal"><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然後<strong>法官也當場向被告致歉，承認自己因為疏忽沒把繕本寄過去。<br /></strong></span></p><p style="m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4pt" class="MsoNormal"><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br />　　原本排定的庭是第五法庭，很小，一堆旁聽的人進不去，法官馬上派人去找其他庭，後來換到第一法庭。這個庭的配置讓人感覺很棒，法官的右邊是兩排座椅，分別是自訴人和委任律師的位置，法官左邊是被告和辯護律師的位子，所以形成很完整的三面關係。法官的正對面</span><span><font face="Times New Roman">（</font></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越過書記官和通譯）</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新細明體">雖有一排座椅，但只在詢問雙方當事人年籍資料時才請他們入座。</span></p>
		<a class="acontinues" href="http://blog.roodo.com/courtwatch/archives/8096037.html">(繼續閱讀...)</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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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個案觀察＠</category>
	<pubDate>Thu, 15 Jan 2009 10:56:3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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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個案觀察@為了防止刑求之目的，故才可以讓辯護人在場。那又何必動用到辯護人？</title>
	<description><![CDATA[
			文/彭怡婷（東吳大學法律系學生）1. 法官只要構成要件？　　剛好在法庭觀察前一天，民訴的課堂上聽老師說法官的心聲。他說，他知道一個來到法庭的原告被告會多想要訴說自己的悲傷心情。他也會了解，原告被告急需一個人來傾訴他有多委屈。但大家都忘了，法官是審判長，不是心理諮商師。手上有八十幾個案件需要解決，怎麼會有多餘的心力去多傾聽人民心聲？所以法官只要構成要件。有就是有罪，沒有就是無罪，這很簡單。　　真的。法官求的只是構成要件。所以曾文杞律師一案的法官一再確認，爭點在哪裡，有沒有阻卻構成要件要素。其他的跟本案無關，不要再行爭執。這沒有誰對誰錯。只是關於原告被告的心情，再反觀法官的心情。兩者出現的火花值得我好奇。於是幻想，或許哪天刑事訴訟程序變得人性化。修法在一審前的準備程序中，編入心理諮商的必要階段。或許這樣可以間接幫助法官審查效率，讓大家了解法官心聲，或是減少雙方爭執等等。　　於是在這次觀察中知道法官心急的原因，覺得十分有趣，也覺得體諒的多了。以往總以為法官無情，都不肯好好的聽當事人說話。原來法官也無奈，這也是個棘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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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font size="4"><span style="font-size: 12pt; font-family: 新細明體">文/彭怡婷（東吳大學法律系學生）</span><br /><br /><strong>1. 法官只要構成要件？　　<br /></strong></font><br />剛好在法庭觀察前一天，民訴的課堂上聽老師說法官的心聲。他說，他知道一個來到法庭的原告被告會多想要訴說自己的悲傷心情。他也會了解，原告被告急需一個人來傾訴他有多委屈。但大家都忘了，<strong>法官是審判長，不是心理諮商師。手上有八十幾個案件需要解決，怎麼會有多餘的心力去多傾聽人民心聲？所以法官只要構成要件。有就是有罪，沒有就是無罪，這很簡單。</strong>　　<br /><br />真的。法官求的只是構成要件。所以曾文杞律師一案的法官一再確認，爭點在哪裡，有沒有阻卻構成要件要素。其他的跟本案無關，不要再行爭執。這沒有誰對誰錯。只是關於原告被告的心情，再反觀法官的心情。兩者出現的火花值得我好奇。於是幻想，<strong>或許哪天刑事訴訟程序變得人性化。修法在一審前的準備程序中，編入心理諮商的必要階段。</strong>或許這樣可以間接幫助法官審查效率，讓大家了解法官心聲，或是減少雙方爭執等等。　　<br /><br />於是在這次觀察中知道法官心急的原因，覺得十分有趣，也覺得體諒的多了。以往總以為法官無情，都不肯好好的聽當事人說話。原來法官也無奈，這也是個棘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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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個案觀察＠</category>
	<pubDate>Mon, 06 Oct 2008 17:14:0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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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title>＠個案觀察＠愛彌雅案的法庭紀實</title>
	<description><![CDATA[
			文/楊宗澧（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秘書） 本案相關新聞：女外勞冷血殺人，求處死刑 http://share-blog.com/?action-viewnews-itemid-986 台灣袋屍案 菲女坦承行兇 美男移法辦 http://tw.epochtimes.com/bt/7/9/19/n1839467p.htm 愛彌亞案part1.愛彌亞案，在台灣的殺人案當中，或許並非特別受社會矚目的刑事案件，但因為愛彌亞東南亞移工身份的特殊性以及檢方所求處的極刑的嚴重性，引起我對於這個案件的關注與好奇，更想要進一步瞭解關於外籍人士的司法過程，台灣司法會做出什麼樣的判決。因此決定在8月18日開庭這天南下高雄享受港都的熱情之餘，也到高雄地院好好觀察一下這個案件的開庭情形&hellip; 開庭前小插曲正當我好整以暇的拿出筆記本準備時，忽然間有個兇狠的殺氣朝我而來&hellip; 庭丁：「你在做什麼？你是記者嗎？」（兇）我：「（心裡OS：要跟他說我是來作法庭觀察的嗎？&hellip;好吧！順著他的話說「是」好了，免得待會不能記錄。）嗯&hellip;對啊！」庭丁：「就算是記者你也要跟我登記，經過我同意你才能記」（兇）我：「（心裡OS：好大的官威！）可是法庭旁聽規則沒有規定說不能筆記阿&hellip;」庭丁：「但是你要經過我同意！」（兇）！法官：「怎麼了？是記者嗎？」我：「嗯」法官：「你不需要對我們庭務人員的態度這麼強硬，這裡是法庭，我可以請你出去喔」「何況法庭旁聽規則本來就有規定，法庭內不得抄錄、錄影、錄音，因為你是記者才讓你抄錄的，就算是記者也要請你遵守庭務人員的規定」我：「嗯！好，我瞭解，我會注意」（心裡OS：明明旁聽規則只講不能錄音、錄影，哪來的規定說不能抄錄，算了！觀察比較重要，不要回嘴好了）原訂9：45的開庭，因為等待翻譯的關係，實際開庭大約是從10：00才開始進行，還未開庭前，就這麼樣先真實上演了上述「跟本案無關」的台灣法庭真面目，這跟賴英照院長想要拉近司法跟人民的距離恐怕還有相當的落差吧？ （未完待續&hel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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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文/楊宗澧（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秘書） <div class="pict"><a href="http://blog.roodo.com/courtwatch/389f6735.jpg" target="_blank"></a></div><img src="http://blog.roodo.com/courtwatch/2a882f0c.jpg" alt="" /><br /><br />本案相關新聞：<br />女外勞冷血殺人，求處死刑 http://share-blog.com/?action-viewnews-itemid-986 <br />台灣袋屍案 菲女坦承行兇 美男移法辦 http://tw.epochtimes.com/bt/7/9/19/n1839467p.htm <br /><br /><strong>愛彌亞案part1.</strong><br />愛彌亞案，在台灣的殺人案當中，或許並非特別受社會矚目的刑事案件，但因為愛彌亞東南亞移工身份的特殊性以及檢方所求處的極刑的嚴重性，引起我對於這個案件的關注與好奇，更想要進一步瞭解關於外籍人士的司法過程，台灣司法會做出什麼樣的判決。因此決定在8月18日開庭這天南下高雄享受港都的熱情之餘，也到高雄地院好好觀察一下這個案件的開庭情形&hellip; <br /><br /><strong>開庭前小插曲<br /></strong>正當我好整以暇的拿出筆記本準備時，忽然間有個兇狠的殺氣朝我而來&hellip; <br /><font size="4"><strong>庭丁：「你在做什麼？你是記者嗎？」（兇）</strong><br /></font>我：「（心裡OS：要跟他說我是來作法庭觀察的嗎？&hellip;好吧！順著他的話說「是」好了，免得待會不能記錄。）嗯&hellip;對啊！」<br /><font size="4"><strong>庭丁：「就算是記者你也要跟我登記，經過我同意你才能記」（兇）<br /></strong></font>我：「（心裡OS：好大的官威！）可是法庭旁聽規則沒有規定說不能筆記阿&hellip;」<br /><strong><font size="4">庭丁：「但是你要經過我同意！」（兇）！</font><br /></strong>法官：「怎麼了？是記者嗎？」<br />我：「嗯」<br />法官：「你不需要對我們庭務人員的態度這麼強硬，這裡是法庭，我可以請你出去喔」<br />「何況法庭旁聽規則本來就有規定，法庭內不得抄錄、錄影、錄音，因為你是記者才讓你抄錄的，就算是記者也要請你遵守庭務人員的規定」<br />我：「嗯！好，我瞭解，我會注意」（心裡OS：<strong>明明旁聽規則只講不能錄音、錄影，哪來的規定說不能抄錄</strong>，算了！觀察比較重要，不要回嘴好了）<br />原訂9：45的開庭，因為等待翻譯的關係，實際開庭大約是從10：00才開始進行，<strong>還未開庭前，就這麼樣先真實上演了上述「跟本案無關」的台灣法庭真面目，這跟賴英照院長想要拉近司法跟人民的距離恐怕還有相當的落差吧</strong>？ （未完待續&hellip;） 
		<a class="acontinues" href="http://blog.roodo.com/courtwatch/archives/6898979.html">(繼續閱讀...)</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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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個案觀察＠</category>
	<pubDate>Fri, 22 Aug 2008 09:43:0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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