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5,2008
◎個人觀察◎打斷法官講話的強勢檢察官
文/呂佳穎(高雄大學法律系學生)
第一次做法庭觀察紀律,帶者期待、興奮的心情,因為從未踏入法庭過,不知會有怎樣一番新發現。下了車,隨學長姐們到法院內,到刑事庭隨機選了一個庭進去,已經是開庭中的狀態。是什麼案件我有點忘了,當時的當事人是有請辯護律師的,檢察官話不多,法官態度也算溫和,被告也很配合,就在平靜的氣氛下結束了。第二個是一位毒品被告,沒有律師,檢察官的態度讓人開始有強勢的感覺,有時還會打斷法官講話,態度變得強硬,雖然還是有詢問被告的意見,但整體給人的感覺就是居於主導的地位,雖然有問意見,但答案都是他已經設定好的。這就是我不太懂的地方,因為我是第一次作法庭觀察紀錄,不懂這樣算是檢察官為了辦案而採取的必要手段,還是只有那一位檢察官個人態度差的關係,我想這是令我疑惑的一個地方。我跟我同學都認為,那位檢察官的態度真的極差,彷彿被告是犯下了滔天的大罪,完全不給被告轉圜的餘地,整個局面都是檢察官在控制住的,被告顯得很沒尊嚴。
第一次做法庭觀察紀律,帶者期待、興奮的心情,因為從未踏入法庭過,不知會有怎樣一番新發現。下了車,隨學長姐們到法院內,到刑事庭隨機選了一個庭進去,已經是開庭中的狀態。是什麼案件我有點忘了,當時的當事人是有請辯護律師的,檢察官話不多,法官態度也算溫和,被告也很配合,就在平靜的氣氛下結束了。第二個是一位毒品被告,沒有律師,檢察官的態度讓人開始有強勢的感覺,有時還會打斷法官講話,態度變得強硬,雖然還是有詢問被告的意見,但整體給人的感覺就是居於主導的地位,雖然有問意見,但答案都是他已經設定好的。這就是我不太懂的地方,因為我是第一次作法庭觀察紀錄,不懂這樣算是檢察官為了辦案而採取的必要手段,還是只有那一位檢察官個人態度差的關係,我想這是令我疑惑的一個地方。我跟我同學都認為,那位檢察官的態度真的極差,彷彿被告是犯下了滔天的大罪,完全不給被告轉圜的餘地,整個局面都是檢察官在控制住的,被告顯得很沒尊嚴。
下一個案子是恐嚇吧!總共有三個被告者,也是沒有辯護律師,也是檢察官開口訊問,他們都用台語溝通,因為我不次很懂台語,所以聽得有點吃力,要非常認真的聽。檢察官態度依然強勢,這次被告比較敢回答檢察官自己的意見,就算是狡辯,但算是比較會替自己說話的了。這次開庭似乎是沒有結果的,打算下次在開庭審理。
因為當天時間有限,所以只看到了一個庭。結束後,大家一起聚到中庭討論剛剛觀察有問題的部份。我覺得我個人會蠻喜歡做法庭觀察的,因為可以聽到很多實務上法律的見解,也可以了解不同法官或檢察官的行事風格之類等等的,也讓我更加明暸法庭裡的運作過程是怎麼一回事。
在大家一起去做觀察之後,我自己也有另外跟同學一起去,本來是因為有認識的學長因為騎機車肇事而要開庭,本來想說這樣開庭之後,就可以問問看學長的想法,但是因為要傳喚證人而臨時改時間了,我們就去看一個偽造文書的案子,是前妻告前夫,因為前夫改了小孩子的保險單沒有知會前妻。
在開庭時,我覺得法官並不是很中立,一直想女方撤銷告訴,但是因為偽造文書是無法撤銷的,而教女方故意不出庭等等的。法官說畢竟大家都是夫妻一場,還有一個小孩,將來小孩長大了會怎麼想。我覺得法官的論點有點奇怪,而起一直很偏向男方,我不懂這是在審理這類案子的常態嗎?還是只是法官的個人行為?不懂。最後,女方還是堅持提告。
我覺得有法庭觀察員這個制度是好的,總覺得法庭內不該有太多個人主觀情感、意識的投入,應是要中立且不被左右的。我很願意有空時到法庭內做觀察,也很想比較北部跟南部法庭有哪些差異等,所以想趁放假回新竹時去做觀察。希望大家一點點小小的付出可以得到回應,讓處理案件中可能發生的負面的不定因素降到最低,讓整體環境變更好。
因為當天時間有限,所以只看到了一個庭。結束後,大家一起聚到中庭討論剛剛觀察有問題的部份。我覺得我個人會蠻喜歡做法庭觀察的,因為可以聽到很多實務上法律的見解,也可以了解不同法官或檢察官的行事風格之類等等的,也讓我更加明暸法庭裡的運作過程是怎麼一回事。
在大家一起去做觀察之後,我自己也有另外跟同學一起去,本來是因為有認識的學長因為騎機車肇事而要開庭,本來想說這樣開庭之後,就可以問問看學長的想法,但是因為要傳喚證人而臨時改時間了,我們就去看一個偽造文書的案子,是前妻告前夫,因為前夫改了小孩子的保險單沒有知會前妻。
在開庭時,我覺得法官並不是很中立,一直想女方撤銷告訴,但是因為偽造文書是無法撤銷的,而教女方故意不出庭等等的。法官說畢竟大家都是夫妻一場,還有一個小孩,將來小孩長大了會怎麼想。我覺得法官的論點有點奇怪,而起一直很偏向男方,我不懂這是在審理這類案子的常態嗎?還是只是法官的個人行為?不懂。最後,女方還是堅持提告。
我覺得有法庭觀察員這個制度是好的,總覺得法庭內不該有太多個人主觀情感、意識的投入,應是要中立且不被左右的。我很願意有空時到法庭內做觀察,也很想比較北部跟南部法庭有哪些差異等,所以想趁放假回新竹時去做觀察。希望大家一點點小小的付出可以得到回應,讓處理案件中可能發生的負面的不定因素降到最低,讓整體環境變更好。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6656957
回應文章 
非常同意您的見解,我因車禍被告過失傷害,只是偵察庭,
就都不改我開口,最後我覺的對方說的有誤
我要補充,檢察官還很兇叫我不要插話
我要求要車禍鑑定,他說他會考慮看看
這次車禍我才是受害者,只是我不懂法律
就被對方設計,由於對方要求金額為15萬要請律師又差不多金額
但對方的車只值3萬,檢查官居然說叫我給她15萬買一台
我本對司法相當有信心,相信法官會給我一個正義
但看到檢察官這樣,我又不懂法律,又請不起律師
我只能認了,雖然我才是真真的受害者
法官跟檢察官不會了解
一般百姓為什麼為了省15元特地提早幾站下車
不會瞭解公司無薪給假為什麼還只能忍.....
我的車損也花了15萬,我的車是用我工作5年存下來買的
(雖然是二手車也買了28萬)
他們輕輕鬆鬆的說,也不去瞭解誰對誰錯
這樣對嗎
Posted by sharon
at April 24,2009 12:24

人家說好的檢察官很多,可是我偏偏遇到濫的檢察官,
如果可以真的很想公佈他的名字讓全世界的人知道,
這個檢察官有多爛,
第一次在偵查庭上,就用很兇的口氣對我說話,
我是殺人放火嗎!?滔天大罪一樣,
一個女的檢察官,
第二次偵查庭,都以很大聲的口氣對我跟主管,
不知道哪裡得罪她!?
第三次偵查庭,就把我們當犯人一樣,
所有偵訊證人,都是用引導式問話,
讓證人本來要說對我們有利的證據,
都被她引導到對我們不利的證據,
前頭證人還被檢察官罵說:沒問你的問題,你別說。
這樣是什麼意思,是檢察官要證人回答對我們不利的證據而已吧!?
還有引導式認罪,一直不讓我們說原因,不讓我們說理由,
只問我們有還是沒有、對還是不對,
這是哪一種偵查方式!?
檢察官的職務就是定人於罪!?
就算有原因有理由也是要起訴!?
上禮拜收到起訴書,心理真的萬分感慨,
順便查一下這個檢察官,
在網路上查到滿多這個爛檢察官的資料,
他的行為舉止也是令人看不過去,
如果可以的話,我真的很想反告她。
PS:證人是協助調查,檢察官憑什麼大聲兇證人!?
檢察官如果公證一點,公訴罪,現在都是嫌犯又不是真的犯人,
為什麼要只收集被告不利證據,有利證據都不願意接受,
這是台灣的檢察官通病!?還是單純我比較倒楣!?
遇到這種把嫌犯當犯人的檢察官!!
Posted by chih
at May 22,2009 1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