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1日

公共工程補貼 促勿設限

2008-11-11╱中華日報╱基隆╱王慕慈
公共工程補貼 促勿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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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王慕慈╱基隆報導

   基隆市議會十日審查擴大內需六千多萬元的地方公共工程補貼款墊付案,多數議員認為市府去年所訂定的物價補貼規定,要一千萬元及工期一年以上才給予補貼,不符公平正義原則;議員們指出,基隆市能拿下一千萬元以上工程的營造廠沒幾家,既然要補貼就應該「大小通補」,落實照顧在地廠商。

   近年來原物料飆漲,公共工程委員會所訂定的「機關已訂約施工中工程因應營建物價變動的物價調整補貼原則」,要達到百分之二點五的物調波動才有補貼,從中央到地方衍生許多公共工程契約爭議,也有許多公共工程因此發包不出去。

   市議會昨天審查擴大內需的地方公共工程補貼款墊付案,包括消防局、教育處及工務處共提報六千零六十幾萬元,其中屬於中央預算發包由中央補貼,地方公共工程屬市預算部分,公共工程委員會則透過擴大內需補助,從今年二月到年底物價補貼的概估,各單位匡列的物價補貼款,需透過市預算程序執行。

   市議員陳東財、游祥耀形容市府的補貼方式好像在「亂滾一鍋粥」,今年元月到七、八月間鋼筋漲到一噸三萬五千元,該補貼時不補,現在物價下降才要補貼,質疑物價下降廠商要不要扣款?同時,也認為太籠統,應以進料時間為評量。

   蔡適應要求地方政府主辦的工程也應有物價補貼方案,試問最近幾年來有多少件市府發包工程包商倒閉的?像是深澳坑萬瑞匝道及武崙國中工程都無法申請物價補貼,市府應該通盤檢討,隨物價波動「高給低扣」,做好機制。

   游祥耀批去年通過的公共工程物價補貼規定,規定得一千萬元以上工程是補大不補小,一般小廠商才做二、三十萬工程,賺個幾萬塊錢,物價一漲就賠錢,相當不公平,民間小廠商苦哈哈,根本擋不住大幅物價波動,而大廠商幾乎都是外縣市來的多,應該以照顧本地承包商,該補就補。莊榮欽要求應該就既有政策通盤檢討,以免不公。

   工務處長李銅城說明,今年五、六月物料上漲最厲害,本來要拿掉漲幅達百分之二點五的限制,案子送市議會討論修正,但是,十月份公共工程委員會又來函,是否拿掉百分之二點五限制,由地方政府自行拿捏,連中央政策也一直在變;因此,目前有工程執行的局處,除了要符合擴大內需地方工程物價調整支用要點規定,還要按進度才給。


Posted by coopertsai at 樂多Roodo! │20:59 │回應(0)引用(0)蔡適應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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