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4日

議員批未出售國宅水電費浮編

2008-11-14╱民眾日報╱第F17版╱基隆新聞
議員批未出售國宅水電費浮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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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江宏志基隆報導】基隆市議會審查市府行政處於98年度預算一筆中正路4百號18戶尚未出售公教住宅編列25萬元水電費用,引起部分議員質疑編列經費過高不合常理,並建議善加利用這些閒置公教住宅出租或供其他用途使用,避免閒置且需負擔水電、維護費用而造成資源的浪費。

   市議員莊錦田指出這批公教住宅從88年興建至今,對於尚未售出部分每年都在補貼水電費用,像去年就編列40多萬元水電費、60萬元維修費用,尤其當前財政困難經常說要開源節流,但是也不能夠一直標售市有資產,這批公教住宅距離海洋大學很近可以考慮租給學生,或提供一些在外租用屋舍的科室做為檔案室等等用途,而不是任其閒置還得每年編列經費支應水電、維護費用。

   市議員蔡適應則質疑編列方式有問題,指出以20萬元的電費分攤給18戶計算,平均每戶每期支出1千8百多元的電費,空置屋舍每個月還要這麼高的電費令人不解,是否管理不當讓人偷跑進去住?或是疏於巡查讓室內電燈一直開著浪費電源?許多貧苦人家捨不得用電每期大約才繳5、6百元的電費而已,空屋卻要繳1千8百多元實在太誇張。

   市議員陳東財認為房子要有人居住才有裝設電錶的需求,空屋為什麼要裝設電錶?建議全數刪除該項經費,只要保留售出後辦理復電的費用就可以;市議員蔡適應亦表示,詢問台電結果申請暫停供電不用錢,而申請恢復供電也只要99元,建議每戶只要編列一百元經費;市議員沈義傳則認為該項經費實報實銷,且不得挪用若有結餘必須繳庫,若加以刪減萬一不敷使用反而造成困擾,支持該項經費通過。

   行政處長張錦佳說明中正路公教住宅辦理標售作業,從去年原有29戶到今年還剩下18戶尚未出售,去年共計編列39萬9千6百元水電費用,今年由於已有部分出售因此將預算編列數往下調降,較去年編列數已調降將近5成,而該項經費係採概估編列且若有結餘亦不得挪用;此外,由於這批公教住宅一直都在辦理標售作業,有意願承購的民眾陸續都會到現場看房子,目前尚未售出的18戶因位置較不理想、光線偏暗,如果電錶拆卸或暫停供電可能會有所影響。


Posted by coopertsai at 樂多Roodo! │20:57 │回應(0)引用(0)蔡適應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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