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美國中西部,外蒙古草原,歐洲森林騎馬。
2:去吉爾吉斯學馴鷹,並帶著牠狩獵。
3:跟正妹玩3P(一男二女)
4:跟自己的偶像交朋友。(已達成)
5:一次吃兩個雞排(或泡麵等)。(已達成)
6:抽高級雪茄,穿高級西裝等。(已達成)
7:發現考古/文化遺址。
8:去搖滾聖地朝聖。(ex:美國馬里布海灘,搖滾名人堂,西雅圖,倫敦艾比路,CBGB等)
9:學會開飛機,並橫越某大陸。
10:買一台哈雷,並在美國公路上奔馳。
11:到巴黎公墓,向吉姆莫瑞森的墳墓致敬。
12:至湄洲祖廟進香。
13:最少精通一種格鬥技。
14:擁有一把槍,並對不爽的人開槍。
15:拍一部自己喜歡的電影。
16:喝個大醉,醒來身邊躺著一個正妹,然後她做早餐給我吃。
17:痛扁賭爛的對象。
18:跟屬於我的百分百女孩搭訕(典出村上春樹<四月某個晴朗的早晨遇見100%的女孩> http://www.wretch.cc/blog/A00080245/28127070
19:寫一首台灣國國歌歌詞
20:參與台獨運動
21:前往古巴朝聖
22:為台灣寫一部作品
23:擊敗中國!!(任何事都行)
24:去荷蘭生活一陣子
25:在世界流浪(我想去歐洲,中南半島,復活島,中亞,美洲大陸)
26:為台灣犧牲
27:蓋一棟自己的房子
28:建立家族的宗親會/宗祠
29:學會開車,並買一輛跑車,然後把它撞個稀爛
30:學習打獵的技巧,並以原始武器獵取猛獸。(原則:以對等的立場,用生命去挑戰)
31:至少自殺過一次
32:依循所處社會的標準,當一個正常人活下去
33:做一件事,並獲得眾人認同
34:學會野外求生技巧,第一件事就是游泳
35:得一次文學獎
36:至少學會一種異術(例:漂浮術,印地安巫術等)
37:為媽祖修茸聖殿
38:學會烹調美食,最少一種
39:養狗。(小時候有養)
40:開發獨一無二的商品,並量產化。
41:開一間自己的店,一定要賣酒。
42:擁有一座自己的花園,親手種下植物。
43:聽齊柏林飛船演唱會。(具時效性)
44:為某個目標結束自己的生命。不可自然死亡。
45:孝順父母,榮耀自己的祖先。
46:跟強者決鬥,並在身上留下疤痕
47:學會一項樂器,人在國外的時候,能夠演奏(唱)出代表台灣的音樂。
48:擁有一尊霹靂布袋戲電視版刀狂劍痴葉小釵戲偶。
49:聽最棒的演唱會,玩最美的女人,開最快的跑車,參加最刺激的賭局,進行一場最華麗的冒險
50:在一個陌生的國家,認識契合的女子,歷經幾場瘋狂的性愛後,在一個美好的早晨分道揚鑣,踏上彼此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