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1,2009

一生必做的100件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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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美國中西部,外蒙古草原,歐洲森林騎馬。

2:去吉爾吉斯學馴鷹,並帶著牠狩獵。

3:跟正妹玩3P(一男二女)

4:跟自己的偶像交朋友。(已達成)

5:一次吃兩個雞排(或泡麵等)。(已達成)

6:抽高級雪茄,穿高級西裝等。(已達成)

7:發現考古/文化遺址。

8:去搖滾聖地朝聖。(ex:美國馬里布海灘,搖滾名人堂,西雅圖,倫敦艾比路,CBGB等)

9:學會開飛機,並橫越某大陸。

10:買一台哈雷,並在美國公路上奔馳。

11:到巴黎公墓,向吉姆莫瑞森的墳墓致敬。

12:至湄洲祖廟進香。

13:最少精通一種格鬥技。

14:擁有一把槍,並對不爽的人開槍。

15:拍一部自己喜歡的電影。

16:喝個大醉,醒來身邊躺著一個正妹,然後她做早餐給我吃。

17:痛扁賭爛的對象。

18:跟屬於我的百分百女孩搭訕(典出村上春樹<四月某個晴朗的早晨遇見100%的女孩> http://www.wretch.cc/blog/A00080245/28127070

19:寫一首台灣國國歌歌詞

20:參與台獨運動

21:前往古巴朝聖

22:為台灣寫一部作品

23:擊敗中國!!(任何事都行)

24:去荷蘭生活一陣子

25:在世界流浪(我想去歐洲,中南半島,復活島,中亞,美洲大陸)

26:為台灣犧牲

27:蓋一棟自己的房子

28:建立家族的宗親會/宗祠

29:學會開車,並買一輛跑車,然後把它撞個稀爛

30:學習打獵的技巧,並以原始武器獵取猛獸。(原則:以對等的立場,用生命去挑戰)

31:至少自殺過一次

32:依循所處社會的標準,當一個正常人活下去

33:做一件事,並獲得眾人認同

34:學會野外求生技巧,第一件事就是游泳

35:得一次文學獎

36:至少學會一種異術(例:漂浮術,印地安巫術等)

37:為媽祖修茸聖殿

38:學會烹調美食,最少一種

39:養狗。(小時候有養)

40:開發獨一無二的商品,並量產化。

41:開一間自己的店,一定要賣酒。

42:擁有一座自己的花園,親手種下植物。

43:聽齊柏林飛船演唱會。(具時效性)

44:為某個目標結束自己的生命。不可自然死亡。

45:孝順父母,榮耀自己的祖先。

46:跟強者決鬥,並在身上留下疤痕

47:學會一項樂器,人在國外的時候,能夠演奏(唱)出代表台灣的音樂。

48:擁有一尊霹靂布袋戲電視版刀狂劍痴葉小釵戲偶。

49:聽最棒的演唱會,玩最美的女人,開最快的跑車,參加最刺激的賭局,進行一場最華麗的冒險

50:在一個陌生的國家,認識契合的女子,歷經幾場瘋狂的性愛後,在一個美好的早晨分道揚鑣,踏上彼此的旅程。













Posted by coolfu at 樂多Roodo! │23:19 │回應(4)引用(0)人生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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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哈哈你好棒喔
給你按個好
Posted by BLUR at June 12,2009 21:43

7 -->來香港吧,政府要搞港珠澳大橋,隨時發現到東西,只要你比他們早去到,就是你發現啦
41-->我一定來幫襯
Posted by 洛謀 at June 16,2009 20:20



洛謀兄你來了啊

何時要再訪台灣呢
到時約喝酒喔~
Posted by fu at June 18,2009 00:48
Posted by fu at July 26,2009 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