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15,2007 20:59

[革命串連]文章轉貼:〈問題的具體感〉

  針對樂生療養院的議題,網路上有許多的討論。正反意見都有,卻沒一個是我能認同的。基本上我站在文化資產的角度,堅持樂生院必須要被保留。不過現在力挺樂生的團體們主要都還是主打人權議題,古蹟其次。主打人權我覺得反而會失焦,但我也知道只要批判現在保衛樂生的做法,也難免被戴帽子或是遭受誤解(平常的時候我只是秀出網名獨立軍發言人,都還沒有發表什麼意見,就會被批判。主要都是批判者會直接聯想到台獨會引發戰爭,以及台獨就是走資右派、就是法西斯等這類的觀感。這得拜媒體成功的污名本土化之賜)。所以就保持沉默,轉貼我認同的文章。

  下面這篇文章是站在正反雙方之外的批判性文章。裡面提到的幾個論點,都是我早就想到但是不想拿來批判挺樂生朋友的點。比如主打人權議題的失焦性(台灣過得比樂生院民慘的、無人關心照顧的弱勢比比皆是),以及機廠對於院民健康與環境的問題、還有樂生支持者與學生和網民的資產階級情調等。但說了只會助長拆遷派的氣焰,又會打擊挺樂生的士氣,所以只好鄉愿的保持沉默,看現有的錯誤策略繼續下去。當然,我也不是不能私底下提建言,只是情況發展至今,說什麼都太慢了。已經主打人權,就無法再扭轉方向。如果改變,就只會引發社會大眾的深度反感。

  既然有人從批判的角度寫了不錯的文章,那麼我就直接轉貼。我認同這篇文章有個理由,是作者批判了那麼多點,卻只有一個點他沒有意見。這個沒有意見,其實就是唯一有合理性、正當性、能站得住腳的意見。

  就是:主張樂生療養院是文化古蹟,並予以保存。

  其他比如院民的生活、人權議題等,我必須說,在不想批判挺樂生朋友的立場下,我就不予表態。

  以下是zonble〈問題的具體感〉文章轉貼:



  zonble〈問題的具體感〉

  整個樂生爭議讓人覺得沒有什麼具體感。你看到很多紀錄片,看到很多影像紀錄,但是就算保留下來了,當你想像到之後的畫面,就還是忍不住納悶;你也看到很多說帖,你看到很多慷慨激揚的修辭,但是說實在,你也實在很難被這種修辭打動。就算是在這個敏感的時刻,在樂生的周圍甚至發生了火燒山(而且是周錫瑋親自去視訪樂生院的同一天耶,順道一提,台北縣網站上的這篇〈縣長探訪樂生 院民:讓樂生人決定樂生事〉實在是太歡樂了),你會一邊說你只能懷疑是有人刻意縱火為之,心裡實際上是暗暗咒罵某些人手段的卑劣,但是這一把火也不能夠讓說帖裡的印象更為鮮明。

  例如,你這個星期已經收到了無數次的轉寄,告知你這個週末有一場訴求是保留樂生療養院的遊行,遊行的主軸是「以生命捍衛樂生」,你就實在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以生命捍衛樂生」?到底是怎樣用生命捍衛呢?去參加一場遊行就是用生命捍衛嗎?在火災發生的時候,說要用生命捍衛的人,有去捨身灌救嗎?而寫下這種文案的人到底是希望提供怎樣的畫面呢,難不成是像香港電影裡頭演出的1927年上海之春那樣,台北縣政府在拆除樂生療養院當天,會開進裝甲運兵車輾過人群,還是架設起機關槍向手無寸鐵的人民掃射,但是人民還是手肘勾著手肘構成人牆,一排又一排的在轟然嘶叫的馬達聲與硝煙中倒下…如果不是,「以生命捍衛樂生」的背後,又應該是怎樣的畫面?

  而你看到「學生唯一的武器,就是自己的身體」這樣的文字,不知道為什麼,你想到「範馬勇次郎」這個名字。

  相對來說,新莊的交通到底有多糟糕,這個問題卻是何等的具體。上週末因為想換一張讀書用的書桌,所以我在板橋從捷運新埔站轉乘只有週末發車的新莊Ikea接駁車,跨過大漢橋,去中正路上的Ikea看看有什麼好桌子。下午六點回程的時候,因為接駁車一個小時才一班,所以我到對面,在捷運工程的鐵皮籬笆旁邊,等三重客運的淡海板橋線公車;在公車來到的時候,整條三線道上都塞滿了車,加上前方路口又是紅燈,所以在內線道的公車沒有辦法移到最外線的公車站牌前停靠,你就看著司機就在最內線把車停下,打開車門,示意乘客就這樣上下車,而在外側的兩條車道上,不少機車還在車陣中鑽動。我不敢上車,但是身邊一對快要四十的夫婦則是各牽了一個八歲還是十歲的孩子鑽過車陣上了車;我不知道「用生命捍衛樂生」是什麼意思,但是在那個當下,我應該是體會到了怎樣用生命見證新莊的交通。

  ※

  將台北縣政府的百分之四十幾的保留案,與文建會的百分支九十保留案比較,你也看不出來兩者之間到底有那一個比較好,你也看不出來那個方案保留了原本的院區就值得支持,分明兩個都很糟糕。斤斤計較於保留比例的多寡,捷運需要延長多久的工期,需要另外花費多少經費,以及工程到底可不可行的,一邊說樂生議題不是算數學,卻一邊也在算要保留四十幾還是九十這種數學的同時,你總覺得有個根本問題被忽略了—與捷運機廠共構的園區,真的是適合居住的地方嗎?你自己會想要住在捷運機廠旁邊嗎?

  就拿網路上報刊上可以看到的百分之九十方案來看,就算改變了軌道運作方式,保留了現在的幾棟房子與幾棵樹木,但是並不影響機廠的位置,也不影響軌道就從與樂生療養院接壤的山坡下經過這件事,想來在這樣的共構之後,如果你從樂生療養院看過去,軌道就在你的腳下走,每隔不到幾分鐘就發車,周圍還有著各種高壓電線或變電設施,新大樓的位置同樣好不到那裡去。而在台北市捷運局對於機電設施的相關問答中,對於機廠與環境之間的關係,也只給了這樣的承諾:

  15.機廠之存在是否會降低周遭環境品質,而使生活品質受影響?
  答:機廠之設置,除了任務需求外自然會考量對當地環境之影響評估;其設計及建造均有嚴格規定與要求須符合本國環境保護各種相關法規。

  16.機廠之運轉是否會產生噪音而影響附近居民安寧?
  答:噪音之產生實無法避免,但在一定之距離內其噪音值須符合環保規定。

  如果說強迫搬遷是剝奪人權,從平房搬到鋼筋水泥大樓,是搬到一個並不適合漢生病患居住的環境,迫遷是一種暴力,但是,繼續住在這樣的環境,總讓人覺得也並不會有比較有人權一些。如果說高樓大廈並不是原本樂生院民習慣的地方,是一種不習慣,換言之,就是相信大家都會很習慣你家旁邊就是捷運機廠(有沒有人願意去捷運關渡機廠或土城機廠的軌道旁邊打個帳篷住上個三五天,然後分享住宿心得呢?)。

  而就說帖裡頭來看,樂生院民習慣的環境,是平房,是充滿盎然綠意的自然環境,所以要保留樂生院;對我而言,這種理由實在是沒有什麼說服力。就同樣的理由,讓樂生院民搬走應該更好—從空照圖來看,台灣還有七成左右的地方還是綠色的,把幾大山脈扣掉不說,台灣就沒有別的地方是個可以蓋平房的自然環境嗎?新莊這個地方真的這麼好嗎?

  而與其要考慮怎樣與捷運機廠共構而不會有噪音與污染問題,研究這種工程的難度與解決之道,那,為什麼就不能去埔里Long Stay呢?那邊可是台灣政府設計給外國有錢人來台灣終老的地方呵。不然,花蓮壽豐那個地方如何呢?宜蘭冬山河畔如何呢?在台灣,非要住在新莊不可,才有人權?

  目前可以看到的是,樂生療養院的周圍環境,已經受到了捷運機廠的破壞,而在一些要保留樂生療養院的聲音中,你也覺得,保留的方法與保留的初衷是根本背道而馳,這些意見看來不是要保留樂生院的什麼,而只是先不讓台北市或台北縣政府破壞,好讓樂生院可以留下來讓他們自己破壞。例如,你從網路上看到這樣的文字:

  「要讓新莊市民感覺到樂生的存在對他們有利,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請所有去樂生參觀的人,務必到附近的商店消費,並且一定要對他們說,『如果以後樂生消失了,大概也不會再來這個地方了,因為這裡什麼都沒有。』 進一步,做一張消費地圖,因為時間緊迫,可以從一條巷子調查起,再慢慢擴大,告訴附近的商家,樂生免費幫他們做廣告,因為樂生裡面沒有餐廳,只要來到樂生的人,樂生會給他們消費地圖,請他們到地圖上有的店家消費。」

  用參觀的人潮促進消費啊。—奇怪,樂生療養院到底是一個給老人家終老的地方,還是動物園?(既然已經把剛彈花燈送到樂生療養院去了,要不要順便送兩隻國王企鵝去呢?而這樣一張消費地圖能夠引起多大的消費效果,以「參觀」與「位在捷運底站」這兩件事情來看,你也可以用動物園站附近的消費狀況做一評估。當然,如果有很多人去消費,那狀況是更糟。)一方面是為了保留樂生,所以希望很多人來參觀,但是真的有很多人參觀的話,那又是一個適合居住的環境嗎?你自己會喜歡很多陌生人在導覽下來你家參觀嗎?

  這陣子你去一趟樂生院,可以看到的是,在這一頭是口口聲聲要捍衛樂生院的人,開著轎車從大門駛進五米寬的山坡路,看到在代步車上的院民如何閃避車輛,另外一頭,有人拿著吉他在唱歌,周圍是一群穿著牛仔褲的少年郎在圍觀,一面圍觀,一面扔擲了滿地的煙頭—說到煙頭,這裡不是應該是個醫院嗎?

  而如果你希望我根據人權啦、正義啦之類的口號,訴求的目標,卻是要讓人居住在充滿噪音與污染的一個準動物園裡,拿出生命來捍衛(即便我真的不知道到底是怎樣拿出生命捍衛),那,我當然同意人權,也同意正義,但是你的人權不是我所了解的人權,你的正義也不是我所認知的正義。目前的樂生院區已經不是什麼「最後的樂土」了,除非把正在施工中的捷運機廠統統拆走。

  ※

  是了。樂生療養院除了是院民的家園之外,也是古蹟。文化的問題與人權的問題應該分開來看,是不是住在古蹟裡頭與有沒有人權也沒什麼關係,總之,樂生院的爭議大概就是幾個問題組成的:如何讓捷運機廠能夠在符合施工規範下(並且能夠盡早)完成,如何能夠讓院民在適合的環境下居住,如何能夠盡可能保存最多、最大的樂生院古蹟。

  照這樣看來,無論是百分之四十幾的方案或百分之九十保留方案,都不能夠完滿解決這樣的問題,尤其是,只要是與捷運機廠共構,都不能夠說是好的居住環境。另外一個解法是這樣:現在的樂生院,拆,但是慢點拆,要有計畫的拆—先去另外找一塊風水寶地,然後把現在樂生院的一磚一瓦一草一木統統搬過去,按照原本的規模形制再重新組合起來(這樣,能不能夠稱為百分之百保留方案?)。

  反正樂生院留在新莊也沒有意思,你說樂生院多有價值,但是當地人看來既不了解也不領情,換言之,樂生是有價值,但是沒有多少位在當地的價值,保留樂生的議題也是操作成全國性或是國際性的問題,留在當地也沒有什麼意思,而樂生院的價值,也應該是要處在一片好山好水中彰顯。

  ※

  有個大學同學,外號「阿亮」,一兩個禮拜前的週末也跑去樂生表演自己創作的歌曲,其中有一條叫做〈小國際歌〉,大抵就是把〈國際歌〉的歌詞配上了龐克的旋律。聽到「從來就沒有什麼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這一段的時候,總覺得萬分諷刺。

  你想到有人一邊說這是一場為了尊嚴而戰的運動,而為了尊嚴而戰的方法則是跑去向蘇貞昌下跪。你想到「讓樂生人權決定我們的總統人選」這個活動,一邊唱的是〈國際歌〉,另外一邊則是希望能夠有個聖君還是明主出世扭轉之前的政策,而檯面上的總統候選人—有的在副總統任內說過「你們賠得起嗎?」、有的當過台北市長主管過台北捷運、有的當過台北縣長、有的當過行政院長,每個都跟樂生院今天的局面脫不了干係。

  當樂生問題變成百分之四十幾與百分之九十幾兩個方案中選一個的時候,同時意味著,議題整個窄化成是人民從政府中的兩個機關部門選一個而已—是支持行政院或是台北市捷運局這邊,或是文建會這邊。而這樣的運動打著正義的旗幟,是不是也就意味著,政府裡頭有一個部門比較正義,而另外一個部門就比較不正義,而要解決政府對於人民的不義,要仰仗的是政府內部出現一個現代海瑞。如果要為樂生演一部戲,我覺得戲目應該是布雷希特的《高加索的灰欄記》。

  要求公開審議百分之九十保留方案是好的。但是要求公開審議的意義不該是建立在指責行政院這樣一個上級機關如何否決文建會這個下級單位的提案上,或是在一月的某個立委召開的公聽會上某些部門說要公開審議但是出爾反爾…諸如此類某些團體與行政機構的承諾上,一邊叫嚷著沒有公開審議,另外一邊對於什麼是公開審議怎樣公開審議也說不出什麼名堂,只說應該要有審議文建會方案的公聽會或座談會,但是誰又知道這種公聽會座談會在體制上具有怎樣的位階。問題該是在,怎樣的公開審議才具備真正民主的基礎與政治上的效力。

  或這麼說好了,公民與政府之間的關係不該是沒有什麼氣量的在到底是百分之幾或百分之幾之間拉鋸,一場公民運動的論述也不該是在捷運軌道到底應該多彎還是多傾斜上面爭執,而應該是個大是大非的是非題—保留樂生院,到底是要、還是不要。人民的決定是要,誰管你台北縣政府與行政院之間在權責上是什麼關係,管你那麼多工程上的細節,各級政府統統請按照人民的決定做。

  這個政府是很退步,但也沒有道理因為政府退步,所以希望明君出世、跑去下跪、還是支持政府裡頭某個部門可能出個現代海瑞這種退步作法就正當,退步不能夠對抗退步,退步只能夠跟著退步起舞。—為什麼要用生命捍衛樂生,而不是去連署公投?

  ※

  約絡歸納成幾點:

  雖然我也不喜歡搬家,但是我更不想住在捷運機廠旁邊,所以我不會贊成讓人住在那樣的環境。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或許這兩天樂生可能面臨拆遷具有急迫性,但是我實在不喜歡那種「就要拆遷了,做什麼都好」而不問「應該怎麼做」的那種態度。所謂,明其道不計其功。

  最後又是一句成語:愛之足以害之。










  • coolfu 發表於樂多回應(14)引用(0)革命正在發生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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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當然我沒有全部認同此文作者的意見(比如連署公投-以及樂生在當地沒有價值之類的)
    不過他批判的點倒是幾乎認同
    尤其是"實在不喜歡那種「就要拆遷了,做什麼都好」而不問「應該怎麼做」的那種態度。"
    以及"而你看到「學生唯一的武器,就是自己的身體」這樣的文字,不知道為什麼,你想到「範馬勇次郎」這個名字。"

    這兩點
    | 檢舉 | Posted by 獨立軍發言人 at April 15,2007 21:45
    附帶一提

    範馬勇次郎是漫畫人物的名字
    他是我最愛的日本格鬥漫畫"刃牙系列"故事的主角範馬刃牙的父親
    他在漫畫裡面有個外號是"地球上最強的生物"
    剛出生沒多久就能捏死熱帶雨林的箭毒蛙
    還可以赤手空拳打到與雷龍一樣大的生物
    主角刃牙血戰數集的對手
    範馬勇次郎5秒鐘就可以幹掉

    大致如此
    | 檢舉 | Posted by 獨立軍發言人 at April 15,2007 21:53
    發言人:

    雖然我對「樂生派自我中心」之類的發言覺得很無聊,但也不想繼續刺激這種想像,所以並沒有在每篇對樂生路線有疑慮的文章底下留言。關於這點,我想我們有共同體悟。

    對這篇文章有點異見,在這裡跟你分享:

    1. 新院區不只是內在對漢生病人生活有許多障礙,關於機廠鄰近的質疑,新院區也同樣是在機廠邊。相對於有樹蔭多少隔絕噪音(往上爬到七星舍就可以實地認識),新院區反而是赤裸裸地矗立在機廠預定地旁。我不知道為什麼zonble對這點沒有認識,但希望你能了解。

    2. 關於用生命捍衛樂生說法的質疑,我以為對於一直主張武裝抗暴的你,這點看來應該諷刺無比,然而你卻大致接受,讓我覺得有點訝異。

    3. 其他的部份,既然你未明說,也就不便質疑。
    | 檢舉 | Posted by 瓦礫 at April 18,2007 16:58
    zonble也有提到新院區的問題
    他也說了除非把機場遷移不然結果相同
    所以我就沒多批他這點

    對於"質疑生命捍衛樂生"
    我接受的原因是
    挺樂生的朋友有沒有意識到"付出生命"不是嘴巴講講
    而是玩真的
    他們真的會將自己用鐵鍊綁在推土機前面
    或者是怪手摧毀建築的同時
    直接衝上去用肉身擋

    會嗎

    我想是不會

    或者說他們之中有人能像楊友人一樣
    為此絕食以及被毆打(關於毆打這點-我剛好有個朋友跟我說她就住附近-每天都會看到楊友仁-她觀察到的現象是警察對楊都十分客氣都不動手動腳-即便是凌晨經過-因為她會去7-11買東西-看到的也是如此-警察還都很親切的會問候楊-這讓我會懷疑網路上痛批警察虐打群毆楊有人的說辭--特別說的人裡面有的就是深藍-而且在周錫瑋轉趨強勢之後就噤聲不表意見的人-這讓我覺得十分不爽)
    或者是學韓國抗議人士為農民自焚
    會嗎
    會有人做嗎

    其實不會
    當然我也不希望他們有人真的實行

    但如果他們不這麼做(武裝抗暴)
    在那邊打嘴砲
    我十分不認同

    不是說跟警察拉扯被架走被打個幾拳就是用生命捍衛
    武裝抗暴豈是兒戲
    如果思慮不周
    沒有瞻前顧後就發表不當的聲明與訴求
    反而造成負面效果(就我所知道的-目前挺樂生朋友的若干做法給了反樂生的人可趁之機-既而用媒體輿論污名化樂生-這是我最不樂見的狀況)

    當然保衛樂生有急迫性
    所以很多狀況沒有處理好也是沒有辦法
    所以我才都不說些什麼
    但也不代表我沒意見
    而zonble的話雖然很酸
    偏偏很有道理
    所以我才贊同

    --

    至於武裝抗暴
    暴力革命論之類的
    都是必須付出代價
    這中間涉及很多狀況與理念想法
    但我認為最核心的是
    "為什麼要使用武力"
    "要付出什麼代價"
    "犧牲人命的目的性與道德性"

    我認為挺樂生的朋友沒有人思考過這點
    如果對於人權有某種想像有某種理想
    那麼自動就會很小心的不拿生命開玩笑
    或者是直接的認為樂生議題很偉大
    大到必須犧牲生命來抗爭來反抗政府
    如同雲林一帶(發電廠議題)有人拿肉身與推土機與保警抗爭受傷流血住院
    (不過媒體都不太關心-因為抗爭的都是南部鄉下群眾-不市知識份子也不是中產階級也沒有文化沒有教養-不是北部媒體關心的焦點)
    有嗎?
    除了楊友仁我沒看到第二個

    那麼拿"生命"當標語
    就別怪zonble一針見血的戳破

    --

    附帶一提
    樂生遊行的同一時間
    在台灣師大勵馨基金會同時舉辦反家暴遊行
    網路媒體曝光度都遠比樂生要小(我當天才知道)
    也沒人關心
    如果就人權的立場
    反家暴所牽連的人數與議題的重要性
    都超過樂生
    (每年家暴案件1萬9千件-每年新增兒童性侵害高達數千件-這議題重不重要?)
    那怎麼聲勢相差如此之遠
    是因為家暴問題與政治與選總統無關所以比較少人關注嗎?

    也許你會說不能這麼把兩者拿來比
    不過挺樂生的朋友對於人權的討論
    就我的看法
    過於情感用事也過於打高空與浮濫
    我也看不到標準
    如果只是因為樂生是種網路串聯的"流行"
    (起碼我從網路上聲援與論辯看起來是如此)
    那我對"某些"人實在是沒有好感
    當然也不會去批判他們
    畢竟他們也是善意
    不過僅憑善意是不夠的
    要謹慎
    這也會讓我不想跟他們攪在一起
    也是為何我對樂生議題都不愛發表意見的原因
    | 檢舉 | Posted by 獨立軍發言人 at April 18,2007 23:21
    台南同去遊行的朋友,對「用生命捍衛樂生」也很不認同,看來這句口號爭議真的很大。

    不過,我是認為這句口號,只是表達出某種「決心」與「意志」的強度。
    這個「決心」與「意志」可能表現在楊友仁的行動,也可能表現在為了樂生辦理休學,研究所讀了六年還沒讀完的樂青朋友身上。

    「生命」之一詞,或許不必硬要套上某種肉體殉道的決絕……
    | 檢舉 | Posted by anarch at April 20,2007 03:21
    「生命」之一詞,或許不必硬要套上某種肉體殉道的決絕……

    是沒錯啦
    但對於"生命"這兩個字
    我也沒看到他們有什麼比較具體的做法與訴求
    而且有把濫情與人權攪在一起的問題
    我會希望他們能把人權的概念弄得更清楚
    並產生一套具體的觀念與訴求
    目前看起來是還沒有
    | 檢舉 | Posted by 獨立軍發言人 at April 20,2007 03:41
    中國時報 2007.04.18 
    樂生院替台灣上了一堂課
    邱坤良(作者為文建會主委)

    新莊通往桃園龜山的縱貫線上,樂生療養院靜靜地散落迴龍的山坡上,林木蒼鬱,隱密又神秘。一般人驅車經過,不會察覺這個醫療聚落,就算知道,也不想多看一眼,彷彿多看一眼,眼睛都會得癩病似的。七十多年來,這裡收容來自台灣各地的痲瘋病患,他們失去健康,也被奪走了尊嚴,每個人背後都有一段被汙名與身心折磨的悲慘故事,連家人都因而受到歧視,血淚斑斑,堪稱醫療人權史上的白色恐怖。

    雖然隨著社會的發展與醫療的進步,漢生病不再被視為洪水猛獸,但社會大眾刻板印象已成,民眾一旦罹病住院,要重返社會困難重重。通常在病情獲得改善之後,主動或被動選擇以樂生院為家,一住就是數十年,同為天涯淪落人,相依為命,每個人的生命記憶與情感生活,散布在這一片與世隔絕的聚落空間。

    以往鮮少有人關懷的樂生院,如果不是捷運新莊線工程引爆爭議,恐怕樂生還是樂生,漢生還是痲瘋病,樂生院也只是迴龍一個治療特殊疾病的醫療聚落而已。

    捷運規畫初期 樂生無人問

    回顧一九九○年代初期捷運新莊線開始規畫,樂生院成為捷運機廠預定地,舊有院區房舍必須拆除,院民則安置到新的醫療大樓。當時希望在老院區安享天年的院民曾經表示抗議,但聲音微弱,並未引起外界注意。說來諷刺,外界對樂生院的第一波關懷行動還是以搶救院區老樹為訴求呢!而二○○二年六月因配合新莊機廠開工,一百多棟樂生房舍被陸續拆除,也未引發文化界的強烈反彈。二○○四年以後,學生、社運團體的介入,院民的聲音才逐漸變成怒吼。

    原籍花蓮,年已古稀的自救會李先生十幾歲就被送來樂生院,一轉眼已經過了半世紀。他被推選為自救會會長,經常代表樂生院民到處陳情、抗爭,他無奈地自我解嘲:「食老了,才出癖!」在他眼中,出面抗爭應是年輕人的事,像出麻疹一樣,小時候就該「出」,那有一大把年紀才「出」的道理。不過,為了爭取卑微的願望,再艱苦的事也得做,唸過初中的他,現在連枯燥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條文都能琅琅上口了。

    照理文化資產保存與公共工程建設皆屬國家有形或無形的資產,從空間到動線,不難建構一條既具人文意涵,又能彼此呼應的脈絡。從文化角度,樂生院見證台灣公共衛生發展的一段滄桑史,不但不應成為以歷史人文傳統聞名的新莊地區之負面場景,反而能為當地添增一處文化資產。保存樂生院,不僅保存歷史空間記憶與醫療人權紀錄,也為社會保留反省與進步的空間。

    錯失太多「如果」導致衝突

    還原樂生院事件始末,整個社會或許就是一個共犯結構,很難只歸罪於哪個機關團體或哪些人。如果捷運新莊線在確定工程基地、路線的關鍵性時刻就能注意文化資產問題;如果機廠設在原先規畫的輔大附近而非樂生院區;如果捷運局早一點肯就工程技術問題研究保存樂生院區的可行性;如果地方民眾對漢生病患多一分同情與瞭解;如果媒體、專家學者、國際醫療、人權團體及早關注樂生院;如果捷運規畫案完成之初,台北縣政府能不計地方壓力,完成樂生院古蹟審議……。

    甚至,「樂生青年聯盟」之類學生、社運團體,不是遲至二○○四年以後才成立,在二十世紀末就像現在一樣「代天巡狩」,當年工程單位豈能一意孤行?樂生院事件又豈會演變到這步田地?讓原本就嚷吵不安的台灣社會,在政治、族群、意識型態的對立之外,又多了一層公共利益與歷史空間、醫療人權之間的衝突!學生與社運團體聲援樂生院,誓死保衛家園,三重、新莊市民也在地方首長、民意代表領導下,強烈呼籲拆除樂生院,讓捷運早日通車,甚至帶著已搬進醫療大樓的部分樂生院民出來陳情,與另一批死守樂生院區的院民勢同水火。

    二○○五年十一月新版文化資產保存法正式施行,文建會代替內政部,成為古蹟之中央主管機關,並於十二月將樂生院「暫定古蹟」。依照規定台北縣政府應在六個月期限內審議完成,並指定公告,必要時得延長半年。台北縣文化局召開古蹟審議委員會時,與會委員雖一致認為樂生院是具歷史價值的古蹟,但只作成會議結論,並未完成程序。另外,台北縣政府與台北市捷運局針對樂生院區做出四一.六%的保存方案,並報陳行政院備查,完成行政程序。

    本位不可取 求共識謀圓滿

    當社會大眾愈來愈關心樂生院事件時,四一.六%的保存方案已無法被樂生院民與社運團體接受,就結果論來說,樂生院一旦遭到拆除,青史成灰,再也不能回復。因此,不論事件的演變過程多麼複雜、曲折,改變捷運工程計畫有多麼困難,保存樂生院幾乎已成文化界、社運界的共識抗爭行動愈演愈烈。

    樂生院事件積累近二十年的爭擾,時空交錯,層層疊疊。文化界「旁觀者清」或「旁觀者輕」之士頻頻出面分析、評論樂生院事件,並提供各種錦囊妙計。然而,事件豈是如此單純,否則,那位曾以文化立委著稱的台北縣文化局長,不知道應該完成樂生院古的古蹟指定、公告程序?相對地,曾因處理寶藏巖事件受到批評的直轄市文化局長卸任之後,突然英明起來,大聲指責各級政府處置不當,不知其任內曾否就這個事件在市府會議向捷運局提出建言?

    文化資產對古蹟的認定有一定的流程,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倘若文建會從嚴認定台北縣政府沒有「作為」,進而召開審議委員會代行,以現在的僵局,難道就能有專業的討論空間?而在古蹟指定之後,必須重新就指定範圍研判捷運工程變更、技術可行性、通車時程等問題,難道不會激化衝突,演變成無限期的爭議?

    文化資產保存法的立法基礎建立在:社會各界皆具文化概念,把古蹟、歷史空間、文化景觀視為國家資產,共同維護。面臨古蹟保存與重大工程興建衝突時,才能透過一定的審議程序,讓文化資產保存得到最妥適的解決。而非各自站在本位,把法律當作攻防的工具,只想從行政程序與文資法條文尋求對自己最有利的部分。

    文建會版本 保存九成院區

    為了保護文化資產,也為了避免加深院民與地方的衝突,一向「弱勢」的文建會苦撐待變,以台北縣政府所提現有院區四一.六%保存方案為基礎,委託專業工程公司與專家學者研究,希望能在不影響捷運工程進度、不增加太多經費的情形下,尋求最大共識,而有所謂保存現有院區九十%的「文建會版」方案出現。

    藉著這個平台,承擔各界壓力的行政院蘇院長最近展現魄力,責成公共工程委員會與捷運工程單位協調,就九十%的院區保存方案進行專業評估,並為以往政府政策的粗糙向院民道歉,事情總算有了轉圜的空間,文建會也將在適當時機啟動機制,讓樂生院區得到妥善保存。不過,面對新莊、三重地方首長與民眾可能的抗爭,「協調」工作仍然是一件艱鉅的「工程」。

    樂生院事件十餘年的發展過程慘烈,為台灣社會上了一課,每個人都獲得教訓,也得到了學習的機會,包括最近發出正義之聲的文化清流,固然顯現社會進步的動力,又何嘗不是反映社會文化的荒謬與無奈呢!文建會作為文化資產中央主管機關,對於樂生院的保存責無旁貸,面對外界的期許與批評也概括承受。事件還在進行中,期盼最後能圓滿落幕。

    透過事件的過程與結果,如果能讓社會大眾理解文化資產保存的真正精神,學習到人文關懷、在地創意與相互尊重,便是樂生院事件為台灣社會所提供的最偉大啟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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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時報 2007.04.19 
    貫徹文化優先的決心
    廖咸浩

    文建會邱主委在貴報A九版,刊出宏文表達了他對樂生一案完整的想法,開宗明義便指出,此案發展至今,「整個社會或許就是一個共犯結構,很難只歸罪於哪個機關團體或哪些人」,並用一連串的「如果」打散本案的責任歸屬。其中甚至還特別對學社運團體有所指教,認為「樂生青年聯盟」之類學生、社運團體,不是遲至二○○四年以後才成立」,否則,「當年工程單位豈能一意孤行?」同時,文中也對文化人之介入以「旁觀者清/輕」譏之,並以現任台北縣文化局長之不敢作為為例,指出事情之複雜非升斗小民所能理解。對筆者卸任前毫無聲音,卸任後則「大聲指責各級政府」,尤表不然。

    筆者當然不是「突然英明起來」。九十三年時,「樂青」中我教過的學生即已要求我直接介入,但當時因係蘇縣長主政,為避免因藍綠而失焦(而不是怕丟官;我可以隨時走人這件事,當時的馬市長非常清楚),我告以不宜出面,但我可在市府協調捷運局,因此,本案雖非台北市文化局業務,我早就以文化人的身分介入。期間曾有我個人出面及副市長主持之多次府內及府外協調。當然在卸任前並未獲致理想的成果,也才會有今天直接介入的需要。

    邱主委以北縣朱局長之「不作為」解釋本案之複雜,看似諒解其無力,但在其任上卻幾度行文要求其作為,邏輯上豈非前後矛盾?而文建會做百分之九十的保存案,卻是為自己若需對樂生進行文化資產身分確認時,需有實證基礎,以「避免加深院民與地方的衝突」,「演變成無限期的爭議」,則不但是「先工程、再文化」,更是「己所不欲,強施於人」了。而在台北縣府迫遷的公告貼出後,文建會卻仍不願認定台北縣政府「無作為」,並根據新文資法一○一條「逕予代行」,反而再次行文要求縣府有所作為。如此反覆,原因何在?

    其實,這個案子,就像許多看似文化與工程衝突的案子一樣,並沒有那麼多的「如果」,完全看首長是否有實踐的決心。有決心以文化為尊,文化就能有生機。以筆者在台北市政府三年九個月的經驗,衝突都是假象,只要決策者有決心,工程要調整的彈性非常的大。故本案之所以會搞到這步田地,真正原因,其實是邱文所列諸多「如果」中的最後一個──如果「台北縣政府能不計地方壓力,完成樂生院古蹟審議」。但此案九十三年樂生陳京川院長即已申請文化資產鑑定,如果當時的台北縣蘇縣長有決心,也不會再拖上三年。

    今日,當相關資訊不再由官僚壟斷之後,工程與文化衝突、院民與市民衝突的假象早已戳破,而且即使拖到了今天,事情也未複雜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捷運局北工處(及諸多其他單位,包括市府的交通單位)也早就透露了可以分段通車到丹鳳(即樂生前一站)的可能性。於今所缺者,就是決心了。

    以北市為例,在文化業務中光是在文化資產保存上折衝所需的心力,就已可累倒一個首長,因為北市案子多,開發與保存的衝突也似乎隨時隨地會爆發。但在筆者任上從未因為為壓力而低頭(所謂「處理寶藏巖事件受到批評」也不知何所指?)這正是因為我堅持並貫徹文化優先的決心。因此,在市府內,捷運局也不過是業務需與文化局協調的苦主之一而已。

    其實文建會做出百分之九十的方案,對本案有其貢獻,但為德需卒,不要怕壓力。筆者原先對文建會之建言,對事不對人,甚至有替文建會解壓的意思。但既然主委感覺委屈,筆者深覺有必要與主委分享文化首長的經驗:既來自學界者,無欲則剛;格調是一個文化首長的生命,文化部門既是弱勢,首長就更應挺起腰桿、舉起肩膀,先自重而人方重之,否則文化哪會有出頭天?與邱主委共勉。

    (作者為台灣大學外文系教授,曾任台北市文化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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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傲慢的文化首長該打屁股!!!從樂生院談起
    轉貼自藍色狂想曲

    不知為何,4月15日樂生大遊行之後,每一個「應該是文化首長」的人都來投書了,不過看了這幾個自稱是文化人的投書,我只能說這些驕傲而傲慢的文化首長通通該打屁股!或許這就是「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的最佳例子,權力的傲慢在此清清楚楚的呈現!4月18日邱坤良主委樂生院替台灣上了一堂課 及4月19日廖咸浩前局長貫徹文化優先的決心就是最好的例子。

    這兩位做過行政長官的文化人,整篇文章中很多都在推卸自己的責任和教訓他人。邱文中表示:「還原整樂生院事件始末,整個社會或許就是一個共犯結構。」,邱文在其中提到了很多的如果,包括捷運機場基地、文化資產保存問題、地方民眾缺乏同情、社會團體未提早關心、縣政府畏於壓力等等,就是沒提到文建會的「如果」。

    記得去年五月邱「主委」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備詢,明確指出如果台北縣政府沒有「作為」,文建會會依新文資法101條規定「逕予代行」,時間過去一年了,還是沒有看到文建會任何逕予代行的動作,而邱文在後面還提到「台北縣文化局召開古蹟審議委員會時,與會委員雖一致認為樂生院是具歷史價值的古蹟,但只做成會議結論,並未完成程序。」既然未完成程序,請問文建會的角色呢?f邱文做了回答:「倘若文建會從嚴認定台北縣政府沒有『作為』,進而召開審議委會代行,以現在的僵局,難道就能有專業的討論空間?」好一個義正詞嚴!但是政府是一體的,你可以指責台北縣政府沒有完成古蹟審查程序,卻不檢視自己是不是也怠忽職守,卻沾沾自喜於自己的不作為?好個奇怪的理論;甚至在文後還教訓以法律層面關心本案的朋友「…非站在各自的本位,把法律當作攻防的工具,只想透過行政程序及文資法條文尋求對自己最有利的部份。」在這裡,邱主委非法律專業,筆者在此不忍苛責,但是法律本來就是保障人民的最後防線,當人民受侵害時,不找法律對自己有利的部份進行,那要怎麼辦?

    至於廖文,筆者認為這是更爭功諉過的文章。廖前局長當然沒有「突然英明起來」,他說「以筆者再台北市政府三年九個月的經驗,衝突都是假象,只要決策者有信心,工程要調整的彈性非常的大。」但是,既然衝突是假象,調整彈性也很大,那怎麼沒看到當時身為直轄市文化首長的廖前局長有「信心」來協調這個案子?同樣是去年五月,廖前局長在建啤舉行活動時,不也說會透過市政會議來協調樂生案?怎麼會在還有權力的時候沒把事情做完,到變成真的「文化人」了之後才大聲疾呼,難道是「廖局長」沒信心,而「廖文化人」信心十足?那請「廖文化人」針對「廖局長」的無作為來大聲疾呼一下。

    廖文又提到,「93年時,樂青中我教過的學生即已要求我直接介入,但當時因系蘇縣長主政,未避免因藍綠而失焦,我告以不宜出面…」在這裡,廖文後所稱的「堅持並貫徹文化優先的決心」到哪裡去了?如果堅持文化,就不會想到因藍綠而失焦,身為「廖文化人」口中的「文化首長」以政治問題為前提的思考,「廖文化人」如何解釋?更別提廖文中所說的「我隨時可以走人這件事,當時的馬市長非常清楚」一文,因筆者僅看到「廖局長」不僅沒有走人,還跟馬先生共進退,待到任期結束,這與邱文中推卸責任的方式的確有異曲同工之妙。

    所以不只是「邱主委」和「廖前局長」,筆者想提醒的是,既然自認為「來自學界」,就請負起教育責任,所說與所做言行一致,大家會感佩這些文化人的風骨;當有權力的人不作為,非要逼到沒有權力的人來採取行動,也就不要感嘆現在的狀況未甚麼這麼混亂?畢竟,至少「口頭承諾視同契約」,政治人物口中承諾的,請麻煩一定要去做,不要到卸任了,才在那邊感嘆;否則,法律雖然是最後一道防線,如果逼到懂法律的文化人來控告兩位「債務不履行」,這真的滿難看的…文化人的風骨請不要變成兩位的債務,與邱文化人、廖文化人共勉。
    | 檢舉 | Posted by 獨立軍發言人 at April 20,2007 03:45
    最近讀了陳真的舊文,很有感觸,提供給大家參考。

    陳真,說點社運的風涼話
    http://kinship.habago.org/archives/2005/07/30/08.50.56/index.php
    | 檢舉 | Posted by 弱慢 at April 20,2007 21:16
    陳真這篇很不錯啊
    雖然我也沒很認同就是了
    我比較傾向"為自己負責"這個概念
    比如說想要訴求什麼議題
    會激受什麼概念與運動
    或者為什麼揭竿而起
    都必須要先想好自己要的是什麼
    即便自己的理想完全沒有人接受
    也要獨自堅持下去執行
    即便是付出代價也無怨無悔
    比如楊儒門那樣
    多少菁英學者譴責法官判他有罪
    他也沒多說什麼乖乖去坐牢
    只說他覺得坐牢浪費時間
    會讓他無法繼續奮鬥
    淡他也說可以趁坐牢的時候多充實自己
    以後更能為社會做些什麼
    比邱毅給人的觀感好多了

    我不同意人可以憑著情感就隨便上街抗爭
    人除了要為自己負責更必須為社會以及為他們所捍衛的事物負責
    我倒是以為
    英國的抗議人士搞不好是先建立好自己的一套訴求
    比如自己關心左派議題就會因為某些事上街
    而不完全像陳真說的可以"即刻"就上街頭
    這世界不是那麼容易善惡兩分的

    不過我沒參與過社運
    所以也不知道實際狀況是怎樣

    不過讀了這篇也是有些收穫
    | 檢舉 | Posted by 獨立軍發言人 at April 20,2007 23:02
    其實,我蠻贊同Torrent提到的「樂生學校」,以及其下衛紅的回應,這兩點都很接近我當下的立場。

    在「樂生學校」裡,不同的路線和主張彼此檢驗,不同機緣、目的與想法的運動者也一樣。

    我始終是個無可救藥的人權派(又不學無術……),我也知道我的人權論述必須更深化、更厚實與問題檢討。
    這可以看成樂生學校或某種社運學校的教育之一環吧。
    | 檢舉 | Posted by anarch at April 21,2007 21:40
    我覺得衛紅的話不知所云
    ...
    (我心情不好喝醉了-無法思考-下次再回吧)
    | 檢舉 | Posted by 獨立軍發言人 at April 22,2007 01:11
    《台灣是他們的家》專題報導
    自由時報

    澎湖珍稀「寶珠」 守護麻瘋病友

    記者黃敦硯、劉禹慶╱專題報導

     如果媽祖婆是討海人在漆黑汪洋中的燈塔,指引回航的方向,那麼,白寶珠女士就是澎湖麻瘋病人的守護燈塔。她不但悉心照料著麻瘋病患,更使病患家屬及周圍友人,能對「麻瘋病」─這個曾令人聞之色變的疾病,有正確的認識。

     在澎湖還未開發、跨海大橋也不知道在那裡的那個年代,她就已經頂著凜冽的海風,挨家挨戶地為病人送藥。有時,登上軍艦;有時,搭著小船,就這樣,踏遍澎湖所有的離島。不是為了觀光,而是因著照顧病人的執著。

     旁人對麻瘋的認識,從無知到了解,是因她一手指引導正;澎湖地區的建設,由荒蕪變繁榮,她也一路見證。更可以說,她陪著澎湖一起成長。

     白寶珠(BLY MARJORIE INGELEIV),一位來自美國的傳教士,憑著對耶穌的信仰以及對病人的熱忱,五十年前隻身來到台灣,輾轉到了澎湖,一待就將近半個世紀。澎湖人不但早就將八十三歲的她視為「在地人」,有人更稱呼她為「澎湖的一顆寶珠」。也因為她對這一塊土地與人民的熱愛,白寶珠日前獲得內政部頒發外籍人士永久居留證。

     六月的澎湖,時序進入夏季,一幢位於馬公市的兩層樓低矮透天古厝,走上二樓,屋裡的擺設相當簡單。一位滿頭華髮、拄著枴杖的外籍女士從房內走出來,她就是白寶珠女士。一九一九年出生的她,要不是因為行動不便,走路時要依靠枴杖,否則看起來一點都不像已經是八十多歲的老人。

     白寶珠大學時代,原本在美國明尼蘇達主修生物,因為憧憬白衣天使的生活,畢業後便進入護士學校就讀,先後在大學、小學與醫生診所從事護理工作。

     受到上帝的感召,使得白寶珠日後投入治療麻瘋病的工作。原屬於基督教信義會傳教士的她,一九四六年,隨著教會的醫療團隊前往中國,先後在河南、昆明一帶行醫。但是一九四九年間,中國全面赤化,共產黨不願教會人員留著,她被迫回到美國。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她再度隨著教會來到香港,不久之後,一位醫生告訴她,台灣的馬偕醫院需要一位護士,問她願不願意去台灣幫忙,白寶珠二話不說,立刻答應。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從香港搭船來到台灣時,一下了船,就被派到台北縣新莊樂生療養院服務。那時候,她才知道,原來此行的任務就是為了要幫忙照顧麻瘋病患。

     當時的她,一句國語都不會講,但,白寶珠說,「一切的言語都是多餘,因為一個眼神、一個手勢,病人都能了解,我與病人間,早已超越了語言的障礙。」

     在樂生療養院待了兩年半後,從病人口中得知台灣有一個離島叫做澎湖,而當地的病人無法獲得妥善的照料,遂於一九五五年二月間,隻身來到澎湖,為對抗麻瘋病默默打拚。

     白寶珠說,她是「上帝最軟弱的僕人」,可是,她的作為,卻唯有意志最堅強者才能做到,因為當時病人不願就醫,她就想出「家庭問診」的方法,挨家挨戶送藥,一雙腳,就是她的「交通工具」,不管時間多晚、路途多遠,一定會把藥送到病人手中。

     於是,包括七美、望安、花嶼等所有澎湖的離島,都曾留下她的足跡。有時清晨五點出發到離島送藥,等到回來時,一天就這樣過去了。她無私奉獻的精神,更感動了所有澎湖人的心,在當地只要一提起白寶珠,每個人都知道她就是那個為澎湖默默奉獻的「外籍女傳教士」。

     長年犧牲奉獻,她早就被視為澎湖縣的榮譽縣民,也當選好人好事代表,更曾獲得第四屆醫療奉獻獎的殊榮。可是,這一切對白寶珠而言,都抵不上病人病情好轉的喜悅,因為那對她來說,更具意義。

     白寶珠為台灣人犧牲自我的精神,也感動了許多人一同投入這份奉獻的工作。

     一位住在台北市的潘先生,一九五五年四月間,當時年僅二十三歲的他是家中獨子,但當潘先生聽到白寶珠的感人事蹟,便不顧家人反對,毅然追隨白女士到澎湖。他不但與白寶珠結成莫逆之交,自己也在西嶼娶妻生子,在澎湖落地生根。

     她的房東陳太太,有感於白寶珠對澎湖人的無私奉獻,多年來,房租也不曾漲過一毛錢。

     十年前,白寶珠從教會退休,儘管身分改變,但不變的是對病人的愛心。退休後,她的身體十分硬朗,澎湖街道經常可以看到這一位「白奶奶」,鄰人都會主動跟她打招呼,而她也會與人親切的噓寒問暖。可是前一陣子,原本只有老花眼毛病的她,雙腿漸漸不良於行,走路已經需要靠枴杖,於是,澎湖街道最近很少見到「白奶奶」的身影,連街角的禮拜堂,也很難聽到她爽朗的笑聲。

     「雖然我現在行動不方便,可是我每天還是會跟我的神說話,一碰到困難,就會通知上帝,請求幫忙」,信仰相當虔誠的她,看聖經、禱告,已經成了每天的重要時刻。

     見證澎湖發展的白寶珠,原本擁有許多檔案資料與照片,但是去年六月一場颱風,把她的屋頂吹垮了,所有的照片及資料全都毀壞,她只得全部割捨丟棄。

     長期以來,她為了保護病人的隱私,選擇低調行事。這麼多年來,白寶珠從來沒有拿過政府或其他單位的一毛錢,她把所有的愛都給了澎湖,自己的日子卻並不寬裕。

     為了感念她對澎湖的奉獻,中國麻瘋協會於今年五月間,特別為她舉辦一場名為「與寶珠有約」的義賣會,義賣所得成立「白寶珠基金」,作為她安享晚年之用,並協助澎湖麻瘋病的防治工作。

     「會不會想回美國養老?」面對記者的問題,白寶珠露出慧黠的笑容,突然拿起手中的枴杖輕敲地板說:「我這樣子還能回去嗎?」

     其實,行動不便,只是她的謙詞,事實上,白寶珠早就愛上這塊土地,認同自己是這塊土地上的一份子。雖然她還有一個弟弟在美國,但回不回去早已不重要,快樂的在澎湖養老,是她的心願。

     時間是生命的主軸,它貫穿了人的一生,青春歲月也為之流逝、變色,可是白寶珠為這塊土地所做出的犧牲奉獻,卻是永不變調的樂章。

     儘管她的年齡、她的容貌,已從「白小姐」變成「白阿姨」,到現在的「白奶奶」,但是她在多數澎湖人心中,是「永遠的白小姐」,她所做的一切,「看似平凡,卻是永恆」。 (7/8)
    | 檢舉 | Posted by 獨立軍發言人 at September 20,2007 23:18

    2007/12/20 公共論壇
    樂生惡夢
    文心
    主題:
    其它
    標籤:
    樂生院保留運動
    事件:
    2007樂生院最後關頭
    張貼者:
    torrent

    我做了關於樂生的惡夢,不是夢見樂生被拆,而是夢見樂生被放進景美的人權園區。在那個夢,我看見好多人,在草地上被警察拖著走,好多人,被丟進警備車搬來搬去,還有人被起訴,判了刑。可是在緊張之外,我又看見另一群人,在畫面的正中央,跟人權園區的策劃者洽商,他們準備把樂生放進轉型正義的綱領和人權園區的碑文。

    商談的場景矛盾的很歡樂,彷彿不記得早上與警方的衝突。隨後,陳水扁針對戰後的樂生院民又頒發一次人權金牌,同時宣示賠償金的發放。媒體採訪過後沒幾天,樂生院拆除了。「零星的樂生院民仍然表示賠償沒有談妥而不願意搬遷。北縣府隨後派出強勢警力,以柔性方式勸離聚集的民眾,但仍有數十位學生與五、六位樂生院民堅稱不願意撤離,警方表示將再給他們半小時自行離去」電視如此說。

    就在警察盾牌朝我擠來的剎那,我驚醒了。淌著冷汗的夜半,我坐立床上想著,充滿溫馨的樂生,如何走到這個境地?回想過去漫長的樂生抗爭路,我依稀察覺,原來正是那個「愛」,掩飾了最尖銳的現實層面,粉飾了充滿矛盾與機會主義的運動過程,而那些內部衝突和不清楚的認識,終於釀成悲劇。

    還記得前一陣子台灣社會研究季刊在樂生辦了講座,主持人最後以「充滿溫馨」作為結語,而屋內的大夥竟也這樣微笑的過了,想來實在很荒謬。明明在場的發言人已經點出了運動過程中不同次群體的資源分配不均,和策略之爭的問題,然而竟然有人想要用擁抱,來解決長久的爭議。如果擁抱和溫馨能夠解決運動的內部矛盾,顯然面對政府也不需要堅持對抗了,因為用愛,就可以化解各種物質層面的政治問題。

    但現實顯然不是這樣,矛盾與衝突的最大來源,是權力問題,在團體集體決策的政治問題之內,其實更有成員間的政治問題。我們最常見與最常討論的,通常是團體怎樣對群眾負責,但是我們最難得知卻更重要的卻是團體領導人如何綁架了團體,以致於延伸出團體綁架群眾的問題。記得當日,樂生聯盟的人發言說到從未有真正的鬥爭,從未有人真正離開樂生,顯然聽者在理解語意時,除了該驚嘆樂生事件所能吸引群眾的能量,還需要注意背後的「離開卻不走」到底意味著什麼?

    很多的人可能跟我一樣,在意樂生,在意樂生的老人,但是我們又面對著社會運動如何前進的考驗。那麼到底該怎麼辦?現今的我們,能夠很輕易的分析中國革命裡的毛澤東、鄧小平,是如何歷史地形成了他們的領導者位置,擁有光環。然而我們能不能夠針對當下進行分析,而在承認個人的權力位置的同時,又能夠無時無刻的反省自己,察覺自己的位置不來自於個人,而同時是集體與個人的混雜?

    因為可能要先認識到自己從何而來,才能漸次處理人與人、團體、群眾。從未有人願意當砲灰,不願意承擔身為有力人士的位置,但那位置是跳不開的,重點是體認它卻不自溺為英雄。我們必須看見透過時序構成的人的內涵,進一步理解他為何掌有某些資源,認識到自己掌有某些資源。我們還必須謹慎的,不以個人自由為藉口的使用那些,其實來自於集體努力的成果。從未有人天生是領導者,而如果我們察覺領導位置真正的意義,就該知道,那不是被委以工作的藉口,同時也不是藉之推諉「我也不願意」的理由。

    現在的樂生的好多活動,都讓人嗅到這樣的權力運作。原本小小一撮人組成學生團體,不斷變形、擴大、縮小、擴大。不過,在自然的人進人出的過程之外,或者在內部(鬥爭)造成的分裂之外,卻又出現了別的東西。明明是一群人,組織起了討論,但是這一群人卻不斷的劃界,圍繞著核心群體組織起不同的群體。在這個看似充滿活力的新型組織模式之中,令人好奇的是,它究竟是一種有意識的組織工作方法,或者有不可說的內部秘辛。前者顯然在不斷挑戰社會運動擴散度的極限,然而後者,卻可能是藏著各種矛盾衝突的遮羞布。

    孰是孰非自然無從讓外人得知,但如果,一種緩和的人際關係確實自然的存在於組織者、群眾,人群中,如果內部確實存在有效的反省與自我批評能力,則似乎「愛之宣示的必要」亦不應存在才是。溫馨之所以被提出,就是有意無意的權力鬥爭無法、從未被解決。

    如果嫌這篇文章對於鬥爭的解釋太過粗糙,我們還可以看看別的事情。不過如果目前不正是處於鬥爭的暗流中,如果樂生不是一直處於鬥爭拉扯,反而問題可能更糟糕。就像目前在發生的幾件事情,如果他不是鬥爭,而真是溫和的人際關係展現出來的新的組織工作形式,那麼它們更需要被提出來面對,組織者是否真正認識到自己處於什麼境地、面對的事什麼?從對事情的分析為開端,它還必須要面對,自己是否淪為機會主義?以及是否因機會主義帶來的無頭蒼蠅般的亂闖,而使得運動被更大的政治勢力綁架?

    第一件事情是前些陣子看起來緊咬著陳水扁不放的抗議行動,正如多年下來的樂生抗議場,非常的機動、化整為零,讓政府無從防堵。這些景致描繪出社會行動的新形式,隨機、反應力極強。不過,我們必須質疑,在種種回應著外在社會脈動的行動之外,存不存在運動主體自身的節奏?顯然,當抗議者在受到「頭版光環」之後隨即銷聲匿跡的結果看來,抗爭者似乎並未想清楚一連串的行動目的何在。

    由於運動策略有許多是無法訴說的,所以組織者也可以說這是本文作者一相情願的為歸罪而歸罪,因為策略決定的過程不能夠輕易透露,否則會危害以後的行動。那麼最起碼,第二件事應該說清楚,也就是參與選舉的問題。

    日前樂生保留自救會會長之女因為列名台聯不分區代表,曾引起運動圈一陣討論。支持者認為,不應該逃避選舉政治,而且不應該打壓個人自由,還因為台聯內部有「幫助過樂生」的賴姓立委。批判者則認為,這沒有經過集體討論,沒有給出承擔政治責任的人頭。而憐憫者則將事情推給一切都太快、大家都慌亂。不過沒有人從事後的發展提出檢討,也就是說,既然身陷選舉困擾的組織者次群體提出的辯駁沒有完全為群眾接受,那麼佔據運動核心位置的樂生聯盟同時也必須提出看法。不僅因為颱風尾已經掃到了所有介入在樂生運動中的群體,還因為樂生聯盟正在參加綠黨的選舉活動。如果說,這一陣子台聯架著漢生條例讓我們怵目驚心的話,恐怕我們也得想想自己是不是也準備重蹈著同樣的權力迷夢。

    不過沒有人公開說明,這一切是怎麼回事。如果這不是逃避,那就真是因為由於無法分析所以無法提供觀點。組織者依然可以辯駁,說這是新的運動時代,每個人有自主權有發言權,每個人都應該去做自己想到的、認為該做的、能夠做的事情,所以,這不是因為長久以來內部權力張力而造成的後果,法案組對法案通過的決心,是他們的路線與堅持,有他們自己的判斷,而樂生聯盟有自己的關注與自己的立場,可以並行不悖。然而,就像先前的討論,本文在意的是表象與內涵之間的差異,在意的是揭開溫馨的表象而去認識到底正在發生什麼事?

    如果真的有清楚的分析然後提出判斷,那真是謝天謝地了。為什麼有人願意如此尖酸的寫這篇文章?讓我再談談第三件事,目前眾聲紛雜各種活動。目前政治態勢中的一方,政府,其實已經替樂生的未來定了調,在文化與人權的這部分已經有了關方版本的說詞。面對政府的回應,抗爭者的回應則是自行舉辦人權立碑行動,或者各式各樣象徵性的行為。不過這些數不清楚的活動,其實還沒有一件指向更寬廣的運動之路。

    首先,如果運動有自己的節奏,那麼一大堆的活動不應該如此短命。看那機動戰士涼著殘破如此之久,而公開號召人群進行修復的文宣仍有餘溫,難道我們不該問,除了為了造勢或者因為太久沒有活動而辦活動,活動有沒有別的更深刻的意義?或者樂生入口那一排已經風吹日曬而殘舊的社運團體旗幟,在造勢當日之後,它是否還留有意義?

    組織者可以說這些都是嘗試,都在做新的事情,而且是不同的人自己願意做的,無法強迫每個參與者付出一樣的能量長期關注。組織者可以說,樂生運動的精神就在這裡,蓬勃不止。但第二讓我們看看現在正在進行的文社、社區小朋友營隊。這些活動其實可以成為一套與官方版本對抗的文化活動,如果它們不是因為樂生聯盟長期以來養成了以辦活動展現自己的個人能力,嘗試在不願意面對的權力鬥爭中,無意識的取得發言權,那麼這些活動可能產生更大的能量,而不是較多的將光榮捲向單一個人。

    捲向單一個人,不意味著成為英雄,而也同時是個人透過集體的資源,獲取了無形的社會資本。如果是這樣,那麼它們最終仍是權力鬥爭,可能不是傳統意義上的鬥爭,但確實是一種權力張力與不均衡的後果。只不過,人的位置是歷史的構成的,所以朱德、彭德懷不會成為毛澤東,人的位置是無法輕易複製的,所以趙紫陽、李鵬,不會有鄧小平那樣的位置。再多的展現個人能量的作為,都無法消除原先的權力不平等,如果團體不是真切的想自我面對的話。

    個人的結局,是他人的事情,但是如果在這個時候 ─ 在大多數人都贊成社會運動較多得益於樂生,而不是相反、社會運動應該站在樂生的基礎上,能闖多遠則下次闖更遠 ─ 集體資源無法均衡的分配與發展,而成為個人實力問題,進而因為每個人做事情一部份是為了解決無法解決的權力問題,三而糊塗落入無法遏止的向外挖掘資源而加深團體內的差異,那麼,就更可以證明「溫馨」,或說「愛與和平」在這個時候入場,是多麼荒謬。

    愛,它消除了衝突矛盾被解決的可能,他給予權力掌有者不自我反省的藉口 ─ 因為你瞧,我沒有打壓你,我完全讓你自己做自己的;或者你看,我不干涉團體內部的事情,我一直在向外聯繫 ─ 它還讓衝突中的受挫者越來越輕視自己真正所能做的。這些事情讓我做了惡夢,溫馨的樂生院,每個人自己在積極做自己的事情的這個表象,以及團體決議做出判斷的這個外觀,其實不見得像它看起來的那樣。這個問題,已經讓樂生運動,一方面回歸傳統社運的老路,而另一方面仍舊無法解決當下這一代人面對「參與」的無所適從、或強調「就去做(而不願想,不願承認做的同時已經在想已經有判斷)」的新問題。

    溫馨,好吃嗎?愛,能吃嗎?我們不樂見社會運動一再因為衝突與矛盾而自我消解,但是真誠的說明、解釋,對於凝聚力量更有幫助,透過衝突來認識自己是否能夠承受面對自己的錯誤,可能更能幫助路途走的更遠。
    | 檢舉 | Posted by 獨立軍發言人 at December 23,2007 07:05

    2008/03/19 公共論壇
    樂生失守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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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運動樂生院保留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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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樂生保留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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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樂生運動儼然卡在瓶頸中。

    眼見政府方案積極跑進度,反觀自救會與樂青的抗爭卻步調凌亂,嗆扁、文建會、工程會、人權園區等以及選前的圍堵馬謝,樂生該去的去了,行動卻總流於媒體花邊,短命而無力,樂生大門口的工程施作持續著,而院舍拆遷案亦順利審過發包,一旦官方續住修建完工,新大樓的搬遷事件必將重演。

    從樂青在台聯拉攏會長女兒參選、法案未過等事件的靜默,到近期爭取古蹟指定的界線曖昧(到底是39棟還是全區?)甚至對拆遷重組案的讓渡等,樂青至今仍無法統整成一個說法。外部看樂生,實在霧裡看花︰究竟現在運動的立場是什麼?北縣府放話四月拆樂生,無論是反對方案或條件的接受,大選前的樂生也未免過於安靜。

    做一個猜測。如果法案未過、賠償未下,而政府又奸巧地將接受方案與得到賠償綁在一起,致使院民對接受方案與否產生歧意與矛盾、學生亂了陣腳、樂青無法對外明確表明運動立場,那麼更該進一步追問的是,矛盾為什麼會產生?而樂青作為運動組織者的角色,又怎麼面對這個矛盾?無論是驚訝、無奈、鄉愿或是有意識地選擇不發言,這樣的「矛盾」突出顯兩層值得續究的問題。

    一是認知層面的問題。在運動論述中,樂青並不談法案與賠償,那是漢生人權立法小組兩年來長期經營的路線。樂青選擇先談保留、再談賠償的邏輯很清楚,在一般社會觀感與傳媒操作下,得到賠償與保留家園難以共存,而後者又比前者的感染度高,適合做校園組織。但這樣先後順序的路線選擇,必須有一個前提︰樂青應清楚理解,樂生居民每人的生活與心理需求不同,且這份需求會因情況而變。因此,學生作為「進入、理解、組織」的角色,在運動歷程中,必須隨時貼近院民的需求與需求轉化。運動中的樂生院民並非利益與需求一致的絕對集體,一旦政府「矛盾化」院民間差異、「矛盾化」保留與賠償的需求,樂青這三年來在樂生院的田野功夫必將受到考驗。

    先談保留再談賠償,是策略,不是事實;同樣的,樂生院民作為運動的集體,亦是策略,不是事實。若進入樂生的學生,把策略理解為事實,將容易忽略個別院民的需求變化與利益位置變化,更容易落入一個被政府創造出來的假矛盾當中。以此觀之,樂青如何面對院民間的差異,其實反映自己怎麼理解與認知院民的需求與位置。若樂青僅以震驚、無奈、最後以沉默帶過,反而迴避了自己在樂生運動中的角色,更無助於運動的累積與進步。

    二是操作層面的問題。樂生舊院區院民加上組合屋近八十多位,自救會代表十位左右,這樣的組織形式如何運作得宜,關鍵在於操作面的細心程度。譬如,自救會代表是否輪替?自救會會長、副會長是否如期改選?院區會議除了自救會例會,是否定期召開院民大會?這些操作層面的程序,看似細節,卻代表一個重要的問題意識︰如何避免組織內的權力集中。無心的權力集中,是縫隙、是毒藥,是政府得以介入、分化、創造矛盾的機會,更可能造成團體中的個人,自覺或不自覺地成為強人,最終消耗運動的內團結。

    其實,認知也好、操作也好,重點是進入樂生的年輕人與留在樂生的樂青們,如何理解樂生院民作為不同需求的個體,並在理解過後形成對外的策略性集體,而這個集體的組織與行動過程中,又如何在操作細節上避免權力不平衡,否則,當政府針對不同個人的需求施與不同利益,策略性的集體將不復存在。

    或許有人認為,樂生明明生機蓬勃,社區學校、文舍、論壇、博物館、IDEA去印度、樂青在溪洲在三鶯的聲援等,樂生院的活動辦不停,樂青也未從當下社運脈絡中淡出,活力旺盛,串聯持續,怎會是瓶頸?或許,樂生在政治上的安靜,相對於活動的熱鬧,更是危險︰樂生運動在政治上無法進展,只得以一個又一個溫馨而美好的活動維持熱度,而這樣的溫馨,反而令樂生當中的學生們也無意識於組織基礎上的縫隙。

    樂生運動走了三年之多,老人家們長期辛苦操勞與不願搬離的堅定,一直是樂生感召學生進入的核心價值,而各式活動的溫馨與愛,更是樂青長久以來組織進入學生的精神召喚與位置分配。只是,溫馨包藏不住縫隙,更包藏不住因縫隙而產生的矛盾;樂青在辦活動、參與論壇、聲援別人以外,或許真誠並仔細地自我檢視運動自始至今的各個細節,更有助於樂生累積論述與經驗。否則,樂生失守的關鍵,就在溫馨包藏的縫隙裡。

    最後,早在〈無架構的暴政〉翻譯之前,苦勞論談一篇以文心為筆名的〈樂生惡夢〉已對樂生組織提出疑問,認為樂生運動以「溫馨」二字包裝樂生的內部差異與資源拉扯,使得機會主義有機可乘。以此反觀近期樂生的安靜,相對於樂青在溪洲與三鶯的積極聲援,當中是否有人有意識地轉換跑道,這或許是樂青自己內部才能討論的事了。
    | 檢舉 | Posted by 傅紀鋼 at March 19,2008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