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日記】由《魔鬼詩篇》看我自己
Daniel Johnston-Story Of An Artist
2006年金馬影展《魔鬼詩篇》(The Devil and Daniel Johnston)是一部關於Daniel Johnston的紀錄片,看過的人都說好看。就技術方面來說,多重角度的切入對於正反交錯的紀實呈現,都無可挑剔,所以好看。而觀看者看到的是什麼?藝術家的堅持,所以感動人心?所以覺得好看?因為那原創性的粗糙民謠風歌曲,被撼動內心?或者是像
音速青春 所說:「即便如此…對於成名、慾望與紙醉金迷這些幾乎與搖滾樂畫上等號的事物,擁有正常人無法理解的排斥與厭惡。由於這種反英雄的特質,他們的音樂生涯屢屢充滿了戲劇性的插曲與轉折。Daniel Johnston因為先天的心裡疾病不得不進出精神療養院…這…部電影都不是勵志片,也不是教你如何成為一名失敗樂手的速成班。而是帶著濃濃的惻隱之心,透過包容的視界提醒我們搖滾樂原來是如此瞬間揮發的藝術形式。當灰飛煙滅,舞台熄燈,不論再叱吒風雲、不可一世的英雄,也必須回歸自身的赤裸信仰,坦率地面對內在的良心。從這一點來評斷Daniel Johnston…,他…縱使從未品嚐過功成名就的滋味,卻都問心無愧,別無所求。」?
就只是這樣嗎?我也覺得電影好看,也被撼動,卻是因為不同的部分。
我是從自己的人生體驗出發,當個純粹的觀影者,來看丹尼爾的一生。
丹尼爾出身在保守的基督教家庭,而他卻夢想成為藝術家。他繪畫、創作音樂,偶像是披頭四。他背棄平凡幸福的基督教家庭生活,持續創作。而他並沒有循著一般人的做法,組團、練團、學音樂等。他獨自一人進行著自己喜愛的民謠形式的歌謠創作,沒有與別人合作。在大學的時候精神病發,然後時好時壞,進出精神病院。休學後丹尼爾離開故鄉,在德州麥當勞當速食店員工,然後創作出無數的歌曲,錄成卡帶,逢人就送,幻想自己能成名。而他也曾有機會能成名,卻在成名在望的時刻自我放逐而失敗,在獨立樂界受小眾歡迎,然後因病困守在家中受父母照顧,靜靜的度過為期不長的餘生。
電影當中出現的訪談鏡頭一一的撼動我原因,在於我發現我與丹尼爾是極為相似的一種人。有一種人覺得自己可以創作、有能力創作。然後就往創作的路前進。不過他們都欠缺了什麼,又同時擁有了什麼。
片中丹尼爾的朋友因為受不了他精神病發作鬧事,然後把他送回家,讓父母關在精神病院。丹尼爾的朋友說到一件事。身為樂評人,他看到歷史上像梵谷、吳爾芙這樣的天才不受世人重視,覺得扼腕。但他身邊就有一個真正的天才,而他卻受不了對方的行為,送他進精神病院,他跟歷史上的常人其實沒有兩樣。
這個問題並不在於被訪問人本身的懊悔,而是在於丹尼爾在那個當下是否有能夠被肯定的表現,使樂評人與那些覺得丹尼爾音樂具有原創性的親友們,能夠以世俗上的認同,比如商業的成功,來說服自己丹尼爾是天才所以必須要忍受他的某些言行?或是丹尼爾取得主流音樂,甚至是音樂技藝本身的傑出成就肯定,使一般大眾到專業人士都能認同他?全都不行。一如訪談中音樂界人士提到的,丹尼爾的音樂有時太好,好到讓人無法忽視;但爛的時候卻又不堪入耳,這種讓人常常說不出話的結果,就使人覺得這是具有原創性的作品,但內心就是對其中的粗糙與缺陷無法忽視,以至於並不會否定他,說他的音樂不好,但卻也無法直接的肯定他。
這觸及到某個藝術上的核心問題:身為一個特異獨行的個人,丹尼爾展現了屬於個人生命情感的精采,但就其用來展現的載體:音樂來說,技術面實在是不行。內在蘊含著強烈的心靈感動,但卻用過於簡單的表現方式來演出,成了一個『不上不下』的狀態。也因此當丹尼爾有機會被主流唱片公司發片的時候,他自己內在感受到的自己,那完成度極低的音樂作品,那些無法掩飾的缺陷。那同等於他作品的卓越性,好壞都過於突出,以至於他根本無法承受即將面臨的結果:如果沒有人要肯定他呢?那他的存在意義在一夕之間就會完全毀滅。因為他的失敗將證明了他只是一個失敗的藝術創作者,而不是藝術家,也不是天才。他的人生就沒有半點意義。於是丹尼爾開始逃避自我,毀滅式的逃開了現實世界,然後發病,使自己的出道慘遭滑鐵盧。
如果我拿自己的經驗來比附的話,那麼我的詩作就像是丹尼爾的歌謠一般。我寫的詩,就結構與文字運用技巧、文法、字彙等文學技術來說,根本是過於單調簡單,甚至是拙劣不堪,像不識字的人在寫作一般。而我也已經被很多人說過:文筆太差。文字、文學這個載體對我而言,是我選擇的工具。我藉著它想要傳達某個身為獨特的個體存在所關注到的、所想要彰顯的內在真實。而寫出來的詩,卻遇到了如同丹尼爾的情境。我的詩有上百人,也許更多人看過,不會有人說這完全爛到極點。遇到最多的,都是不表意見。意思是:那些詩他們不覺得不好,不過也不會使他們叫好。更多的時候,我想是一種他們不知道我在幹麼的感覺吧。
所以我的詩到目前為止只有三個人喜歡。一位是詩人學者,她覺得我的詩有某種思考上的精煉度;一位是某個網友,他很久以前曾留下一句「我因為很喜歡你的詩,才持續來看你的新聞台」,然後就此消失的一個人,至今不知他為何喜歡;而第三位是我最崇拜的國內詩人,她很直的指出各首詩的哪幾句喜歡或是討厭,基本上是喜歡我的詩,但是同時指出很多缺陷是她看不下去的。當然也有人說過哪邊的某段或是某個意象用得不錯等等,不過全都不是喜歡。亦即我的詩不會是他們會推薦與傳閱,或是崇拜喜歡,直接的可以肯定與宣傳的作品。只有非常少的人會喜歡,就像我看到丹尼爾的一個演出場景。他到了紐約,完全的投入了自己內在情緒,演唱著令人無法叫好(但是又無法說那個很爛的)走音歌曲的時候,下面的聽眾表情。是詭譎,那是一種覺得這個東西好像很好,但是又覺得哪邊不對的表情。我實在是不知道該作何感想。我明知道無法跟丹尼爾放在同一天平比較,但我忍不住就自以為感受到了那樣的一個窘境。也就好像自己能體會,丹尼爾當時覺得自己能夠,也必須在紐約能得到絕大的迴響,但卻在演出的時候發病被人送回家鄉的精神病院,
發病了然後被人送回家鄉的精神病院的,那種感覺。
然後想到我自己。
我看到丹尼爾一直在麥當勞工作,而且因為他什麼事都做不好,所以唯一的工作的就是擦桌子與收拾垃圾。怎麼可能連接待顧客還有煎漢堡這種小事都做不好?當然我感受到的是丹尼爾他不是做不好,而是他根本心就沒有在這些現實的外在事務上面。他是覺得這些事情沒有意義,才會做得失敗。因為他把完全的自我投入了創作之中,其他的部分就只是現實。他處在現實當中,人卻在另一個世界。
我覺得我也跟他一樣,我很少成功的完成一件事,就因為我的心從來不在那些事情上面。當然我也可以很專注的接一通電話與服務一個客人之類的,但我的思緒與心靈認知卻常常的跑掉。常常在人的面前與之交談的時候,雖然非常清楚的感受與記憶下了當下的狀況,但因為心思可能已然漂走,或是開始留意一些有關或是無關的小細節與感觸,以至於無法及時反應,眼神就猶疑、漂走,常常沒有在看著眼前的人。因為感官、感受直接的接受到了現場的情境,但並不是靠注意力與眼睛,而是另一種體驗。而這使得我的外在常常是沒有精神與心不在焉,而這也是丹尼爾在片中最常出現的一種恍惚狀,就像是門合唱團主唱吉姆莫瑞森一樣,有人說他嗑藥酗酒才恍神,常常是一種沒有狀態感的存在。當然我不敢與他們那種天才相提並論,但電影看到這裡,總覺得說:對!就是這種感覺!就是如此的,觸及到了,自己常常想要解釋與改正的,自己的外表狀態。
不過雖然自己意識到了、感受到了這種現實脫離感,也很想解釋或是導正這種狀態,卻也覺得,話語所能訴說與表達的有限,於是更不想講話。有時別人對自己態度的誤解與意見,自己感受到了,卻不想辯解。像電影後面,丹尼爾出院回老家,由父母照顧,鏡頭也很想從他身上問出些什麼。但丹尼爾自己在鏡頭前說的話很少。他在自己老家附近走動,跟牛牛玩,但是沒說什麼。當然就醫學的角度來說,他服用抗精神病的藥物,會自然的處於這種無話的狀態。不過我寧願從一種我臆想的角度,將我自己的感覺跟丹尼爾作結合。亦即我其實就是在臆想我自己的狀態,將自己比附到了丹尼爾身上。
事實是什麼?雖然鏡頭前呈現了完整的丹尼爾一生,不過我竟然違背自己平常觀影的,單就電影的形式、風格、技巧、內涵的分析。而將自己的內在感覺投入其中。當然,這得不到真相、真理,或是自己平常想追求的藝術性。不過我卻因此被觸動了什麼。
丹尼爾是個就世界價值觀來說,完全失敗的一種人。他有病,然後在世的時候他的音樂沒受到肯定(諷刺的是肯定往往是死後才來)。而現在,他被肯定了,被譽為獨立樂團的代表性人物,Lo-Fi始祖,一個天才。那麼類似像我這樣的失敗藝術創作者呢?
所謂的失敗,也許建立在作品不受在世肯定,甚至是過世後也乏人問津的狀態上。那麼,還要堅持創作下去的是什麼?一種自我滿足感嗎?任何創作者都知道,創作的過程往往是痛苦的。如果能夠幸福自在的過著自己的人生,那麼也就不會從事創作了。就是因為有著苦痛,有個異於普通人的內在體驗,才需要有感而發的啊。
那麼明顯沒有(文字)天份的我,處於現實與感受的相互矛盾性,內在想要當普通人,卻持續的不知在堅持什麼的死命創作,然後窮途潦倒。如同丹尼爾那個默默支持他到死的鄉下唱片經紀人,他基於某種信念相信丹尼爾的歌必須被傳播出去,然後花費自己人生的重要階段,不斷複製卡帶販售,發送著丹尼爾的心血。為的是什麼?自我滿足感?神聖使命感?我想更多的是無可言傳的某種感觸吧。
一種他在初初接觸到丹尼爾的歌謠的那刻,就被吸引,然後投入的情愫吧。我則是還相信著自己的什麼,而到現在還在創作。但現實的鴻溝卻越來越深。
理智告訴我沒有堅持的理由,尤其是當我堅持的是自己的作品的時候。如果我是看見了某人的作品驚為天人,非得為他犧牲奉獻,向世人宣告有個天才的存在,那麼我的人生會很有意義。不過當堅持的對象是自己的時候,就會少了一個界線。那條線就是那個最基本的質問:他是天才嗎?他的作品有價值嗎?身為作者本人,當然是無能告訴自己是個天才,然後自我催眠的。不是天才,就沒有必要投身藝術創作。我向來就是這樣主張的。那我該怎辦呢?
暫時的答案是,我的人生不值得耗費在創作上面。也許應該當個宣傳天才的崇拜者,而不是想變成天才。如果相信自己是天才,那我將會過著連丹尼爾的下場都不如的,那些從來也沒有機會被拍成電影的失敗創作者的人生。
注:
這邊有鯊魚的好文一篇供參考
Daniel Johnston的梭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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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提到的"獨立樂團"是我隨便翻譯的
英文的名詞應該是indie
是一種樂團們自己創作製作發行販售的-不藉著主流唱片公司發片的
一種模式
與音樂類型好像也不太相關
總之就是indie啦
如果有懂音樂的看到--就請幫我解答啦
其實比起那些姿態過多的"文藝青年"的BLOG
我更喜歡來看你的東西
這跟技巧沒有關係
應該是喜歡你的誠實
不是很多人都能夠這樣持續地向下挖掘自己
嗯-感謝捧場
我是覺得我太悲觀又愛抱怨
現實與直觀感性的衝突總是無法解決
以至於我的生活中很多事具有矛盾性質
也就牢騷滿腹
不過很多時候注意力也被直覺拉著走
牢騷只存在於理性分析自己狀態的時候
多半恍神的時候多
痛苦更多
人生即是如此
以後要常留言啦
我的版很多時候是冷清的
需要人氣
(先前有網友留言討論電影-害我高興了一下-想說終於有常客-結果當影展的時候跟她見過面後-從此她就不留言了---不應該約見面的--這個世界總是以外表為中心圍著打轉---我應該要去整形才是--那麼--就會有更多人會接納我了)
(上面還是在抱怨-唉---多來留言啦!!!!)
有沒有男性保養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