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21,2004
單身的理由
為什麼?
結了婚的女生,就不能回自己爸爸媽媽家吃團圓飯,
卻要到丈夫的家裡跟一些不熟的人吃飯,而且還要煮年夜飯給這些人吃?
為什麼?
女生只是跟她喜歡的對象結婚,婚姻地位應該是平等的,又不是簽了賣身契,卻是"嫁去"別人家?
除非是先生入贅,否則她以後就是先生家裡的人(!?)凡事要以夫家為重?
為什麼?
結婚不只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族的事?
其他親戚都閒閒沒事管到別人家務事做啥?
為什麼?
老人家生病住院,要由兒子來負起照顧責任,女兒不行嗎?女兒對親生父母的關懷會比較少嗎?
老人家往生總是要兒子送終,女兒不行嗎?女兒不也是含辛茹苦養大的嗎?
為什麼?
遺產只有兒子能分,女兒卻要被迫簽下放棄繼承遺產的切結書?女兒不算自己生的,不配繼承嗎?
為什麼?
明明傳統習俗有哪麼多的不公平、不合理,
卻還是有人不知變通、昧然盲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