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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8,2008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Watch 抗議警察暴力!捍衛自由人權!發起人李明璁老師談話 in News Online  |  View More Free Videos Online at Veoh.com

為什麼警察可以公然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權,拘留、逮捕無辜民眾、沒有管制區界線的驅逐所有民眾、搶奪民眾財物,違法毀損國旗?然後還可以運用伸縮自如的「社會秩序維護法」,來無限上綱警方的假維安之名、傷害人民之實的行為?

民眾卻得乖乖交出申請書,等著波麗士大人一聲「恩准」才能上街抗議?

在歐美等民主國家,集會遊行法是「保障」人民有集會遊行上街頭表達意見的權利,而不是「限縮」民眾集會遊行的權利,集會遊行也只需要提出「報備」,並不需要經過警方的「申請核准」。對於手無寸鐵的人民,警方也應該是站在保護民眾,而不是將集會遊行的民眾視為假想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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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coolmoon at 樂多Roodo!5:05回應(0)引用(0)

November 7,2008

您先生說:警察真的非常溫和

『警方將民眾推倒在地,不分青紅皂白,接著把他往後給推..拉回到後面的陣地去。因為(略)...天啊,在這位民眾無法招架的情況下,不是用扶的,而是用勒的方式把他抓到後方去...』

(自影片 -5:20處開始....很奇怪,那個警察像是早就鎖定民視記者當目標,才會一衝出去直接就衝到記者前面開打...)

『我們看看十一點鐘那時候激烈的衝突畫面........一位民視的記者蔡孟育在採訪的過程中,他手上拿著麥克風,卻被鎮暴警察一陣不分青紅皂白的猛打,而這兩棍下來,他頭破血流,完全無法支撐而倒地流血。我們在來看看剛才的畫面......雖然當時有人喊他是記者,警方警覺到他打錯人,趕快又另外尋找其他目標,將民眾痛打一番。這樣的行為,警方到事後仍沒有任何解釋。打錯了人算不算是民主,打錯了人算不算取締非法,而他們自己非法的暴力行為又該如何解釋。 』
(ps.受傷記者頭胸中棍,鼻樑骨斷裂,右眼受傷,視力將受永久傷害。另外,現場無救護車,警方也沒趕緊派車送受傷記者就醫,後來受傷記者是由民視採訪車自己送醫急救)

『....警方一般在面對這樣大型滋事場合,通常會鎖定幾名主要的滋事份子......而鎮暴警察再掩護著霹靂小組抓幾個主要的滋事份子回來,但是卻誤打了幾個民眾,那麼警方到底有沒有真的鎖定主要的滋事份子還不得而知?但是看到畫面怵目驚心,畫面所到之處就是警方抓著民眾就是一陣猛打。』




Photobucket Photobucket

(蘋果日報)
..就讀國中的沈姓少年(15歲),前晚與父親到中山北路美術公園休息,未料警方到場驅趕,
因沈父患痛風行走緩慢,警方認為父子倆刻意挑釁,嗆聲: 「你攏不怕,你們是勇敢的台灣人!」便持鎮暴盾牌邊罵髒話、邊毆打少年,
導致少年左手臂、額頭、背部紅腫送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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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coolmoon at 樂多Roodo!5:37回應(3)引用(0)

November 5,2008

你我的責任

台灣的警察執法過當,完全罔顧人權,剝奪人民人身財產自由及安全,丟臉丟到國際上了!





「Fuck your China,台灣加油!台灣加油!」
「Hay, tell them, I can walk, I can walk!」
「Don't push me!」
「Look! Look! Look at! Is this Taiwan... Is this Taiwan's police?」

「Everybody, you are Taiwanese. You are not Chinese! 」
「Stand up! Take your responsibiliy for your own cou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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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coolmoon at 樂多Roodo!13:32回應(0)引用(0)

November 4,2008

穿制服的黑道--中華民國的警察

從高級共幹陳雲林踏上這片土地,台灣的民主跟人權被馬英九政府擲地一摔摔得粉身碎骨。

2008年11月3日下午,有三位行動藝術團的女性網友,一位持聯合國國旗,一位持圖博(西藏)的雪山獅子旗,一位持國旗,穿著如嘉年華舞者走在中山北路上,沒有任何叫囂,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卻被二三十名警察迅速團團包圍,不給予任何理由就使用暴力將三人押上警車帶走。

三人手臂上有多處抓傷,其中一人手指骨折。被帶到保安帶隊之後,警方仍然不肯讓手指骨折的網友就醫,堅持要三人留下姓名等基本資料才放人,卻提不出任何法律依據。直到議員到警局,要求讓網友先到議會醫療室就醫,警方卻仍以「保護」的藉口,緊盯三位網友不放人。(詳情請見

骨折的手指



警方說不出違反何法即攔阻抓人的事件始末全紀錄



有議員在圓山飯店合法租用房間,卻遭警方破門而入,搶奪布條等私人物品。呴呴,警察哥格跨欄跨衝過去的動作很帥呴,但是請問,他們犯了什麼殺人放火的勾當嗎?還是有人遇到生命危險?要你們這樣迅速的衝過去搶救?




有人在路邊發送氣球,氣球及鋼瓶等所有設備卻遭警方沒收,理由是「危險物品」。

有人在自己開的唱片行裡放歌,只是因為專輯是收錄台語歌的「台灣之歌」,就被大群警力闖入店裡要求停播,並將強制將店家的鐵門拉下。




有人穿著「勿通匪類」(這是一句勸人勤奮向上的話)的衣服,或是有台灣字樣的衣服,通通遭警方阻擋禁止進入中山北路二段跟三段或是高級共幹可能經過的地點。





請問,有哪一國外賓來台灣的時候,是需要我們政府把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收光光,是需要搞到整個台北市像戒嚴,是連平凡如你我者就連走路經過都會被逮捕,只是因為怕外賓看不順眼我們的打扮,只是因為我們表達的意見跟執政者不一樣?

昨天一個在立法院前的外國朋友說,他會來參加抗議,是因為他看不慣馬英九政府說一套卻作一套,在民主國家,應該是政府要遵從人民的聲音,而不是人民聽政府的命令!





我曾經以為警察是伸張正義的人,但是當我得知網友的恐怖遭遇,即使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卻還是遭到結果攜械的大群警察拘捕扣留。我想問,警察是人民的保母?還是為獨裁政府服務的爪牙?我們還是有「自由民主」的國家嗎?

從昨天開始,在台北街頭,尤其中正區跟圓山一帶,幾乎是走幾步路就看到一個真槍實彈的警察。警方的交通車不夠,甚至還租用了民間公車從外縣市載來大批警力。警察對善良民眾而言成為恐懼的代名詞,成為披著制服的黑道份子。既然警察是會逮捕無辜民眾的獨裁者爪牙,是會強闖私人空間的強盜,那麼,請警政署長下台,請把警察機關通通撤走,我們不需要這樣危害民眾財產及人身安全的警察!!!





延伸閱讀:
㊣暴力,我嚐到了--來自中華民國的警察!
【聲明】馬叔叔你是在跟我開玩笑吧?
警察不准唱片行撥台語歌,因為隔了很遠的國賓飯店會聽到
(轉貼)公民記者陳育青小姐被押到圓山派出所/2008/11/4中午
新聞稿/人權蒙羞,警政署長王卓鈞道歉下台!議員提兩大訴求
合法集會能讓陳雲林了解台灣民主?
原來這就是警察國家
上街注意事項以及敬告穿制服的走狗

Posted by coolmoon at 樂多Roodo!18:29回應(2)引用(0)

警察毀我國旗,護五星旗

公共場合不能拿出自己國家的國旗?這是根據什麼法律?是什麼道理?

警察領中華民國的薪水,拿我國納稅者的錢,卻從事違法行為毀損國旗,難道國旗打人了嗎?這是誰下的命令?

政府機關不是老愛在「光輝的十月」把國旗插滿大街小巷跟所有的橋樑,怎麼共匪一來,就縮著XX把旗子通通收起來了呢?莫非這面青天白日滿地紅的旗子對於馬英九而言是「礙到最高點」,才會從北市長任內一路走來始終都欲除之而後快?馬英九你到底想幹什麼呢?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章「外患罪」第104條(通謀喪失領域罪)

「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七章「妨害秩序罪」第160條(侮辱國旗國徽及國父遺像罪)

「意圖侮辱中華民國,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中華民國之國徽、國旗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侮辱創立中華民國之孫先生,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其遺像者亦同。」




好文推薦:
嗆陳雲林之不可不知
外患罪與妨害國交罪
馬英九確實從未說過禁止國旗入場,不過……
馬沒要大家不帶國旗?

Posted by coolmoon at 樂多Roodo!2:19回應(1)引用(0)

July 10,2008

獅什麼,總統都不總統了

中國團到集集 獅會被要求脫國旗背心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由中國國旅局長邵琪偉領軍的中國觀光客首發團,八日參觀由國際獅子會300C3區認養重建的集集鎮永昌國小,集集獅子會的會友們被旅行社先遣人員要求換掉有國旗的獅會背心,該會不想為難旅行社,緊急換掉背心再接客。

邵琪偉等一行人是在昨日中午十一時三十五分抵達集集鎮永昌國小,比預定時間遲了半小時多,募到八千萬元重建永昌國小的國際獅子會300C3區集集獅子會的現任及多屆前任會長,率領十多名獅友在該校準備接待邵琪偉等人。

不讓旅行社為難 獅友換背心迎客

在中國首發團抵達前,有先遣人員看到多名獅友穿著繡上我國國旗的獅會背心,立即聲稱為避免造成尷尬,要求該會換上沒有國旗的背心。據該會現任會長葉永豐表示,先遣人員聽說是承接該團業務的旅行社人員,他向獅友們透露,邵琪偉是中國官員,隨行還有很多媒體記者,若拍到獅友們身上的國旗,這些官員回去恐怕很難交代,希望在此敏感時刻,能夠不要有國旗圖案。

臨時才被告知 有人心裡頗為不悅

現場也有會友表示,通常擔任過會長的獅友,背心才有繡上國旗,現場有多名前任會長,大家臨時被告知,為了不想讓旅行社為難,只好趕緊向現場的會友借背心。但有人心裡頗為不悅,私下直稱「真沒意思」。

現任會長葉永豐也說,上月二十五日在泰國曼谷召開獅子會世界年會時,台灣的獅友們就把我國國旗帶進會場,根本不理會中國抗議,但昨日因為獅子會是地主,且主題是重建經驗之旅,因此就不好意思堅持一定要穿原來的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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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coolmoon at 樂多Roodo!20:35回應(9)引用(0)

July 5,2008

見了鬼的血濃於水

這篇是因為前一篇太長,所以把資料分出來另外貼的。

說到六十年前的歷史重演,要是當時的台灣人知道自己除了引狼入室,還認賊作父,在祖宗牌位前大概會懺悔到抬不起頭來。但是當時不可能檢驗DNA,加上大清帝國將台灣人漢化的太徹底,害得台灣人忘記所謂的姓氏跟族譜其實是官府頒領的(就跟國民黨政府要原住民領漢姓一樣)。不過現在科學那麼發達,驗DNA不是難事,要是知道研究結果的台灣人還口口聲聲說自己是中國人,那恐怕不是在祖先牌位前懺悔就能了結的。當然有血統證明書的優良純種中國人不在此限啦!


馬偕醫院輸血醫學中心的林媽利醫師的研究結果提出:

『台灣原住民與亞洲大陸的族群在冰河時期結束時即已分開。而在台灣原住民看到的幾個主要粒線體DNA型,在東南亞島嶼上也以高頻率出現,顯示台灣原住民很可能是從東南亞島嶼遷移過來的。』(約於原文中間段落)

『 這個是很有趣的,A33-B58-CW10-DR3 只有在台灣的閩南人、客家人會有相當高的頻率,然後新加坡、泰國的華人也都一樣的出現,但在別的族群少見,當然白種人沒有,我想這大概是屬於古代越族……被完整保留下來古代越族的基因。』
『我們常常用在一起遺傳的基因半套體出現的情形在看族群的關係。語言學家也說我們的這個結果是配合語言的結果,我們常常講「福佬話」,據說是以前在閩越地區客家人稱呼閩人是「福佬人」,而來的。「河洛話」是 1955 年……我想這和政府的政策有關係,當時要說台灣的族群是從北方來,所以把它講成「河洛話」,1955 年「河洛話」這個名字才出現,事實上是「福佬話」。我們研究的結果,和慈濟骨髓登錄發表的統計分析一樣,還有中國學者組織抗原的研究結果,和中科院發表的完全一致……中科院最近在報紙上罵我,說我的研究什麼可恥啦、荒謬啦……,其實中科院的研究做得比我還要漂亮。』
(約於原文7/10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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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coolmoon at 樂多Roodo!18:50回應(7)引用(0)

歷史,重演?

很久沒上網看新聞,才逛著新聞的網頁,看到數則標題,都是談論著要與中國直航的消息,以及觀光業大張旗鼓準備迎接陸客的新聞,我好像看到了台灣史裡的黑白畫面躍然於眼前,那是六十年前的歷史重演,天真的台灣人歡天喜地的準備迎接中國國民黨軍登台的那一幕。

六十年前的台灣人,因為訊息的缺乏,不瞭解中國真正的落後模樣,又在儒家阿答麻孔古粒的「祖國情懷」渲染下,以為投入「祖國」懷抱就能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沒想到結果是「狗走了,豬來了」,這樣張燈結彩歡迎來的,卻一批批衣衫襤褸又沒教養的土匪軍,把人家當上賓隆重款待,人家卻是把你們當賤民對待。如果六十年前的台灣人沒有這麼天真,笨到引狼入室,現在的台灣應該是更進步二十年,也不會有接下來的二二八大屠殺、清鄉、戒嚴,白色恐怖的悲劇。

說實在的,以中國人沒見過世面的文化水準,台灣觀光業這樣的盛大歡迎恐怕還會折煞了他們,也作賤了自己。喊著要拼經濟,卻不認真經營那些真正有消費力的歐美客、日本客,而把這些落後國家來的觀光客當灑錢的大爺款待,這不正如六十年前,台灣人把那些中國來的逃兵敗將當成是救世主一樣的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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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coolmoon at 樂多Roodo!18:25回應(3)引用(0)

March 21,2008

不只金錢,我要的還更多!



某天傍晚,在台北的街頭發送逆轉報,有幾個高中美眉拿了逆轉勝的貼紙跟文宣之後,走了幾步又折回來問我:「我們拿著這些東西會不會被打?」

我頓了一下,該怎麼回答他們才好,零星的暴力事件的確曾經發生,除了312有四個流氓立委硬闖維新館,319也有人趁著青年逆轉本部的鐵門拉下一半要休息的時候,跑進來打了一個嬌小的女志工。但是我並不想讓這些學生對政治恐懼而噤聲。

「你們應該不會被打啦,會被打的頂多是我們在發文宣的。」

美眉又問:「那你不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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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coolmoon at 樂多Roodo!18:30回應(5)引用(0)

March 13,2008

穿西裝的土匪

這就是我們選出來的立委?

才說著3/10政見發表會那天,連看似老實憨厚的蕭萬長都變成凶神惡煞放話要告那些說實話的人了,國民黨裡馬上又冒出幾個穿西裝的土匪---

費鴻泰、羅明才、陳杰、羅淑蕾,

非法私闖民宅、還踹門、搜搶東西,全身而退之後還沒有羞恥的說要告對方

來會勘?講那麼好聽,未經同意私闖民宅又擅取物品就是犯法,很多強盜也都是說要查水錶或檢查瓦斯。

怎樣?沒有乖乖讓你搶劫是犯了哪條罪?



這四位土匪應該慶幸他們不是非法闖進我家(台灣維新館的人對你們太客氣了)

我家雖然沒有毀滅性武器,但是還有摺凳、電蒼蠅拍、掃把、旗子、無影腳跟獅吼功。

至少也要把私闖民宅的土匪電到嘴鬚糙灰答,走著進來、要你抱頭鼠竄出去,

台灣的人權哪裡是可以任由你們踐踏的!!!

還有那個管不住手下的馬英九,跟沒聲音的國民黨黨主席,把你們家的人(?)看好,不要放出來亂跑亂咬!



果然,白色恐怖的這一切,真的沒有離我們很遠



Posted by coolmoon at 樂多Roodo!9:58回應(0)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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