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8,2008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Watch 抗議警察暴力!捍衛自由人權!發起人李明璁老師談話 in News Online  |  View More Free Videos Online at Veoh.com

為什麼警察可以公然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權,拘留、逮捕無辜民眾、沒有管制區界線的驅逐所有民眾、搶奪民眾財物,違法毀損國旗?然後還可以運用伸縮自如的「社會秩序維護法」,來無限上綱警方的假維安之名、傷害人民之實的行為?

民眾卻得乖乖交出申請書,等著波麗士大人一聲「恩准」才能上街抗議?

在歐美等民主國家,集會遊行法是「保障」人民有集會遊行上街頭表達意見的權利,而不是「限縮」民眾集會遊行的權利,集會遊行也只需要提出「報備」,並不需要經過警方的「申請核准」。對於手無寸鐵的人民,警方也應該是站在保護民眾,而不是將集會遊行的民眾視為假想敵。


現在抗議警察暴力的靜坐學生已經達到一千多人,同時也將展開南北串連。

學生們很有耐心地一再地重申他們的訴求,並且一再聲明拒絕所有政治人物或團體,但現在還有許多看電視看到腦殘的丁丁秉持了鸚鵡精神,只會copy媒體的「你們靜坐行動經過合法的申請許可了嗎?」「被綠教授騙去的」來否定學生的靜坐行動,也有腦袋卡住的人居然要求學生必須合法申請了才會同情學生。

真是‧他‧馬的,就是要抗議集遊「申請制」的不合理,那還去申請個什麼鬼。

法律是人定的,也是人改的,沒有法律是完美的,必須隨著時代潮流而作修改。現行集會遊行法是過去戒嚴時代遺留下來用以壓制人民聲音的法律,已經嚴重違反人權,更應該被修正。如果一切真的要像白濫官僚所說的「依法行事」,那麼為什麼卻對國家「縱容」、甚至「指示」警方的違法行為視而不見?集會遊行法跟社會秩序維護法違反憲法及人權在先,為何不去追究?

這個問題就像你上課上到一半卻已經憋不住尿意,舉了手殷殷期盼老師快點說聲「可以」,但是老態龍鍾的耳背老師根本一直都在埋頭念經,絲毫沒有發現學生的情況。請問,你要選擇苦苦申請等待到膀胱爆掉或尿褲子,還是因時制宜自己先衝去上廁所再說?


然後現在居然還有人一邊享受前人流血流汗爭取來的言論自由,卻一邊嘲笑那些上街頭的人吃飽太閒太偏激?

我們固然無法要求所有現在享受著公民權跟人權的人都得先上街頭為自己的權利付出代價。但是,至少那些窩在家裡說著風涼話,在抹黑學生、嘲笑學生的人,請先反省你自己,你可曾為了捍衛別人的權利而站出來過?還是你始終只是為了提高自己的優越感而嘴砲那些流汗奮鬥的人?


11月7日上午,陳雲林從圓山要去桃園機場搭機離台,高速公路上有一台插著兩面國旗的休旅車緊急被攔下,一路從外車道被趕到內車道去盤查。結果這是外交部公務車,正載著外交使節趕飛機。這個大笑話正好一巴掌甩在七分鐘先生的臉上。

11月7日下午,學生靜坐抗議的第二天,發起抗議暴力的聯絡人李明璁助教,被警察刻意從人群及媒體隔開孤立,然後抬上車被警察圍毆,甚至踢下體。馬英九及劉兆玄身為長官,到現在仍是滿口義正嚴詞的官腔謊言,不肯為警察侵害人權的非法行為道歉,警察署長王卓鈞跟國安局長蔡朝明也還不肯下台負責。


學生抗議現場24Hr轉播:
台北 自由廣場台南 成大 光復校區大門 (11/8 13:00開始)


ps1.有幾個主播講話的聲音好好聽,有想法有見識又有條理,口氣又溫柔(我承認我被這些聲音迷到捨不得關掉現場直播),也有人客家話講的超遛,真是長江後浪推前浪,比現在媒體的主播強太多倍了呀!

ps2.11月8日的現場轉播將轉型為談話節目,將邀請NGO及學者與學生一起來討論,想瞭解集會遊行法到底哪裡不合理?哪裡違憲?可以收聽現場轉播或加入chat room。



延伸閱讀:
1106行動聲明 官網
野莓之聲
2008年11月7日,下午5點,行政院門口
自由廣場現場報導:11/7 李明璁老師講話-被警察打的過程
馬英九斥責:警察國家 (at 2004-04-06)
政院驅離 學生轉赴自由廣場靜坐
薛香川想摸頭反被學生電之逐字稿 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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