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6,2008

全民抗暴!45社團連署要馬道歉

聲明全文 (靜坐現場24HR轉播)(1106官網

抗議警察暴力!捍衛自由人權!

從11月3日開始,中國海協會代表團來臺與政府簽署各項協定,同時在臺北各處,就陸續出現警方藉「維安」之名,對各類以和平方式表達不同意見者,進行粗暴的盤查、損毀、沒收、禁制、拉扯、驅離甚至拘捕。絕大多數遭致警察暴力相向的民眾,根本不曾靠近陳雲林人身,有的市民甚至只是路過、停留或單純拍攝記錄,即遭受上述對待。

透過媒體畫面傳送,我們驚覺事態嚴重,這已經不是維安有否過當的技術問題、更不只是政黨認同選擇的問題,而是暴力化的國家公權,對市民社會的嚴重挑釁和侵犯。所有彷彿戒嚴、罔顧自由人權與民主價值的管控鎮壓,連執政黨的國會議員都質問行政院長;卻只見身為最高責任主管的劉揆,仍在輕佻地詭辯和推責。實在令人既錯愕憤怒,又深感羞辱和不安。

我們不禁要問:難道要強化兩岸經貿交流,也必須透過降低臺灣的民主自由程度、以達成與中國同樣極權統治的水準嗎?

才不過短短幾天,臺灣人民好不容易匍匐建立的民主自由體制,在滿城的警力、威嚇的氛圍與強勢的防堵中,幾近崩解。我們政府,在如同警察國家的武裝保護裡,自我陶醉於「歷史性儀式」的想像、與酒酣耳熱的輪番大宴中。於此,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自由言論與行動權利,完全地被擱置、甚至忘卻。

因為多數的強勢作為根本違憲違法,無怪乎鏡頭前沒有一個警察能理直氣壯說出,他們根據何種「法律」,執行這般上級交待的勤務。警察原是保護人民的公僕,如今在這政府由上而下的嚴峻要求中,竟競相成了限制與懲罰人民表達意見的打手。我們無意歸咎個別只能服從上命的員警,相對的,我們嚴正要求下達此一惡令的政府高層,必須負起最大的政治責任。

我們只是一群憂心臺灣混亂現況與未來發展的大學教授、學生、文化工作者和市民,在沒有任何政黨與團體動員及奧援的前提下,十一月六日(四)上午十一點,將自發性地集結於行政院大門前,以「著黑衣、戴口罩」作為沈痛抗議的象徵,並牽手靜坐至訴求達成為止。我們的訴求是:

一、 馬英九總統和行政院長劉兆玄必須公開向國人道歉。
二、 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臺。
三、 立法院應儘速修改限縮人民權利的「集會遊行法」。

聯絡人:李明璁(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Mobile:0972-102-502)


共同發起人:
李明璁(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藍佩嘉(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劉華真(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范 雲(臺灣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洪貞玲(臺灣大學新聞學所助理教授)
何東洪(輔仁大學心理學系助理教授)
管中祥(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助理教授)
張鐵志(作家,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後選人)
陳育青(紀錄片工作者)
林世煜(文化工作者)
胡慧玲(陳文成紀念基金會執行長)
李昀真(臺大社會系二年級學生)
張勝涵(臺大政治系二年級學生)
吳沛憶(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陳柏屼(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
陳家慶(臺大法律系三年級學生)
余崇任(臺大社會系三年級學生)
彭維昭(臺大外文系四年級學生)
楊緬因(臺大人類系二年級學生)
李東諺(政大臺史所一年級學生)
王聖芬(臺大中文系四年級學生)
李冠和(臺大政治系四年級學生)
張之豪(市民)
許維德(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林秀幸(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柯朝欽(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林秀珊(交大人文社會學系研究助理)
吳宗信(交大機械系教授)

名單陸續確認中… (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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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抗暴!45社團連署要馬道歉

〔記者謝文華、胡清暉、林毅璋/台北報導〕

「台灣不可以走回戒嚴時代,這是社會良心站出來的時候了!」台灣人權促進會發起譴責警察執法過當連署,十二小時已獲法律、教育、學界、婦運、環運、工運等四十五個團體支持,同聲撻伐馬總統應為出賣三十年台灣人權法治成果、附和獨裁國家,向全國人民公開道歉,警政署長王卓鈞、國安局長蔡朝明應立刻下台!

台權會副會長林佳範痛批,馬英九聲稱兩岸「對等」交流,竟是「向中國人權的低標看齊」!

台權會籲立院修正集遊法

台權會呼籲一線執法警察,勿盲從上級的違憲指令,淪為箝制人民基本權利的打手,也呼籲立法院修正集會遊行法,勿留有行政濫權空間。連署網址

人本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史英表示,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訪期間,警察執法過當,人民連唱一首歌都不行,沒有言論自由。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痛批警方執法過當,「難道台灣已退回戒嚴時代了嗎?」因此要求王卓鈞下台。

外省台灣人協會質疑,民眾拿國旗有什麼不對?中研院助研究員吳叡人直指,馬政府已破壞台灣主權、民主與社會團結,逼迫人民行使抵抗權,呼籲監察院調查執法過當人員。

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秘書長鄭文龍指,馬政府此舉等於讓陳雲林回去轉述:台灣跟中國一樣。

婦女新知基金會律師尤美女痛批,馬英九才上任五個月,就帶頭違反憲法對人民權利的諸多保障。

人本教育基金會等民間社團昨天傍晚臨時召開「不展示人民的威,他們就有了絕對的威!」記者會。

台灣婦女團體全聯會理事長陳曼麗指出,NGO組織是永遠的反對黨,眼見台灣言論自由被打壓,須要站出來表達意見。


王卓鈞:警方依法行事

對於輿論質疑警方執勤是否過當,警政署長王卓鈞說,警方這次執法是根據各項的法令來執行,他認為至目前為止,都是在相關規範之內,但在態度與技巧上,會個案檢討,也會針對媒體每則相關報導,要求各單位提出報告說明。王強調,警方到底有沒有過當,會加以檢討,警方若有違法執勤的狀況,將會公事公辦。

Posted by coolmoon at 樂多Roodo! │19:33 │回應(2)引用(0)從別人家貼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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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支持現行集會遊行法, 有集會遊行法的監督,都會出現像昨日一樣的暴動,若予以修改,勢必為有心人士所利用, 那誰來保障我們這些市井小民的安全?

你們這些學者學生只不過是住在象牙塔裡的人,沒資格為大多數的民眾發聲.不要認為你們的身份就代表絕對的超然,只反映出你們的單純,教授懂什麼? 學生懂什麼? 你們可能須要發聲的空間,但請別忽視大多數人須要安寧安詳的生活空間.

誠然警察執法過當,上街民眾的脫序行為難道就可取?
Posted by 林林 at November 7,2008 11:37

首先,我必須痛心疾首的先糾正你的大錯誤,我不是學生。
(人家也很想繼續當學生啊....淚奔....)

被壓的越大力,反彈就越大。當民眾一而再,再而三的失去正常的救濟發聲管道,就會像被圍堵的洪水衝破提防。

你還沒有搞清楚事情的始末,沒有搞清楚是誰挑釁,就以為抵抗的人全都是暴民?
你以為透過電視台看到的是現場事件全貌?你有沒有瞭解過他們真正的訴求?
你以為集會遊行法"只是"約束那些真正的滋事份子嗎,你以為集會遊行法可以防止有心人士的滲入破壞?
你以為今天你可以擁有言論自由跟人權保障是靠坐在家裡看電視的人爭取來的?

還是說從前幾天警察執法過當的時候你忍著不說話,凱道被紅衫軍變成每天開張的叭叭夜市的時候你也不說話,然後這些捍衛主權捍衛人權的人出來抗議一發生衝突的時候,你就很不爽了,因為你跟他們想訴求的不一樣,因為他們很多是媒體所謂的「暴民」?

你知道「我不同意你,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力」的真諦嗎?

八年前我還在住在象牙塔的時候,也是你這種「亂世用重典」的想法,以為「平靜祥和」是所有事情的最高指導原則,以為讓人家摸摸頭然後說聲「乖」才是在社會上打滾的生存法則。

你去看歐美那些真正的民主國家,會因為一個外賓來就禁止人民拿國旗?禁止人民跟外賓嗆聲?甚至禁止人民走路經過?會因為抗議難免的衝突場面而禁止人民集會遊行?

真正的民主是喧囂的,是每一個人不論身份貴賤都可以表達意見。

胡錦濤去美國的時候,可是被滿滿的抗議人士夾道幹瞧。

在民主國家,是公僕該聽人民的聲音,而不是濫用處處公權力壓制人民的聲音。公僕做的太過份的時候,被主人教訓一下也只是剛好而已。
Posted by coolmoon at November 7,2008 14:03